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章程
第一条 志愿者是指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不为物质报酬,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
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二条 化学系实践部阳光志愿者服务队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
在校学生以自愿为原则组成的院系组织,受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化学系委员会和化学系团委学生会得领导。
第三条 化学系实践部阳光志愿者服务队通过组织和指导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
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青年在推进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全面提高青年素质,为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四条 化学系实践部阳光志愿者服务队的原则: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
持之以恒。
第五条 化学系实践部阳光志愿者服务队奉行自愿、友爱、奉献、互助、进步的准
则。
第六条 化学系实践部阳光志愿者服务队的行动宗旨:服务社会,帮助他人,完善
自己,弘扬新风。
第七条 化学系实践部阳光志愿者服务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在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在校规校纪的范围内组织活动。
第八条 化学系实践部阳光志愿者服务队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九条 化学系实践部阳光志愿者服务队培养广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
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第十条 化学系实践部阳光志愿者服务队规划组织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 化学系实践部阳光志愿者服务队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
会成员提供服务,为各类大型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第十二条 化学系实践部阳光志愿者服务队为学校的各项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
务。
第十三条 化学系实践部阳光志愿者服务队对志愿服务中表现优秀的个人或集
体将进行表彰,并给与适当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志愿者誓词
我宣誓:
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宣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