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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规厂纪工厂员工规章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04 21:00:46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厂规厂纪(工厂规章制度)

本厂规章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生产秩序,使我厂在企业管理方面,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为严肃厂规厂纪,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全厂职工认真自觉遵守。

1、保证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车间、科室负责人要求提前十分钟上岗,工人、科室行政人员提前五分钟上岗,按正点时间、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者,罚款10元。超出10分钟,不足2小时按半天事假罚款,超出2小时3小时以内算为半天事假。3小时以上算为旷工。

2、坚持请假制度,车间、科室可批准一天,一天以上报分管副厂长、经厂长批准。旷工半天扣(技能工资+工龄费)/22天,扣当月岗位工资、奖金,(生产人员扣本人所在车间的平均奖金),加罚50元。

3、工作时间严禁串岗、乱岗、聚众谈天、玩耍,每发现一次扣款20元,不服从者,加倍罚款。

工作时间不准睡觉、不准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等,违者每次罚款50元。 工作时间内不准擅自离岗外出;干私活及为外单位加工工件,违者每次罚款200元,其离岗外出、干私活等时间,按旷工计算,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

预备钟内不准在厂内吃饭,违者每次罚款10元。上班时间不准吃饭或吃零食,违者罚款50元。厂区内不准赌博,违者罚款200元,情节严重交司法部门处理。

4、严禁工作时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者,除每次罚款100-200元外,并立即停职检查,检查期间每天发给10元生活费。检查时间,视检查情况决定。骂人者,扣20元。全部归厂。

5、上班时间不准穿裤头、背带背心、拖鞋,不准穿裙子和高跟鞋,违者,除罚款10元外,必须回家更衣,更衣期间按事假处理,不服从,不准上班,按旷工处理。

6、为保证有较舒适的生产环境,必须坚持文明生产,生产和管理部门均应保持安全、卫生,按划分卫生区域,每星期

一、四为班前卫生大扫除时间,各卫生区发现有一处死角,罚款10元,车间和科室内有卫生死角,罚20元。车间有不安全因素,报主管科室,限期整改,不整改者处罚款20元。

7、工作时间不准带小孩,每发现一次,扣带小孩者10元,扣当班的保卫人员20元。

8、自行车、摩托车必须按规定地点存放,违者扣罚10元。

9、职工进出大门,必须下车,厂区不准自行车或电动车或摩托车载人,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0、车间设备保持清洁,润滑良好,不干私活,若设备不清洁、润滑、不良好,必须限期整改,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若有干私活者,按其价值加倍罚款。

11、职工翻爬工厂围墙,罚款50元。

12、借工作之便,挟带公物出厂;偷窃工厂原材料、产品或其它公物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并处8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者,交司法机关。

13、保卫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因玩忽职守、工作失职,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人作相应赔偿并处罚款200-400元。

所有车辆进出大门一律登记,外出车辆必须认真检查,所出物资必须与票据相符。休班时外来送货车辆一律不准进厂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违者扣罚当班保卫人员50-100元。

1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任人留用察看处分: ⑴拒不执行生产调度命令,影响生产,造成严重后果者; ⑵触犯法纪法规,受拘留,免于刑事责任处分者; ⑶工作时间内吵架、打架,造成严重影响者; ⑷其他性质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任人解除劳动关系或开除处分。⑴违反劳动纪律,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 ⑵触犯法纪法规,受刑事处分者;

⑶连续旷工15天(含15天)及年内累计旷工30天(含30天)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⑷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6、不按规定准确、及时上报各类工资、奖金考核报表,造成工作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责任人50-100元罚款。

17、虚报瞒报工资、奖金和各类补贴,除金额扣除外,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责任人100-200元的罚款。

18、凡有义务劳动(包括装车、卸车、分鸡蛋、整理料场、打扫卫生等),行政人员都要参加,凡不参加劳动和劳动不积极、怠工者,每次罚款10元。特别情况,经厂长批准。

19、副厂级以上人员为监督执法人员,负责处理违规事宜。执法人员在对违规行为处罚时,因处罚不当执法不严等原因,引起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执法负责人罚款200元。

以上条款所涉及不到的还按原规定执行,与原规定相左的,按现规定执行。

推荐第2篇:(厂纪厂规规章制度)

(厂纪、厂规、规章制度)

一、

总则

1、

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加强职工队伍建设,调动全厂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合理的、文明的、有效的生产工作秩序,以提高我厂的经济效益,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特制订本厂厂纪厂规。

2、

厂纪厂规,每个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执行。

3、

在厂纪厂规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违反都要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二、

劳动、卫生、安全纪律制度

1、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请假按规定办理手续。

2、

严禁在上班时间内做与本职不相关的事,不准擅离工作岗位,禁止聚众谈笑,延误生产。

3、

禁止在生产场所就餐、吃零食,严禁非生产性用具带入车间。

4、

车间内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

5、

自行车进入厂区,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保持道路畅通。

6、

不准私自拆除电器设备和一切机械设备,在作业时注意安全生产。

7、

不准吵架、骂人,哗众起哄等不道德行为。

8、

餐厅内需注意清洁、卫生,不随地乱丢剩菜饭。

9、

裁剪人员必须佩戴金属的防护手套。

10、

断针要有断针记录卡,每一断针要拚凑完整再换新针,并保存留底。

11、

电线不可外露。请假制度及假期:员工上下班作息时间必须按厂部规定时间执行,不准迟到,早退。

一、

请假手续

1、

事假应有正常理由并事先申请,并由权责主管审批方可享受。事假期间不给薪。

2、

病假:三天以下凭乡卫生院证明,三天以上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假期间工厂支付80%的薪资。

3、

上班迟到或早退门卫须做出记录。

4、

婚假:职工结婚给予婚假3天,若男性职工年满25岁,女性年满23岁,可外加7天,假期内薪资照付。

5、

分娩假:妊娠七个月以上生产者,给假九十天,晚婚加十五天,难产或双胞胎加十五天。产假在预产期前十五天开始享受,给假期间薪资照付。

6、

哺乳假:孩子满一周岁前,每天上、下午各有半小时哺乳时间,给假期间薪资照付。

7、

陪产假:本厂男员工妻子生产时可享受享受七天陪产假,给假期间薪资照付。

8、

丧假:直系亲属给假三天,非直系亲属给假一天,给假期间薪资照付。

9、

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做出处理。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10、

国定假:(给假期间薪资照付)⑴元旦1天⑵春节3天⑶国际劳动节3天⑷国庆节3天

11、

法定假日:三八妇女节女工可享受半天, 给假期间薪资照付。

12、

有薪年休假凡在本公司服务之员工均享受有薪年假,因考虑到员工春节需要长假的需求,公司尽量安排在春节集中放假,给假期间薪资照付。

二、

请假程式:职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并需经职务代理人、相关单位主管签核。其他:有事请假应事前提出申请,如遇突发状况者可於事后请假,但仍应及时补假,否则依旷工处理;因公出差者须有部门主管或厂长批准,并注明事因、地点。

三、

奖罚办法

以公平的赏罚标准激励职工向善上进,并使本公司职工之行为有所遵循。建立合理明确的赏罚制度,以强化团结纪律,使本公司管理工作推行顺畅。有违反厂纪厂规者都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实行奖罚分明。奖励本公司作业人员之奖励区分为下列四种:⑴ 嘉奖:嘉奖三次作为记小功一次。⑵ 记小功:记小三次作为记大功一次。⑶ 记大功。⑷ 奖金或升级。本公司作业人员之惩罚区分为下列二种:⑴ 次要警告:次要警告以三次为上限,第四次则解雇。⑵ 重大警告:重大警告以一次为限,第二次则解雇。⑶ 降调或解雇。

四、

未成年工保护办法

1、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做重体力劳动。

2、

不得安排工作中需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等强迫体位元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於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3、

用人单位要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

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推荐第3篇:厂纪、厂规、规章制度

厂纪、厂规、规章制度

一、总则

1、为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加强职工的建设队伍,调动全厂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合理的、文明的、有效的生产工作秩序,以提高我厂的经济效益,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特制订本厂的厂纪厂规。

2、厂纪厂规,每个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执行。

3、在厂纪厂规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违反都按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二、劳动、卫生、安全纪律制度

1、必须得到管理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2、严禁在上班时间内做与本职不相关的事,不准擅离工作岗位,禁止聚众谈笑,延误生产。

3、禁止在生产场所就餐,吃零食,严禁非生产用具带入车间。如首次劝说不听罚10元/次。

4、不可打架闹事,因打架造成的医疗费用及缺勤所扣工资,全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或送派出所处理。

5、发现有偷窃、贪污或向外泄露机密资料、样品的员工立即开除,情节严重送公安处理。

6、下班每人将所用的机器、照明灯关闭。

7、员工下班要清扫自己的工作岗位,或车间的设备卫生,整理好生产工具,规范放置产品或物料,保持车间环境明亮整洁。

二、员工守则

1、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能迟到早退,迟到10分钟罚款5元,迟到15分钟扣半天工资。30分钟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工资按70%结算(注:罚款不是目的,需大家遵守)。

2、上班时间不准外出,在一般情况下不可无故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要向主管申请批准才可离职。

3、工作时间不得在厂内接待非本厂的人员。

三、劳动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衣冠整洁。

2、服从上司工作安排,上班时间不可干私事,不可串岗、看书看报。

3、因操作不当或因为没有责任心而失职造成的生产损失,视情节的轻重作警告处理或照价赔偿。

4、车间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

5、不准在车间乱堆乱放,保持道路通畅。

6、不准私自拆除电器设备和一切机器设备,在作业时注意安全生产。

7、不准吵架骂人,哗众起哄等不道德行为。

8、餐厅内需注意清洁卫生,不随地乱丢剩饭菜。

9、裁断人员必须遵守机器操作手册执行,以防意外发生。

10、断针要有断针记录,每断一针要拼凑一起换新针,不要把断针丢掉要保存留底。

11、电线不可外露。

流水线制度

1)上下班时间:前段提前10分钟开工,提前10分钟收工,后段准时上下班。

2)返工处理:各负其责,谁做错谁返工,返工活不得占用工作时间,不能再次使用的任何物品处以10元/个的处罚。

拔钉需仔细,如有钉子未拔罚1000元/个(以客户反馈为准)。 3)离风时自己的岗位不得积货,不能以任何理由影响流水线的正常运转。

针车车间制度

1、针车员工在每次做新款之前有样品鞋,一定要看清楚(不懂要问清楚)。

2、刚做开始要把机器的针距要调好,1公分3针半。边距要车均匀,不要掉边,边距要车成直线不要起波浪,合缝针距要蜜1公分4针半。

3、断针要从鞋面拔出来,每断一针要拼凑一起换新针,不要把断针丢掉要保存留底。

4、针车员工不可私自拆除机器。

5、手工要注意不要把胶弄到帮面,折边要折均匀,有样板一定要画线操作,有少料要补齐或残料要补齐。

6、针车管理领料前必须点清楚数量,如不够需在交给流水管理前补齐。

7、针车、手工返工率不可超过2%,超过部份按10元/只罚款。

裁断车间制度

1、下料前员工必须要懂得裁断机器的操作及刀模的摆放。(要懂得操作的人员才可下料,非懂人员勿动机器,否则后果自负)。

2、下料人员在下料之前要看面料的拉力方向,才可放刀模下料(不懂要问清楚,否则后果由本人承担)。

3、车间严禁吸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

4、不准在车间乱堆乱放,保持道路通畅。

5、不准私自拆除电器设备和一切机器设备,在作业时注意安全生产。

6、裁断人员要遵守机器操作。如平车管理发现料下余5%罚1元/个料。

7、裁断工必须下够所需数量,及时下齐所部位(所有部位需多2-3%)。如平车管理清点后流水再出现数量不够的,需有流水线和车间管理签字再补料,并写明原因。

包装制度

1)质检必须成双检,如有返工须成双放出,未检查出问题进入包装罚20元/双。

2)装盒必须成双,放刀配件(无纺袋,合格证,标签……未处理好罚20元/双),并单码排列好。

3)打包鞋盒外箱必须正面朝上,必须按配码打包,如无法配码需请示管理(外箱错罚5元/个,鞋盒错罚1元/个,配码错20元/箱)。

注:包装上的错误,出厂后客户反应有质量问题管理一起罚。 所有包月员工如未请假每月全勤奖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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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规厂纪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纪律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 劳动纪律

(一)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

(二)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 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参与偷盗、赌博、斗殴等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2)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无理抗拒或阳奉阴违的行为;

(3)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

(4) 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和增进福利,以达到互相合作、工厂和个人两利的目的;

(5)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

(6) 上班时间不得擅自外出,特殊情况或因公须外出必须经主管级以上职员请假方可出厂; (7) 工作时间不得启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电源开关,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 (8) 工作时间内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或串岗妨碍他人工作;

(9) 工作时要精神集中,严格遵守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擅自修改流程和调较设备 (10) 下班时,当班人员必须关窗、关水、关闭机械电源和照明电源,保证人离机停、灯灭; (11) 已下班人员严禁进入车间,如有特殊需要,需经车间主管或工厂领导批准方可进入; (12) 各机械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不属当班或岗位人员禁止操作,未经车间主管批准不能私自操作;

(13) 员工不得违抗门卫人员的合理监督或和门卫人员发生争执; (14)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15) 注意消防安全,公司制定区域为吸烟区,严禁在工厂内吸烟; (16) 不得带早餐或零食进入工厂车间食用; (17) 员工应尊重上级管理人员,严禁侮辱、诽谤、威胁、恫吓或暴力侵害管理人员; (18) 员工应爱护工厂财物,严禁破坏、污损、盗窃工厂财物; (19) 员工应爱护公司声誉,不得制造、散布对工厂不利的言辞; (20)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不得奇装异服,不得做怪异打扮,正常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厂厂服,不得作出有损工厂形象的行为;

(21) 各级管理人员应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在工作分派和事故处理中应公正无私,不得偏袒护短;

(22) 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环境卫生,任何公共场所不得乱抛弃垃圾、果皮、杂物及随地吐痰;

