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议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会议,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特制订如下制度: 公司会议包括:周例会、季度工作会、年度务虚会和公司年会。
一、周例会为每周一次,时间为每周一上午8:45—10:30 会议内容:
1、听取各部门上一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结合上周计划、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2、听取各部门本周重点工作及需要其它部门配合的请求(4—6项)
每项不超过250个字。
3、总经理明确重点工作及要求。
二、季度工作会,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周上午或下午
会议内容:
1、听取各部门对上一季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2、听取各部门本季度经营指标分解方案、重点工作内容及保证措施。
3、负责考核部门汇报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上季度分配奖励意见经会议批准。
4、总经理明确本季度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
三、年度务虚会:时间为每年十二月中下旬
会议内容:
1、各部门汇报本年度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并提出下年度各项费用成本预算。
2、各部门提出下年度的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设想。
3、总经理提出下年度的重点经营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
4、对公司下年度的工作充分讨论并形成统一意见。
5、决定年内考核和分配结果。
四、公司年会,时间为春节前十五天
会议内容:
1、总结全年工作经验,布置新的一年工作重点。
2、年度工作经验交流并对先进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3、联欢、举办庆功宴。
五、会议的组织和落实主体
1、会议的组织部门为公司人事行政部。
2、会议召开前各部门应提前两天将会议所需提交的材料以文字方式(或电子版)交于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应于会议前一天将有关资料发至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应对会议讨论内容做好发言准备(发言一般为十分钟)。
3、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的副总经理(或负责人)主持。
4、会议对讨论决定的事项要有明确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
5、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承担部门具体落实,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办落实,督办结果纳入部门考核。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须经总经理批准并记录下次会议纪要。
6、会议纪要由人事行政部整理报总经理同意并签发。
7、参会人员一般为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特殊情况可请相关人员参加),因故不能参会者需经总经理同意。
8、未能提交会议讨论材料的议题原则不上会讨论,特别急需上会讨论的需经总经理同意。
六、公司要求各部门要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会后要整理成会议纪要报人事行政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