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
其中: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为工作时间
中午12:00-----13:00为午餐时间
下午13:00-----17:00为工作时间
加班:周一至周五:17:00----17:30为晚餐时间
17:30----下班为加班时间
二、考勤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需向部门主管报告,如没有经过主管批准的每次扣发薪金
10元。
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
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病假
a.员工病假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00-----8:3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
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医院就诊证明。并第一时间补办请假手续。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以上医院出具的
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病假期间不计发效益工
资。
事假
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填写《请
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
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基本工资。
4、出差
1) 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行程计划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
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做出差考勤。
5、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
十天以上人事部审查、总经理审批。
6、加班
1) 加班工时以考勤记录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含
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为单位计算。
2) 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150%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200%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