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竞争法教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11:59:4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教案

第一讲 第二讲 第三讲 第四讲 竞争理论概述

竞争法基本理论

竞争法的历史演变

垄断及其法律规制

第五讲 市场垄断及其法律规制

第六讲 行政垄断及其法律规制

第七讲 限制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第八讲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第九讲 仿冒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第十讲 虚假广告宣传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第十一讲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第十二讲 不正当促销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第十三讲 专题讨论:我国市场上垄断问题分析

第十四讲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

第一讲 竞争理论概述

一、竞争的性质

(一)竞争是一个动态的行为过程

(二)竞争是资源配置的有效机制

二、竞争的功能

(一)激励功能:竞争促进社会技术进步

(二)分配功能:竞争调节社会供求趋于平衡

(三)选择功能:竞争实现市场主体的优胜劣汰

三、竞争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

(一)市场主体的独立性

(二)市场体系的完备性

(三)政府干预的适度性

(四)社会保障的完备性

四、竞争理论及其发展

(一)古典自由竞争理论

这一理论的主要观点是极力张扬自由竞争下的市场机制,认为自由竞争制度是最佳的经济调节机制,政府不应加以干预。 “看不见的手”调节理论。

(二)完全竞争理论

19 世纪70年代后组建发展起来的完全竞争理论也被称为“价格理论”,是新古典经济理论的主要理论成果。

完全竞争理论和古典自由理论的区别分析。

(三)不完全竞争理论或垄断竞争理论

20世纪3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罗宾逊、张伯伦等人对完全竞争理论进行了修正和补充,提出不完全竞争理论或垄断竞争理论。

该理论的不足和缺憾。

(四)马克思主义竞争理论 马克思关于竞争理论的论述贯穿于他的资本与剩余价值理论之中,并采用动态的方法对资本主义的竞争作了全面的考察。

马克思运用动态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在微观经济的基础上展开对竞争的系统研究。

(五)现代竞争理论

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逐渐发展并形成了现代竞争理论体系,并在各国的经济政策中得到实际运用。现代竞争理论的重要人物有熊比特、克拉克、梅森等。

现代竞争理论的共同的特征。目标、方法、内容上。

top↑

第二讲 竞争法基本理论

一、竞争法的概念

竞争法是指由反垄断、反限制竞争、反不正当竞争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一系列单行法律或法规以及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有关竞争的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竞争法体系。

二、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一)竞争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当市场主体追求个体利益时所选择的行为损害了竞争机制从而有违社会整体利益时, 这就为竞争法的内在价值所否定的。具备两个特征: 第一,不正当地追求个体利益。第二,破坏竞争机制,从而违背社会整体利益。

(二)竞争法法律关系

1.竞争法法律关系的主体

2.竞争法法律关系的客体

3.竞争法法律关系的内容

竞争法法律关系与竞争法律关系是两个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三、竞争法的特征

(一)法律关系的综合性

(二)主体的多样性

(三)客体的唯一性

(四)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

四、竞争法的价值

(一)法的价值

(二)竞争法的价值

1.终极目标 2.经济制度层面

3.市场层面

4.市场主体的层面

5.单个市场主体的层面

五、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一)法律原则概述

法律原则对于法律的作用主要体现。

法律原则与具体法规范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二)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1.适度自由原则 2.实质公平原则

3.整体效率优先原则

top↑

第三讲 竞争法的历史演变

一、现代竞争法的产生

(一)反垄断法的产生

(二)不正当竞争的产生

(三)国际竞争立法的开始

1900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修订本,日本的《不正当竞争防止法》

二、竞争法的发展

(一)发达国家竞争法的完善

1.对法西斯力量的制约促进了反垄断立法

以德国、日本为例

2.商业竞争的全面展开促进了竞争法的精细化

(二)发展中国家对竞争法的贡献

(三)国际竞争立法日趋扩展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罗马条约》。

(四)我国竞争法的建立和发展

1.我国竞争法制度的酝酿

2.我国竞争法制度的初建

1993年9月2日,在基本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我国颁布了第一个竞争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1998年5月1日生效的《价格法》,2000年1月1日施行的《招标投标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还发布一系列配套的实施细则。

