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计划
学时数:8学时
适用专业:高职各专业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简称“05方案”),根据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计划,思想政治理论课除必须完成课堂理论教学的学时外,还应安排一定学时用于实践形式的教学。实践教学采用主题活动的形式,以感知体会-理论思考-讨论提高为主线,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
一、实践教学目的
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进一步理解、掌握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帮助和引导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行者,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实践教学具体安排情况
主题实践活动一:适应新生活,确立新目标(2学时)
内容:大学生适应新生活答疑会,为大学生更好地适应环境以及在生活、学习、人际交往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答疑解惑。
方式:教师就学生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集中解答;学生也可现场提问。 时间:第7周,星期二第
5、6节(西区),星期四第
5、6节(东区) 地点:东西区多媒体教室
要求:教师第一次上课时告之学生,下课前将纸条收上来,课后归类汇总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准备。
参加人员:思政部全体教师,董凤,王永生,陈永红负责具体事宜。 主题实践活动二:国家兴亡,我有责任(2学时) 内容:观看弘扬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的影片 方式:组织学生到多媒体教室观看
时间:第9-10周,星期一至星期四第
5、6节(各任课教师根据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灵活安排具体时间)
地点:东西区多媒体教室
要求:教师在播放影片前向学生介绍相关背景,学生观看后写出总结 参加人员:思政部全体教师,董凤,王永生,陈永红负责具体事宜。 主题实践活动三:做一个有价值的人(2学时)
内容:就新世纪新阶段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展开主题演讲。 方式:参赛人数每班两到三名,全体任课教师担任评委,评出
一、二 三等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适当给予物质奖励。
时间:第12周,星期二
5、6节(西区),星期四
5、6节(东区) 地点:东西区多媒体教室
要求:教师提前布置作业,学生个人自愿与择优录用相结合;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 参加人员:思政部全体教师,董凤,王永生,陈永红负责具体事宜。 主题实践活动四: 道德在我心中(2学时) 内容:观看反映道德模范感人事迹的影片 方式:组织学生到多媒体教室观看
时间:第13-14周,星期一至星期四第
5、6节
地点:东西区多媒体教室(各任课教师根据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灵活安排具体时间) 要求:教师在播放影片前向学生介绍相关背景,学生观看后写出总结 参加人员:思政部全体教师,董凤,王永生,陈永红负责具体事宜。 说明:本实践活动计划覆盖全院各个教学班,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每次活动教师要认真组织,提前通知。全体任课教师要积极配合,按时参加全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