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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护理制度的内容(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19 21:01:38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特级护理

(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1、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2、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二)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准确测量出入量。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道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4、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5、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4、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二)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监测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2、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3、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二)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监测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二)护理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监测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推荐第2篇: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根据对病人病情和自理能力的评估,给予不同级别的护理,并做出相应的标记,以保证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观察。 1.特别护理

①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②运用器体护理的理念做好计划护理,并及时记录相关资料。 ③切实做好各项专科护理,基础护理,严防护理并发症的发生,确保病人安全。

④保持室内合适的湿度和温度,做好空气消毒。 2.一级护理

①根据病情变化,及时巡视病人,根据医嘱和病情需要定时监测生命体征,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并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②加强基础护理,根据医嘱做好口腔护理,加强皮肤护理,预防护理并发症。

③加强营养,做好饮食指导。

④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⑤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清新,防止交叉感染。 3.二级护理

①注意病情变化,及时巡视病人,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 效果。

②协助或指导病人做好基础护理,如口腔护理、皮肤护理,预防护理并发症。 4.三级护理

①定时监测体温、脉搏、呼吸,掌握病人的病情与心理状态。 ②进行健康教育,提高病人自我保健能力。

推荐第3篇: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是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规定的临床护理要求,在护理工作中达到明确护理重点,分清主次,合理安排人力,保障护理质量的目的。医生根据病人情况决定护理等级以医嘱形式下达。级别分为特别护理及

一、

二、三级护理,并做出标记(特级护理为绿色,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兰色,三级护理可不设标记)。

特级护理:

【指征】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护理要点】

(一)将患者安置在监护室,抢救病人安置于抢救室,备好急救药品和物品;

(二)做好护理评估,制定护理计划,并严格执行;

(三)严密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及时准确记录;

(四)正确执行医嘱,认真落实各项治疗措施;

(五)按护理常规落实护理措施,保证各种导管的通畅,保持导管口清洁并定时消毒,详细记录各种导管的出入液量;

(六)认真做好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按特级护理要求实施基础护理服务项目

一级护理:

【指征】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护理要点】

(一)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按照护理常规,落实护理措施,建立护理记录(一般护理记录单或重症护理记录单),并做到及时准确填写;

(三)按病情需要,配备急救用物以备必要时应用;

(四)按一级护理A、一级护理B实施基础护理服务项目;

(五)认真做好心理护理,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

【指征】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护理要点】

(一)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按二级护理A、二级护理B实施基础护理服务项目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

【指征】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护理要点】

(一)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推荐第4篇: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一、分级护理原则

(一) 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二)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三)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3、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四)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五)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二、分级护理要点

(一)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1、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2、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3、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三)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测量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五)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六)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

推荐第5篇: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1.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2.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3.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指定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4.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4.1 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4.2 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映;

4.3 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4.4 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

5.分级护理原则

5.1 特级护理

5.1.1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5.1.1.1 病情危重,随时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5.1.1.2 重症监护患者;

5.1.1.3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5.1.1.4 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1.1.5 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5.1.1.6 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

征的患者;

5.1.1.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5.1.2 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5.1.2.1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和生命体征,监测患者的体温、脉搏、呼

吸、血压;

5.1.2.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5.1.2.3准确测量24小时出入量;

5.1.2.4正确实施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

实施安全措施;

5.1.2.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5.1.2.6 实施床旁交接班。

5.2 一级护理

5.2.1 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5.2.1.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5.2.1.2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5.2.1.3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患者;

5.2.1.4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5.2.2 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5.2.2.1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5.2.2.2根据患者病情,每日测量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5.2.2.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5.2.2.4 正确实施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等护理措施,实施安全措施;

5.2.2.5 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5.3 二级护理

5.3.1 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5.3.1.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5.3.1.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5.3.1.3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

5.3.2 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5.3.2.1 每2~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5.3.2.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5.3.2.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5.3.2.4 根据患者身体状况,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3.2.5 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5.4 三级护理

5.4.1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5.4.1.1生活完全自理、病情稳定的患者;

5.4.1.2生活完全自理、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5.4.2 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5.4.2.1每3~4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5.4.2.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5.4.2.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

5.4.2.4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推荐第6篇: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2014.1更新)