(23) 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或是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24) 不得伪造人事数据或出勤记录或计件单据,不得冒充他人签名伪造文件和单据; (25) 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第三章 人事制度

第六条

员工招聘与试用

(一) 本厂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二) 招聘资格

(1) 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

(2) 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

(3) 愿意履行和遵守本厂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行政命令; (4) 身体健康;

(5) 本人真实有效证件齐全;

(三) 试用期间公司认为不适合用工要求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无需通知即可离职;

(四) 试用期内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做好预交接工作后可离职;

第七条 员工辞职规定

(一) 员工申请辞职,须向人事行政部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自行填妥后逐级呈送审批,最后交回人事部备案。

(二) 试用期满已转正的普通员工因故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特殊工种及管理职位人员,其时间由工厂决定适当延长。

(三) 人事部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表后,按上述规定给员工办理离厂手续,厂方所发物品按规定需归还的必须如数交还;

(四) 员工违反厂规,构成严重过失的,厂方有权实时解雇、开除,并无任何赔偿。

(五) 凡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五天的,作为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第四章 薪酬

第八条 受聘员工的工资,于聘用前双方议定,如有调整,厂部会通知。 第九条 每月员工的工资将在次月20日发放;

第五章 考勤条例

第十条 本厂上下班时间按: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30~17:30 第十一条 请假:员工须向有关管理人员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条逐级呈报审批后方可出厂。如遇特殊情况可电话或请人代请假,但应在上班当天补填请假单并办好审批手续;

第六章 安全生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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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为加强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与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守则。

第十九条 工厂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和相关机械设备的操作提示,对员工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教育,防止发生事故,减少我厂员工职业伤害及做好相关职业病预防等

第十三条 生产部应加强各部门、各班组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个车间班组应指定专人对新进厂的员工进行相关岗位机械使用培训,使员工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技能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 机械操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机械的使用,并严格按照机械安全操作指示进行操作,不准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

第十五条 本厂员工未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任意串岗,严禁任意触摸、使用非自己操作的机械设备、工具;

第十六条 员工在每日开始工作前,先对机械设备和工具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其所用设备是否损坏,零部件是否牢固、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情况,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七条 机械操作人员工作中应遵守《安全生产守则》及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发生飞、故障应及时停机检查,并向主管人员汇报相关情况,不得私自进行维修,否则严惩。

第十八条 各车间员工应对自己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相关的保养和维护,各车间主管应组织员工对机械进行定期的保养;员工在操作是不得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

第十九条 各车间主管在日常工作中应随时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处理违反安全生产的情况,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通告等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属厂部所有。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视公司发展和实际运作的需要,可随时作出适当的补充、完善和修订;

北京瑞联针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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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纪厂规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入职指引 第三章 公司简介 第四章 人事制度 第五章 工作时间 第六章 食宿规定 第七章 劳动报酬 第八章 休息放假 第九章 保险福利 第十章 培训制度 第十一章 劳动纪律 第十二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三章 文件的送达和生效 第十四章 解释与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1、厂纪厂规适用于所有职员工,包含正式录用之职员工及试用期内之职员工。

2、本公司职员工必须遵守厂纪厂规内容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维护公司良好声誉、保护公司财产,是职员工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4、厂纪厂规将有助于所有职员工熟悉公司的规章制度,使大家工作有章可循。

5、厂纪厂规相关内容与公司现行和今后规章制度、通告、标准作业规定有相抵触时,以公司最新公布的办法或公告、标准作业规定执行。

第二章 入职指引

1、您的报到手续,将由综合部负责办理,报到时需提供的资料详见第四章人事制度-个人资料。

2、报到入职后,您所在的部门会指定一名职员工作为您的工作指引人;工作指引人将会向您介绍部门的一些基本情况和您的工作职责。

3、在您入职之后综合部将会为您安排入职培训(新进职员工入职培训),请您务必参加。

4、请您随时关注公司的公告栏,以便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规定以及相关信息。

5、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培训等请您积极的参与。

第三章 公司简介

公司全称: 性质: 地址: 电话: 传真: 总公司: 品质政策:

质量第一 客户至上 追求卓越 永续经营 品质目标

客户满意度合格率在98%以上 出货合格率每月在98%以上 环境方针

节能减废,预防污染,遵守法令,持续改善,全员参与,绿化家园。 组织架构:(见附页1)

第四章 人事制度

一、招聘

1、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公司职员工不因民族、籍贯、性别、语言、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凡应聘的职员工必须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未与原公司解除关系者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所有职员工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应聘者通常不予考虑聘用。

3、应聘时,必须持有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等有效证明。

4、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录用:

① 有参加不良帮派、酗酒、聚众赌博、吸食毒等违法行为; ② 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关系的; ③ 被通缉或判刑在案者;

④ 提供虚假学历证明、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从业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者; ⑤ 正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明确告知公司,公司书面表示同意录用的除外) ⑥ 有职业病、传染病或疾病者(明确告知公司,公司书面表示同意录用的除外)

⑦ 未满16周岁的,男的48岁(包括48岁)以上的,女的45岁(包括45岁)以上的以及其

他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止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⑧ 有其他不得录用情形的;

⑨ 被公司开除、辞退、自离者以及辞职不满半年者。(特殊情况经允许除外)

6、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应聘表格,经公司考核、面试合格者后方可聘用。应聘者接到公司通知后按期到公司报到上班。

二、个人资料

1、职员工应聘时需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并附上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呈交综合部门。需提交的证件有: ①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

③特殊工种、特种作业证(如会计证、驾驶证、电工证、英语等级证书等等); ④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备注:提供以上资料办理入职手续,同时需提供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综合部门为每个职员工建立个人档案。职员工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正确无误,职员工以下情况更改或补充时,须于七日内到综合部门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并交复印件: ①住址与电话号码;

②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籍; ③婚姻状况;

④女职员工怀孕或小孩诞生; ⑤发生意外或疾病时的联系人。

3.职员工以欺诈手段提交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公司有权随时给予无偿辞退。

三、试用期

1、所有新入职的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超过3天以上的,按实际请假天数相应延长试用期。

2、在试用期内公司对职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进行考核、评价,判断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考核评估必须由综合部门在职员工试用期届满前10-15天实施评估上报,当事人部门主管有义

务在试用期届满15天前向综合部门提出。

四、辞工/辞退

1、试用期内,职员工辞工,需提前3天通知公司,如职员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通知职员工并给予辞退。

2、试用期满后,职/职员工辞职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3、试用期满后,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立即辞退:

①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

②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利用假证件或威胁手段进入公司的,经发现时;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职员工离厂

1、职员工在试用期后辞工必须提前30天书面申请(试用期内只须提前3天,申请辞职期间不得请假,否则按请假天数延长离职日期);各职员工辞工必须由直属主管、部门主管及厂长级以上领导签核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2、职员工未办理请假、公干或其它有关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3天无故旷工者,按自动离职除名处理。

3、薪金结算:

1) 职员工因违纪而被开除者,只结算实际工资,无任何补偿;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具体情况追究赔偿责任。违反国家法律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2) 在试用期后,职员工辞工未提前30天而离厂者,按提前天数扣除提前部分薪资。 3) 凡是在试用期内,如职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公司随时都可给予辞退,职员工需提前3天申请方可办理离职,未提前3天申请离职者,需扣除提前部分薪资。

4、离职手续办理

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完善离职手续,未完善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职辞到期手续办理日为每周星期二;(周二后到期的顺延下周二办理); (2)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3)按离职办理程序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4)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他公物; (5)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综合部办理退宿手续。 (6)向综合部提交已签完的离职审批表; (7)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

(8)待所有离职手续完成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资单。 (注:当月所有离职人员的工资,公司将在次月15日统一发放。)

5、离职办理程序

(1)职员工辞职或辞退时,需按公司以下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2)职员工辞职须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职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登记表》→所属主管同意、签名→所属厂长(总经理)同意、签名→综合部备案。

(3)辞退职员工须按一下程序进行审批:组长/领班填写《职员工辞职/辞退书》→所属主管同意签名→所属厂长(总经理)同意签名→综合部备案→交综合部通知给职员工。

(4)辞工/辞退人员离职手续按以下程序办理:到综合部领取《离职通知单》并填写→到部门交还办公用品/用具→直接上级签名确认→搬行李到保安室检查并进行退宿→由总务签名确认(保安队长代理)→由综合部人员签名确认后计算工时→扣除相关应扣费用→通知财务部计算工资→离职员工本人于当日下午16:30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单→离职人员领取工资单并签字确认→2小时内带个人物品离厂→保安部根据各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离职通知单》方可放行,并收缴《离职通知单》→综合部存档。

第五章 工作时间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天 8小时 工作制。

2、公司可根据生产需要,对工作日、上下班时间、班次、就餐时间及工休时间进行调整,全员必须配合。

3、公司因生产需要加班,所有职员工有义务积极配合生产安排。

二、考勤制度

1、全体职员工必须按公司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打卡,除打卡机有故障外,不按规定打卡,一律不计算工时。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5:00

2、迟到/早退在1分钟-30分钟内按1元/分钟,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每月迟到/早退超过3次者,全厂通报批评;屡犯者,视情节轻重而定,严重者可辞退处理。

3、职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则要填写《外出人员登记表》,审批后交综合部,保安凭《外出人员登记表》放行并作好记录。

4、因公事不能及时打卡者、忘记打卡者(每月仅限三次),必须填写打卡证明单经上级主管批准交综合部签卡;(打卡机发生故障除外)

5、公司要求加班、值班人员,上下班必须打卡,加班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需提前下班必须经上级主管同意方可下班,否则当早退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者,须办理向上级主管请假。

6、上、下班需亲自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否则双方各记小过一次。

三、请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

1、请假:请假3天以内至少提前半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3天者至少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

1.1员工请假3天以内呈部门部门主管)审批后交综合部。

1.2全厂员工请假超过3天(含3天)以上的需呈厂长批准。

2、病假必须出具病假单;婚假、丧假等需有书面证明方可,如无相关证明,一律按事假处理.

3、未经请假、请假未核准或假期已满未申请续假而不上班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4、任何人员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到3天者,一律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旷工

1、旷工:

1.1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1.2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不上班者; 1.3假期满未及时续假者;

2、1个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到3天者,属于严重违纪,公司一律按自离处理。

3、旷工1天扣3天工资,不足半天按半天计,旷工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第六章 食宿规定

1、公司为职员工提供了食宿方面的便利,并逐步提升和改善职员工的食宿条件,请您务必配合相关的管理工作,并遵守相应的规定,共同创造良好的食宿环境。

2、用餐规定

2.1请在供餐时间内到餐厅内就餐,过时或提前不予供应(因工作需要提前或推迟就餐时需向综合部申请)。

2.2就餐时请自觉排队领餐,并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不得插队、拥挤。

2.3用餐后请随手将桌面之纸巾、残渣、果皮及其它杂物等清理至指定的地点,禁止乱丢垃圾。2.4就餐时间: 早餐:7:30-8:00 中餐: 12:00-13:00 晚餐:17:00-18:00

3、宿舍规定

3.1请按宿管安排的床位入住,不得私自乱搬动床位。

3.2各住宿人员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并配合宿管员的调配和管理。3.3所有宿舍成员均应做到:

3.3.1保持宿舍环境卫生、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更不得向宿舍外抛弃杂物;垃圾不得堆积于室内。

3.3.2宿舍外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不得乱堆放杂物或私自占用。

3.3.3便后冲水,厕纸入垃圾桶内,严禁将纸巾或其它杂物丢入马桶内,以免堵塞下水道。3.3.4注意安全,预防火灾,严禁私自安装电器或私拉乱接电源以及在宿舍内玩弄火种。 3.3.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在中午、夜间休息时禁止大声喧哗或大声播放音乐,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3.3.6自觉维护生活区所配臵的各项设备设施,人为损坏除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若有自然磨损或出现故障时,请及时联系宿管员进行维修。

3.3.7宿舍应做到每日清扫地面、做到无垃圾、无残渣、窗户、房顶无明显浮尘;墙上无乱张贴的图画、无刻画的痕迹;床上物品应保持整洁、有序,皮箱摆放整齐,桶、盆、口杯、毛巾等洗漱用品应按规定区域摆放。清洗后的衣物要按指定地点晾晒。

3.3.8综合部将不定期对宿舍进行6S检查,并在评比后实施奖罚,并将检查的结果公布于公告栏。

3.3.9全体人员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人走关水、关电,自觉节约资源。

第七章 公司福利

一、薪资发放

1、发放日:工厂执行下发薪制,每月15日发放员工薪资,如遇周末或节假日,则提前或延迟相应日发放。

2、公司工资不包括如下:

① 社会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②电话、伙食、交通、住房补助等; ③绩效工资; ④年终奖金;

⑤其他奖金及物质奖励。

3、

3、本公司职员工可依法享受年假、产假、婚丧假、工伤假。

①正式员工在职期间结婚可请婚假,晚婚假为10天,不符合晚婚条件的为3天。 ②直系亲属去世,可取3天丧假。 ③婚假、丧假期间支付基本工资。

4、职员工请假,公司不支付其假期的工资。

5、每月依法定时15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有特殊原因公司应发通知公布。

二、薪金调整

1、公司规定月薪人员通过试用期后,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个人工作态度、能力、业绩决定其调薪幅度,一般在3% ~ 20%工资,每年一次调薪。

2、员工薪资参照当地规定调整工资。

三、工资等级

参见公司《薪制制度》

第八章 休息休假

一、休息

公司保证职员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如工作需要加班,在本月内必须安排补休,否则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二、法定假

1、全体职员工每年可享受以下11天法定休假:

元旦(1月1日)1天

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正月初二)3天 清明节(4月5日)1天 劳动节(5月1日)1天 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1天 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1天 国庆节(10月1~3日)3天

三、有薪假期

1、凡正式职/员工按公司制度休假均可享受下列有薪假:

婚假:10天(晚婚),必须提供有效婚姻证书。

丧假:父母或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丧假3天,必须提供当地民政部门的证明文件。

2、婚假应在登记结婚的半年内一次休完。

第九章 福利

1、所有职员工每月享有全勤奖。即按公司规定出勤,当月不旷工,不请假者拥有全勤奖.

