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个人旅游签证材料清单
需提前提供的:
1.个人资料:两寸白底照片三张、身份证、户口本(全家页),护照首页(如果有发达国家签证也可以复印一个),结婚证,个人资料表格。
2.公司资料:在职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3.经济证明:申请人经济状况的证明 (最近3 到 6 个月银行账户明细/信用卡帐户月结详单;有交易记录的活期存折;房产证;汽车行驶证等)(可以在面试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关于儿童的特别说明:
1.个人资料:两寸白底照片三张、身份证(如果有)、如父母与子女都去,出生公证或亲属关系公证,护照首页。
如单父亲或者母亲去,还另外提供委托关系公证。
详细说明: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其签证申请表必须由父母或其法定代表签名。如果该未成年人已年 过16周岁,则具有独立申请的权利,其申请表必须由本人签名。
欧洲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需提供父母与孩子关系公证书,与父母双方同行,需提供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与父母其中一方同行,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不去的一方要出具同意书的公证;与其他人同行,需提供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父母双方要出具委托他人带孩子出境的委托公证书。
欧洲一般不接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与非直系亲属同行;如果和父母外的直系亲属(如爷爷奶奶),则需要提供孩子与同行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在办理公证后仍需到外事办去办理公证(约5个工作日)。
2.学生需出示有效学生证,以及所在中学/大学以英文或德文出具的证明,须包含以下说明: a) 个人信息、学业期限及预计毕业时间
b) 联系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及签字者的职务
c) 学校签字并加盖公章
客人须知:
1.面试时间以领馆预约为准。面试结束后,签证审核时间一般为5-10个工作日(根据个人情况不同领事馆有权决定最终审理时间);
2.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资料来决定;
3.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 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返回中国后到领事馆面谈;
4.由于德国每年展会比较多,为了确保您能顺利出行,所以请尽量提前签证申请(建议提前3至5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