一、分级护理

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评价而确定的护理级别。

二、护理级别

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四个级别。

三、分级方法

1、患者入院后就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病情等级。

2、根据患者Barthel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的等级。

3、依据病情和(或)自理能力等级,确定患者护理分级。

4、临床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患者护理分级。

四、分级依据

1、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①、维持生命上,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②、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③、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①、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②、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③、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④、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二级护理

①、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②、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③、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4、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可确定为三级护理。

五、护理要求

1、临床护士应根据患者的护理分级和医师制定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

2、应根据患者护理分级安排具备相应能力的护士。

六、自理能力分级

1、采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对日常生活进行评定,根据Barthel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等级。

2、自理能力分为重度依赖、中度依赖、轻度依赖、无需依赖四级。

推荐第7篇: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特级护理:

病情依据: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患者。

护理要点:1,严密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 ,呼吸道护理及管道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头交接班。

一级护理:

病情依据: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点:1,至少每1小时巡视病房一次,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监测生命体征;

3,根据医生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呼吸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为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促进康复。

5,提供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

病情依据: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3,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

护理要点: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

病情依据: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理康复期的患者;

护理要点: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相关的健康指导。

抢救制度

1、各临床科室必须设抢救室,有抢救组织、专科抢救

常规和抢救流程图。

2、抢救物品、器械及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

放置、定量储存,所有抢救谢施处于应急状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动和外借。抢救车不上锁,但需贴封条,并注明时间和贴封条者姓名。抢救车未用,每周也需进行清理,必须保证抢救物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护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表的性能、抢

救车内用物使用方法和各种抢救操作技术。

4、当患者出现生命危险,医师未赶到现场前,护士应

根据病情实施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如吸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等。

5、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

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抢救规程。、

6、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患者就地抢

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抢救期间,应有专人守护。

7、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记录用药剂量、方

法及患者状况。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

述一遍,抢救结束后,所用药品的安瓿必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并提醒医师据实、及时补开医嘱。

8、对病情变化、抢救过程、各种用药等应详细、及时、

准确记录,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并加以注明,仔细交接班。

9、及时与患者家属或单位联系。

10、抢救结束后,做好器械的清理消毒工作,及时补充

抢救药品、物品,确保抢救仪器物处于备用状态。

护士长岗位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的领导及科主任的指导下,负责病区的护

理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

2、根据护理部工作计划,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及时布置和完面各项工作,定期向护理部汇报。

3、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合理安排病房护

理人力,实施连续、无缝隙的护理责任包干制。

4、掌握病区动态,对病区工作全面了解,做到九知道(当

日住院患者总数、入院患者、出院患者、危重患者、当日手术患者、次日手术患者、特殊检查与治疗患者、情绪不稳定的患者及需要特殊护理患者的情况)。有计划参加各组护理工作,亲自参加,指导危重患者护理及复杂护理技术操作。、

5、负责病区护理质量管理,把好护理环节及终末质量关。

主持核心小组会议每月1次,组织质控小组进行质量检查,每月对病区自查结果进行讲评、分析,促进护理工作持续改进。

6、组织病区护理业务查记和护理会诊,积极开展新业务,

新技术及护理科研。参加科主作和或主治医师查房每周1次,参加疑难病例会诊、特殊手术术前及死亡病例讨论。

7、制定、实施本病区护理人员培训计划,与护理部护士规

范化培训及层级培训计划相衔接。负责安排护生在本病区的见习和实习,指定有经验和教学能力的护士以上职称人员承担教学工作。

8、每月召开护患沟通会1次,主动收集意见,对意见进行

整改和反馈、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9、根据护理工作量、难易程度、护理质量、患者满意度等

要素对护士进行绩效考核。

10、指定专人保管和定期检查本病区药品,仪器、设备、器

材、被服和办公用品,遇有损坏或遗失应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护理人员、卫生员及外勤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推荐第8篇: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分级护理要点

1、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2、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3、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特级护理: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

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推荐第9篇:分级护理制度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内分泌代谢科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 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 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 分级护理原则

第七条 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第九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第十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第十一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第三章 分级护理要点

第十二条 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一)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二)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三)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三条 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内分泌代谢科

(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三)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六)实施床旁交接班。

第十四条 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五条 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六条 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七条 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护理规章制度、护士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严格遵守执行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疾病护理常规,保证护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医院应当及时调查了解患者、家属对护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处理,不断改进护理工作。 第二十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及时调查分析,防范不良事件的发生,促进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第二十一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省级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对辖区内医院的护理工作进行质量评估与检查指导。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指导原则自2009年7月1日施行。