2、所有职员工根据公司规定评选优秀奖、全年全勤奖。

3、公司为职员工提供集体宿舍和食堂。

第十章 培训制度

1、凡招聘的文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须经相应的培训,培训合格后转正(文员、技术人员的培训可按实际情况灵活处理,经双方同意,情况特殊时,公司可延长)。

2、新招的普工由综合部负责新职员工入厂的厂规及常识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安排对其进行岗前现场操作培训,由安全主任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由品管部负责对职员工进行品质基础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新职员工上岗。

第十一章 劳动纪律

一、目的

为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和优良厂纪,本厂制定了职员工的行为标准,让职员工认真执行。

二、遵守纪律(头发、工衣、工帽示范图见附二)

1、员工每天上班,应提前10分钟做开工前准备,做到不擅离职守、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所有人员勤洗工衣、头发,不允许留长指甲,男生不允许染发、烫发、留长发、胡须、紋身等。

3、所有车间职员工上班必须穿工衣,个人衣服要整洁干净,不得衣冠不整进入工作场所,工衣/工鞋只作上班穿,车间职/员工不允许穿短裤进入车间上班。

4、车间人员上班时间不允许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如食物、挂戴小饰物及手机)

5、本厂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所有人员不可在厂区、车间等地吸烟、玩火。吸烟者应在指定场所进行。

6、在工作时间内及工作场所,不得饮酒、进食。

三会友、个人电话

1、工作时间内,职员工原则上不得面见私人朋友,如确有必要的,要向部门主管申请,经允许后方可实施。

2、工作时间内,不可随意打私人电话,如确有需要经上级批准后实施。

四、奖惩条例

1、奖惩标准:

大功:奖500元; 小功:奖200元; 嘉奖:奖100元。

三次警告合计小过一次,三次小过合计大过一次,年内记三次大过予以开除处理:

轻微过失: 处分10-30元; 书面警告: 处分30-100元; 降职降薪: 处分100-200元; 劝退/解聘: 处分200-500元。

2、奖励细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

1)对经营管理提出具体改良方案,并取得相应效果,确有重大贡献者;

2)经办艰难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贡献;

3)对企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及对企业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之事项。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记小功一次:

1)才能卓越对主管业务改善有特殊贡献,使公司盈利万元以上者; 2)为公司业务发展竭尽全力,做出重大贡献的,使公司创收万元以上者; 3)为本企业增收节支金额超过万元者;

4)遇有重大情况,勇于负责,措施得宜,为公司避免重大声誉及经济损失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记嘉奖一次:

1)行为优良,学识丰富、工作认真、忠于职守,堪为同事楷模; 2)发扬和争取公司信誉,有特殊具体事迹; 3)临时紧急事件处理得当,减免公物损失; 4)见义勇为,救助急难者;

5)自动协助非职务之内工作而成效卓越。

3、处罚细则: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 上班时间在吸烟区吸烟,一次超过5分钟(含)以上者;

2) 在吸烟区聊天,同一部门有2人(含)者,吸烟区人数超过3人(含)者; 3) 本职工作(操作、记录、检验、标签等)失误被主管查出或其他部门投诉者; 4) 工作不专心,上班打瞌睡、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 不按指定场地、区域标示摆放物品、物料、茶杯等,被检举或被稽查到者; 6) 妨碍现场工作秩序及休息娱乐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守则者; 7) 初次不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或初次非故意不按工作指引作业者; 8) 浪费公物、资源、(水、电、纸张)等情节轻微者; 9)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公务者;

10) 乱摘花草、破坏生态绿化或不保持各自责任区域之环境卫生者; 11) 不讲究卫生,擅自用嘴吸、吹公用饮水设备器皿之容器者;

12) 接听电话等对外联络工作时,不讲文明礼貌,态度粗鲁、恶劣、不友好者; 13) 不按规定时间进出厂区及准时作息就寝者;

14) 非主管级人员及无正当理由擅自查阅他人资料、档案、调查他人隐私者; 15) 资料掌管部门责任人任(他)任查阅他人资料、档案及隐私者; 16)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各项项目培训者,或拒不签到者;

17) 相关责任岗位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向上级主管或安全小组人员报告者; 18) 擅自在厂区推销私人物品者;

19) 其他违反稽查表现条例内容及未按要求进行工作环境检点(消防器材等)与机器设备保养者; 20) 未按要求保养机械者;

21) 进入工作区域或生产场所未按规定佩戴厂牌或不按规定着装者; 22) 该卫生值日无故不值日或执行不彻底者; 23) 未经许可私自调换宿舍、乱搬床位者;

24) 私自移动公用设施者;

25) 在工作场所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者;

26) 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垃圾和从宿舍前后窗乱丢报废物或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乱倒者; 27) 将物品悬挂于电线上者;

28) 乱拿或乱放餐盘者,就餐插队、代打饭菜者,餐后不清扫倒在桌上残渣剩饭和乱倒垃圾者; 29) 未关风扇或未关灯者; 30) 未按离岗规定擅自离岗者;

31) 在厂区和宿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涂墙画壁,影响公共卫生或浪费资源者; 32) 工作中未经许可不等候接替,擅自下班者; 33) 非工作需要或非紧急情况下将物品自高空抛落者;

34) 上班时间在生产区域拨打私人电话、玩手机游戏、播放音乐者; 35) 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接待亲友或带小孩者; 36) 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者; 37) 无正当理由打饭到餐厅外用餐者。 38) 违反公司其他规定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小过”处分:

1)工作时间内消极怠工或无故拖延工作者;

2)因作业疏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机器设备、模具或物品材料受损害或造成质量异常者; 3)工作中未经许可不等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4)搬弄是非,制造团体不和及传播谣言影响工作情绪者;

5)未经许可擅自动用厂内生产器具者;工作时间内擅自制造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者; 6)未填写物品放行单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出厂者; 7)顶撞上司态度恶劣者; 8)未依许可进入公司禁区者;

9)未依作业规范作业、违反工作纪律以致影响生产者;

10)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贵重仪器、生产设备、计算机及其接口设备,教唆或帮助他人为之者亦同; 11)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工作者; 12)将有可利用之材料当垃圾倒掉者; 13)上班时间在岗位上坐睡、靠睡者;

14)在厂区和宿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涂墙画壁,影响公共卫生或浪费资源者; 15)利用公司计算机玩游戏、播放音乐、看与工作无关的文件或图片、上网者; 16)代人刷卡、委托他人刷卡、转借工卡、厂牌者双方或伪造上班记录者; 17)未经许可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者; 18)进入异性集体宿舍过夜者; 19)在宿舍内乱拉电线、电源线等; 20)将物品自高空抛落者;

21)打听或散播其他同事工资和福利待遇者;

22)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23)晚上熄灯后聚会影响他人休息或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危及他人财产、生命安全者; 24)下属犯错知情不报还包庇、袒护下属者;

25)未经主管以上领导批准,跨越工作部门从事不属于自己或私自调班、替班、换岗位者; 26)未经主管以上领导批准擅自更改作业流程的;

27)相关责任岗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通知纠正后仍未立即改善被查出或举报者; 28)本职工作之报告、记录、标示不实,影响公司信誉或造成公司损失者;

29)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被损害或因未按要求保养机器设备给他人财产、身体造成损害不严重者;

30)无主管批准或不可抗力因素,擅自操作由指定人员操作的机械设备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1)不按安全规范操作未造成后果且初犯者; 32) 其他情节相同的行为。

(3)、有下列行为之一,予以“大过”处分

1)对同事恶意诬告或诽谤,制造事端者;

2)因工作疏忽、懈怠或督导不周以致公司财务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者; 3)工作时间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私自外出者; 4)对公司来访客户极不礼貌而有损公司印象者; 5)保安人员擅自准予外人进入厂区者;

6)工作时不按规范作业造成严重错料及质量问题; 7)带头闹事,扰乱秩序或贻误公务者;

8)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损失金额为人民币500元以上);

9)未经主管人员允许或非指定操作人员,随意操作机械设备、车辆者(如发生意外伤害公司财产或损伤他人,应承担全部损失);

10)擅自涂改文件、污秽、撕毁公告、公文。私自查看或复印、盗取、损毁公司文件者; 11)不接受保安检查或管制,强行出入厂区或生活区者; 12)擅离职守致发生事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13)无故动用、损坏消防设施者;

14)未经许可利用厂内设备制造或修理私人物品者; 15)虚报加班或迟到、早退不刷卡企图蒙混过关者; 16)未经许可在厂区内摄影者;

17)故意浪费原材料及物料或毁损,挪用公司财物者除记大过外应按材料的原价赔偿; 18)投机取巧,隐瞒蒙蔽,利用职权谋取非份利益或回扣有具体事实者; 19)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办公楼及厂区各部办公室、工作场所者;

20)无故连续旷工1天以上者(含1天)或无故旷工(包括无故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的情形)二次者;

21)在宿舍或厂区内从事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金额较小者;

22)入职或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虚假信息、证件使公司误言造成公司损失较小者; 23)下属犯错知情不报还包庇、袒护下属,因此造成公司损失在500元以内者;

24)未经主管以上领导批准,跨越工作部门从事不属于自己或私自调班、替班、换岗位者因此造成公司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5)未经主管以上领导批准擅自更改作业流程的造成公司损失500以下者;

26)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被损害或因未按要求保养机器设备给他人财产、身体造成损害,损失在500以上者;

27)无主管批准或不可抗力因素,擅自操作由指定人员操作的机械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 28)其他情节相等或相似的行为。

(4)、有下列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者,予以无补偿开除处分:

1)私自泄漏公司机密或兼任其他侵害本公司权益的工作者; 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影响公司信誉者;

3)造谣生事、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言论,使公司名誉受损者;

4)私自藏匿、蓄意破坏、偷窃公物及他人财物,经查属实者(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擅自更改或违反公司作业程序、工作方法或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损失3000元以上的);

6)因故意或过失而使本公司发生灾害或业务上有明显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 7)因行为不检点或不良嗜好、在职期间触犯刑案或受劳教处分者;

8)对于公司负责人、各级主管或其他职员工及其家属进行恐吓、殴打、要挟或有重大侮辱者; 9)损耗机器、模具、原料、成品,或故意泄漏公司技术、业务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3000元以上的);

10)侵占公物、公款,有具体事实者(金额不限); 11)吸食毒品或参加非法组织、不良帮派,有事实证明者;

12)伪造证件或使用伪造的证件冒领或虚报收据领取各项费用者(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 13)利用职权接受厂商的宴请、送礼、回扣、佣金(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或与厂商勾结虚报货款而损害本公司的利益,情节重大者(如金额或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 14)偷窃公司材料行为者(金额不限); 15)在厂区或宿舍内故意打架斗殴者; 16)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17)向公司陈述个人基本信息虚假,如: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证、经历等信息; 18)在公司内进行具有赌博性质的游戏,如打牌等;

19)仿照上级主管领导签字,盗用印鉴或私自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20)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屡教不改三次以上或违反操作规程致使他人受伤者; 21)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不良后果者;

22)煽动或参加3名以上职员工与公司的对抗或不合作行为(如聚会、停工、罢工、罢餐等)。

23)投机取巧、隐瞒欺骗或虚报不实数据和信息,以致公司决策错误蒙受重大损失(超出3000元者),或其他情节严重者;

24)玩忽职守、工作懈怠,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金额超出30000元的),或其他情节严重者; 25)同年度累计记过大3次者。同年度累计计小过五次者; 26)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

27)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作任务或接受任务后消极怠工,未按规定期限完成或完成品质严重不合格者,造成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者;

28)无视公司规定,在烟火严禁区劝解仍违规者; 29)其以上行为情节等同的。

第十二章 劳动安全卫生

一、目的

公司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安全

1、受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才可操作机器、设备或运输工具,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操作机器。

2、职员工应按照正确的工作程序和安全规章工作,作业员在操作机器设备时应注意安全,在机器未停止时,禁止用手触摸机器转动部位。

3、清洁、修理或调整机器前,必须注意机器是否完全停止,关闭电闸。

4、看到有职员工不按完全操作规则操作或发生任何事故、伤害,应立即向其主管汇报。

5、生产设备或生活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不得擅自修理。

6、职员工在执行危害性作业时,须依规定自觉使用安全防护器具。

7、当进行锯、钻、切削或焊接工作时必须戴上安全眼镜及采取必须的安全措施。

8、职员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标识有“禁止进入”之危险性场所。

9、公司严禁招聘未满16岁男女职员工。

三、火警

1、职员工要遵守本公司各项防火规定,切记安全出口、灭火器位臵及其他救火设备的正确地点等。

2、发生火警,不论程度大小,应做到如下几点:

1)发生火灾时,保安员应迅速赶到火灾现场,并做好人员疏散工作,根据火情大小立即报警。 2)当领导不在现场,现场最高职位人员为现场指挥员,立即安排人员切断现场电源。 3)保安人员应立即奔赴现场救火,其他人员保持镇定,不可惊慌失措,应听从指挥。 4)火场区保安员负责保护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事故发生后,保安部门与有关部门人员必须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事故报告,提出

改进意见和处理意见。

3、注意事项:

1)有职员工工作的地方,门一定不能锁死,人多的地方须设臵走火逃生门。 2)切勿用水扑救漏电和电气火警。

3)电气引起的火灾不可用泡沫灭火器,应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施救。 4)如火势较大,应及时打开疏散通道门,领导职员工按预定指示路线疏散。

5)发生火警,首先保护职员工安全,其次是最大限度保护公司物资设备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四、其他安全行为

