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护理制度
(一) 特级护理
适用于病情危重、变化快、随时可发生生命危险的病人。其床头牌、病人一览表小卡片左上角以红三角标记表示。
1、派专人昼夜观察护理,及时制订特别护理计划并实施,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准确、及时、细心地完成各项治疗、护理,认真填写特护记录、交班报告,明确护理要点。
2、按要求做好病人的整体护理,预防护理并发症的发生。
3、检查急救车设备,备齐各种抢救药品、器材,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及各抢救仪器的调试应用,观察异常情况处理及病人的对应变化,以便随时取用。
(二) 一级护理
适用于重危、昏迷、高热、大出血、大手术后、特殊治疗及需要严格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以及子痫、惊厥、早产儿、婴幼儿。床头牌、一览表卡片上以红色竖条标志表示。
1、严格卧床休息,协助生活,尽量减少会客及谈话。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15—30分钟巡视病人一次,必要时制订护理计划并实施,交班报告应交护理重点。
3、认真做好基础护理和晨、晚间护理。
4、根据病情2—4小时翻身一次,拍背、按摩皮肤及骨突部位,预防褥疮发生。
5、根据病情每日口腔护理2—3次,昏迷病人生理盐水擦拭口腔每日2次。
6、按常规要求测体温、脉搏,高热及有特殊情况时遵医嘱增加次数。
7、准确、及时进行各项治疗护理,严密观察用药效果及反应。
8、必要时送饭、送水、送便器到床边,协助病人洗漱及餐前洗手,保持清洁卫生。
9、按医嘱协助和鼓励病人床上活动或做被动性活动。
10、护士应做好病人的心理护理,使病人身心处于接受治疗的最佳状态。
(三) 二级护理
适用于急、慢性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人,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年老体弱不宜多活动或幼儿需要照顾者,以及低智能儿童等。床头牌及一览表左上角以黄色竖条标志表示。
1、保证病人卧床休息、在室内或病区适当活动,但不得离开病区。
2、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及照顾。
3、注意病情观察,每2小时巡视病房1次。
4、督促病人每周洗澡1次,夏天每日1次。
5、进行疾病保健宣传,协助离床锻炼,促进身心康复。
(四) 三级护理
适用于生活自理、各种疾病和手术后恢复期及慢性病人。床头牌、病人一览表上角不做标记。
1、在医务人员指导下生活自理。
2、注意病情观察,每日巡视病人不少于3—4次。
3、督促个人卫生清洁,每周洗澡1次,夏天每日1次。
4、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和康复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