二、现代竞争法发展的趋势

(一)竞争法的宗旨更加“公众”化

(二)竞争法调整范围更加广泛

top↑

第四讲 垄断及其法律规制

一、垄断的概念与分类

(一)垄断的概念

垄断的经济学定义

垄断的法学定义

(二)垄断的分类

1.依据垄断者占有市场的情况,分为独占垄断、寡头垄断和联合垄断

2.依据垄断产生的原因,分为市场垄断、国家垄断、行政垄断和自然垄断

3.依据法律对垄断的态度,分为非法垄断与合法垄断

二、反垄断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反垄断法的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

(二)反垄断法产生的基础

1.反垄断法的经济理论基础

2.反垄断法的社会伦理基础

3.反垄断的法哲学理论基础

三、反垄断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反垄断法的概念

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

如何理解:1.反垄断法规制的是控制市场的行为。

2.反垄断法规制的是对市场竞争设置障碍的主体的行为。

3.反垄断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总和

(二)反垄断法的特征

1.反垄断法具有较强的政策性

2.反垄断法实施的灵活性

3.反垄断法调整方法的多样性

四、反垄断立法的意义

反垄断法对社会经济的作用具体体现:

1.保护经济主体的自由权利

2.保护消费者权益

3.维护社会财富分配的正义

4.维护社会的政治民主

top↑

第五讲 市场垄断及其法律规制

一、市场垄断的概念与分类

(一)市场垄断的概念

(二)市场垄断的分类

1.独占垄断

2. 企业结合垄断

3.持股控股

4.独家经销

5.滥用市场优势行为

二、市场垄断组织的形式

1.卡特尔

2.辛迪加

3.托拉斯

4.康采恩

三、独占及其法律规制

(一)独占垄断的概念

(二)相关市场的确定

相关市场分为相关产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

1.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

界定标准主要是划定可替代的产品,一是消费者需求的可替代性。代性。

二是生产者供给的可替 2.相关地理市场的界定

在确定相关地理市场上应考虑的因素有:区域间交易的障碍、产品性质、市场的不对称性

(三)市场控制地位的判定

1.独占企业的市场结构控制 2.独占企业的市场行为控制

(四)独占的法律责任

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民事赔偿的责任形式。

四、企业结合及其法律规制 1.企业结合垄断概述

企业结合是指通过企业合并、股份保有、控制人事或其他非合并形式,实现市场力量集中之目的的行为。

(二)对企业合并的法律控制 1.企业合并的类型 2.对企业合并的控制

(三)其他形式企业结合的法律控制

1.持有或控制股份

2.受让或承租资产

3.委托经营或共同经营

4.控制其他企业的人事或营业

(四)企业结合的法律责任

top↑

第六讲 行政垄断及其法律规制

一、行政垄断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一)行政垄断的概念

行政垄断是具有行政属性的垄断行为,它是政府参与作用而形成的垄断。

行政垄断的特征:

1.行政垄断的行为主体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2.行政垄断是上述主体滥用行政权力而实施的行为

3.行政垄断的形式主要是指定交易和限制资源自由流通

4.行政垄断的表现形式

二、行政垄断的危害及其成因

(一)行政垄断行为的危害性

1.人为分割市场,扭曲市场机制

2.损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3.违反依法行政的要求,滋润了干部以权谋私的土壤

4.保护落后,削弱企业竞争能力

(二)行政垄断的成因分析

1.中央与地方利益格局的调整

2.经济民主化程度不高

3.市场秩序法制建设缓慢

三、我国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以及完善

一、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必要性

二、关于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构想

(一)立法指导思想

(二)立法的模式和形式

松散型和法典型这两种立法模式的评价与采纳

(三)具体制度设计

(四)主管机关和实施机关

top↑

第七讲 限制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一、限制竞争行为的概念与表现形式

(一) 限制竞争行为的概念

限制竞争行为是指企业滥用优势地位或通过订立协议、团体决定或其他方式,排斥或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二)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1.不当联合行为。

