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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

发布时间:2020-03-02 03:26: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广州红日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7年度发生了以下事项:

(1)2月5日,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将要来公司检查会计工作情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麦克认为,公司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来检查。

(2)公司平时采用美元记账,期末使用人民币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由于董事长麦克居住在美国,为提高信息披露效率,12月8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科长王某签字、盖章后报出,不再由董事长麦克签字、盖章。

(4)12月15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公司的经办人员廖某发现发票上记载的日期错误,于是廖某在原始凭证上进行了更改,并加盖了廖某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

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麦克认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约束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该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该公司董事长做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经办人员廖某更改原始凭证日期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1)中外合资企业是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其会计工作应该接受我国《会计法》规范,中外合资企业无权拒绝财政部门对其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1分)。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1分)。

(2)该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做法符合有关法律规定(1分)。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收支业务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2分)。

(3)公司董事长做出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1分)。根据《会计法》第21条的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1分)。

(4)公司经办人员廖某更改原始凭证日期的做法不符合规定(1分)。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日期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负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2分)。

2008年5月,财政部门在对鸿飞公司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项:

(1)出纳小王是总经理的侄女,深受总经理的器重,除了负责出纳工作外,还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会计小张,考上本地重点大学的研究生,申请调离单位。由于入学时间紧迫,小张请示领导先去报到上学,等入学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回单位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单位领导同意了小张的申请。

(3)2007年初,公司正式调入一名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黄某担任会计部副经理。黄某原工作单位在湖南,目前仍持有湖南省财政部门颂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会计从业资格业务档案尚保存在湖南省财政部门。

(4)公司实行了会计电算化,对总账和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打印,会计账簿连续编号,并装订成册,由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签名(盖章)。

(5)有一张购货发票,存在涂改痕迹。能够隐约看出,原登记金额为50万元,更正后的金额为500万元,但更正处没有发票出具单位的盖章。公司解释说是销货单位开具发票时金额填写错误,销货单位直接在发票上进行了更正,但没有盖章,更正后的金额正确无误。

要求:请分析上述事项是否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

答:(1)小王担任出纳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指出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小王仅仅是出纳,没有违反回避制度的规定。(1分)出纳不得兼任收入、费用的账目登记工作,二者属于不相容职务。小王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违反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关于“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规定。(1分)

(2)《会计法》第41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1分)小张在未办理会计工作移交手续离开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1分)

(3)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在不同会计从业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天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1分)黄某1月调入公司工作已经1年多,尚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不符合上述规定。应及时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的调转手续。(1分)

(4)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定期打印。但发生收、付款

业务时,在输入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1分)公司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打印的做法,违反了规定。(1分)

(5)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负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重新开具的原始凭证,也应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负责。(1分)公司收到的原始凭证有更正痕迹,缺乏出具单位的盖章,违反了这一规定,应要求凭证出具单位按规定重新开具(或加盖印章)。(1分)

富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门有一位出纳、一位会计、一位会计机构负责人,要完成以下9项工作:①填制记账凭证;②登记债权、债务明细分类账和其他明细分类账;③办理银行结算;④收付现金;⑤检查银行对账单、审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会计报表;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⑦登记总账;⑧编制会计报表;⑨审核会计凭证。 根据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要求,将上述9项工作分配给3位财务人员,其中会计机构负责人承担2项工作。 答:出纳员:③办理银行结算;(1分)④收付现金;(1分)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1分) 会计机构负责人:⑤检查银行对账单、审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会计报表;(2分)⑨审核会计凭证。(1分)

会计①填制记账凭证;(1分)②登记债权、债务明细分类账和其他明细分类账;(1分)⑦登记总账;(1分)⑧编制会计报表。(1分)

2003年4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有钢铁厂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2002年3月,新厂长刘某上任后,将其朋友的女儿小林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小林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2002年4月,会计张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3)2001年1月,该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厂长签字后,按规定进行了监销。经查实,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要求:请指出上述情况中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全不符合法律规定

(1)因为根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符合对于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规范》提出了示范性的要求。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根据《会计法》和《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3)在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以备销毁时,对于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办法》规定,一是此类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方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二是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注明不予销毁的原因和单位立卷情况。

2003年10月25日,A公司王经理背着公司财务,凭一张手写便条责成北京分公司经理将200万元划入一个与A公司没有业务往来的帐户。直到2004年1月初,北京分公司为索取收款凭据,将王经理的便条传真过来,财务部李部长才知此事。

公司资金往来必须经财务部长签字,这是A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若这笔巨款花得合理,王经理为何瞒着财务部长?李部长带着疑问在1月10日找王经理核实200万元的去向。第二天王经理就突然下文免除李的财务部长的职务,要她交出“划款便条”,两天内离开公司。l月14日李部长到上级单位和司法机关署名举报王经理的经济问题。不久,王就撬开李的办公桌、文件柜,在没有办理正式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接管公司财务。

此事后经司法部门立案调查。

请回答:

(1)王经理强行接管公司财务是否违法?为什么?(4分)

(2)王经理撤销李的财务部长一职是打击报复吗?王经理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2分)

(3)李部长署名举报行为符合“忠于职守”吗?为什么?(4分)

小A与小D是应届会计专业本科毕业生,在人才招聘会上同时应聘广东长江科技有限公司的会计职位。经过激烈的初试、复试后,两人均进入了最后的面试阶段。财务经理对小A、小D面试的表现都十分满意,真是难以取舍!

