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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02 11:21: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干部“沾地气”莫成政治秀

干部下基层“沾地气”这种方式在加强和改进干部与群众沟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桥梁作用。但是这种沟通方式存在着非制度化的弊端,很容易变成“一阵风”、“一窝蜂”的运动

近来,一场名为干部下基层“沾地气”的活动正在全国如火如荼般展开。这其中以中央部委发起的“百村调研”实践活动和重庆市开展的“三进三同”(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和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等活动声势最为浩大。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之际,发起这样的活动可谓意义非同一般。

学过党史的人都知道,共产党革命的成功与其深入基层动员工农大众有很大关系。这一革命经验后来被概括为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它不但作为党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而且成为指导共产党各项工作的根本原则。也就是说,密切联系群众不仅在意识形态宣传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深刻影响着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干部“下基层,进农户”了解民情民意不仅是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洞察群众生存状况,了解民间疾苦的重要方式。不可否认的是,与以前党政干部经常进村入户相比,现在交通条件改善了,通讯技术发达了,干部“下基层,进农户”的次数反而越来越少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大了。正如一个讽刺党政干部日益脱离群众的顺口溜所描述的那样,“五六十年代同吃住,摸得到脚;七八十年代上广播,听得到声;九十年代坐小车,看得到烟;现在只能在电视上瞧得到影。”

我在各地调研时发现:很多县里的领导干部住在地级市,乡镇的主要干部住在县城。每天上下班游走于辖区与住家之间,成了名副其实的“走读官”。我想这也是很多党政干部不能经常进村入户的重要原因。所以,当前各地开展干部下基层“沾地气”的活动还是很有积极意义的,不但可以让干部更多地了解基层群众的疾苦,倾听他们的心声,而且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不过,这种本来是好事的活动在实践过程中很容易变成形式主义的“政治秀”,弄不好还会给基层干部群众造成很大的负担。比如,某地方政府推出一个“沾地气”的新做法,要求该区所有机关干部,每人每年都要下乡种地,种地时间累计起来要达到一个月左右,并将此列为个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此消息一经发布,便在社会上引发了较大的争议,不少新闻媒体和网友纷纷质疑此种做法,认为让干部这样“沾地气”带有明显的作秀意味,很难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我赞同广大网友的意见,下乡种地不是干部的职责,更不是他们的特长。让干部每年种地一个月就能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想法更是有点不靠谱。干部下基层应该多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而不是搞形式主义。

前段时间很多地方发生“菜贱伤农”事件,如果党政干部及时“下基层,进农户”了解群众的疾苦,并发挥自身优势帮助菜农联系买家,把菜卖出去,这种形式的“沾地气”群众肯定欢迎,而且肯定是发自内心的欢迎。

需要指出的是,干部下基层“沾地气”这种方式在加强和改进干部与群众沟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桥梁作用。但是这种沟通方式存在着非制度化的弊端,很容易变成“一阵风”、“一窝蜂”的运动。现在的“下基层,进农户”活动一般都是上级发起的,其运行方向是自上而下的,何时启动,何时结束,是否取得了效果都是由上级说了算。基层群众只能充当被动的接受者,对活动的时间和效果基本上没有发言的权利。因此,要防止类似活动不再是“搞运动”,且能真正取得实效,必须调动基层群众的参与热情,提高他们的参与水平,增强他们的参与能力。只有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才能对活动进行有效监督,才能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注:本文为《人民论坛》杂志原创文章,网络转载请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人民论坛》杂志”字样。

食品监管如何避免“击鼓传花”

食品产销者身上是否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使监管部门及官员真正的有担当

人民论坛曾经专门撰文分析了官场上的击鼓传花现象。而食品安全领域的“九龙治水”导致的政府的公信力的下降,公众安全感的丧失正是这种现象的典型反映。“人人有责”往往造成“人人无责”,“九个部门”都负责,也就意味着每个部门都无须负责,这样就造成了在食品监管中责任不明晰的弊病,并直接导致了两个不良后果:遇到麻烦时各部门之间容易相互推诿、扯皮、甚至观望,以致造成监管的缺失,这也是所谓国家免检产品频出问题的根源;遇到利益时则一窝蜂地拥上,谁都想分羹一杯,于是就造成了屡禁不止的“以罚代管”现象,甚至一些地方出现了“养鱼执法”的丑闻。

