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考勤规定
为加强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特对核查员工考勤规定如下:
一.所有干部,员工必须按规定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二.上班半小时内由部门主管及组长对本部门及本组人员进行
点名核对,确认该员工上班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考勤文员在每天上班半小时后到车间查询员工考勤。查考
勤时,考勤员根据部门主管及组长提供的考勤记录进行核对,同时抽查组别人员的到位情况(如迟到、请假、旷工等)。
四.考勤文员须对所有计时人员进行每天核对上班情况。
五.各部门主管及组长必须认真核对本部门及本组人员的考勤
异常情况,并如实上报,查实发现有虚报者,将给予相关人员记过处理。
六.以上规定望大家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之。
厂 部
《考勤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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