推荐第10篇: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一、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二、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三、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四、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分级护理要点

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1、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2、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3、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一、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11篇: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

特级护理㈠病清依据:①病情危重,随时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②重症监护患者;③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④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⑤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⑥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⑦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㈡护理要求:①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患者生命体征;②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③根据疾嘱.准确测量24h出入量;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道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⑤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⑥实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

(一)病清依据:①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②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④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①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⑤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

(一)病清依据:①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②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③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

(二)护理要求:①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清变化;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⑤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三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①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②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①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清变化;2.根据患者病清,测量生命体征;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万给药措施;④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第12篇: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护理级别由主管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下达医嘱。护士根据患者的的护理级别和医生制定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和专业技术服务,各医院、各科室应根据本章内容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分级护理项目内容,在病区醒目位置公示并落实到位。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

一、特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患者。

(二)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层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呼吸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至少每1小时巡视1次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监测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呼吸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为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促进康复。提供相关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3、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具体见下。

5、提供相关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一)护理依据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治疗、给药措施、具体的基础护理服务内容

提供相关健康指导。

第13篇:分级护理制度

篇1:分级护理制度(2014年7月修订) 分级护理制度(2014年7月修订)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评定而确定的护理级别。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分级方法:

1、患者入院后应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病情等级。

2、根据患者barthcl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的等级(见表1)。

3、依据病情等级和(或)自理,确定患者护理分级。

4、临床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患者护理分级。特级护理

(一)使用对象

1、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2、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产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一级护理

(一)使用对象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4、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二级护理

(一)使用对象

1、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2、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3、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三级护理

(一)使用对象: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表1 自理能力分级barthel指数(bi)评定量表 篇2:最新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一、特级护理: 包含: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三)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 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六)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包含: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 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包含: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包含: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篇3: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核心制度)兼督查标准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别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 特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起到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一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二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三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查对制度(核心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① 处理医嘱后均须经第二者核对。 ② 处理医嘱者和核对者(非处理医嘱者)均须签全名。 ③ 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执行医嘱后及时记录。 ④ 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⑤ 每周总核对医嘱一次,护士长参加并签名。总核对医嘱有登记,参与者均须签名。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①服药、注射、输液时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②备药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有无变质,瓶身有无裂缝,注意有效期及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③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④易致过敏的药物,使用前询问病人有无药物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⑤ 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 ⑥ 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与医嘱核对,核实正确向病人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师联系。

2、输血查对制度 ① 配血采血时,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血型、诊断,由专人将配血标本送血库。 ② 领血时,使用专用容器,与血库工作人员共同核对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室、血型、血量、血袋号、有效期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检查血液有无凝块或溶血、血袋封口及配血条是否完整。 ③ 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共同核对血型、交叉配血单、血袋号及血液质量,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④ 输血时,两名护士带病例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血型,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方可用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⑤ 输血过程中发生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保留血袋及输血器,以备送检,汇报医师进行必要的处理。 ⑥ 输血完毕,血袋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查。

3、饮食查对制度 ① 每日核对医嘱单、饮食执行单、病人床前饮食卡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② 发治疗饮食时,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③ 开饭时在病人床边再次核对饮食种类。 护理交接班制度(核心制度)

1、根据医院和科室的情况实行轮流值班,每班人员运用护理程序针对病人个性化情况实施整体护理。

2、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实施。

3、值班人员必须在交接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常规工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整理好物品,为下一班做好准备。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或其他护理措施应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开。

4、值班、交接班中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时,应立即查实、确认。

5、各班交接时均要相互进行书面、口头、床前交接。六个不交接: ① 病情不清不交接; ② 危重病人护理未做不交接; ③ 记录不全不交接; ④ 药品器械不对不交接; ⑤ 引流输液不通畅不交接; ⑥ 办公室、治疗室不整洁不交接危重患者抢救工作制度(核心制度)

1、发现病人病情变化时,护理人员应立即实施必要的救治,同时通知医师,并配合抢救。

2、参加抢救的护理人员分工协作,迅速、正确执行抢救医嘱和操作规程。

3、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反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执行后及时记录执行时间、药品剂量、给药方法;抢救结束后由医师及时补写医嘱于医嘱单机病历上;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药瓶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4、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师并准确记录。