1、职员工使用化学物品时,应认清标识,以免造成危险。

2、未经有关部门主管人员的许可,不得拆除机械或其他地方的安全护罩。

3、驾驶厂内机动车时,要佩戴安全带,升高或搬运重物时,要注意安全。

五、卫生规定

1、职员工均负有维持厂区及生活区环境干净、卫生的责任与义务。

2、厂区内禁止丢垃圾、随地吐痰、践踏草皮与破坏公物。

3、爱护公物,保持公司环境清洁,推动5S整理整顿运动,部门主管负责实施,全员配合。

4、保持工作台位清洁,材料、废料不许掉在地上,工作用具和凳子要摆放整齐。

5、不许坐、趴、靠在物料、成品包装上以及不准坐在地上。

6、下班后应将工作区收拾干净整齐。

7、未经允许,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在车间及公司内张贴文稿。

8、为保障公司洗手间、下水道的畅通,维护公司人员的正常的生活秩序,便纸、垃圾一律扔入垃圾筐内。

9、爱护花草树木,不许攀折花枝,践踏草坪以及装饰景点。

第十三章文件的送达和生效

关于公司与职员工之间的任何通知、协议、申请、决定等与对方有关的文件、双方都以书面形式送达:

1、文件种类:通知、申请、承诺、协议、合同、保证书等。

2、送达方式:通告、直接、委托、邮寄等方式。

3、公司职员工收到厂纪厂规后,应认真阅读并妥善保管好,离职时需交回综合部门。

第十四章 解释及修正

1、厂纪厂规规则未尽事宜,均按政府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的规定处理。

2、厂纪厂规的解释、修订和发行由公司综合部负责。

综合部

财务部主管: 综合部主管: 采购部主管: 业务部主管: 研发部主管: 钣金车间主管:喷涂车间主管: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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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规厂纪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纪律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 劳动纪律

(一)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

(二)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 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参与偷盗、赌博、斗殴等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2)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无理抗拒或阳奉阴违的行为;

(3)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

(4) 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和增进福利,以达到互相合作、工厂和个人两利的目的;

(5)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

(6) 员工上下班必须按先后顺序排队打手纹卡,不得插队或拥挤,不许没有上班或加班打手纹卡;

(7) 员工出入大门、车间必须佩带工厂工作证,否则门卫有权拒绝入厂;

(8)

上班时间不得擅自外出,特殊情况或因公须外出必须经主管级以上职员请假方可出厂;

(9) 工作时间不得启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电源开关,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 (10) 工作时间内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或串岗妨碍他人工作; (11) 工作时要精神集中,严格遵守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擅自修改流程和调较设备或忽视安全者,损坏机械或出现坏品(次品)均要赔偿给工厂,造成工伤后果自负;

(12) 下班时,当班人员必须关窗、关水、关闭机械电源和照明电源,保证人离机停、灯灭;

(13) 已下班人员严禁进入车间,如有特殊需要,需经车间主管或工厂领导批准方可进入;

(14) 各机械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不属当班或岗位人员禁止操作,未经车间主管批准不能私自操作乱用,违者后果自负,如损坏则追究赔偿责任及给予行政处分;

(15) 员工不得违抗门卫人员的合理监督或和门卫人员发生争执; (16)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17) 注意消防安全,公司制定区域为吸烟区,严禁在工厂内吸烟; (18) 不得带早餐或零食进入工厂车间食用; (19) 员工应尊重上级管理人员,严禁侮辱、诽谤、威胁、恫吓或暴力侵害管理人员;

(20) 员工应爱护工厂财物,严禁破坏、污损、盗窃工厂财物; (21) 员工应爱护公司声誉,不得制造、散布对工厂不利的言辞; (22)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不得奇装异服,不得做怪异打扮,正常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厂厂服,不得作出有损工厂形象的行为;

(23) 各级管理人员应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在工作分派和事故处理中应公正无私,不得偏袒护短;

(24) 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环境卫生,任何公共场所不得乱抛弃垃圾、果皮、杂物及随地吐痰;

(25) 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或是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26) 工具文具一经领用则由领用保管人负责,如因保管不善丢失,则照价赔偿; (27) 不得伪造人事数据或出勤记录或计件单据,不得冒充他人签名伪造文件和单据; (28) 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第三章 人事制度

第六条

员工招聘与试用

(一) 本厂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二) 招聘资格

(1) 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

(2) 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

(3) 愿意履行和遵守本厂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行政命令; (4) 身体健康;

(5) 本人真实有效证件齐全;

(6) 工人年龄不低于16周岁,最大不超过50周岁,具有与其工作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 员工入厂必须如实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四) 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的员工,工厂可考虑按表现对其工资做适当调整,并享受正式员工的其他待遇;

(五) 试用期间公司认为不适合用工要求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无需通知即可离职;

(六) 试用期内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两天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做好预交接工作后可离职;

(七) 试用期内无论是厂方还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上班时间必须超过十天以上,工厂方给予结算应有的工资,入厂上班时间少于十天不予计算工资;

第七条 员工辞职规定

(一) 员工申请辞职,须向人事行政部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自行填妥后逐级呈送审批,最后交回人事部备案。

(二) 试用期满已转正的普通员工因故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特殊工种及管理职位人员,其时间由工厂决定适当延长。

(三) 人事部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表后,按上述规定给员工办理离厂手续,厂方所发物品按规定需归还的必须如数交还,如有缺失,照价赔偿。

(四) 员工违反厂规,构成严重过失的,厂方有权实时解雇、开除,并无任何赔偿。

(五) 凡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五天的,作为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第四章 薪酬

第八条 受聘员工的工资,于聘用前双方议定,如有调整,厂部会通知。 第九条 每月员工的工资将在次月月底左右发放,如遇发薪日为节假日或其他原因,由公司决定提前或者延后发放时间。

第十条 计时员工的工资以8.5小时为一日计算,正常工作8.5小时以外及节假日计加班。

第十一条 实行岗位责任制的人员(如:管理人员、保安等)及计件的生产部门员工无加班费计算。

第五章 考勤条例

第十二条 本厂上下班时间按: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30~18:00 晚上加班时间由18:30起

第十三条 员工考勤采用指纹打卡方式,员工上下班应排队打卡,特别是实际上没有上班或加班而打卡,此现象一经查实,打卡时间按无效处理并处罚打卡者50元。

第十四条 迟到早退不签卡,当月迟到不超过3次且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允许范围;迟到超过3次或总时间超过15分钟,每次罚款20元,迟到超过30分钟后按旷工半天计算;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

第十五条 旷工:有事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者;请假在外超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者;未履行打卡手续或打卡缺项者;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当月旷工超过3天(含)视为自动离职,所有未领取的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均无计算,归属厂方所有及没有任何赔偿。

第十六条 请假:员工须向有关管理人员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条逐级呈报审批后方可出厂(请假当天不计发工资)。如遇特殊情况可电话或请人代请假,但应在上班当天补填请假单并办好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 出外办事或特殊情况未打卡者或忘记打卡者,需经部门主管证明确认有上班者,部门主管可在部门日志签注;每月超3次以上忘记打卡者罚款5元/次以示警教;未经部门主管或人事部签卡按旷工处理。

第六章 安全生产规定

第十八条 为加强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与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守则。

第十九条 工厂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和相关机械设备的操作提示,对员工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教育,防止发生事故,减少我厂员工职业伤害及做好相关职业病预防等

第二十条 生产部应加强各部门、各班组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个车间班组应指定专人对新进厂的员工进行相关岗位机械使用培训,使员工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技能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机械操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机械的使用,并严格按照机械安全操作指示进行操作,不准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

第二十二条 本厂员工未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任意串岗,严禁任意触摸、使用非自

己操作的机械设备、工具;否则厂部有权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直至开除出厂。

第二十三条 员工在每日开始工作前,先对机械设备和工具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其所用设备是否损坏,零部件是否牢固、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情况,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二十四条 机械操作人员工作中应遵守《安全生产守则》及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发生飞、故障应及时停机检查,并向主管人员汇报相关情况,不得私自进行维修,否则严惩。

第二十五条 各车间员工应对自己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相关的保养和维护,各车间主管应组织员工对机械进行定期的保养;员工在操作是不得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违反视情况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厂员工违反本条例规定,尚未发生严重后果的,生产部门视情况给予50到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厂部有权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及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各车间主管在日常工作中应随时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处理违反安全生产的情况,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通告等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属厂部所有。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过去所规定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视公司发展和实际运作的需要,可随时作出适当的补充、完善和修订;亦可参照公司配套制定的其他相关文件执行,与本制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广州市艺创化妆品包材工艺厂

201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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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立净(厂规厂纪)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纪律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 劳动纪律

(一)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

(二)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 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参与偷盗、赌博、斗殴等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2)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无理抗拒或阳奉阴违的行为;

(3)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

(4) 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和增进福利,以达到互相合作、工厂和个人两利的目的;

(5)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

(6) 员工上下班必须按先后顺序排队打手纹卡,不得插队或拥挤,不许没有上班或加班打手纹卡;

(7) 员工出入大门、车间必须佩带工厂工作证,否则门卫有权拒绝入厂;

(8)

上班时间不得擅自外出,特殊情况或因公须外出必须经主管级以上职员请假方可出厂;

(9) 工作时间不得启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电源开关,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 (10) 工作时间内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或串岗妨碍他人工作; (11) 工作时要精神集中,严格遵守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擅自修改流程和调较设备或忽视安全者,损坏机械或出现坏品(次品)均要赔偿给工厂,造成工伤后果自负;

(12) 下班时,当班人员必须关窗、关水、关闭机械电源和照明电源,保证人离机停、灯灭;

(13) 已下班人员严禁进入车间,如有特殊需要,需经车间主管或工厂领导批准方可进入;

(14) 各机械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不属当班或岗位人员禁止操作,未经车间主管批准不能私自操作乱用,违者后果自负,如损坏则追究赔偿责任及给予行政处分;

(15) 员工不得违抗门卫人员的合理监督或和门卫人员发生争执; (16)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17) 注意消防安全,公司制定区域为吸烟区,严禁在工厂内吸烟; (18) 不得带早餐或零食进入工厂车间食用; (19) 员工应尊重上级管理人员,严禁侮辱、诽谤、威胁、恫吓或暴力侵害管理人员;

(20) 员工应爱护工厂财物,严禁破坏、污损、盗窃工厂财物; (21) 员工应爱护公司声誉,不得制造、散布对工厂不利的言辞; (22)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不得奇装异服,不得做怪异打扮,正常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厂厂服,不得作出有损工厂形象的行为;

(23) 各级管理人员应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在工作分派和事故处理中应公正无私,不得偏袒护短;

(24) 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环境卫生,任何公共场所不得乱抛弃垃圾、果皮、杂物及随地吐痰;

(25) 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或是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26) 工具文具一经领用则由领用保管人负责,如因保管不善丢失,则照价赔偿; (27) 不得伪造人事数据或出勤记录或计件单据,不得冒充他人签名伪造文件和单据; (28) 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第三章 人事制度

第六条

员工招聘与试用

(一) 本厂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二) 招聘资格

(1) 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

(2) 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

(3) 愿意履行和遵守本厂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行政命令; (4) 身体健康;

(5) 本人真实有效证件齐全;

(6) 工人年龄不低于16周岁,最大不超过50周岁,具有与其工作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 员工入厂必须如实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四) 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的员工,工厂可考虑按表现对其工资做适当调整,并享受正式员工的其他待遇;

(五) 试用期间公司认为不适合用工要求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无需通知即可离职;

(六) 试用期内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两天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做好预交接工作后可离职;

(七) 试用期内无论是厂方还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上班时间必须超过十五天以上,工厂方给予结算应有的工资,入厂上班时间少于十五天不予计算工资;

第七条 员工辞职规定

(一) 员工申请辞职,须向人事行政部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自行填妥后逐级呈送审批,最后交回人事部备案。

(二) 试用期满已转正的普通员工因故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特殊工种及管理职位人员,其时间由工厂决定适当延长。

(三) 人事部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表后,按上述规定给员工办理离厂手续,厂方所发物品按规定需归还的必须如数交还,如有缺失,照价赔偿。

(四) 员工违反厂规,构成严重过失的,厂方有权实时解雇、开除,并无任何赔偿。

(五) 凡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五天的,作为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第四章 薪酬

第八条 受聘员工的工资,于聘用前双方议定,如有调整,厂部会通知。 第九条 每月员工的工资将在次月月底左右发放,如遇发薪日为节假日或其他原因,由公司决定提前或者延后发放时间。

第十条 计时员工的工资以8.5小时为一日计算,正常工作8.5小时以外及节假日计加班。

第十一条 实行岗位责任制的人员(如:管理人员、保安等)及计件的生产部门员工无加班费计算。

第五章 考勤条例

第十二条 本厂上下班时间按: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8:30 晚上加班时间由18:30起

第十三条 员工考勤采用指纹或者签到打卡方式,员工上下班应排队打卡,特别是实际上没有上班或加班而打卡,此现象一经查实,打卡时间按无效处理并处罚打卡者50元。 第十四条 迟到早退不签卡,当月迟到不超过3次且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允许范围;迟到超过3次或总时间超过15分钟,每次罚款20元,迟到超过30分钟后按旷工半天计算;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

第十五条 旷工:有事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者;请假在外超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者;未履行打卡手续或打卡缺项者;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当月旷工超过3天(含)视为自动离职,所有未领取的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均无计算,归属厂方所有及没有任何赔偿。

第十六条 请假:员工须向有关管理人员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条逐级呈报审批后方可出厂(请假当天不计发工资)。如遇特殊情况可电话或请人代请假,但应在上班当天补填请假单并办好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 出外办事或特殊情况未打卡者或忘记打卡者,需经部门主管证明确认有上班者,部门主管可在部门日志签注;每月超3次以上忘记打卡者罚款5元/次以示警教;未经部门主管或人事部签卡按旷工处理。

第六章 安全生产规定

第十八条 为加强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与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守则。

第十九条 工厂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和相关机械设备的操作提示,对员工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教育,防止发生事故,减少我厂员工职业伤害及做好相关职业病预防等

第二十条 生产部应加强各部门、各班组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个车间班组应指定专人对新进厂的员工进行相关岗位机械使用培训,使员工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技能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机械操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机械的使用,并严格按照机械安全操作指示进行操作,不准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

第二十二条 本厂员工未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任意串岗,严禁任意触摸、使用非自

己操作的机械设备、工具;否则厂部有权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直至开除出厂。

第二十三条 员工在每日开始工作前,先对机械设备和工具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其所用设备是否损坏,零部件是否牢固、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情况,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二十四条 机械操作人员工作中应遵守《安全生产守则》及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发生飞、故障应及时停机检查,并向主管人员汇报相关情况,不得私自进行维修,否则严惩。

第二十五条 各车间员工应对自己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相关的保养和维护,各车间主管应组织员工对机械进行定期的保养;员工在操作是不得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违反视情况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厂员工违反本条例规定,尚未发生严重后果的,生产部门视情况给予50到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厂部有权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及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各车间主管在日常工作中应随时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处理违反安全生产的情况,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通告等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属厂部所有。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过去所规定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视公司发展和实际运作的需要,可随时作出适当的补充、完善和修订;亦可参照公司配套制定的其他相关文件执行,与本制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厂所有人员在上班期间,互相见面时的称呼必须按照其公司职位或者

比较职业化来称呼对方,严禁出现亲朋称呼或者家人之间的称呼,具体称呼可参考公司架构图和管理人员名单。上班期间没有私人关系,只有公司同事。此条例适用公司所有人员遵守!

