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荣乡村治保主任绩效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层基础工作,建立维护全乡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制度办法。
治保委员会主任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
一、组织领导(10分)
1、陈地建设(5分)。各村治保会有场子、有牌子、章程,综治工作表卡簿册齐全,各项制度规范上墙。每缺一项和未按要求完成的扣1分
2、各村治保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安排,工作有记载、年终有总结(5分)。每缺一项扣2分。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15分)
1、建立和完善各种矛盾纠纷,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排查化解制度,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治安案件的发生,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5分)每少一次扣1分。
2、掌握本村各种上访人员情况,有效做好劝返工作。(3分)
3、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或重复上访的,没有及时发现掌握报告的每次扣2分。
4、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实行各种矛盾纠纷,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信息报告制度,每月24日向乡综治办报告一次本村各种矛盾纠纷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排查调处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无漏报、迟报、瞒报现象。(5分)
三、人民调解工作(10分)。
1、村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并能开展工作。(2分)
2、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民事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7%以上,发现纠纷及时入理,不出现民转刑案件(2分)。
3、及时排查、掌握本辖区历史遗留问题和新发生的民间纠纷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分)。
4、及时调处化解发生在本辖区的民间纠纷,努力把民间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村(2分)。
5、有调解记录,卷宗规范。(2分)
四、治安防范工作(15分)
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防盗、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协助辖区民警定期通报治安状况,群众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5分)。
(1)辖区内未开展防火、防盗、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宣传教育工作的,每项扣0.5分。
(2)未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的,扣2分。
(3)未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安全检查的,扣1分;因“四防”安全检查工作不落实,发生特大治安灾害事故的,每起扣2分,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4)各村消防泵,义务消防组织健全有效,未落实的扣2分。
2、落实巡逻防范制度,收集掌握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发现和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5分)。
(1)辖区刑事发案数、三类可防性案件同比上升且超过全所
2平均水平的,各扣1分。
(2)辖区内发生刑事案件,未能提供有价值线索或协助民警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每起扣0.2分。
3、落实平安村建设和村屯技防设施建设。 (5分) (1)未落实平安建设工作的,扣2分;未发挥作用的,扣1.5分。
(2)没有永久性平安建设宣传标语的,扣2分
(3)村屯技防设施建设未落实的,扣2分;每新落实一处加0.5分。
五、人口管理工作(15分)
(一)对辖区常住人口要每季度核查一次,制作村屯住户平面图,填写村民住户卡,如有变动应及时登记并每半月报于包村民警;(4分)
1、未制作村屯平面图的,扣3分;平面图制作不规范的,扣1分。
2、未填写村民住户卡的,扣3分;每漏登错登一人扣0.1分。
3、没有及时上报的,扣2分。
(二)对辖区内重点人群(两放人员、五类监管对象、失足青少年、吸毒人员、高危人员等)落实帮教力量,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和家属,定期开展帮助、教育、挽救工作,落实监管对象的帮教责任;(5分)
1、核查档案材料。未建立帮教小组的,扣2分。
2、对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假释、缓刑、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的罪犯,未及时掌握其现实表现和基本情况的,每
3 个对象扣0.5分。
3、对两劳释解人员未进行帮助教育的,每人扣0.5分。
4、对吸毒人员未进行帮教、监督、考察的,每人扣0.5分。
5、对违法犯罪高危群体,未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和家属,开展帮教、挽救工作,落实管控措施的,每人扣0.5分。
(三)对辖区租赁房屋和流动人口(流出、流入)登记、注销、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状工作落实,做到情况请、底数明,并协助辖区民警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6分)。
未协助民警开展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的,扣3分;租赁房屋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每户扣0.3分;流动人口未及时登记的,每人扣0.1分,登记不清或不及时的,每人扣0.5分。
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5分)
因地制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传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维护治安人人有责,宣传见义勇为精神,动员群众自觉参与维护社会治安,鼓励群众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增强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
1、有本村普法工作规及年度总结(3分)。
2、有普法宣讲员及普法对象名册(3分)
3、全年对普法对象上两次以上的法制课(3分)
4、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活动(3分)。
5、所有普法档案装订成册(3分)。 未按要求完成的一项扣3分。
七、档案建设(10分)
4 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落实,业务工作基础台账和档案管理规范,有关记载客观、详实,未发生失、泄密事件(10分)。
治保会应设立学习和会议登记簿、法制宣传登记簿、巡逻登记簿、帮教登记簿、调解纠纷登记簿、各类管理人员登记簿、各类违法人员登记簿、租赁房屋登记簿、暂住人口登记簿、上报信息工作登记簿等十种台帐。
1、未设立台帐的,每少一项扣0.3分。
2、台帐未登记的,每项扣0.2分。
3、台帐登记不齐全或不详实的,每项扣0.1分。
4、发生失、泄密事件的,每起扣1分。
八、康荣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交给的临时任务(10分) 此项工作由根据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所交办的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分值每年年末考核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注:
1、将县政法委发放的各治保主任工资分为基础工资(50%)、奖励工资(50%),奖励工资按照年度考核分值按比例进行发放。
2、凡是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100%的奖15分。
3、年终由乡综治办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对各村治保主任进行综合考评、打分。
4、本考核办法于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5、本考核办法由康荣乡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