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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

发布时间:2020-03-03 15:20:5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师德师风建设实方案

为加强广大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依据教育法规和职业道德,特制定《曹路小学师德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敬业精神、提高育人水平、塑造师德风范”为根本宗旨,以培养教师成为关爱型、学习型、双师型、创造型的现代教师为目标,以强化师德教育的过程性管理和提高师德教育的实效性为方向,弘扬陶行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奉献精神,深入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活动。

二、建设目标:通过“光荣的人民教师”为主题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师德水平,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优化校风。

三、主题内容和形式

1、发动、学习。召开师德建设动员会,观看《师德启示录》录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2、座谈、论坛。定期召开“立师德,树师表,创实绩”为主题的师德论坛;教研组开展“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师德建设研讨活动;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座谈会。

3、自查、反思。采取个别谈话、设“师德投诉箱”、问卷调查,以便发现问题,随时整改,随时纠错,使广大教师成为教书育人的表率。

4、评比、小结。在评比的基础上,分别开展谈话活动;举行师德建设活动经验交流会,学校师德领导组对本学期师德建设活动进行评价总结,并布置后一阶段的工作。

四、工作措施

1、执行有关政策法规

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

2、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对犯有下列条款之一的,经核实后给予“一票否决”;

(1)在教育教学中公开散布违反宪法、教师法有关规定的言论的;

(2)在教育教学中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学校教书育人有关规定,出现有失教师身份并在学生中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言行的。

3、执行“五条禁令”

(1)严禁教师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随意指责、训斥学生。

(2)严禁教师收受、索要学生或家长钱物和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托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牟取私利。

(3)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或其它商品。

(4)严禁教师乱订资料、乱收费。

(5)严禁教师身着与教师职业、身份不相称的服饰,酒后上班授课和在课堂内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

4、建立师德建设评价体系

完善师德建设机制,完善《曹路小学关于师德标兵的评选标准》、组织评价师德活动,采取学生评议、教师间相互评议、部门评议、学校评议等方式进行,并在考核成绩前1/3的人员中按既定的评选办法评选师德标兵。

评价办法:

(1)自评:教职工写出自我鉴定,反思自己在师德建设过程中的思想及做法,按合格、不合格自评。

(2)学生评价:师德教育的实效性最终在学生身上得到体验,基于这点认识,学生对教师评议最有说服力,因此,利用评教评学方式评价师德。

(3)部门评议:学校各教研组(班组)、处室主任评议本部门教职工师德情况。

(4)校委会考查认定:核实认定。

五、加强领导和督查

1、加强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组领导此项工作。具体由孙希庚同南牵头负责,领导组成员由苏仲前及工会委员组成,由苏仲前任主任。

2、加强督查。由工会办公室加大对教师建设的督促力度,并及时反馈给每一位老师,发扬成绩,弥补不足。

师德教育检查制度

一、热爱每一位学生是长山一中教师的天职

㈠关心、爱护、教育好每一位学生

1.以父母、兄弟、朋友之情,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

2.不管学生的家庭、社会背景、经济条件,以及学生本人的品行、学业、智力、身体、性格如何,对每一位学生都应倾注爱心,一视同仁。

3.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心理、智力、能力、身体的全面发展,提高每一位学生的基本素质。

4.坚持正面教育,不偏爱,不歧视,不简单粗暴,不讽刺,不挖苦,不侮辱,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罚跪、罚自己打自己、罚抄写、拉出教室外等)。

5.认真、定期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㈡主动救护学生、处理事故、矫正不良行为。

1.任何活动与节假日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2.发生火灾、水灾、台风,以及触电、溺水等灾害事故,不得组织学生在第一线抗灾救险,要采取紧急措施,保护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部门。

3.及时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4.学生处在险情或者急重病之中,以及处于可能发生严重后果的事故时,现场教师应主动迅速采取措施,救护学生,排除险情,制止事故的发生,实行首视责任制。