驻马店市倍立净洗化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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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规厂纪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使逐步走向正规化,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无故迟到早退,按每分钟1元处罚,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罚。旷工除当天工资不计外另处罚 200元,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将给予除名处罚。

二、私自休息,不请假,不办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罚,请假必须经过厂领导同意方能休假,否则以旷工论处,遇到特殊情况需提前电话请示。

三、上班酗酒,在生产区内吸烟,私自玩弄明火,一经发现每次处罚200元,二次以上加倍处罚。

四、上班期间,擅自离、脱、串岗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罚款50元,二次以上加倍处罚,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操作室闲谈,上班时间禁止嬉笑打闹。

五、上班时间打瞌睡,睡岗每次罚款100元,脱离岗位睡觉,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0元,因此造成设备损失,后果自负或以除名处罚。

六、损坏公共财产,除照价赔偿另处罚100元,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备等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200元,严重者给予除名。

七、损公肥私,小摸小偷视情节轻重,追回公私财物,以被侵占额的三倍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严禁穿拖鞋,赤膊、赤脚上班,女工不允许穿裙子上班,违者每次罚款50元。

九、无理取闹、行凶打人、致人伤残者除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外,处以100至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通知开会,无故缺席每次罚款50元。

十一、在危险区内动火,必须通知厂领导,清理现场,浇湿场地,把灭火器材准备好,必须有专人在场管理,放得动火作业,否则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十二、必须服从厂领导安排,必须服从厂董事会安排的负责人的指挥,如果不服从以情节轻重来处罚。

厂办公室宣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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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规厂纪

为了更快发展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严肃厂规厂纪,加强职工文明意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对文明生产特做如下规定:

一.迟到、早退和不戴厂牌一次罚款5元。

二.旷工半天罚款20元,旷工一天罚款40元,连续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论处。

三.上班后未经部门主管或上级领导批准,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工作时间乱窜岗位,如有违反规定每次罚款5元。

四.员工在车间里与车间主任或上级领导争吵,吵闹者,一次罚款20元,态度不好或者一个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打架闹事者,无薪开除出厂,打伤费用由自己负责。

五.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每次罚款20元,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六.生产车间内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如造成火灾事故者,公司所有损失财产由当事人负责。 七.工作时间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元。 八.偷盗公物或他人财产,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情节严重予以解雇,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1页

九.未经厂部批准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当事人罚款5元,如有财物流失或公司机密泄露,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十.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他物品,违者每次罚款50元。

十一.车间主任或员工要对掉落在地上的产品随时顺手捡起,不可践踏踢踩,如有执法者经过发现,每次罚款10元,各车间主任应该主动联系,如有那个车间出现生产有阻挠不说,每次罚款10元。 十二.

禁止私用或携带出厂内的一切物品、物料、生产工具,否则按偷窃处理。

十三.下班后或放假期间,要关闭电源、气源、水源、门窗方可离去,失职者罚款20元,有造成财物 损失,由负责人赔偿。

十四.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开动机器,未经车间部门负责人或机修人员允许,不可擅自拆装、修改模具,违者罚款20元,如有损坏,当事人要负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

十五.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法者每次罚款20元。

第2页 十六.各员工请假必须以请假格式向上级领导申请,在得到上级领导者签字批准后交由人事负责人审核登记方可生效。请假超过3天必须经过经理亲自签字批准。

十七.员工加班必须听从车间主任安排,如有不服从安排者,每次罚款10元。

十八.各车间每天上班前开好晨会布置生产并做好记录,下班后搞好全生产线的安全卫生工作。如不做好此两项工作的,对车间主任罚款20元。

十九.如在工作时间内(含加班),在限制的区域内发现赌博现象,每个参赌人员与提供场所的人员罚款100元。

二十.车间主任要对本车间的所有机器、工具、模具及公共财产负责。不能允许员工将胶框在地上推拉,不能允许工人随意开动机器和模具,违者罚款20元,如有损坏或因擅自修改模具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和车间主任共同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 二十一.有问题不反映给上司,反而煽动别人怠工者罚款50元,如情节严重立即开除。

二十二.虚报生产业绩或投机取巧,蒙蔽上司者罚款50元。

第3页 二十三.如果制度执行者不及时执行制度或包庇违规者,执行者将承担所有违规者的处罚,并加罚50元。 二十四.奖励条款:

(1) 节省金钱、材料、物料有绩效者,对废品善加利用具有功效者。

(2) 察觉并举报偷窃公司财产者,对有危害本厂利益之事件举发并经查明属实者。

(3) 提合理化建议,对生产技术或管理体制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后,使公司获得效益者。 (4) 对公司指派任务中,有突出贡献者。 (5) 与有突出发生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6) 遇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畏艰难使本厂损失或伤害减少者。

对以上人员,视所获价值给予金钱的奖励,并且论情加分,情况特殊者给予重奖。

二十五.加班超过11点的员工和管理人员可补助夜宵。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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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钜瑞工具有限公司

厂规厂纪

为严肃厂内风气,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稳定的工作氛围,为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制定如下厂规:

一、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对违反国家法律者,则交予国家相关部门处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严禁赌博,严禁酗酒,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二、考勤制度

2.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2.2、白班上班时间: 8:00-12:00,13:30-17:30。

白班加班时间: 18:00-20:00。

夜班上班时间: 20:00-00:00,01:30-05:30。

夜班加班时间: 06:00-08:00。

2.3、迟到:上班后30分钟内打卡为迟到.迟到每分钟扣1元。

早退:下班前30分钟内打卡为早退.早退每分钟扣1元。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小时扣除当月全勤奖,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2.4、旷工处理:半天扣当月全薪5%,一天扣当月全薪10%,二天扣当月全薪20%,三天扣当月全薪30%并开除且不做薪资外任何补偿。

2.5、签卡:未能按时打卡时,必须找部门主管说明原因并登记,月底统一到人事处。除公事原因外,其他漏打卡第一次扣5元,第二次扣10元,每次累加

扣款5元。

三、薪资制度

3.1,所有员工按:底薪+技术津贴+全勤奖金(200)+绩效奖金+加班费+夜班补贴+职务津贴=全薪。

3.2,新进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如不合格公司有权将其辞退,不做除薪水以外的任何补偿。试用期未满7天不予结算工资。

3.3,公司员工每满一年的按其工作表现会做薪资调整。

3.4,加班费计算:星期一至星期五加班1.5倍,星期六(日)2倍,国家法定假日3倍。

3.5,夜班补贴为每天10元。

3.6,薪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20日。

四、请假制度

4.1、请假1天(含1天)以上者,必须提前1天填写《请假申请表》(特殊情况返厂后补办),并详细写明请假原因,请假3天(含3天)以上者,必须提前2天提出申请报批,严禁请“霸王假”,未经批准的请假申请一律无效,未办理请假手续,私自不上班者视同旷工。

4.2、请假2天以内的经部门主管审核,批准才可生效。3天以上者需必经总经理签字才可生效。

4.3、员工请病假持开的有效证明单,员工去医院看病,必须先请假,如患急病不能上班,须在上班的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在返厂一天内补交病情证明和请假申请书,未请假也无医院证明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4、主管以上人员请假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4.5、请假超过12小时扣除一半全勤奖,请假超过24小时扣除全部全勤奖。4.

6、请病假不扣全勤。

五、车间管理

5.1、上班时间员工必须着厂服、佩带胸卡。

5.2、上班前,员工须提前五分钟到岗位,做好交接班和上班准备工作,并做车间6S工作,8点准时参加早会。

5.3、上班时间内不准睡觉;不得接待亲友;不得外出;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五分钟;不得高声喧哗、吵架、打架;不得玩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5.4、不得故意损坏和擅自将工厂提供的任何工具带离工作范围。

5.5、严禁在车间和厂区内乱扔垃圾、乱堆放杂物,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吸烟、玩火,吸烟需到指定场所。

5.6、严禁不服从上级主管指挥,严禁怠工。

5.7、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车间,如有罚款100元处罚。

六、办公室管理

6.1、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厂业务无关事务。

6.2、办公室保持文雅、肃静、不准高声喧哗。

6.3、接待来宾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热情大方、彬彬有礼。

6.4、接听电话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内容简明扼要,讲究效率。

七、食堂管理

7.1、爱惜公物,不得故意损坏、污损任何物品,食堂内所有设施不得私自搬出。

7.2、严禁在餐厅内高声喧哗和嬉闹。

7.3、未吃完的饭菜、汤汁等不得随意倾倒,必须倒在指定位置。 7.

4、凡借用食堂内用具,必须及时归还。

7.5、不得与食堂人员发生争吵,凡有对食堂伙食、卫生或食堂人员态度有意见者,可向有关上级主管汇报。

八、奖惩制度

8.1、对公司管理、生产工艺做出贡献的,依情况而定对其奖励:

奖励内容为: 1.嘉奖(奖励100元)2.小功(奖励300元)3.大功(奖励500元)。

8.2、对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依情况而定对其处罚:

处罚内容为: 1.警告(罚款100元)2.小过(罚款300元)3.大过(罚款500元)。

8.3、具体依据详见《《常州钜瑞工具有限公司-奖惩制度》》

九、辞职规定

9.1、员工辞职一律须填写《辞工申请单》,如实、详细填些辞职原因,先经部门主管审批,部门主管同意后,再由部门主管交经理核准,员工最后离厂时间,以总经理签署的“厂部核准时间”为准。口头辞职或请人带话一律无效。

9.2、员工辞职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

9.3、员工辞职申请得到厂部核准后,离厂前原则上不结算工资,待工厂下一个月发薪日发放工资。

9.4、被厂方辞退人员,须在管理人员陪同下移交好所属工厂之财物,移交清楚后方可办理离厂手续。

9.5、员工在厂期间内触犯法律,工厂会启动自动离职机制。工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员工之工资自动终止,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

9.6、经厂部批准的辞(离)职人员,在离职前,应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直至厂部核准的最后离厂时间。

凡与此厂规有抵触之规定,以此厂规为准。本厂规未涉及到的事项,以厂部临时决定为准。希望各员工克己守律,严遵厂规,为公司的兴盛而努力。

第11篇:厂纪厂规

新兴利塑胶五金玩具厂

厂纪厂规

1. 上班时间由上午8点至12时,下午由2时至6时.加班另通知。

2. 一个月中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者.公司每月补贴勤工奖30元。

3.爱护公共财产.如损坏厂内物品及做错产品造成反工及损失的按实际情况先警告后处分。

4.工厂发放及所保管之工具必须谨慎保管,乱丢及不正常损坏的按实际情况先警告后处分。

5.偷拿厂内或他人财物者,一经发现,送公安部门处理。

6.员工辞工要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书,经领导签名后方可生效,否则按自动离厂处理。

7.为了不影响工作和个人的身体健康,晚上十二时必须回宿舍休息。

8.一切服从工厂分配,认真工作,

9.保持工厂清洁,禁止随地吐痰及乱扔杂物,如有杂物及吃剩下来的饭菜一定要倒入指定桶内。

10.以上规定各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法行为开除出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1.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安全生产。

第12篇:厂规厂纪

厂规厂纪 严格的纪律制度是一个企业发展壮大的根本保障,遵守纪律是每个员工的基本 素质,在此基础上文明生产是每个企业员工的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因此公司制定以 下规章制度,公司要求必须遵守并去执行。

一、遵守工作时间,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具体奖罚参照考勤制度)

二、工作不服从部门主管安排,按旷工处理,连续三天旷工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不 发放任何津贴,还将按每月 150.00 扣除伙食费)

三、员工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杜绝以其他方式请假(如:打电话、捎口信、带条子) 病假需医院开具病假证明,生产部人员必须由厂长签字批准,无手续者均按旷 工处理。

四、员工辞职必须提前 20 天书面申请,经厂长批准后方可离职,无手续者均按自 动离职处理。

五、上班时间禁止吵闹、闲聊、看书、看报、玩手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工作时间不允许会客,严禁非公司人员进入公司工作区域,否则重罚。

六、爱护公物,不乱扔、乱剪、乱撕产品,工作区域禁止抽烟,发现工作区域抽烟 者每次 300 元处理,主管以上者 500 元处理,下班时关掉电源,收好自己的东 西。

七、爱护公共财产和各种原材料,如人为损坏照价赔偿,严禁工作时间干私活。

八、严禁盗取公司财产,否则按 10 倍处罚,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九、遵纪守法,团结友爱,不赌博、不酗酒、不辱骂、不打骂、对打架者以开除处 理。

十、对公司员工每月进行月终考核,对表现好、产量高、质量好、积极配合生产出 货的员工进行奖励(50—300 元) 。 伊菲尚

第13篇:厂规厂纪_

厂 规 厂 纪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维护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保证正常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属武汉市长江电气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劳动纪律

第一条 服从工作安排,积极认真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特殊情况要经批准方可有效,否则作旷工处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应穿工作服、工作鞋。