2.差别待遇。

3.排他性交易。

4.限制转售价格。

5.强制性交易。

6.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二、反限制竞争法

(一)反限制竞争法的概念

反限制竞争法是指各国制定的规范限制竞争行为的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总称。

(二)反限制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关系 主体、客体、行为后果。

三、横向限制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一)横向限制竞争行为的概念

横向限制竞争行为是指两上或两个以上有竞争关系的市场主体,以契约、协议或其他方式之合意,限制彼此之间竞争的行为。

(二)横向限制竞争行为对市场的影响

1.直接损害未参与共谋之企业的利益

2.消费者的利益

3.妨碍竞争机制发挥功能

四、横向限制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从法律上认定横向限制竞争行为,必须从性质上将它的构成分解成四个要素,即从行为主体、主体之间的共同目的、限制竞争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方面进行确认。

五、横向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一)横向限制竞争行为的主要形式

1.联合定价行为。

2.划分市场行为。

3.联合限制生产行为。

4.联合抵制行为。 5.其他横向限制竞争行为。

(二)横向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

从本身违法原则到合理性原则的发展

纵向限制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六、纵向限制竞争行为的概念与表现形式

(一)纵向限制竞争行为的概念

纵向限制竞争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处于不同经济层次的市场主体之间以协议或其他方式,限制经营自由的行为。纵向限制竞争行为形式多样,主要包括限制转售价格、差别对待、排他性交易等行为。

(二)纵向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1.维持转售价格行为

2.对维持转售价格行为的法律规制

(1)对维持转售价格行为的认定

(2)维持转售价格的法律责任

(3)对维持转售价格的免责的规定

一般仅对以下两种情况给予免责: ①销售商品一般为消费者日常使用品; ②该商品在市场上已有同类商品竞争

七、差别对待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一)差别对待行为的概念

差别对待从本质上讲就是居于优势地位的卖方(或买方)就同一种商品,对条件相同的若干买主(或卖主)无正当理由地实行不同待遇的行为。

差别对待在生产者、经销商、和消费者三个层面上对竞争的影响。

(二)差别待遇的法律规制

八、搭售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一)搭售行为的概念

搭售行为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强行搭配销售购买方不需要或不愿意购买的另一种商品或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竞争行为,也称为捆绑销售。

法律禁止的搭售行为必须具备的条件

(二)对搭售行为的法律规制

九、公用企业强制性交易行为

(一)公用企业强制性交易行为的概念

所谓强制性交易行为是指拥有相对市场优势的经营者以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迫使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购买或使用由其指定的商品,或者从事其他有碍竞争的交易的行为。

公用企业的强制性交易与政府机关滥用行政权力的不同

(二)公用企业强制性交易的法律规制

十、独家交易行为

(一)独家交易的概念

所谓独家交易是指制造商与经销商在交易时相互约定在配销(供应渠道)上不与第三人从事竞争性同类产品交易的限制竞争行为。

独家交易的利弊。

(二)独家交易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top↑

第八讲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

不正当竞争行为一般是指经营者为了竞争的目的,采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我国于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1.仿冒行为。

2.虚假广告行为。

3.贬低和诽谤他人商誉的行为

4.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正当促销行为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2.不正当竞争行为者的目的是争夺市场优势

3.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之行为

4.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危害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国家对经营者违反商业道德,扰乱经济秩序的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征:

1.是政府对经营者竞争行为的干预

2.调整的范围具有外延性

3.具有与其他法律的竞合性

4.保护的法益具有社会性

5.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的广泛性

五、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1条:“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此法。”

六、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地位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民法、行政法、刑法的关系

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监督

八、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top↑

第九讲 仿冒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一、仿冒行为的概念

仿冒行为,又称混淆行为或假冒行为,它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或服务的声誉,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行为。

二、仿冒行为的社会危害

1.侵害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益 2.损害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

3.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仿冒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假冒他人合法外部标识的行为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

2.假冒他人(法人)姓名权的行为。

(二)不正当使用他人合法外部标志的行为

(三)擅自使用知名标识,导致市场混淆的行为

(四)仿冒他人产品的质量标志和产地,引人误解的行为

四、对仿冒行为的法律规制

(一)对仿冒行为的认定

仿冒行为的特征:故意性、特定性、误导性。

(二)仿冒行为的法律责任

top↑

第十讲 虚假广告宣传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一、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的概念

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简称虚假广告行为)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或广告发布者等为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不正当利益,对经营者生产、经营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虚假广告或者其他形式的宣传行为。

