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
为了维护广大员工和企业双方利益的需要,制定了员工劳动纪律的规定。个别员工违反规定,发生有损于企业其他员工利益的行为,企业将对其进行相关处罚。
1、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员工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处以警告;累计旷工6天以上(含6天)的处以处分;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满30天以上(含30天),按规定予以严重处分
2、企业规定中午12:00—13:00为午休时间,员工应在此时间内用餐和洗浴,如有违反者予以警告,部门领导负有连带责任。
3、企业规定生产区域内为禁烟区,员工禁止吸烟,如有违反者对当事人予以严重处分,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
4、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严禁看杂志、吃零食、聊天闲谈、晒洗衣物或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违反者予以警告,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
5、员工在工作中应通力合作,不得吵闹、斗殴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违反者予以严重处分,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
6、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除正常接触外,任何人不得任意串岗,严禁进入变电室、化验室、仓库及其其他禁入重地,违反者予以警告,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
7、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违反者予以严重处分。
8、三班人员夜间不得睡觉,车间门不得反锁,随时接受值班人员的夜检,违反者予以警告。
9、员工不得在厂区内使用自行车和摩托车。汽车行驶速度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违反者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严重处分,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
10、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除工作应酬外不得酗酒。违反者予以严重处分,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
11、员工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违反者予以严重处分。
12、不得私自携带药品、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复印件)出厂。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 1
以严重处分。
13、员工因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工作失误或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或严重处分。
二、处罚标准:
警告(酌情扣款300元-600元)
处分(酌情扣款600元-900元)
严重处分(下岗待业6个月,只发放最低工资,不享受奖金和福利)
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违纪下岗待业期间,转入中转部无岗待业。由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教育培训,经考察合格后重新分配工作。违纪员工下岗期间,必须按时出勤。
(三)其他说明
1、部门领导应将员工的违纪事件和部门处理意见填写在《员工违纪申报单》,由主管厂长审核。
2、人力资源部结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该员工做出处理决定,并填写《员工违纪通报单》由厂长审批,并实施处理决定。
3、处罚决定记入员工考绩档案。员工处分的时间,从确认员工违反劳动纪律之日日算起。
附《员工违纪处理申报单》、《员工违纪处理报告单》、《员工违纪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