5.发现学生违反《中(小)学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都应主动教育处理,无法处理的应报告有关处(室)。

6.教师实行首视责任制。

㈢按时按课表上下课,保证学生课余休息。

1.严格按照学生作息时间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自觉维护每一位学生一日生活、学习、活动的正常秩序。

2.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专课专用,自觉维护每一位学生接受每一学科教育的权利。教师不得私自停课、调课,不得占用学生学习其它科目的时间。凡调课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3.属于学生的课间、课余休息和睡眠时间,都应给予保证。教师不得拖堂,不得任意加大作业练习量,占用全体学生的休息时间。凡必须利用课余时间对个别学生进行补课的,都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4.学生眼保健操的指导与督促由相连课节的任科教师负责。如相连的是室外的体育课,则可免做眼保健操,其它需在专用教室上课的科目,该教师仍应指导与督促学生做眼保健操。

二、热爱长山一中是每一位教师的义务

㈠关心学校,提出学校改进工作的建议。

1.自觉宣传、维护学校的形象,对外不散布有损于学校声誉的言论,不做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努力为学校增添荣誉。

2.关心学校,向学校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推进学校向前发展。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㈡按时上班,工作到位。

1.按工作作息时间表和有关要求上班,工作时间实行坐班制,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下班。

2.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工作主动负责,讲求实效,提高工作质量水平,完成学校和年级组、教研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3.工作时间不在办公室或走廊上高声谈笑,非工作原因不随意离开办公室串门或做私事。上班时间不带小孩,也不带小孩在工作场所和教学区校园内自由玩耍。严禁在办公室打扑克、麻将、下棋、上网。

4.值日教师应按时到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负责指导、检查学生一日常规和办公室内外的整洁工作。

5.每周一举行的升旗仪式,以及学校召开的开学、重要节日的庆祝、纪念性集会等,所有教师都必须认真参加,遵守会议纪律。

㈢节约水电,保持学校室内外整洁。

1.节约水电,用水、用电,有开要有关。发现开关和其他公物损坏应及时告知总务处。

2.上班进办公室,上课进教室或专用教室要先开门窗,下班前或由下课后及时关好门窗,拉好窗帘,保持室内整洁。

3.地面上的纸屑、果皮、烟蒂等杂物应随手捡起;发现墙面的手脚印,乱涂、刻画的痕迹应及时告知有关年级组或处室处理,主动保持校容的整洁。

㈣礼貌、热情、负责地接待每一位家长、客人。

1.接待来校的家长、客人实行首问责任制。凡见到外来人员,要主动首问,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或引导到有关办公室人员处;凡被家长客人首问的教师,要热情地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或引导到有关办公室人员处。如首问教师有急事办理,则应负责将家长、客人引导给其他校内人员,并说明情况,向家长、客人表示歉意。

2.接待家长,都应坚持热情服务,做到:起立迎接,请坐,倒茶水,负责、诚恳交谈;家长如要见自己子女,则应在课间陪同前往;对家长礼貌送行。与家长交谈,应实事求是地介绍学生在校情况,如有问题或不足之处应主动承担责任,商讨解决的办法;应耐心地听取家长对教师、对学校提出的意见;在交谈中教师不应做与交谈与关的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与家长发生争吵,如事态严重,应报告有关处室处理。

3.客人(包括上级领导)来校参观、访问,应热情有礼貌地接待。客人来办公室应起立欢迎,离开应送至办公室门口。客人提出问题,应大大方方回答,如不能回答则应表示抱歉。上课时,观宾进课堂,教师应点头表示欢迎;如不影响教学,教师应与学生一起向客人问好,道别。