二、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的危害

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产品质量的虚假表示

质量标志、经营者、制作成分、制作方法及有效期、产地、产品功能的虚假表示

(二)价格的虚假表示

(三)引诱性广告宣传行为

(四)变相广告(不实推荐及不实担保广告)行为

(五)诋毁性广告行为

四、对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的法律规制

(一)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的认定

从行为的主体(商业竞争者)、行为方式(虚伪不实)和行为的后果(引人误解)考察

引诱性广告和比较性广告的认定

(二)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2.民事责任

3.刑事责任

top↑

第十一讲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一、商业秘密的概念

狭义的商业秘密一般只包括工业适用的技术,如设计图纸、工艺流程、配方、数据等技术信息;广义的商业秘密则泛指工业、商业以及其他经济事业的秘密信息。依据各国的规定,商业秘密主要包含: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

二、商业秘密的特征

非公知性、秘密性、管理性和经济适用性

三、商业秘密的法律属性

无形资产、不完全的知识产权、特殊的知识产权

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

(二)恶意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违法行为获得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四)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五、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危害

(一)严重损害了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扰乱社会公平竞争秩序

(三)阻碍技术进步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六、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规制

top↑

第十二讲 不正当促销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一、不正当有奖销售的概念及其危害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利益的一种促销行为。

危害:强势企业对弱势企业的不公平竞争、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市场供求信息的失实

二、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形式

(一)抽奖式有奖销售:欺骗性有奖销售、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巨额奖品的有奖销售

(二)附赠式有奖销售

三、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商业赂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一)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二)商业赂贿行为的法律特征

1.商业赂贿行为的主体包括行贿者和受贿者双方在内的经营者及其相关人员

2.商业贿赂行为人主观上是以排斥商业竞争为目的

3.商业赂贿是以不正当方式进行的行为

4.商业赂贿行为具有违法性

五、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商业回扣

(二)佣金

六、商业贿赂的社会危害

1、扭曲了公平竞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2、国家税收受到影响,国家、集体利益受到损害

3、使假冒伪劣商品在市场上通行无阻 4.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七、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责任

八、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一)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达到控制和垄断市场的目的,采取阶段性暂行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排挤同行竞争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不正当低价销售的法律特征:

1.不正当销售行为是一种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故意行为

2.不正当低价的销售是不正常的削价行为

3.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是滥用优势的行为

二、不正当低价销售的危害性

误导市场供求信息,妨碍市场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威胁同业竞争者的生存和发展、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三、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的法律规制 四种情形是不属于不正当低价销售: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清偿债务、转产、歇业时的降价销售。

九、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的法律责任

top↑

第十三讲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一、消费者的概念和特征

消费者包括生产消费者和生活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说的消费者是指个人生活消费者。

基本法律特征:消费性质属于生活消费、消费客体包括商品和服务、消费者主要是指个人消费者,、消费方式表现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

二、消费者运动与公平竞争秩序

(一)竞争对消费者的影响

(二)消费者保护运动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一)国家保护原则

(二)社会保护原则

(三)适度保护原则

五、保障消费者权利有利于公平竞争

(一)消费者权利的概述

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法律规定的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活动时所享有的权利。

(二)消费者权利的内容

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权

(三)消费者权利的保障和实现

1.消费者权利的保障

(1)规定经营者的义务 (2)规定消费者组织的职能

(3)规定政府在消费者保护中的义务和职责

2.消费者权利的实现

(1)直接求偿制度

(2)惩罚性赔偿制度

(3)社会公益诉讼制

top↑

第十四讲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一、产品、产品质量、产品缺陷

产品的定义、产品质量的定义、产品缺陷的定义

二、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说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

三、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概述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依法定的行政权力,以实现国家职能为目的,对产品质量进行管理监督的制度。

四、产品质量监督

产品质量监督的三种形式:企业自我监督、社会监督、国家监督

五、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一)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和分工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能与分工

(三)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与分工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六、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一)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三)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四)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五)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七、产品责任法律制度

(一)产品责任的概念

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产品责任制度的发展

1.美国产品责任法的历史演变

2.欧共体及欧洲各国的产品责任法

3.我国产品质量法的建立与发展

(三)产品质量责任的类型

产品质量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竞争法

竞争法

竞争法

竞争法作业

竞争法资料

竞争法简答题

竞争法试题

竞争法论文

竞争法 复习

竞争法试题

竞争法教案
《竞争法教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