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报销分为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教育经费及培训费、会议费等,以下分别说明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费用报销基本制度及基本流程
第四条
报销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报销单据(发票)。
第五条
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涂改;
2.报销单封面与封面后的托纸(托纸可采用环保纸裁剪)尽量保持大小一致,最大不得超过半张A4纸大小,各票据不得突出于封面和托纸之外(票据过大时应按封面或托纸大小折叠好);
3.各票据应按序整齐贴在报销单封面后的托纸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
4.若报销票据面积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车票等),需有层次序列张贴;
5.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张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6.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7.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8.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合理(报销项目的填写不确定的需向财务咨询后再填写),大小写金额一致;
9.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须由验收人验收后在报销单上签名确认,并备注公司资产编号;
10.出租车票据需注明事由、发生时间、起至地点、人物等,每份出租车票报销单背面需有报销人部门的领导签字确认;
11.报销单一般报销流程为:
①报销人填制报销单等其他必需的单据、附好有效凭证; ②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批签字; ③交财务部负责人审核; ④总经理审批签字; ⑤董事长审批签字 ⑥由出纳审核并付款。
12.领取报销现金时需检查实报金额是否正确、有无假币等,离开财务室后不得再追究。 第六条
单笔报销总额超过现金1000元或需使用支票时,需要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准备。
第七条
在一个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累积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超出预算纳入对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特殊情况需公司负责人审批并执行追加预算程序。 第八条
差旅费报销
1.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1因公出差的员工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随同人员、时间、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字。
1.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暂支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公司负责人审批,财务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原则上前次出差没有报销,本次出差不予借款。
1.3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1.4出差期间发生的共同费用报销,报销单需有同行人员签名确认。
1.5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办理报销。根据差旅费标准填写“出差费用报销单”,后附“出差申请单”,执行费用报销流程。
第九条
办公费报销
综合管理部负责办公用品及日用品等的统一采购,填写“暂支单”,后附“请购单”,执行公司借款流程。
综合管理部采购专员在借款之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采购完成并办理报销事宜,执行公司费用报销流程。
第十条
业务招待费
1.公司级招待费用原则上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统一结算。
2.部门因公需招待时,应事先申请,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招待。
3.进行招待申请时应填写“接待费用申请单”,应详细注明招待时间、地点、对方人员、己方陪同人员等信息。
4.其它非公招待客人或不合规范的招待一律由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
交通费 原则上应尽量乘坐公交车,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以上(含)事先批准,可以乘坐出租车。报销凭证上需注明时间、出行人员、路程起始点、外出工作内容。
第十二条
通讯费
1.普通员工手机通讯补助每月通过工资发放,不再报销;
2.凡由公司委托银行代扣的通讯费(包括固话及移动电话),由财务部按照实际金额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
第十三条
教育经费及培训费
1.教育经费及培训费用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进行预算、统一管理、统一安排。
2.费用发生前使用部门应向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员工培训计划、培训时间、所需经费,经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传一份至财务部门。
3.费用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在申请范围内使用费用。
第十四条
会议费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参加各种会议的,应填写“参会申请单”,详细注明会议性质、内容、目的、会议地点、参会人数、会议天数及所需经费,“参会申请单”后附“会议邀请函”,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前往,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2.参会人员应严格控制其费用总额,不得无故超支。
3.会议结束后5日内按规定办理费用报销手续,报销单据后附“参会申请表”、“会议邀请函”及“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
未涉及的其它事项发生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财务部上报总经理酌情处理。
第三章
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十六条
为了方便员工费用报销和领导审评,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定于每周
二、周五为报销日;
2.借款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得到领导批准后可随时办理。
第四章
借款标准及流程
第十七条
借款标准
1.员工借款须确有公务需要,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半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未特别指明担保人时,现金借款单上的部门负责人为默认的担保人,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借款,确需借款的由主管领导担保,方能办理手续,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主管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3.员工因公需借款时,应合理预计所需金额并填写借款单,经有效批准后到财务部支取现金。
4.办公人员借用公款,在原有借据未办理报销手续或未还清欠款的不得再借。
5.借款人员完结事务,在报销时扣回借款,交回剩余现金。因特殊原因当时不能扣回借款或交回现金的,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扣回。
6.个人非公原因一律不得向公司借支。
第十八条
借款流程
①借款人填写借款单; ②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批签字; ③交财务部负责人审核; ④交总经理审批签字; ⑤交董事长审批签字; ⑥由出纳审核并付款。
第五章
费用审批管理
第十九条
费用审批管理
1.公司负责人在董事会授权内行使审批权。
2.公司所有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原则上由公司负责人统一审批。
3.公司负责人外出时可以指定授权人(电话授权),报财务备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单据,财务有权拒绝办理,公司负责人回来后要立即补办批准手续。
4.审批人应当根据上述货币资金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范围。
5.货币资金支付的批准方式为书面方式。
6.公司对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建立以 “谁批准,谁负责”为原则的责任追究制度,审核人、批准人要对由本人审核、批准支付的货币资金负责任,以防范货币资金风险,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对于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而批准支付的单据,各相应审核人或审批人以失职论处,并对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负连带责任。
7.报销人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规违纪金额不予报销,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同时对报销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5—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一律开除并做进一步处理。
8.审核人、审批人在资料不全、原始凭证不充分、项目不真实的情况下签名准予报销的,对审核人及审批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10%--50%的罚款。
9.因审核过失造成借款人未有效报帐冲销借款,或者无从扣回逾期借款者,经办责任人(含:各级审批人)应承担不低于流失款总额50%的经济责任。按责任人基本工资比例分别承担相应损失金额,并在坏帐当期应发工资中扣还。
10.财务人员在收到报销单据后应审核报销单据是否填写、粘贴规范,是否经过有效批准,所附附件是否合法合规等,对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应及时作会计处理并交与出纳处付款,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报销人并向报销人说明退回理由。
11.出纳收到报销单后应检查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会计签名是否齐全,对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据应及时给予报销,对于不符合审批手续的报销单出纳有权拒绝报销或付款。
12.年度末时财务部将安排本年度最后5个工作日为财务结算时间,期间不接受报销,必需在此期间发生的费用需到下一年度第一个工作日(含)以后报销。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室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签字后生效,修改亦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2011年3月3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