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信贷档案是指我公司与客户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贷款业务的重要文件和原始凭证,主要有相关合同及凭证、贷款申请人、担保人、抵(质)押物的基本资料和信贷业务资料。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根据《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在信贷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信贷业务部门进行整理、归档,由风险控制部审核,并移交办公室进行保管。
第二条 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应及时地进行统一归档、文件整理,要保证归档资料的齐全、完整性,坚持谁办理,谁立卷的原则,做到案结卷成,形成档案的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三条 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文件和所需的要件,按一户一档的原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并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防止丢失、泄密。
第四条 凡外出办理各种业务的人员,返回单位后,必须将所带回的资料、材料、文件的原件统一进行归档文件整理。
第五条 各种档案按组卷要求,由立卷人整理,按照日常使用规范进行装订;各种档案的文字书写,必须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禁用其它笔书写。
第六条 查阅档案,一般应在本公司查阅,需要摘抄或复制的机密文件,必须经公司批准,否则不准摘抄、复印;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均应按要求借阅,并填写借阅单,办理借阅手续。
第七条 档案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积极创造档案保管条件,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水、防虫、防失密等。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司营业之日起实施。
北京资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月21日
《11、信贷档案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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