5、全面评估病人,根据病人存在的护理问题,落实各项护理措施,并及时做好记录。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之间详细交接病情、抢救经过、各种用药及护理问题与措施。

7、各种抢救物品、药品、器械用后及时清理、补充、消毒、物归原位,处于备用状态。给药制度(核心制度)兼督查内容 1、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2、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作用、剂量、用法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做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6、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7、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的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8、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行初步清理后,由中心供应室回收处理。

9、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想患者做好解释工作。护理会诊制度(核心制度)

1、凡遇重大手术,新技术项目,危重、疑难、抢救病人护理中存在问题,可申请会诊。2、申请会诊科室须填写会诊申请单,按程序送交相关部门,并将会诊所需资料准备齐全。 3、护理部可成立相应的护理业务指导组,如伤口造口、失禁护理组,导管护理组,糖尿病护理组等。接到会诊通知应及时组织会诊,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会诊。

4、参加会诊人员包括科护士长、相关科室护士长、护理业务指导组人员及申请科室护理人员。5、会诊者应详细了解病情,分析讨论护理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诊科室护士记录、实施相应措施,并及时评价反馈效果。

第14篇:分级护理制度

特级护理

适用范围: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并需严密监测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要求:1.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道护理,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

适用范围: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大手术或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要求:1.每小时巡视患者一次,观察病情变化

2.根据病情需要,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各项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

适用范围: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要求:1.每2小时巡视患者一次,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及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

适用范围: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要求:1.每3小时巡视患者一次,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健康指导

第15篇:分级护理制度

文 章

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w.5 Y k J.cOM公文

分级护理制度

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标记: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绿色、三级护理可不设标记)

(1)特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①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② 重症监护患者;

③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④ 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⑤ 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⑥ 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⑦ 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②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③ 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④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 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⑥ 实施床旁交接班。

(2)一级护理

1)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①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②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③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④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3)二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①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② 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 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⑤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三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① 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② 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 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文 章

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w.5 Y k J.cOM公文

第16篇: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病员入院后,医生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级别,分为特级、

一、

二、三级护理。并作出标记(特级护理为黑色,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绿色,三级护理为黄色)。

一、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患者。

(2)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3)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除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外,尽可能进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根据医嘱由监护人员或特护人员护理。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注意监测患者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保持呼吸道及各种管道的通畅,准确记录24小时出入量。

(3)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4)认真做好重诊患者的生活护理,做到“六洁”、“四无”,即:口腔、皮肤、头发、手足、会阴、床单元清洁,无褥疮、坠床、烫伤、交叉感染的发生。

(5)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二、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重诊病、各种大手术后需要严格卧床休息及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

(2)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随时观察病情并掌握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认真完成重诊患者的生活护理,做到“六洁”,即:口腔、皮肤、头发、手足、会阴、床单元清洁。

(3)定期巡视病房,随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

三、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2)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定时巡视患者,观察和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按常规给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协助患者进行生活护理,监督、检查、指导患者做到“六洁”。

四、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一般病员如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的病员。

(2)各种急症术后恢复期或将出院的病员。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的病员。

2、护理要求:

(1)按常规为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定期巡视患者,观察和掌握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精神状态。

(3)督促、检查患者做到“六洁”,执行作息时间,做好卫生宣教工作。

第17篇: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护理核心制度)

(1)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2)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病人入院后由医师参照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中的分级护理原则,以医嘱形式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3)护士根据医嘱做好床头分级护理标识:特级护理为红色、一级护理为橙色、二级护理为绿色、三级护理无标识。

(4)严格遵照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护理要点和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标准对病人实施护理。

(5)由医院护理三级质控网络成员及专项护理质量督查组成员负责检查考核分级护理工作质量。

分级护理工作标准

(1)特级护理工作标准

① 护理人员要求:重症监护病房护士与床位之比:白天实行1:1床边监护,(夜间可按1:2-3监护病人);普通病房应设特护小组,实行24小时连续监护。要求由经过岗位培训的本院注册护士实施护理,进修和试用期护理人员必须在注册护士的指导下工作。

