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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教师考核细则.9

发布时间:2020-03-03 19:03: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长清区万德镇中心小学教师考核方案(修改稿)2016.9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工作,全面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强化以法治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四德等方面。 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责任担当、敬业精神、工作考勤情况。 绩:主要考核教学业绩、学生的满意度和个人获奖情况。 廉:主要考核廉洁从教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方法

(一)分值分配:

考核总分100分,领导评议8分,群众评议8分,工作量10分,德9分,能30分,勤10分,绩22分,廉3分,另外还有附加分。

(二)计分方法:

领导评议+群众评议 +工作量+德能勤绩廉+附加分=考核成绩 群众评议:教师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要求各成员根据每个人的工作业绩,在规定分数区间内进行客观民主的打分,然后去掉10%最高分,10%最低分,再取其平均分为每个人的得分。(注:打分超过规定分数区间为作废票。优秀90-100分,称职80-89分,基本称职60-79分,不称职59分以下)

领导评议:由领导小组根据每个教职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议打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再取其平均分。

工作量:由考核小组按“任课教师工作量有关规定”,计算每位教师的工作量,完成学校工作量得10分(含自习、中午值班)。因请假等个人原因缺课一节,扣除0.1分,扣完为止。由级部领导安排代课一节另加0.2分,3分封顶。任课教师工作量由教导处平衡,代课、缺课加减分由级部领导统计。

德能勤绩廉:由考核小组依据校长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的教师个人工作档案以本人证书等给于量化赋分。

注:1.近两年内获得过考核优秀者,不再参与优秀的考核。总分成绩相同时,看一年的考勤情况,请假少的优先。

2.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按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优秀班主任、德育、安全、宣传先进工作者根据政教处的量化结果直接确定。近两年内获得荣誉的,不再参与评选。

四、一票否决项

(一)因失职出现安全或教学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一学期累计事假5天或病假10天的。

(三)违纪处分的人员或媒体曝光者。

(四)旷工累计超过一天的。

(五)师德失范,形象不正,严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校内外恶劣影响的。

出现以上任一种情况,考核或评优选先,实行“一票否决”,考核视情节严重性直接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附:

德能勤绩廉考核细则(讨论)

一、德:师德修养(9分)

(一)政治思想(2分)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有损教师形象或学校声誉的言行,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的(包括上级通报批评的)酌情扣1-2分。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二)行为规范(2分)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影响工作或违反“四德”的酌情扣1分-2分。

(三)教育思想(1分)

自觉学习理论,不断钻研业务,努力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能力。

(四)热爱学生(2分)

作风正派,工作踏实,为人师表,严格要求学生,全面关心学生,家校联系及时,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不主动关心学生,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酌情扣1-2分;每学年家访或其他联系方式不到规定要求的酌情扣1-2分。

(五)合作精神(2分)

自觉遵守学校要求,关心集体和同事,珍惜荣誉,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同志间的团结。凡违反学校要求,在同志间搞不团结,工作不负责任,不担当造成不良后果,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任务的酌情扣1-2分。以上由政教处负责。

二、能(30分)

(一)业务知识水平(4分)

熟练掌握本职业业务知识,有较强的思想工作、教学工作、批评与表扬、组织课堂调控等能力。自觉参加业务学习和学历进修等,不断更新知识,有详尽业务学习笔记2分。无故不参加业务学习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由教导处负责。

(二)教学能力(13分,根据平时常规检查等级记分) 1.计划、总结:(1分)

根据计划、总结评价要求(格式正确、项目齐全、按时上交、不雷同,由两种以上的教学计划取平均值,由学科教研组长一次性审核得分)评定为优秀、良好等级的,分别记为1分、0.5分。 2.备课(3分)

无学科备课属于教学事故,一次性扣3分,并在其他教学活动中不予考虑。对于在校内视导及各项检查中不按时上交者,教研组长不再催促上交,直接扣除1分。教学反思、二次复备等项目不齐全的,不符合备课使用要求的酌情扣分,根据在区、镇、校内等各级视导中取平均值,备课核定为优秀、良好等级的,分别记3分、2.5分。 3.作业(3分)

根据作业评价要求依次评定为优秀、良好等级的分别记3分、2.5分。涵盖相关学科的特色作业设计,根据在区、镇、校内等各级视导中取平均值。 4.课堂教学(4分)

(1)严格按学校课堂教学常规要求上课,上课必须全部讲普通话(2分),有违反规定的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因不及时侯课或中途随意离开课堂造成事故的该项不得分。

(2)根据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每学年组织听课、评课,评为优质课的2分,规范课1.5分。 5.听课(2分)

有听课记录,完成听课节数,得2分(每学期一般老师15节以上,教研组长20节以上,中层以上管教学的40节以上)。缺一节扣0.5分,扣完为止。校内组织的听课活动(普听课、打磨课、优质课选拔等),教师要积极参与其中,按照教研组长的实际签到情况,并全程参与评课的, 根据教师的参与的广度,每节课再赋0.2分,只听课不评课,按未完整参与教研活动对待,此项活动不赋分。外出听课活动是教师难得的学习机会,不再赋分。 以上由教导处负责。

(三)组织管理能力(5分)

1.考核期内担任班主任,并做到工作细致,重视班集体建设,班风好,开展活动丰富,学校财产保护较好。根据政教处、总务处评价分类优秀2分,良好1.5分。

2.全体教师结合自身工作,在教育教学中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优秀得3分,良好得2.5分。 以上由政教处负责。

(四)教科研能力(8分) 1.课题级别:(2分)