第四条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岗、串岗、做私活、听收音机、玩手机、打牌、赌博、饮酒、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玩游戏、睡觉、聊天(闲谈、电话、上网)等与工作职责不相干的行为。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严禁疯逗打闹、吵嘴、骂人、打架等不文明的行为。

第六条 工作时间内各车间、房间不得关门,试验室、生产车间、仓库严禁吸烟。

第七条 未经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从事强电和高压试验工作,取得培训合格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高压试验应两人以上方可进行工作。

第八条 要爱护公司财物、检测及试验仪表,不得偷拿公物,工具有借有还。离开公司时必须归还所有工具。

第九条 讲究公共道德,保持环境卫生。开水倒完后自觉上水续烧;不乱泼菜、饭、茶水,乱丢烟头,果皮纸屑;严禁随地吐痰;下班前,主动将工作垃圾及工作台面(包含台体、灯等附属设施)清理干净。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 公司员工考勤由总办统一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记录日常情况。执行指纹识别考勤记录制度,总办对当月考勤进行汇总,当月二十六日上报考勤汇总表。

第二条 针对个别员工指纹识别模糊,导致辨别的现象,对指纹不能识别,经确认情况属实的员工,要求一律在专用签到本上签到,末签到者一律按缺勤处理。员工每天按两次考勤,下班及下班各按一次,对指纹能够识别的员工,末按要求识别指纹,指纹机内无记录,按旷

工或早退处理。

第三条 公司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工作出满勤、干满点、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旷工。

第四条 事假。每周一上午一律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除外)。员工请假需办理批准手续。需全天请假者,必须在前一天事先报部门负责人请假,批准后方可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一天内由班组长同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由班组长、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凡未批准者作旷工论处,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补办手续。

第五条 病假。员工在工作时间看病事先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特殊情况如患急病不能亲自办理手续的必须用电话形式请假,必须告知其主管负责人认可,方可有效,上班后补办相关手续并出示医院检查或病历证明。

第六条 加班。员工加班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交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凡加班要进行有效性检查,详细记录加班时间,及时填写《临时加班通知单》,按规定提前办理使用加班时间的手续,在30日有效期内加班时间可以用于调休(具体见本章第八条)或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调休。调休不跨年、跨月使用。员工请病、事假经批准可以用加班时间冲抵请假时间,迟到、旷工不能用加班时间冲抵。

第八条 各部门调休或请假员工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劳资办理登记手续,以便于财务核对员工当月工资;末按要求办理手续,按考勤表核发当月工资。

第九条 年终考核:考核时间:为1月1日到12月31日,考核内容:月/季度绩效考核数据、日常表现、考勤、工龄等。

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一条 新聘用员工先签定三个月试用合同,三个试用期满,合格方可签定一年期合同,一年期满,公司考核合格可以继续签定一年期以上合同。凡新分配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入公司学习技术,属于内培性质,在公司工作三年内离开公司的,不管是辞职、开除都须按不同岗位扣除培训费。

第二条 企业与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因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第三条 由于情况变化,劳动合同内容变更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按程序要求,变更合同

内容。

第四条 辞职:一线生产人员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由主管生产的经理批准,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辞职须提前三个月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由总经理批准,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并通知财务结算工资。

第五条 凡未到合同期限,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剩下未执行的合同时间,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未执行合同月数(足月),赔偿公司损失。

第六条 辞退:有下列情形的随时作随时作辞退开除处理:

1、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

2、玩忽职守或故意泄漏公司秘密,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

3、品行恶劣有损公司名誉的;

4、有偷窃行为的;

5、受到国家法律制裁的;

6、招工时隐满病史,影响工作的;

7、二次擅离职守,不服从分配的;

8、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的;

第五章财务报销

第一条 请款报销程序及请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一) 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公司领导出差费用及日常费用支出须经总经理签字;

(二) 各部门所有报销单据必须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才能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 请款审批手续请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主管初审签字;

(四) 请款人员执“借款单”到公司总经理处审批;

(五) 请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会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六) 请款人员请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借款不得超过7天,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5天内报销。

第三条 报销管理程序

(一) 请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 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部门主任审核签

字,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报账;

(三) 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第四条 差旅费报销程序

(一) 坐车船的规定:原则上公司领导及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及飞机,其余人员出差火车一律乘坐火车硬席、卧铺及轮船三等舱,确实工作需要乘坐飞机者,必须事先报请公司领导批准。特殊情况要由总经理批准;

(二) 出差人员的住宿规定:公司领导及具备享受乘坐软席车的人员,住宿费标准为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饭店的标准客房,一般人员不应超过公司的相关规定;与高一级领导一同出差,可按高一级领导同星级标准执行;

(三) 出差补助:工作人员出差外地的补助,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按实际天数计算,含餐费,市内交通);

(四) 夜间乘火车补助规定:出差期间在夜晚未坐卧铺的,发给夜间乘车补助费,其标准为:按夜间乘坐慢车硬座或直快列车硬卧票价的60%发给乘车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硬座票的50%发给乘车补助;乘卧铺者,不予补助;

(五) 白天和夜间的划分:早六点至晚八点为白天时间,其余时间为夜间时间。白天行车超过6小时者,按一天计算补助;不足6小时满4小时者,按半天计算补助;不足4小时者,当天不计算住勤天数。白天行车以及夜间行车不超过5小时者,不准购买卧铺,连续乘车的时间超过12小时者除外。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夜按伙食补助标准,另行发给补助费;

(六) 关于私事绕道的报销规定: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所发生的车船票,一律按直线距离报销,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一切补助费;

(七) 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业务招待费经公司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报销;

(八) 其他费用报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第五条 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程序

(一)报销标准

1.交通费报销标准

(1)部门经理、班组长,外勤人员或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办事每月不得相关规定;

(2)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2.通讯费报销标准

(1)特定员工(因业务或工作关系需要经常对外联系的)通讯费每人每月不得超过公司相关规定;

(2)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二)报销范围

1.有私车可按上述标准报销油票;

2.若无特殊情况,跨月出租车票、通讯费不予报销;

3.节假日出租车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经各部门主任批准后给予报销);

4.因公外出应经部门主管核准,否则不予报销。

第六条 报销时间规定

(一) 每月10日-20日为报销时间,遇节假日不顺延。过期未报销的部分当月不再予以报销。借领支票一周内报销,差旅费借款在回公司上班后5天内报销,限额支票3天内报销;

第八条 报销办法

(二) 本人填写好报销单,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公司领导批准后交到财务部;

(三) 财务部按照规定核审后予以报销。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武汉市长江电气发展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批准生效。

第三条 有关条款的详细说明详见《员工手册》

第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以前规定。

武汉市长江电气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七日

第14篇:厂纪厂规

邢台永辉耐水线材有限公司厂纪厂规

一、目的:使全体员工全面了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提升员工的素质,以达到公司行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厂纪厂规:

1、遵纪守法,讲文明礼貌,不讲污言秽语.

2、严禁上班时间从事赌博,酗酒,睡觉,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严禁携带各种包类进入公司;自行车,电动车要按顺序摆放到车棚;进出门岗,应自觉接受安检检查,.

4、衣着整洁,不准穿奇异服饰、拖鞋上班,进入生产区域,要将长发盘起,防止受伤。

5、凡因家庭生活问题影响工作,造成公司利益和声誉受到损害的,有关人员立即辞退;在公司外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一起问题,均和公司无关.

6、公司员工之间发生打架斗殴的,有关人员立即开除。

7、不得在厂内搞传销,推销或类似活动。

8、不得泄露公司的生产,销售,财务等方面的一起秘密资料.

9、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庸俗和不健康的活动.

10、借用公司物品的,必须经厂长签字批准,否则按私匿公司财产论处,私匿公司财产的一经发现,视物品价值由公司领导处理。

三、考勤工资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 正常班: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7:30 .倒班或加班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而定,加班每小时支付5元底薪。

2、公司工资实行底薪+提成工作模式,多劳多得。

生产岗位正式男员工每天25元底薪,女工每天20元底薪,其中大拔丝岗位无底薪,按照每吨20元计算,如遇特殊生产情况,按照日工资计算(需有厂长或者车间主任签字证明)。

3、迟到或早退员工每次10元罚款,旷工者扣除3天日工资。

4、请假的员工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有主管领导签字。1天以内班组长签字,3天以内车间主任,7天以内厂长,超过7天的需有总经理签字批准。

5、请假未获批准或者超出请假期限的按照旷工处理。

5、试用期员工转为正式员工的,凡是缴纳500元制度保证金的,享受企业每月4天带薪休假补助和满勤补助(4天带薪包含国家节假日和放假);享受企业保险,过节福利,集体旅游等福利。

6、制度保证金实行自愿缴纳政策,未缴纳的员工不享受企业一切福利待遇。

7、离职的员工应提前1个月上交辞职报告,经批准的在下月13号以后结算清工资,并按押金条发放500元制度保证金;未按规定离职的企业有权扣除工资和500元制度保证金。

8、新进企业员工,按照岗位不同,实习期定位30---90工作日,试用期期间不享受带薪补助等福利待遇。

邢台永辉耐水线材有限公司

2014年07月21日

第15篇:厂纪厂规

厂纪厂规

(员工入职必读)

为了加强本公司员工生产安全管理 ,保障生产车间有序生产,特制定以下制度:

1 公司员工全月正常出勤为28天(据货期及季节可作调整),每月全勤奖为60元,免费提供伙食、住宿,外宿员工单身补贴100元\\月。夫妻补贴300元\\月;

3 公司定于每月15日发放工资,如需要代领工资的员工请到行政部凭本人身份证填写《代领工资单》。 员工每天必须打卡上班,不允许代打卡,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当月全勤奖;除规定休息外,请假、旷工无全勤奖。对于员工工作表现突出,能为公司创造效益的,公司给予奖励。

4

5 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窜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将小孩、包裹、茶杯等带入车间.保持厂区环境卫生清洁,不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禁止吸烟、吃零食、喝茶、饮料,禁止在车间内看书刊和报纸。

6 上班时员工未佩戴上岗证,有业务或应聘人员须门卫通知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入厂区。严禁把公司以外的人员(有业务关系或应聘的人员除外)带进公司。特殊情况下申请厂部批准。 7

8

9 服从公司管理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 对故意损坏公司产品和生产设备者,公司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对未经允许私自从公司内携带物品出厂者,一律按盗窃处理。情节严重者直接交公安部门处理。10 严禁员工在宿舍内利用变相的方式进行赌博,举报者公司给予奖金200元,并保密。

11 在厂区内员工上岗期间,大家需相互尊重及谅解,相互协作,凡发现在生产区及厂区内打架斗殴现象的,将给予打斗双方当事人处以3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公司将直接交公安部门处理。 12 每周不加班的下班时间设定为机器设备、各区域的清扫时间,各部门主管及组长必须把当班区域的卫生负责清扫干净,机器设备有序摆放,凡清扫日未正常按要求执行者,,经抽查发现后一次对主管或组长罚款10-50元。

13 有事须向直属管理人员申请,填写请假条(半天内的由组长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厂长审批,三天以上由常务经理审批)。请假条审批后必须当天上交方可生效,否则作旷工处理。对私自不上班,没有请假(条)或没有经上级领导批准同意的,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罚款60元。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厂处理,自动离厂者扣当月生活费120元,扣产量工资的20%作为对本组产量带来的损失的弥补。

14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5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上交给直属管理人员,直属管理人员批准后上交厂长审批后才能生效,辞职生效满15天并办理好相关手续方可离职。

15 员工如有违背以下几方面:①、严重违反公司厂纪厂规及劳动纪律的;②、不服从各级部门领导分配与调动的;③、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的;④、酗酒闹事及变相赌博的;⑤、对所犯错误经各部门领导多次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公司将给予辞退。

16 以上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杭州简依仿服饰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第16篇:厂规厂纪

厂规厂纪

一、生产劳动纪律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和考勤制度,积极主动地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2.全体员工必须在上班前做好上岗的一切准备工作,刷卡后,立即进入工作 岗位,下班打卡后方可离岗。迟到、早退者一律按照公司考勤制度处罚。

3.员工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外出,必须外出大门的须持有完整有效《出厂条》如强行外出按冲岗并处罚100元/次。

4.员工因事必须事先办好书面《请假条》,并按组织层序批准方能离开工作 岗位。同时《请假条》由请假本人统一送到办公室文员方可生效。

5.严禁动用公司机器设备干私事、干私活。

6.上班时间严禁饮酒。

二、生产技术纪律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生产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遵守岗位责任制,遵守工艺 纪律,技术操作流程,技术检查制度等,服从生产行政指挥系统的统一调度,保证产品质量。

2.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更改工艺文件,更不得违反,同时不得丢失。

3.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生产技术问题应及时与有关技术员或部门联系,以便迅速作出解决。

4.新上岗人员须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操作,技术工种顶岗须经车 间主任或技术部门认可。

5.生产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填写生产日报表和各种原始记录,错记、漏记、弄虚作假将严厉追究其责任。

6.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品质第一思想,严格控制不良品,保证各工序产(成)品质量。

三、组织纪律

1.全体员工必须有严密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公司安排和调配(包括车间、分配的岗位、班次、生产、工作),根据人事部门的调令,如有意见或认为分配不当 ,可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未变动 以前仍须执行调配,按期报到,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

2.员工调动和借用统一由人事部门办理,任何人不得自找门路,擅自挂勾,管理人员不得私自许愿,否则应对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3.各级管理干部要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禁假公济私,打击报复。 4.抵制不正之风,不传小道消息,不传播无凭无据的言论,不搞背后议论,不挑拨离间、搬弄是非,不讲有损安定团结的话。

四、安全生产纪律

1.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特殊工种如:电工、及机动车辆等必须持证上岗。

2.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厂。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生产车间。

3.严格执行防火制度,进入厂区内严禁吸烟,确实需要吸烟的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即“吸烟点”,违者每次处罚100元。

4.定期保养机电设备,不断提高机电设备完好率,确保机器装备安全正常运转。

五、厂容及文明纪律

1.以厂为家,忠于职守,树立艰苦创业,勤俭办事的思想,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把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视为每个员工应尽的责任。

