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6S管理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各二级子企业全面开展6S管理活动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升全体员工对6S管理的执行力,提升工作现场6S管理水平,改善生产作业环境,促进员工6S责任意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养成6S管理习惯。特制定《6S管理奖惩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检查,贯彻落实。 附件1:6S管理奖惩办法(试行)
附件2:生产区6S管理标准 附件3:办公区6S管理标准
附件1 6S管理奖惩办法(试行)
一、目的
为提升制度工作现场6S管理水平,改善生产作业环境,促进员工6S责任意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养成6S管理习惯,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天地(唐山)矿业丰南产业基地各入驻单位(部门)生产作业区、办公区。
三、考核内容
(一)对综合管理的经济责任考核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违规情节扣罚责任单位主管领导50~100元,扣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1.未按要求建立6S管理小组及推进机构; 2.未按要求建立6S管理规章制度; 3.没有6S管理工作计划与总结;
4.没有6S会议、检查、自查记录或记录不完全的;
5.没有进行6S区域定置或定置内容不完善、区域责任人不明确; 6.未建立6S管理档案;
7.没有按要求进行6S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
(二)对生产场所(含辅助生产场所、仓库等,下同)的经济责任考核 1.凡违反生产区6S管理标准规定的,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处5~50元不等的罚款;责任人不明确时,对定置区域负责人或责任班组长或厂长处10~100元不等的罚款。 2.关于处罚的说明:
(1)对检查中首次出现的问题,不予处罚,以警告为主,并限期整改; (2)对检查中再次出现同类问题,给予处罚并限期整改; (3)对检查中多次出现的同类问题,加倍处罚。
(三)对办公区的经济责任考核
1.凡违反办公区6S管理标准规定的,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处10~50元不等的罚款;责任人不明确时对部门负责人处10~100元不等的罚款。
2.处罚按生产场所规定执行。
(四)6S责任处罚
1.在6S检查中,同责任人、同岗位当年累计出现3次同类问题,取消责任人年终评优评先、岗位晋升的资格;
2.在6S检查中,班组当年连续出现2次、累计出现5次同类问题,取消班组年度各类评先资格。在月度班组检查中,当年连续2个月、累计5个月平均分低于60分的,班组长次年下浮上年度岗位工资的10%;
3.各生产厂、研究室、办公室在6S月度检查中,连续2次、年度累计5次低于60分的,取消相关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取消相应责任人评优评先资格。相关负责人次年下浮上年度岗位工资的10%。
三、处罚结果的处置
1.对相关人员的经济处罚,罚款转为6S管理奖励资金,用于奖励6S管理优秀个人和班组。
2.对相关人员的6S管理处罚决定,抄送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作为取消年度各级评优评先的处罚依据。
四、奖励办法
对能够在全年工作中认真执行6S管理规定、符合6S管理标准的优秀个人、班组长、班组和厂长,将给予以下不等的奖励:
对优秀个人给予200元奖励; 对优秀班组长给予500元奖励; 对优秀班组给予2000元奖励; 对优秀厂长给予2000元奖励。
同时,在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评优评先的资格。
五、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堂、宿舍参照本办法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