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为使公司党政领导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及沟通公司经营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情况;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的作用;本着平等协商、民主集中的原则,围绕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做到事前充分酝酿、事后及时沟通,建立不定期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会议时间、地点:
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二条 参加会议人员:
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可另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第三条 会议召开程序:
1、会前准备工作:
有会议召集(主持)人在征求主要领导人意见后确定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2、会议的基本内容:
(1)酝酿重要人事调整事宜。
(2)提前沟通涉及“三重一大”有关问题的情况
(3)研究企业经营管理中临时遇到的特殊问题
(4)其他需要党政领导共同研究或需要沟通的问题。
3、会议后期工作: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拟定会议纪要,做好会议文件立卷归档;并负责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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