由课题组自己申报成功的课题,中央教科所、省级课题赋2分,市级1.5分,区级1分,镇校级0.5分。由学校申报立项,指派给课题组的区级以上课题统一赋1分。

2.过程管理:(4分)

包括制定课题研究总方案,学期研究计划,开题报告,集体研讨记录,个人研究记录,阶段总结,研究课案例等。教科室每月检查一次,结合平时检查得分,学期末评出A、B、C三类分别赋4分,3分,2分。

3.理论学习:(2分) 理论学习每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4.科研活动:加3分

由区教科室组织的科研活动,视教师完成情况,可加1-3分。 以上由教科室负责。

三、勤:工作态度(10分)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出满勤。由校长室负责。

二、绩(22分)

(一)教学成绩(17分)

1.有考试成绩的学科按测试成绩进行考查。

综合测试成绩是每学期期中、期末总成绩按k值级部排名

一、

二、三分别得分17分、16分、15分。

注(1):在期中、期末测试时,接班名次,每提高一个名次加1分。 注(2):在区统一抽测中前三名相应加2分、1.5分、1分,相反倒数第一名减1分,倒数第二三名减0.5分;在镇统考及抽测中,前两名相应加1分、0.5 分,相反倒数第一减1分,倒数第二三名减0.5分。

在期中、期末测试时,所教班级始终保持第一,且成绩特别突出的,视其情况加1分。

2.不参加区、镇教研室统一测试的学科(1-2年级的《道德与法治》、1-6年级的《音乐》、《美术》、《地校课程》、《综合实践》、《体育》、《信息技术》等课程),要做好过程性管理(评价手册、活动记录、特色作业设计等),在学期中、学期末要有体现学生学业成绩的载体,侧重于益智趣味,均有任课教师出题检测。视实际情况赋15-17分。)

教学成绩评价分为课堂教学成绩评价和学生活动能力素质评价两部分。课堂教学成绩评价优、良、一般分别计16.5分、16分、15.5分。学生活动能力素质评价优秀为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二)个人获奖(5分)

个人获奖累计加分。

1.各级教研活动均要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择优选拔。 2.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经学校层层推荐的各项专业奖励、论文、科研成果以最新教师职称评审文件及学校规定为主要依据,各项奖励可累计加分。凡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获奖情况也列入相应的赋分,且可以累计加分。 3.辅导奖分三种情况:

(1)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中或经学校同意认可的各级比赛中获奖的辅导奖,按国家、省、市、区、镇和学校分别计2.5、1.

5、

1、0.5、0.25分。

(2)辅导学生作品在正规国家、省、市、区发表的,指导教师按相应级别辅导奖折半加分。注:组织同一活动,加分计一次,不作累计加分;同一活动参加不同级别比赛,按最高级别计分。 (3)教师个人组织辅导的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各级各类竞赛或汇演活动等取得较好成绩的按同级相应级别赋分(注:汇演按同级一类赋分;区级竞赛必须荣获前三名)。

4.当年获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走青春,做育花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德育、安全、宣传先进个人、优秀老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按国家、省、市、区、镇、校级分别计8分、5分、3分、2分、1.5分、1分。劳动模范按国家、省、市、区级分别计分10分、7分、4分、2.5分。获得与教育或本职工作有关的其他部门荣誉称号,按同等级别折半计分。

注:获奖赋分以证书原件为准,证书以签发日期为准。考核时,原则上只对本学期获得的证书赋分,凡证书签发日期介于上次考核收缴证书截止日期与本次考核截止日期之间的,可以赋分,否则,不予赋分。在证书收缴截止日以后补交的,不予赋分。 以上由教导处负责。

五、廉(3分)

有搞有偿家教、乱收费、乱征订的的该项不得分。该项由政教处负责。

六、附加分

1.在满工作量的情况下,室长、功能室管理员、社团指导老师、学科教研组长、中层(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政教德育处主任、后勤主任、教科室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及以上管理人员总分分别加0.25分、1分、1分、2分、4分,兼职可累计计算。

2.在区镇各级教学视导检查活动中,受到上级领导点名表扬及推荐推广成功经验做法的,由多方证实核准,教导处确认无误,酌情赋1-2分。可累计。

3.积极参加各种公开课选拔或展示活动,对于学校范围内出课的老师,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按校级优质课进行量化赋分;在区镇等各级教学视导中,指定或被抽到的出课教师,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按校级优质课进行量化赋分。可累计。推荐出去的优质课及录播课按照证书赋分,不在此范围内。

4.由教研组长、教师个人等组织的教学活动,涉及到全校师、生层面的论坛、技能展示等相关教学活动,达到一定的广度,收到良好效果的,由教导处评定核实,对组织者赋0.5分,参与者赋0.2分。可累计。各级考试(教师、学生层面)抽调阅卷、统分、外出监考等事宜,每次赋0.2分。 由教导处负责。

七、特别说明

1.休产假的教师如果整个学期均不在岗工作,或者在岗工作时间不满30天,则其考核成绩直接记为称职档,但低于正常在岗工作的教师;若在本学期在岗工作超过30天,则将在岗工作期间的量化成绩,换算为整个学期的量化成绩。

2.外出交流教师:本乡镇的由现任职学校考核,去城里的由本校考核。外校考核优秀的直接认可,去城里的直接定为称职。交流完成后的下半年由本校考核,按一年对待。

中心小学教师教学工作管理考核细则

小学教师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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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儿寨中心小学教师考核细则

中心小学教师教学常规管理考核细则

黄道中心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测评细则

职称评定考核细则9

小学教师年度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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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业务考核细则

中心小学教师考核细则.9
《中心小学教师考核细则.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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