在等待通知期间,小A、小D分别接到财务经理的来电:“单位的出纳休产假三个月,担任会计时同意兼任出纳吗?”小A说:“没问题!年青人应该在实践工作中多锻炼。”而小D说:“不适合吧,会计不可以兼任出纳,经理还是另作安排好。”

请回答:

(1)广东长江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应录用小A还是小D?为什么?(3分)

(2)请列出四对不相容职务岗位。(4分)

(3)这案例对会计从业人员有什么启发?(3分)

西洋有限责任公司王经理任职期间经营业绩不理想,眼看任职期满难以完成利润考核指标。王经理找到唐主管会计,授意唐主管会计改善经营业绩,唐心想:王经理上任后对自己委以重任,应该帮他渡过这一关。为此,唐主管会计将明年销售合同提早“发货”,提早开具销售发票,并确认收入。有了这笔“提前收入”的支撑,便超额完成了利润考核指标。根据会计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1)西洋有限公司唐主管会计提早确认收入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西洋有限公司唐主管会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应由哪个部门执法?

(3)西洋有限公司王经理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应由哪个部门执法?

答:(1)不正确。根据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唐主管会计提早确认收入的做法违反了这项规定,属于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行为。

(2)唐主管会计应受到行政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对其处以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王经理授意会计人员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对其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还应当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单位或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某市财政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小型企业为节省开支,只任用了两名会计:已取得会计师职称并持有从业资格证书的王某被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登记总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和稽核工作;另一名尚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张某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账和会计档案的保管。张某在负责人授意下,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5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供负责人日常应酬。王某发现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责令其自行纠正。企业负责人遂以工作需要为由,将王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另聘一应届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由于该人经验不足,使得单位会计管理混乱,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会计核算中时有多报、漏记的会计差错发生,并仍秉承负责人意图,私设小金库。

要求:找出违法之处,并说明如何处理?

答:(1)违法行为有:

①任用张某担任出纳,违反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

②张某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账和会计档案的保管,违反了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规定

③张某在负责人授意下,将销售款5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属私设小金库,违反“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应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

④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违反了为检举人保密的规定

⑤该企业负责人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王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有挟嫌报复之意,违反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规定;

⑥聘用应届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违反了会计主管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

⑦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违反了会计核算中一致性原则的要求,如要变更应在会计报表中作出说明

(2)处理办法:

①对任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会计人员、私设小金库和随意改变会计处理方法等行为财政部门应作出的处理是:

A.责令限期改正。该企业应当按照市财政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更换会计主管人员,任用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担任出纳会计,将另行存放的款项办理入账手续,调整和清理账目。

B.罚款。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②该企业单位负责人如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王某,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③该企业单位负责人如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④对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的责任人,应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某外商投资企业在2004年发生下列事项:作为子公司,采用了由母公司统一配置的以英语为文字界面的会计审核软件,于是,该企业以母公司的规定为由,以英语作为会计记录的唯一文字,并向我国政府部门报送的会计报表也采用英语。在财务科担任出纳的小李因被另一外商投资企业招聘而向本企业提交辞职报告,财务科长从销售科调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小张接替小李的工作,并要求小李办理交接手续,于是,小李同小张两个人就在出纳办公室办理了交接手续。

请分析并点评

答:(1)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择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在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应以人民币反映,该外商投资企业违反本条规定,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一般会计人员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并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而小李与小张两人在无财务主管监交的情况下办理交按是不符合要求的。

有一批会计档案已到了规定的保管期限,该企业档案科的工作人员向科长提出销毁报告后,科长对照了有关规定,认为这批档案确已到了规定的保管年限,就签字同意,并同科内人员在第二天销毁了这批档案。

要求:请指出上述事项中,有哪些违反了会计法规的?如果有的事项,请分别说明违反了会计法规的哪些规定。 答:该单位违反了有关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

(1)单位会计档案到了规定的保管期限,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才能进行销毁,科长只是对照了有关规定由科内人员在没有任何批准的前提下自行处理的做法是错误的。

(2)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会计部门及档案管理部门的共同监督之下进行。

(3)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在任何会计档案销毁之前应先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作为会计档案进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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