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弟弟原来在广州工作,工资水平是,这次是临时派到韶关
211w左右。
3)我弟媳妇工资水平不知道,大约。
4)家里兄弟二人,我和我弟弟,父亲:62岁,母亲:54岁,均在家务农,身体状况不是很好
5) 我弟弟住院,我妈护理
610.4号出生
7)医生病情里说:手术费为,一年后需做手术一次,费用8)出院后,医生说需要在家9)我弟弟伤情为小腿粉碎性骨折,右下颌骨断裂。牙齿很痛,医生说可能与右下颌骨断裂有关,需下颌骨好了后,才能确诊。头部以及下身均有伤。
10。
11)中途我与肇事者谈判2次未妥,我弟弟我姐夫及我叔又谈判数次,还是没有结果。
12)保险公司说,如果有居委会的证明,可以按照广州市城镇标准计算,但交警队需要当地派出所提供一年及以上居住证明
13)我弟弟原来在广州工作时,是老板租的房子,工资也是直接发放现金,没有社保以及纳税证明。
14)事发时间为
15)路费:我本身来回跑了3趟,路费大约1000,我弟弟,我妈,我弟媳,路费总计约1000。
1、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
(1) 误工费:(50+30)天×4000元/30天=10666.67元。
(2) 护理费:50天×2000元/30天=3333.33元 ,50天×50元/天=2500元 。共5833.33元。
(3) 住院伙食补助费:50天×50元/天=2500元。
(4) 交通费:2000元 以正式票据为凭【一般计算方式:N天×10元/天=交通费】。
(5) 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依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 医疗费:35000元。
(7) 后续医疗费:18000元。
(8) 司法鉴定费:以实际票据为准。
(9) 伤残赔偿金:①按照城市户口赔偿标准计算:23897.80元/年×20年×11%=52575.16元。②按照农村户口赔偿标准计算:7890.25元/年×20年×11%=17358.55元。
(10)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
(11)被抚养人生活费:
18年×5515.58元×11%=10920.8484元。
上述赔偿总额为人民币:
②按照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人民币112279.3984元(未加上营养费和司法鉴定费)元
2、肇事者已付金额
肇事者已交付前期的3.5万元手术费,且受害者因暂时需要用钱,肇事者又付了1万。共4.5万。
3、计算结果
受害者应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款总额:①城市标准:¥147496.0084元-45000元=102496.0084元②农村标准:¥①诉讼费:¥2349.92元——律师费:¥12124.80042元
②诉讼费:¥1481.98元——律师费:¥8036.7639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