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指导 上下联动
扎实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齐齐哈尔市总工会 2012年8月
在省总的领导下,我们始终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这项工作上,我们确定了“要通过开展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突破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工资协商难题,提高企业工资集体合同覆盖面”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并推行了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将我市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三方联动,合力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按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责任分工,我们积极做好牵头工作,注重发挥劳动关系三方的合力作用,主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进行沟通和联系,建立了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探索有效
1 的工作途径。今年四月份,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组织领导,根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领导班子变化的实际,及时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沟通协调,调整了推进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前不久,我市发布了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我们与市人社局沟通,对使用企业工资指导线提出三点要求,其中第二点要求各企业应当以企业工资指导线为重要依据,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通过工资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订立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要着重体现劳动在分配中的价值,使职工工资水平随企业利润增长有较大幅度提高。通过广泛的沟通协调和积极运作,形成了三方联动、各方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了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多措并举,确保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扎实推进。一是努力营造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方面直面交流。我们要求基层工会干部深入到行业企业中,向企业经营者讲解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使他们自觉地参与到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来。另一方面强化媒体宣传。年初以来,市总印发5期《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
2 工作简报》,其中两期专题宣传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齐齐哈尔日报、鹤城晚报等新闻媒体,刊发宣传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各类文章4篇,为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发挥典型作用,指导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开展。我们确定了“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深入、全面铺开”的工作方针,从培育典型入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达到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效果。首先选定了行业工会组织较为完善的依安县依安镇作为试点。在市总和依安县总的指导下,依安镇总工会通过重新调整行业工会联合会的设臵和建立健全行业职代会,健全了协商主体。采取“以上代下”模式,抓住企业和职工同时最为关注的工资标准,指导工会联合会与行业内各家企业,以及与行业协会进行协商,在全镇的11个行业初步建立起了工资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依安镇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成功后,我们选取了碾子山区麦饭石行业、建华区餐饮行业、克东县出租车行业作为第二批试点,进一步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前,克东县出租车行业已经经过集体协商签订了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碾子山区石材行业和建华区餐饮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也在稳步推进。5月中旬召开的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培训班暨推进会议上,要求每个县区至少形成一个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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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把握关键环节,确保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规范运行。一是通过健全组织确定协商主体。根据我市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健全行业工会联合会,形成了职工方代表组织。同时,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建立。对于建立行业协会比较困难的,通过相关部门召开企业法人会议,民主选举企业方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二是采取“以上代下”模式开展协商。通过对试点工作的总结,使我们深刻体会到:在建立协商制度之初,上级工会应全力协助甚至代替基层工会履行协商职能。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进程,快速扩大覆盖面。对此,我们围绕“主体工种工时定额和工价标准确定”这一主要内容,统一采取“以上代下”模式,对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全面推进。三是通过“大小合同”并行的方式,深入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所谓“大合同”,就是由行业工会联合会与行业协会或企业主,通过平等协商签订覆盖全行业企业的工资集体合同,主要规定各类工种的最低工资标准及增长比例等,以此规范同行业的企业。所谓“小合同”,就是行业内的各个小企业根据各自实际,由职工方与企业主再签订一份更具体的工资协议,主要规定工资发放标准、发放的时间等内容(“小合同”的薪酬标准不能低于“大合同”)。通过“大小合同”并行的推进,进一步增强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针对性和
4 实效性。四是建立监督机制,保证工资集体协议落实到位。我们充分发挥职代会的监督审议作用,将劳资双方共同签订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提交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进行审议。职代会每年组织职工代表,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履约的企业在本区域、本行业内进行通报,由同级劳动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改正。
二、工作进展情况
目前,我市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31份,覆盖企业494户,覆盖职工1.5万余人。
通过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效地化解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实现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了工资分配制度更为公平合理,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加了企业职工的收入,体现了劳动者的尊严;稳定了企业职工队伍,改善了行业的经营环境;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提高了工会组织在企业和职工中的地位。同时,也为工会服务大局找到了结合点和着力点,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三、下步工作计划
总的来说,针对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我们只是做了
5 一些初浅的探索和尝试,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工作中还有很多不完善、不成熟、不规范的地方,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如有的合同内容还比较笼统、不细致,有的合同在落实和履行上还不到位。
下一步,市总工会将按照省总工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切实规范协商程序,完善协商内容,提高协商实效。
(一)进一步发挥典型作用,加大推进力度。我们要从实际出发,选准工作突破口,破解工作难点。进一步加大在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地区和行业,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力度。注重总结不同类型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典型经验,召开全市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现场观摩会,推广不同类型的典型经验,有效推动全市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广泛开展。
(二)强化行业性工资协商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协商的实效性。我们要认真实施《齐齐哈尔市总工会推进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标准》和《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注重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质量,注重协商工作程序的规范、协商内容的完善,以及合同签订的质量和履行的实效。在确定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主体和各行业劳动定额、工资标准上,在协商程序和履约监督
6 上,做到规范运作,确保协商在依法、公平、公正、合理的前提下规范有序进行。
(三)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夯实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基础。要认真抓好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专业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专业化队伍的咨询服务、参与协商、调查研究、监督检查等项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省总关于集体协商指导员三年培训规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各种灵活有效的方式,按照分级、分层次培训的工作原则,培训市总本级和县(市)区级总工会负责集体合同工作的专职工会干部、县级以上集体协商指导员。解决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不敢谈”、“不会谈”的问题,推动我市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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