② 工作内容

a.按照病情需要观察病人,根据病情或医嘱准确监测各项观察指标,包括患者病情变化、药物反应、皮肤、饮食、睡眠、排泄等。每小时至少记录一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

b.用药及时准确,安排合理(时间、顺序、滴速、方法等)。输液通畅、无外渗,输液卡记录清晰准确,留置针护理符合要求,患者按时接受各种治疗(如口腔护理、会阴擦洗、吸氧、雾化、鼻饲、气管切开护理、换药等),实际操作与记录相符。

c.准确记录出入量。入量包括:饮水、食物中含水量、TEN、输液量和输血量;出量包括:大小便量、呕吐量、咳血量、痰量、胃肠减压量、各种引流、渗出等。

每日小计总计各一次,出入量不平衡应及时汇报分管医生。

d.基础护理:a)做到床单元干燥、无渣屑、无血迹、无尿渍。b)协助进餐并观察进餐情况。c)保证头发、胡须、指(趾)甲三短,面部、口腔、皮肤、头发、手足、会阴、肛门七洁。

e.专科护理:根据我院制定的《护理常规》遵照执行。

f.保证患者安全:a)按时翻身变换体位,时刻保持舒适功能位。b)昏迷病人加床栏;烦躁病人约束得当并有告知同意书和每班记录;抽搐病人放牙垫;昏迷病人义齿应取下。c)注意保护病人隐私。d)发生不可避免压疮及时上报,班班评估有记录并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e)两条以上引流管道有标识,异常引流有记录并及时上报。f)呼吸机管道保持通畅,躁动患者每班应交接记录气管插管至门齿的确切位置。

g.床旁交接班应根据病情特点详细交接,包括病人床号、姓名、诊断、病情、心理状况、特殊检查及落实情况、目前治疗护理存在问题及下一班需注意的问题。大手术病人应包括病人床号、姓名、入室时间、麻醉及手术名称、术中出血、术后生命体征监测、伤口敷料及管道、专科病情、病人目前情况及需注意的问题。

③质量标准

a.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85分为合格。

b.病人及家属满意。

(2)一级护理工作标准

①护理人员要求:病房床位与护士之比达到1:0.4-0.5。一级护理中重症患者的护理由本院注册护士负责,进修和试用期护理人员必须在注册护士的指导下工作。

②工作内容

a.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每1-2天记录一次,重症患者及大手术患者72小时内班班记录,病情变化时随时通知医师处理并记录。

b.根据患者病情及医嘱,按时准确测量生命体征,并记录。

c.根据医嘱,给药及时准确,安排合理(时间、顺序、滴速、方法等)。输液通畅、无外渗,输液卡记录清晰准确,留置针护理符合要求。正确实施各种治疗(吸氧、雾化、鼻饲、换药等),实际操作与记录相符。

d.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基础护理应做到:a)床单位

整洁、舒适。b)病人卧位适当,符合病情和诊治要求。c)病人清洁舒适:五官、皮肤、指、趾、头发、会阴清洁。d)实施安全的护理措施,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道护理等(参照医院相关的标准和要求执行),无护理并发症发生(烫伤、压疮、坠床、口腔炎)。

e.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运用多种形式针对病人不同需要进行健康教育。把握入院、住院过程健康教育及出院指导。

③质量标准

a.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90分为合格。

b.病人及家属满意。

(3)二级护理工作标准

①护理人员要求:病房床位与护士之比达到1:0.35-0.4。由本院注册护士执行观察、治疗和护理记录,进修和试用期护理人员可以为患者提供生活护理措施,其它工作必须在注册护士的指导下进行。

②工作内容

a.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病情变化随时通知医师处理并记录。

b.根据患者病情和医嘱,测量生命体征,并记录。

c.根据医嘱,给药及时准确,安排合理(时间、顺序、滴速、方法等)。输液通畅、无外渗,留置针护理符合要求。正确实施各种治疗(吸氧、雾化、鼻饲、换药等)。

d.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e.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运用多种形式针对病人不同需要进行健康教育。把握入院、住院过程健康教育及出院指导。

③质量标准

a.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90分为合格。

b.病人及家属满意。

(4)三级护理工作标准

①护理人员要求:病房床位与护士之比达到1:0.25-0.3。由本院注册护士执行观

察、治疗和护理记录,进修和试用期护理人员可以直接为患者提供生活护理措施,其它工作必须在注册护士的指导下进行。

②工作内容

a.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病情变化随时通知医师处理并记录。

b.根据患者病情和医嘱,测量生命体征,并记录。

c.根据医嘱、给药及时准确,安排合理(时间、顺序、滴速、方法等)。输液通畅、无外渗,留置针护理符合要求,正确实施各种治疗(吸氧、雾化、鼻饲、换药等)。

d.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运用多种形式针对病人不同需要进行健康教育。把握入院、住院过程健康教育及出院指导。

③质量标准

a.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90分为合格。

b.病人及家属满意。

第18篇: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1.特别护理

1.1、适应对象 病情危重,需随时观察,以便进行抢救的病人,如严重创伤、各种复杂疑难的大手术后,器官移植、大面积烧伤和\"五衰\"等。

1.2、护理内容 1.2.

