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供应商(外协厂)所送物料在待检时,经品质检验人员检验后发现不符合我司对其产品要求时,检验员开具不合格产品评审处置单后,仓库相关人员将该产品放入指定区域,及时开具退货单(一式三份)退货单上要写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订单号、序列号,不合格原因、供应商(外协厂)名称并通知采购负责人及时联系供应商(外协厂)及时将其产品带回,待供应商(外协厂)人员来取货时,会同仓库人员一同确认无误,经仓库主管审核供应商签收后连同不合格处置单及实物带回处理。
二、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经检验人员检验确认属供应商(外协厂)原因导致不能使用的产品,检验员开具不合格产品评审处置单连同实物交与仓库。仓库人员应及时将该产品放入指定区域,同时开具退货单(一式三份)并通知采购负责人联系供应商(外协厂)及时将其产品带回处理。如供应商不能前来公司取回,采购负责人应采用其它方式将该产品送回供应商(外协厂)处。
本流程经仓库主管审核后会知相关部门评审后实施!
编制Prepared by :批准Approved by:
《退货流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