三、曹路小学的教师应有最好的文明素养。

㈠文明用餐。

1.掌握好饭菜量,吃干净、不浪费饭与菜,以爱惜一饭、一菜一汤为荣,做学生用餐的表率。

2.与学生同餐厅共进餐时,不喝酒;在校内外喝酒时不酗酒、不划拳。

㈡办公室内外整洁。

1.讲究卫生,严禁乱吐痰、乱扔物、乱泼水。

2.办公室内桌、柜、橱按校规定摆放,布置美观。办公室桌面物品堆放整洁,作业本当天批改后应及时放入作业柜里。办公室座位处不堆放物品,墙面不张贴作息时间表、日课表等。

3.办公室内勤卫生实行值日制,值日教师负责冲开水、洗涮洗手盆、打扫地面、墙面、顶面、门面和办公室卫生包干区,清除垃圾,以及督促他人的桌面、橱、柜内的物品按规定摆放。办公室窗户玻璃每月至少集体擦拭一次。

4.学期结束离校前,教师应整理好办公室物品。

㈢不在禁烟区抽烟。

校园内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和教职工宿舍外均为禁烟区。学生面前不得抽烟,校内大会议禁止抽烟。办公室内抽烟需征得同办公室人员的同意。

㈣同事之间团结互助,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

1.待人诚恳,相互尊重,相互谅解,相互学习,相互协作,相互帮助。

2.同事之间有意见,不吵不骂,不背后议论,不搬弄是非,通过正常途径交谈解决。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教师“十不准”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巩固师德师风建设成果,经学校党支部、校委会研究决定,制定长山一中教师行为“十不准”规定并公布实施。

1、不准发表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论,参与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2、不准在工作日中餐饮酒;

3、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4、不准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不准用粗鲁言行对待学生家长;

6、不准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查阅与工作无关的内容,玩电脑游戏;

7、不准在上课期间使用通讯工具;

8、不准要求学生及家长为自己或亲友谋私利,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或宴请;

9、不准从事违规家教,违规收费;

10、不准向学生推销或强制购买上级规定以外的教辅资料或其它物品。 教师行为“十不准”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对违反“十不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将分别给予告诫、批评、纪律处分,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至解聘。

师德教育奖惩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全校教工的师德素质,保证师德学习质量,使全体教职工学有所获,以指导实际工作,特订出以下学习制度。

一、学校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师德理论学习。

二、每周学习,教职工必须按时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校长请假)。

三、学习时,自觉按年级组的划分就位。

四、学习时,不议论,不看与学习无关的报刊,不批改作业,养成记笔记的好习惯。小组讨论时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五、学习方法采取学(学文件),议(讨论),看(影视、展览),听(辅导报告),讲(宣讲文件等),写(写心得或考核)等方法,不断提高学习质量。

六、为使师德理论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将师德学习的情况纳入学校考核和各级师德标兵评比之中。

师德标兵评选制度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师德修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长山一中“师德标兵”评选的制度。

一、成立师德标兵评选领导小组。

校长任组长,校委会成员、工会委员会成员和部分教师代表任组员。

二、师德标兵评选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学年突出一个主题,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统一部署。

三、师德标兵评选的内容及标准

1、根据学校关于师德标兵评选的标准和要求,分思想政治、道德行为、教学能力、工作态度、教学成绩、业务考核六个方面。

2、评定标准根据“师德标兵评选意见”评定。

三、评选方法及步骤

1、评选前有每个教职工根据本人在各个方面的表现写出书面总结,考核时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由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个教职工进行评定、打分。

2、学校再依据每个教职工一年在各方面的考核成绩,分别给予评定,打分。

3、由学生为每个教职工进行评定打分,占考核20%。

4、由全体教师对教职工进行评定打分,占考核20%。

5、由考核领导小组为每个教职工评定打分,点考核60%。

6、最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对每个教职工进行综合考查考核,选出师德标兵。

四、师德标兵评选是一项细致严肃的工作,要每个教师和学生都要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评选工作,严禁敷衍了事、弄虚作假,对态度不认真的领导及教职工,学校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师德师风建设

实施方案

曹路小学

2015825

年月日

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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