1、设立专人24小时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

1.2.2、制定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填写特别护理录单。1.2.

3、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以便随时急用。1.2.4、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2.一级护理

2.1、适应对象

病情危重需绝对卧床休息的病人,如各种大手术后、休克、瘫痪、昏迷、发热、出血、肝肾功能衰竭和早产婴儿等。

2.2、护理内容

2.2.1、每15~30分钟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

2.2.2、制定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填写特别护理记录单。

2.2.3、按需准备抢救药品和器材。

2.2.4、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满足病人身心两方面的需要。

3.二级护理

3.1、适应对象

病情较重,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如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者,以及年老体弱、幼儿、慢性病不宜多活动者等。

3.2、护理内容

3.2.1、每l一2小时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

3.2.2、按护理常规护理。

3.2.3、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了解病人病情动态及心态,满足其身心两方面的需要。

4.三级护理

4.1、适应对象

轻症病人,生活基本能自理,如一般慢性病、疾病恢复期及手术前准备阶段等。

4.2、护理内容

4.2.1、每日两次巡视病人,观察病情。

4.2.2、按护理常规护理。

4.2.3、给予卫生保健指导,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了解病人的病情动态及心态,满足其心两方面的需要。

第19篇: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根据病情规定及临床护理要求,由医生以医嘱的形式下达护理等级。级别分为特级护理、Ⅰ、Ⅱ、Ⅲ级护理,并作出统一标记,在病人一览表和床头卡上显示。

一、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1)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检测生命体征(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遗嘱,准确测量出入量;(4)根据遗嘱正确实施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6)实施床旁交接班。

2、护理要求:

(1)入抢救室或监护室,设专人24小时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并作好记录,准确记录液体出入量,注意保水、电解质平衡。

(3)认真细致地作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

二、Ⅰ级护理

1、病情依据:(1)病重、病危;(2)高热、昏迷、出血、五衰病人;

(3)瘫痪、惊厥、子痫、晚期癌肿及早产婴儿或新生儿。

2、护理要求: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的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根据遗嘱正确实施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Ⅱ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骨牵引、卧石膏床等生活不能自理。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3)普通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

2、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的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Ш级护理

1、病情依据:(1)慢性病、新入院等待检查和手术者。

(2)各种急性病及手术后处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

(3)能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者。

2、护理要求: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的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20篇: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护理级别由医生以医嘱的形式下达。分为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特别护理

1、适用对象:病情危重,需随时观察,以便进行抢救的患者,如严重创伤、各种复杂疑难的大手术后、器官移植、大面积烧伤和“五衰”等患者。

2、护理要求:(1)设立专人24小时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变化;(2)制订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落实护理措施,正确执行医嘱,及时准确填写特别护理记录单。(3)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以便随时急用。(4)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确保患者安全。(5)了解影响患者心理变化的各种因素,给予必要的心理护理和疏导,适时进行健康教育

二、一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情危重绝对卧床休息的患者,如重大手术后、休克、瘫痪、昏迷、高热、出血、肝肾功能衰竭和早产儿等。

2、护理要求:(1)每15—30分钟巡视患者一次,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生命体征。(2)制定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填写护理记录单。(3)按需准备抢救药品和器材。(4)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

三、二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患者,如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者,以及年老体弱、幼儿、慢性病不宜多活动者等。

2、护理要求:(1)每1—2小时巡视患者一次,注意观察病情。(2)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了解患者病情动态及心理状态,满足其身心两方面的需要。(3)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

(4)按时记录护理记录单,病情变化时及时记录。

四、三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情较轻,生活基本能自理的患者,如一般慢性病、疾病恢复期及手术前准备阶段。

2、护理要求:(1)每日巡视患者两次,观察病情。(2)按护理常规护理。(3) 督促患者遵守院规,了解患者的病情及心理动态需求。(4)做好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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