其实,食品安全丑闻为何屡禁不止,追问食品生产者或食品销售者身上是否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担负监管之责的执法人员身上是否流淌着“法治的血液”。社会上不少矛盾其实就是由“击鼓传花”造成的。官员“击鼓传花”的危害性无论怎样的估计都不为过。直接的结果就是小事变成大事,小纠纷变成大矛盾,小矛盾变成大冲突、变成悲剧。这样的逻辑国人似乎相当的熟悉,只不过其逻辑完全反了个:官员出了问题或状况后,我们的上级或有关部门通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种情况不胜枚举。其次,官员的“击鼓传花”造成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从而消蚀了政府的合法性。

其实,百姓不是怕官员犯错误、做错事,而是怕他们没有担当。要使官员有担当,当然需要道德的号召。黄宗羲曾经说过,“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

监管部门肩负行政执法之责,有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缘何执法会如此之弱?这背后实则是对官员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惩罚太轻。追溯过往的食品安全“大事件”,被刑事追究的责任官员几乎未见。

当然,目前也有地方将食品安全与普遍使用的“问责制”联系起来,这自然是一种好办法,可以迫使官员做点有“担当”的事。但是,要使官员真正的有担当,以避免“击鼓传花”可能造成的最为可怕的后果,除了道德的号召外,更重要的是要进行积极而彻底的政治改革。这个政治改革包括改革各级官员的产生方式,采取稳妥办法,最终实现各级政府官员的真正的民选。只有当官员唯民是问,而不是唯上是问,他们才有可能不敢玩也玩不了“击鼓传花”的游戏,这样即便不作道德上的号召,其担当也在那里了。

(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系主任、教授)

■(责编/王慧 美编/叶锐)

注:本文为《人民论坛》杂志原创文章,网络转载请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人民论坛》杂志”字样。

食品市场是如何变“坏”的

监管体制的不成熟、惩罚力度的不足使得违规添加成本过低,进而致使企业道德缺失被放大,加之消费者维权反馈机制的薄弱,如此种种,造成了食品市场的恶性循环

从商家角度分析,所谓的市场变“坏”就是一个用劣质产品的低成本优势来淘汰优质产品的过程。

以染色馒头事件为例,违规商家从超市“召回”下架过期的馒头,如若弃之对商家就是直接的经济损失,而如果将其送去进一步回锅加工,添加上防腐剂,又统统变成新馒头,原本负的利润就变成了正的。由于食品市场中信息不对称,消费者没有能力分辨馒头有没有被染色,而违规染色的商家平均成本比较低,价格相对便宜,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选择购买相对便宜的违规馒头。长此以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那些拒绝投“毒”的商家将会在竞争中被逐步淘汰,而违规商家却能够越做越大,也就产生了经济学上称之为“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那么,具体是哪些因素推动着市场一步步变“坏“至此呢?

推手一:食品生产经营商道德缺失

转型时期,在市场监管不力的情况下,部分从业者社会责任感缺乏,缺乏企业信仰的强烈约束,最终导致食品市场安全问题的产生。

一些违规企业自知其商品的危害,却依然大批量生产,威胁到消费者的健康。部分违规企业不明确其行为可能造成的潜在危害,盲目跟风,出现事故就以行业群体行为为借口进行责任推脱。可以说,这些违规添加、制假投毒的行为都与企业经营商的道德滑坡密不可分,道德的缺失在市场监管不足的情况下被放大,进一步引发了种种食品安全问题。

推手二:投“毒”成本过低,惩罚力度不足

然而,道德缺失只是食品市场变“坏”的表面原因,究其根本,导致市场道德缺失的主因还是惩罚力度不足。

一般来说,企业监管其产品安全的成本高于其所面临惩罚风险的时候,企业就可能选择放松监管而获得更高的利益。当行业内有某一种投“毒”行为发生,其他商家观察到这种违规行为利润大,又不会受到相应其获利的惩罚时,就很容易将其视之为行业内部的纵容,在利益的驱使下就易倾向于去选择不顾消费者的健康,而对违规行为进行模仿。当某一行业违规成风,又缺乏明确的惩罚机制,加之惩罚多以打击重点曝光对象为主的情况时,行业内商家就易倾向于认为这种违规行为产生的风险分摊到每个商家的头上也是极小的,进而导致更多违规行为的产生。