2.形成讲文明、礼貌待人、团结友爱的良好风气,提倡五湖四海皆兄弟,不搞拉帮结派。

3.爱清洁、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和其它杂物。按规定区域停放 车辆,并整齐有序。

4.维护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抵制歪风邪气。不准打架骂人,酗酒或起哄闹事,严禁赌博、偷盗和流氓活动。

六、员工招聘录用管理

1.用人原则:公司用人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择优录用,优胜劣汰, 宁缺勿滥。

2.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填制《岗位增补申请清单》,经厂长批准后由行政科办理招聘事宜。

3.面试由行政主管进行,必要时和用人单位主管分别或共同进行,并对面试人员的专长、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等作祥细了解。

4.经决定录用者,由行政科通知其应聘人报到,并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等。

5.行政科安排新员工到用人单位报到,新员工上岗前须参加岗前培训,并纳入试用期考核。

6.新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用人部门予以考核,行政科跟踪督导 工作状况,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试用期未满7天不予以结算工资。

七、员工考勤管理

1.公司统一实行指纹刷卡考勤。刷卡时,必须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佩戴厂牌、排队刷卡,未到下班时间,不得等待刷卡,否则以早退论处。

2.上班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3.上班时间前30分钟(含)以内刷卡有效,下班后60分钟(含)以内有效。

4.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在60分钟(含)以内延误到班者为迟到。

5.早退: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60分钟(含)以内时间下班者为早退。

6.旷工:按上班时间超过60分钟和下班时间提前60分钟者,均以旷工一日论;没有正常刷卡记录(包括“漏刷卡”未按规定申办补签考勤的),同时又没有请假条或请假条未经批准的均以旷工论。

7.迟到、早退每分钟扣款1.00元;旷工不计工资,同时按每天50.00元处罚。 8.每次刷卡的有效性必须自我作出确认.“漏刷卡”补签考勤;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漏刷卡”在申办补签考勤的同时处罚10元/次,第三次开始处罚30元/次,并取消全勤奖。

八、员工离厂管理

1.员工离厂类别分为: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和开除共四类。

2.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并以书面形式填写《辞工申请书》,由部门主管审核,行政主管根据招工补员情况核批生效。

3.辞退。①经常违反纪律制度、不服从安排与管理、屡教不改的;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调换新工作又无法适应的;③新员工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岗位要求的;④因意外工作的。

4.自动离职。员工未办理任何手续,连续旷工达3天或月累计旷工达3天者, 视为自动离职,自动放弃公司工作和一切待遇。 事故(工伤除外)不能胜任岗位

5.开除。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使公司蒙受损失的;②不服从领导、不执行上级正确的工作指导与工作指令,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的;③贪污公款证据确凿的;使他人怠工、罢工或集体性示威、离职的;⑤利用职务之便行贿受贿的;⑥盗窃公司、员工财物或泄漏公司技术机密的;⑦故意破坏公司财产或聚众闹事、破坏生产、架斗殴 、有流氓行为的;⑨违法犯罪的;⑩其它符合开除意义之事迹行为的。

6.对符合开除处罚意义之事迹行为的,属严重违规应一次性处罚500—1000 元,并视其犯事情节和性质,公司对其追究损失赔偿责任,必要时公司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直接移送法办。

7.凡辞职与辞退的员工,其工资均应到每月工资发放日方能领取。

8.辞职与辞退人员必须在3天内离厂,自动离职与开除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离厂,并由保安人员执行其离厂人员的清查或清除及确认工作。

9.自动离职与开除人员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公告”,同时整理相关档案资料。 ④故意怠工、罢工或煽动、迫

工作秩序的;⑧酗酒闹事、打

第17篇:厂规厂纪

金刷子印刷厂厂规

说明:为了更好完善印刷厂的管理体系,维护印刷厂及全体员工的利益,特制定厂规来实施管理。

一、考勤管理

印刷厂由副总经理负责全厂考勤管理,再由专职人员逐日严格考勤,考勤表公布上墙,于每月底随工资发放表交实业处审核,报人事处备案,考勤截止时间每月二十六日,缺勤须附有关证明。

二、请假

1病假。职工因病医疗休息,必须持有医院证明,病假期间含公休日、节假日的按病假计算,病假工资按实计扣,免费工作餐费按每天5元从次月计扣,病假壹个月以上(含壹个月)停发本月各项内部补贴和次月工作餐费。

2事假

(1)职工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2)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校印刷厂副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校印刷厂总经理批准,事假单随考勤表月底上报实业处。

(3)事假期间含公休日,节假日的按事假计算。

(4)事假工资按实计扣,免费工作餐费按每天5元从次月计扣。

3迟到、早退、旷工

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含一天)扣罚本人日工资200%,累计两次或三天,解除用工合同。

4其它

(1)职工休产假、婚、丧假等均按校及企业有关政策执行。

(2)加班。由企业领导根据生产任务需要统一调度,每满8小时按一天计算,如晚上加班超过12点,也视一天,按月结算,经总经理审批,发放加班单。

(3)调休。企业领导根据生产情况统一安排调休,不服从者视为自愿放弃处理。职工补休需持加班单,事先征得企业领导同意,不得影响正常生产。确因任务需要,无法安排调休的,经领导批准在学期结束前统一结算,加班费按每天拾元计发。

三、厂规厂纪

校印刷厂职工应自觉遵守厂规厂纪,严格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工作,聘用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1)上班时间争吵、打架、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

(2)消极怠工,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度。

(3)擅自接活,揽活、利用上班时间或利用公家设备、材料干私活。

(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械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5)工作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影响企业信誉,造成损失者。

(6)服务态度恶劣,顾客投诉后经查属实,经教育仍无改进者。

(7)其它情况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第18篇:厂纪厂规

厂 纪 厂 规

为严肃厂纪厂规,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稳定的工作氛围,为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制定如下厂规:

一、考勤制度

1、员工上、下班均须按顺序排队打卡。

2、员工应在上班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作好交接班和上班准备工作;上班时间内,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自觉排队打卡;无意漏打卡者及时与部门主管说明情况,由部门主管填写《补卡单》经厂长核实后交人事作出勤处理。当月补卡超过三次的,不予补卡。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不得超出十分钟,超出十分钟的按每分钟一元扣除。

二、请假制度

1、请假一天(含一天)以上者,必须提前一天填写《告假申请表》(特殊情况返厂后补办),并详细写明请假原因,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上者,必须提前七天提出申请报批;严禁请“霸王假”,未经批准的请假申请一律无效,未办理请假手续,私自不上班者视同旷工。

2、请假一天的经部门主管审核,再经厂长批准才可生效。两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签字才可生效。

3、员工请病假持开的有效证明单,员工去医院看病,必须先请假,如患急病不能上班,须在上班的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在返厂一天内补交病情证明和请假申请书,未请假也无医院证明而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4、主管以上人员请假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三、矿工、迟到、早退

1、未经主管许可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分配工作后拒绝接受者、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岗位者为旷工,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一律视为自动离职。

2、已到规定时间上班而未达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且未经部门主管批准私自下班者视为早退。

3、严禁迟到、早退,违者按旷工论处。

四、车间管理

1、上班时间内,员工必须着厂服、佩带胸卡。

2、上班前,员工须提前五分钟到岗位,做好交接班和上班准备工作。

3、上班时间内,不准睡觉;不得接待亲友;不准外出;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五分钟;不得高声喧哗、吵架、打架;不准玩任何游戏和听耳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4、未经师傅或主管指示严禁私自动用、开关各种机器、仪器、电掣等,如遇机器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向师傅报告。

5、不得故意损坏和擅自将工厂提供的任何工具带离工作范围。

6、严禁在车间和厂区内乱仍、乱堆放杂物,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吸烟、玩火。

7、严禁不服从上级主管指挥,严禁怠工。

五、办公室管理

1、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厂业务无关事务。

2、办公室保持文雅、肃静、不准高声喧哗。

3、接待来宾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热情大方、彬彬有礼。

4、接听电话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内容简明扼要,讲究效率。

六、食堂管理

1、爱惜公物,不得故意损坏、污损任何物品,食堂内所有设施不得私自搬出。

2、严禁在餐厅内高声喧哗和嬉闹。

3、未吃完的饭菜、汤汁等不得随意倾倒,必须倒在指定位置。

4、凡借用食堂内用具,必须及时归还。

5、不得与食堂人员发生争吵,凡有对食堂伙食、卫生或食堂人员态度有意见者,可向有关上级主管汇报。

七、宿舍管理

1、员工入厂后,在办公室的后勤管理人员的安排下住宿,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换房或换床位。

2、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厂宿舍住宿。

3、讲究卫生;严禁在厕所外大小便,宿舍内外墙壁及工厂配备家具必须保持清洁,严禁乱写乱画、乱贴不雅之物,所有杂物、垃圾必放于指定位置,保持走廊的 清洁畅通。

4、节约用电、用水、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水器、电炉等功率电器,严禁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八、门卫管理

1、服从工作安排、忠于职责、自觉维护工厂财产及人身安全。

2、上班时间禁止吃东西、抽烟、睡觉、严格执行厂纪厂规。

3、值班时应穿戴整齐、严肃认真、严禁到处闲逛、闲聊

4、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门卫室闲坐、闲聊。

5、维护职工上、下班打卡秩序,严禁职工私拿公司财物。

6、严禁在工作之时做私事及回宿舍休息。

7、员工下班后,须对车间、卫生间、配电房、办公室等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礼貌待客,凡来访者和外来车辆一律登记入厂。

9、上班时间职工请假外出,需有请假条方可登记放行。

10、维护工厂、宿舍安全、如有斗殴、闹事、火灾等异常现象以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11、负责搞好门卫及周围环境卫生。

九、辞职规定

1、员工辞职一律须填写《辞工申请单》,如实、详细填些辞职原因,先经部门主管审批,部门主管同意后,再由部门主管交经理核准,员工最后离厂时间,以经理签署的“厂部核准时间”为准。口头辞职或请人带话一律无效。

2、员工辞职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

3、员工辞职申请得到厂部核准后,离厂前原则上不结算工资,待工厂下一个发薪日再由本人前来工厂领取工资或者由代领人代领工资(代领人资格必须有由本人书面授权并得到财务认可)。

4、被厂方辞退人员,须在管理人员陪同下移交好所属工厂之财物,移交清楚后方可办理离厂手续。

5、员工在厂期间内触犯法律,工厂会启动自动离职机制。工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员工之工资自动终止。

6、工作期间造成工厂损失而辞职之员工,必须经公司决定,方可办理手续。否则,公司有权扣发其工资。

7、经厂部批准的辞(离)职人员,在离职前,应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直至厂部核准的最后离厂时间。

凡与此厂规有抵触之规定,以此厂规为准。本厂规未涉及到的事项,以厂部临时决定为准。

厂规有助于你发展,它会使你更加成熟,它会约束你的恶习,它会使你在玩世不恭的性情中找到自我。希望各员工克己守律,严遵厂规,为公司的兴盛而尽力。

即日

深圳市荣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第19篇:厂纪厂规

厂 纪 厂 规

第一章

公司组织架构

第二章 公司大事记

一、深圳市高建明广告有限公司创立于1990年,于1997发展到拥有2栋厂房,2004年正式注册成立;

二、2005年承接万科东海岸大型工程;

三、2007年承接中国联通、中国有色大厦灯光亮华工程;并耗资数百万引进大型金属激光切割机,做到了广告行业机器设备全面化发展;

四、2008年承接华润幸福里、华润万家等大型建筑标识系统的制作和安装,并导入ERP系统,使公司的各流程更顺畅,真正达到了公司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方面在深圳市位居前列;

五、2009年承接了高速公路BRT灯箱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工程,企业年终营业额突破2千万;

六、2010年率先在同行业中通过了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并在年底成功收购众山晓广告公司。

第三章 总 则

第一条、公司《厂纪厂规》是依据有关劳动法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而制定的,既保障了公 司员工的合法权益,又尽量减少公司非生产性负担,以利于公司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的目的:使每个员工能充分了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的管理规程,使各员工 的行为有章可循,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共同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二条、凡本公司员工的有关任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延长工作时间、请假、离职、纪律、奖惩、工资、福利等制度,无论职位高低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督导部门,随时有权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工作时间

第四条、本公司实行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因生产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要另外加班者,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计算加班小时,行政人事部作好相应的登记。

第五条、视不同季节和工作实际,确定作息时间。现行作息时间安排如下:

早上:08:00-12:00

午餐:12:00-14:00

下午:14:00-18:00

正常加班:19:00开始

注:夜班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按夜宵规定时间进餐,违者予以记小过一次。

第五章

厂区纪律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管理人员的合理工作调配,不得敷塞责,主管人员应亲切合理地指导员工,不可滥用职权,同事间必须互相合作,注重礼节,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秩序。

第七条、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爱护公物、减少损耗、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对外应保守业务机密。 第八条、员工不得赤足或穿拖鞋、背心、短裤上班。

第九条、注意公共卫生。严禁在公司内乱吐口痰、乱丢杂物果皮,制造脏乱,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进入公司。

第十条、为强化主管对所属人员的监督职能,直属主管对部属行为应负连带责任。直属部属之违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依疏忽职责处理。对直属部属的违规行为,知情而不管理、不向上呈报者,与部属同等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关于工作事务报告,应逐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以严肃、活泼的敬业态度从事工作。

(二) 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

(三) 必须在工作开始前做好各项准备,确保工作效率及工作安全。

(四) 职工非工作关系不得擅自窜走工作岗位。

(五) 未经主管同意许可,不得擅离职守。

(六) 在工作期间内,如未经过正式请假核准,不得擅自离开公司。

(七) 工作时间不得因私事会客、接打电话或引人参观公司。

(八) 必须严格遵守门卫管理规定,上班时间离开公司,必须出示部门主管发给的《放行条》

(九) 出入公司,必要时,必须接受门卫检查随身携带物品之要求。

(十) 凡属公司任何物品带出工厂区,需经主管或以上人员核准,并均需填写《放行条》。

(十一) 严禁携带弹药、刀枪、危险物品等违禁品以及与生产无关之用品进入工作场所。

(十二) 对于本职工作必须正确及时处理,不得拖延积压。

(十三) 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十四) 不允许有妨碍公司业务及损害公司名誉之行为。

