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单位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资金混乱管理风险,使经济活动有序化,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全面提高单位整体经济效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经济活动全过程。
第三条 预算管理是按照财政部门下达预算资金数开展经济活动,以预算、控制、协调、考核为内容,对经济活动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并对实现的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的内部控制管理过程。
第四条 预算管理如下:
(一)根据预算年初资金数,确定本年度内经济活动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本单位预算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发挥预算责任单位的职能作用;
(三)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管理、控制、分析和监督;
(四)为考核评价单位经济活动财务情况提供有效依据。
第五条 预算是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单位整体经济活动有效分配和运用的综合表现形式。主要针对财务预算、采购预算。
(一) 财务预算。主要反映单位现金收支、经济活动成果、财务状况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主要收支预算。
(二) 采购预算反映采购业务活动过程预算支出。主要是资
本性支出预算。
第六条 财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预算的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有关预算管理制度、政策和程序,制定预算管理的职责;
(二)对财政部门已批准的年度预算分解下达执行,编制本年度预算指标;
(三)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四)与各部门共同监督、检查各项预算的执行情况,定期汇总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资料,提出预算的考核意见;
(五)收集、整理预算编制的各种资料,建立健全预算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第七条 预算的编制程序如下:
(一)单位预算根据年度批复预算数编制指标。
(二)财务人员提供往年实际收支资料供参考。
(三)班子领导讨论、审查、平衡预算,确定预算。
(四)批准后的预算下达财务部门严格执行。
第八条 采购预算编制程序如下:
(一)由财务人员根据相关人员采购申请,填写政府集中采购申请;
(二)经主要领导研究审批后上报政府采购部门审批,
(三)财务人员根据政府采购部门要求实施采购和结算。
第九条 财务人员按月上报预算完成情况。
第十条 预算执行分析,建立预算公开制度。
第十一条 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不得对已批复的预算随意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须对现行预算进行调整时,必须向财政部门提出书面预算修改申请,就预算调整内容和原因做出详细说明。
第十二条 财务人员在年度结束上报全年预算情况,形成预算综合报告。年度结束后,按财政部门要求将单位本年度决算报告上报财政部门。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