法律必须要起到震慑作用,否则就会助长涉案之徒的侥幸之心。近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双汇瘦肉精事件,免职其济源子公司的四位高管和相应政府官员;上海联华超市染色馒头事件,超市管理人员受到停职及经济处罚,政府相关责任人记过、撤职。以上案件企业中均无人受到刑事处罚。这些处罚对于企业都没有触及其经营根本,更无法起到震慑同行业者的作用。在三聚氰胺事件中,尽管伤害到数十万个儿童健康,夺去六人生命,但仍有许多卷入其中的不良企业逃过了法律的制裁,针对相关案犯的刑罚的打击面也不宽,案中某涉嫌生产销售数十吨问题奶粉的主犯也不过判到有期徒刑三年并缓刑三年。从轻的处罚会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造成这么大问题的事件的处理也只是如此,而其他违法者的处罚只会更轻。

要想从根本上遏制造假行为,就必须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让造假的成本远远大于造假的收益,进而使造假者望而却步。

推手三: 监管体制不完善,企业逃避监管心理作祟

对监管者的问责不到位也是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核心原因之一。问责制是一种监督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制度,包括问责标准的确立、问责程序及问责方法的构建、问责制度的完善等一系列内容。

我国食品监管体制的现状是,食品从种植到进入市场整体链条过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按整个食品生产流通链条实行分段管理:卫生部主管综合监督控制,农业部主管农业生产源头,商务部、工商局主管流通与市场,质检局主管加工。这样政出多门的监管模式面临较大的问题,诸如协调组织难、沟通难、合作难,易出现遇好事都想管,遇问题都推诿的现象。例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发生点奶源站,就是一个各部门管理范围的模糊地带,到底是需要农业部门还是质检部门管,二者各执一词,结果就成了缺乏监管的边缘地带。多条监管体制导致监管的低效率,使得违规商家有机会钻体制的空子。此外,监管部门生产与安全责任不分家。以地方农业部门为例,其本身职责是发展农业产业,但同时又需要对其自身发展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管,当二者出现矛盾,就会出现“不管是错,管也是错”的情况。

从国际经验来讲,发达国家的食品监管部门发展趋势即是大力减少相关监管部门,从多部门管理向单一部门管理发展。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正在发生大的重组与整合, 合并食品安全的监管机构是主要趋势之一,发达国家近年来为确保食品安全, 在行政管理上越来越走垂直、兼并、高效的精兵简政之道。例如,丹麦与英国都把食品安全监管移到一个政府部门来监管,美国的食品安全也主要是由其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和其农业部下属的食品安全与检验局两大部门来管。

因此,要想彻底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必须重塑我国目前分散多段的监管方式,使安全与生产监管责任分家,让食品安全责任从目前的多部门分散管理过渡到一个部门来负责。

推手四: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反馈机制不成熟

另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是,我国消费者自我消费保护意识不强,整个社会对作假企业都过于宽容,消费者反馈意识薄弱,致使商家诚信感缺失。

不少消费者抱着“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态度来看待食品的安全问题,只有真正出现严重安全事件之后,才给予重视。有需求就会有供给,巨大的需求导致价格低廉却无质量安全保障的商品总是有广大的消费市场。中央电视台曝出的中小学校园周边三无食品事件,这些三无零食的生产商中有许多是地方加工坊,他们正是利用了学生缺乏对食品安全的判断力,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这点,才选择了违规生产换取利润。在我国,单是生产环节就有两亿多小农户、数百万小作坊、小摊饭馆,大型企业尚且难以监管其食品质量,若想对这些成本低廉的小型企业形成有力监管就更为复杂。这就意味着,消费者们在应对食品安全的危机时,有必要对自己的社会责任予以明确,发挥群众力量,对不法行为及时举报。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应对消费者反馈给予重视与宣传,提高透明度,形成成熟机制,强化行政监控。

总而言之,监管体制的不成熟、惩罚力度的不足使得违规添加成本过低,进而造成企业道德缺失被放大,加之消费者维权反馈机制的薄弱,如此种种,造成了食品市场的恶性循环。若要跳出这一困局,首当其冲,还是要从加大惩罚力度、改善监管体制做起,对监管机构明确监管责任,以重其责;对违规企业按章严罚,明确民事刑事责任。此外,辅助加强宣传等工作,提高消费者的生命责任感和企业的社会使命感,使投“毒”企业人人得以举报之,人人得以唾之,形成舆论压力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预防。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要想解决层出不穷的食品市场安全问题,就必须要从重责开始,不仅对犯罪企业问责,同时还要对监管者问责,只有建立这种双问责体制,才能使我国食品安全市场走入良性循环。

(作者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博导,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

■ 责编(见习)/肖楠 美编/叶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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