(十五) 对于私人有关金钱往来及证件,不得借用公司名誉。

(十六) 不得将公司之物品挪做私用或滥用。

(十七) 不得在外兼任其它工作。

(十八) 不得利用职权图利于自己或他人。

(十九) 不得在禁烟、禁火区域内吸烟,不准在公司内玩火和玩弄易燃易爆物品,一次给予100元罚款如造成其它后果,有肇事者权全负责。

(二十) 公司因工作之需要调动或调整员工之工作,员工不得拒绝。

(廿一) 遵守公司所制订其它相关规定。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本公司职工之奖励区分以下几项并发放奖金

(一)

嘉奖:记嘉奖并发放奖金50元。

(二)

小功:记小功并发放奖金100元。

(三)

大功:记大功并发放奖金300元。

(四)

晋升:予以提升晋级者,调升薪资。

(五)

特别奖励:能立即向主管领导反映其他员工所犯错误,经调查属实者,公司从处罚金额中,提取一半金额奖励举报之员工(公司为举报者保密),一半金额公司作福利基金。

第二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任务,足为众人楷模者。

(二)

工作效率明显出众者。

(三)

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四)

拾金不昧者(价值300元以上者)

(五)

年度考核特优者。

(六)

有其它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楷模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小功一次

(一)

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后,成效突出者。

(二)

节约物料或对呆料利用,有突出成效者。

(三)

遇到火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四)

对违规舞弊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能设法阻止或及时向公司领导举报,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五)

发现作业程序中的问题,建议上级改进并收效明显者。

(六)

默默付出,而能力特优者。

(七)

其它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次

(一)

遇到意外事件,奋不顾身,不怕危难,因而减少损失者。

(二)

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

其他重大功绩足为职工表率者。 第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晋升

(一)

个人研究发明对公司有卓越贡献者。

(二)

曾记大功三次且无受惩罚记录者。

(三)

对于业务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员工表率者。

(四)

有其它特殊功绩者。 第六条、惩罚:本公司职工之惩罚分以下几项:

(一)

警告: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30元。

(二)

小过:给予小过处分,并罚款100元。

(三)

大过:给予大过处分,并罚款300元。

(四)

开除:被公司开除者,若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公司将以该员工工资作抵押补偿,不足部分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予以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一)

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怠慢工作、接打私事电话累计三次以上者,给予30-50罚款。

(二)

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

妨碍公务或现场工作,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制度者。

(四)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五)

检查或监督人员不认真执行职务者。

(六)

未经许可携带非工作上必须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七)

非工作需要,进入非工作场所者。

(八)

于该周累计满三次缺点,则合并给予一次警告。

(九) 累计投诉三次,给予当事人罚款100元。

(十)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室桌面,办公用品摆放凌乱者。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小过处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100元

(一)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拒不执行,或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影响公司权益者。

(二)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

不依规定携带物品出入厂区拒绝有关人员查询者。

(四)

未经主管同意,私自调班者。

(五)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制造事端者。

(六)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者。

(七)

凡累计三次警告,合并为一次小过。

(八)

周一至周五未穿工衣上班者,罚款50元/次。

(九) ID卡遗失,补卡费50元。

(十)

各部门的工作报表未按规定格式执行者,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十一)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划脚者。

(十二)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十三)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十四)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大过处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300元

(一)

于工作时间躲暗处休息或睡觉者。

(二)

未经许可携带外人进厂参观者。

(三)

以言语顶撞上司者。

(四)

泄漏生产或事务上之机密,且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者。

(五)

遗失公司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重要工具者。 (六)

因疏忽或不当使用,致使机器设备遭受损坏或伤及他人者(损坏赔偿责任由员工自行负责)。 (七)

动用公司物料制造私人物件者。

(八)

其他违反制度或安全卫生工作之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九)

凡累计满三次小过、合并为一次大过(无期限限制)。 (十)

员工上班期间严禁抽烟。

(十一) 生产人员严禁在车间内穿拖鞋、短裤。

(十二)未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者。

(十三)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十四)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立即开除该职工

(一)

于签订劳动合同时,刻意掩饰或隐瞒,使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失者。 (二)

因犯罪被判刑宣告确定者。

(三)

参加非法组织,经相关机关查明有案者。

(四)

擅离职守,导致发生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

对公司各级主管或其他职工及其家属施心暴力威胁恐吓者。 (六)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经劝告仍不遵从者。

(七)

不重视团体生活,不遵守工作纪律,经规劝仍不听从者。

(八)

破坏工作秩序,企图制造工作场所混乱者。 (九)

在公司内或宿舍殴打他人或唆使他人互殴者。 (十)

参与怠工、罢工或群体暴动者。

(十一)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意图鼓动他人闹事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十二)在厂区或宿舍内酗酒者。

(十三)有故意损毁或仿造公司重要文件、公告、报表等行为者。

(十四)故意泄露公司技术或业务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十五)侵占公司财物,有具体事证者。 (十六)偷窃公司财物,有具体事证者。

(十七)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十八)利用职权贪污、舞弊或受贿,经查属实者。

(十九)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之活动,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情节严重者。(二十)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破坏公司名誉、导致公司形象受损者。

(廿一)携带刀枪、武器、凶器、危险物品或其它违禁品进入公司或宿舍不听劝告者。 (廿二)在厂区、宿舍内赌博或有伤风败俗行为者。

(廿三)在禁烟区吸烟或玩火、玩弄其他危险物品,经制止仍不改正者。 (廿四)连续旷工三日或累计旷工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 (廿五)违反公司之规定,情节严重必须立刻开除者。 (廿六)凡累计满三次大过(未经功过抵消)者。

第十一条、功过相抵:(基本条件为后功大于前过才能抵消)

(一)嘉奖与警告抵消。

(二)记小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消小过一次。(三)记大功一次或小功三次,可抵消大过一次。

第七章 员工薪资与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月薪制与计时制二种,且均与工作实绩挂勾。员工以个人工作性质繁难简易、服务时间长短、职责轻重及专长技能高低不一为依据核定。

第二条、员工薪资分为两种形式,即“固定”月薪和计时工资,内容包括:基础工资、时效工资、全勤奖、伙食津贴、目标考核奖金。

第三条、时效工资每月按劳动法规定进行核算。

第四条、奖金按产品合格率和工作表现,以及维护机器设备性能进行浮动奖励。 第五条、加班费计算方法按超额工时计加班费(按正常时间的1.5倍计算) 第六条、工资每月发放一次,薪资于每月10号左右发放。(劳动合同上却规定在25号,制度与合同出现冲突) 第七条、凡在维护本公司一切权益和从事生产工作时,非本人过失责任而造成之伤残,治疗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康复后视其本人情况另行安排,如若更换新岗位,其薪资依新工作核定。

第八条、员工凡进厂满一年以上者,享有工资加级:分1年以上、1至3年、4至5年几个阶段,分别给予调薪,具体标准视职务或工种而定。(表现特别优秀者,应不受年限限制,否则会影响其工作激情及主动性)

第九条、无特殊原因,公司定于每年12月份对进厂满8个月之员工进行考核,次年的一月份按调薪后的工资标准计薪。

第十条、试用期满工资调整一次,可根据工作表现适当调整工资和津贴。(当月进厂少于15天则以半个月计算,大于15天则以一个月计算其试用期)。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薪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本人薪资,亦不可打听他人薪资,违者按规定论处。

第八章

员工考勤、休假、请假

第十三条、上下班打卡应按规定的时间段打卡,漏打卡者需补充签卡申请给行政部。 第十四条、因公出差不能打卡者,由部门主管按《员工外出申请单》签卡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未上班或未加班者,禁止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代打卡者,一经发现,代打卡者罚款100元,被代打卡者罚款50元。(二者性质同样恶劣,应受同样的处罚,即各罚一百元)

第十六条、部门主管要求加班而不加班者(特殊情况获得许可者除外),按旷工处理,并记小过一次。 第十七条、迟到、早退、旷工之定义:

迟到----超过上班时间打卡者为迟到;

早退----距离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为早退,距离下班时间3分钟以上离开工作岗位者,则视同旷工半天。

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不到岗者为旷工。 第十八条、迟到、早退、旷工之处理

当月累计迟到、早退少于5分钟的每3次,罚款20元,或一次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处以罚款2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扣除相应的工时工资并罚款20元。

旷工一日按日扣发3天基本工资;全年旷工超过三次或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按自动离厂处理,公司不给予当月任何薪资,也不负责保管其行李及有关证件。

第十九条、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三种。(婚假、产假、丧假呢?)

(一)、事假:员工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者须请事假,但申请一次不得少于2小时,一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请假者必须先以书面形式请假,填写《请假单》,交部门主管签批后,呈报行政人事部审批,未经核准而缺勤者,按旷工处理。学徒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超过一个月的学徒期顺延,事假超过三天者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病假:员工因病需治疗或休养须请病假,遇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亲自请假者,可委托班组长代办请假手续,申请病假必须凭定点医院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员工有病一律凭医院建议休息证明,经生产部门领导批准生效。

(三)、工伤假:员工因执行工作职务而受伤,可根据定点医院以上医生建议申请工伤假,报经行政部审批。工伤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但须在公司指定医院内治疗。员工因公负伤,休工伤假者应有医疗证明,经公司领导审核是有效的证明方可休假。(工伤介定不清,且相关规定与国家劳动合同法相距甚远)

第九章

员工招聘

第一条、各部门员工之增补,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填写《人员异动申请表》,由部门主管提出所需人才,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招聘。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具体招聘事项。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为本公司员工:

一、未满18周岁者。

二、患有乙肝、精神病、传染病或心理不健全/痴呆、手脚不灵活而不能胜任工作,有碍公司形象者。

三、曾经触犯刑法、被剥夺公民权未复权者,或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跨越规定程序招聘人员,否则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被公司开除之人员,一律不准再聘用。

六、其它公司认为不宜用者。

七、经录用后,如发现被聘者在入厂前有隐瞒事实之行为(如借证件等),即给予开除。造成严重损失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应聘人员必须交清下列文件、资料:

一、身份证、毕业证等各影印件一份(但必须查验原件)。

二、本人最近彩色证件照片2张。

三、公司所需之其它资料(参照《劳动用工合同书》)。

第四条、若当地政府需公司配合替员工办理所须证件,其中依政府规定属员工个人承担部分在每次办证之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五条、无正当理由回避人事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即使提供上述资料,但有变更或无法律效用时,应重新提供。

第十章

员工离职

第一条、员工离职类别:

一、自动离职: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三次以上(含三次)为自动离职,不结算其当月薪资。

二、辞职:员工自动提出辞职申请,分按规定的时间提前申请和辞急工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下文有具体规定)。

三、试用不合格:员工在试用期内不能胜(胜任)工作者,由相关部门出具不合格详细资料,经权限取主管核准。(此处言不达意)

四、开除:依公司管理规定,应作开除处理者予以开除。

第二条、试用期满三个月的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时间到方可离开公司,试用期在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员工辞职需要提前15天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时间到方可离开公司,如果急辞职需要扣除15天工资。试用期在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员工,辞职需要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时间到方可离开公司,如果急辞工需扣除三天工资。未办理任何手续就擅自离职工者,按职工自动放弃辞职月工资处理,公司有权拒付其离职时当月全额工资。 第三条、员工辞职批准权限如下:

一、生产作业员、一般职员由部门主管批准;

二、组长、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经理助理分别由部门主管、经理签批后报总经理批准;

三、总工程师、经理、主管、总经理助理、由总经理批准;

公司所有员工,有关辞职资料都应交行政人事部存档,作为薪金结算依据。 第四条、离职必办的手续程序:

无论辞职、试用不合格、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应向所属部门交接人员或主管办理工作及物品移交手续。

一、辞职者填写员工《辞职书》,呈批后即送交行政人事部登记,登记日即为辞职申请生效日,辞工期间一般

情况下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经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请假。

二、离职者必须向行政部退宿、厂证等相关证件。

三、各项离职手续办妥后,最后由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结算薪资(行李经行政人事部和值班保安检查后,方可发给工资)

四、办理完一切手续以后,离职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以内离开公司。

第五条、无论何种情况,财务部都必须认真核实离职员工对公司的欠款,并在结算工资时保证全额扣除(工资不足以扣款者,必须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并且,要按照总经理的意见处理),否则,少扣部分,由具体经办人员负责赔偿。

注:本《规章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和督促、监督实施。

深圳市高建明广告有限公司

2012-03-26

第20篇:厂纪厂规

深圳市亿顺达五金电子有限公司

厂纪厂规

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1. 上班时间由上午7:30至11:30,下午由13:30至17:30.加班由18:30至21:30.特殊情况另通知。

2. 一个月中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不旷工者.公司每月补贴全勤奖100元。

3. 每个员工无论是计件工资还是固定工资,有事必须请假,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半途外出。

4. 事假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并写请假单。员工因病或工伤请病假,假后须持医院证明补写请假单。

5.事前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的作旷工1天处理,未请假擅自不上班的作2天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当月日薪工资的1.5倍。旷工2天扣除当月日薪的3倍。连续旷工3天以上包括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6.爱护公共财产.如损坏厂内物品及做错产品造成反工及损失的按实际情况先警告后处分。

7.工厂发放及所保管之工具必须谨慎保管,乱丢及不正常损坏的按实际情况先警告后处分。

8.偷拿厂内或他人财物者,一经发现,送公安部门处理。

9.员工辞工要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书,经领导签名后方可生效,否则按自动离厂处理。

10.一切服从车间管理人员分配,认真工作。

11.保持工厂车间清洁,禁止随地吐痰及乱扔杂物,如有杂物一定要倒入指定桶内。

12.以上规定各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法行为开除出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3.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安全生产。

本制度自2014 年6 月15 日开始施行执行。

厂规厂纪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厂规厂纪工厂员工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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