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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8:26: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有限公司 休假的相关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使员工知悉可以享受的休假内容,明确公司的考勤办法,规范公司的考勤、休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及劳务派遣关系的全体员工,个别条款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工时制度及工作时间 第三条 工时制度

公司实行每日平均8小时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6天,工作时间为实际工作时间,不含用餐时间。 第四条 工作时间 上班时间为:

A类 夏季作息时间 正常班: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 B类 冬季作息时间 正常班: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00至17:30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五条 日常考勤管理 (一) 考勤周期及考勤统计

1、公司的考勤周期为 每月1日至每月月底 。

2、综合部于每个考勤周期结束时,统计汇总当月的考勤情况,作为计发工资、考核等的依据。 (二) 考勤方式

1、公司实行打卡方式记录考勤,员工每日上、下班应当打卡;

2、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打卡的,应当及时填写《外出单》,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3、员工因个人原因出现遗漏考勤、忘记打卡、当日刷卡次数为单次的,均视为考勤出错,考勤出错月累计超过2次,自第3次起,前者出错计入总计中,两次按旷工0.5天,三次按旷工1天核计。 (三) 迟到、早退及旷工

1、迟到、早退

迟到10分钟内不计迟到,每月不能超过三次。已履行了请假审批手续的除外。

2、旷工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为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工计:

(1) 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的,计旷工;

(2) 骗取、伪造、篡改、涂改休假证明的,休假期间计旷工; (3) 利用公出时间办私事的,公出时间计旷工;

(4) 未在公司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岗位从事指定的工作的; (5) 因员工个人原因未打卡,也未做出勤或公出登记的。

3、迟到、早退及旷工的处理

(1) 员工迟到及早退十分钟月累计超过3次,自第4次起,每次罚款50元;在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或早退达5次的,公司将给予记大过处理。 (2) 旷工处理

凡员工发生旷工情形的,自员工旷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经直接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给公司综合部。

当月旷工累计三天以内(含三天)的,按旷工天数,以日工资的2倍扣罚;当月连续旷工达三日。由公司综合部向该员工发出《违纪通知》,并按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处理。 第六条 请、销假程序

(一)请假

除法定节假日外,无论何种休假,员工都应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事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持本制度规定的证明材料履行请假程序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能休假。否则,请假无效。

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的,应当以电话等形式通知审批权人,获得批准后方能休假,并且应在事中或事后二天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员工申请年假、婚假、产前检查假、产前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以及丧假等其它休假,应当至少提前一天申请。

2、病假 (1)员工病假三天以上,须持基本医疗保险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后休假。在急诊的情况下,应有急诊医院开具加盖急诊章的病休证明(可以是非基本医疗保险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但急诊病假最多可享受3天,超过3天以上的急诊病假无效。

(2)员工病假2天以内的,向主管领导申请;部门经理向公司副总申请,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后休假。

(3)员工病假3天者,向公司副总申请,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后休假。

(4)员工病假3天以上者,经公司领导总裁批准后休假。

3、事假

(1)员工事假2天以内,应当至少提前1天申请,员工向所在部门经理申请;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后休假。

(2)员工事假在3天以上的,应当至少提前2天申请,经部门经理、管理部经理及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休假。

(二)销假

员工申请婚假、产假、丧假等其它休假,或申请年假,因各种原因未能如期休假的,应在假满后第一时间办理销假审批手续。员工凡发生不属于本规定所列的假别而缺勤的,原则上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经管理部报主管公司领导批准。

(三) 请假所需的证明材料

1、婚假:结婚证原件;

2、产前检查假:员工怀孕后,持怀孕和预产期证明原件;

3、产假:生产后,持医院开具的证明原件;

4、计划生育假、病假、工伤假:合法医疗机构的证明 (经公司同意,可假后补交); 第四章 休假及休假期间的待遇 第七条 休假的类别

(一) 所有员工都能享受的法定节假日

元旦一天(1月1日);春节三天(农历除夕、初

一、初二);清明节一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一天(5月1日);端午节一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一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具体的休假方法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 部分员工可以享受的特殊节假日 三八妇女节:全体女员工放假半天。 (三) 带薪休假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可以享受年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工伤假、丧假等带薪休假。如无特别说明,员工享受的带薪休假天数按自然日连续计算,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不适用于与公司建立临时劳务关系的员工。

1、年休假 (1)年休假天数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员工到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不足3年的,享受年假待遇3个工作日;工作满3年不足5年者,享受5个工作日的休假;工作满5年不足10年者,享受7个工作日休假;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多1年增加1个工作日休假,休假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待遇如下:基本工资/当月天数*年休假天数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累计工作(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企业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部门经理应根据本部门工作安排,安排员工休年假。年休假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开安排,以半天为最小的休假单位。年休假必须在当前年度(自然年)休完,不可顺延。 (4)按国家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形,企业将对逾期未休的年休假部分给予经济补偿:

A.员工提出年休假申请,企业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后,造成员工年休假应休未休的;

(5)每个员工的年休假天数每年年初核定1次,新入职员工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当年的在岗工作月数折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如果离职时已休年假天数超过当年可休天数,超出部分按照事假处理。

2、婚假

凡符合《婚姻法》规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已办理结婚手续的员工享受婚假三天,对响应国家号召,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员工,除享受公家规定的三天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再婚的员工一律享受婚假3天,新婚夫妇到指定地区听授婚前教育课,凭《听课证》给予公假1天。 婚假待遇:基本工资/30天*假期天数

3、女员工特殊假期 (1)产前检查假

怀孕女员工应医务部门的要求,需要进行产前检查的,可以申请产前检查假。 (2)产前假

妊娠七个月以上女员工,可申请每天提前1小时下班,考勤处理按正常出勤对待。 (3)产假

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女员工生育可以享受产假九十天,可自产前十五天开始计算。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四个月的,可以享受产假十五至三十天;妊娠四个月以上的,产假为四十二天。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不得享受产假。 员工休产假前或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假的,不按产假处理。 (4)哺乳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可以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允许累计使用。

4、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经医院诊断证明,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工伤假。

5、丧假

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以享受丧假三天。 (四) 病、事假

1、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去医院就诊、治疗、住院或休息的时间为病假。 员工病假超过3天,须持基本医疗保险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在急诊的情况下,应有急诊医院开具加盖急诊章的病休证明(可以是非二级以上医院),但急诊病假最多可享受3天,超过3天以上的急诊病假无效;

2、事假

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业余时间而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办理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核给一定期限的事假。 (1) 员工因个人事务不能出勤的,应当先申请年假。

(2) 员工当年的年假已经用完,因个人原因不能出勤的,可以申请事假。

(3) 员工零星事假按小时请假累计计算,满8小时为1天。 (4) 员工每年可申请累计不超过30天的事假,全年事假超过30天者,影响年度的考核、调薪晋级。

(5) 事假期间扣发全部日固定工资,绩效奖金相应扣发,当月累计事假超过7天者,绩效奖金全部扣发。 第十条 休假期间的待遇

(一)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及部分员工可以享受的休假期间,员工工资照常发放。

(二) 员工带薪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如下标准执行:

1、年休假待遇

年休假期间,员工工资照常发放;

若出现关于应休未休年休假应予补偿的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每日以日岗位工资的300%的标准支付年休假补偿。

2、婚假、丧假待遇

婚假、丧假期间,员工工资照常发放,不享受当日午餐补助;

3、女员工特殊假期待遇

(1)孕检假、产前假、哺乳假期间,员工工资照常发放; (2)产假期间,按本人生产前的岗位工资标准照常发放。但不发放绩效奖金。

4、工伤医疗期待遇

工伤假期间,岗位工资照发,绩效奖金酌情发放。工伤期间的其他待遇参照国家及劳动部有关规定执行。

5、病假期间的待遇 当月病假在半天以内的,不扣发员工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月累计病假满一日至十个工作日以内的,按天数扣发日岗位工资的50%,绩效奖金相应扣发;月累计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扣发日固定工资的60%,停发全月绩效奖金;

6、事假期间的待遇

事假期间扣发全部日固定工资,绩效奖金相应扣发,不享受当日午餐补助。当月累计事假超过5天者,绩效奖金全部扣发。

8、休假期间的绩效奖金发放

员工在各类带薪假期(指年休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期间的绩效奖金发放按如下原则执行:

月实际个人工作日

第三章 超时工作及补偿 第八条 超时工作

(一) 超时工作包括工作日的加点以及休息日的加班。

(二) 公司各部门应当合理安排工作,尽量避免或减少超时工作,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若确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可以依法安排员工超时工作。员工因工作需要并经公司批准,可以超时工作。 (三) 以下情形不视为超时工作:

1、公司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聚餐、旅游等活动;

2、公司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由员工自愿选择参加的培训;

3、员工出差在途时间;

4、未经公司安排或批准的超时工作;

5、员工在非工作时间自愿来公司。

第九条 超时工作审批

员工因工作原因需要超时工作的,应履行审批手续,经部门经理和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公司依法安排倒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条 超时工作补偿

公司首先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不能倒休的:工作日加点的,公司按照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超时工作补偿休;休息日加班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超时工作补偿;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超时工作补偿。具体安排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的内容与国家及当地政府将来颁布的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综 合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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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休假管理制度

职工休假管理制度

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休假管理制度(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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