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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0-03-03 14:27: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思考

姓名:徐俐

系别:公共管理3班 学号:1122113042 目前,从总体情况看,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好的。然而,在当期我国社会结构发生重大转型的新的历史条件下,由于各种矛盾的冲突和交织,使大学生原本并不强化,不牢固的法律意识受到严峻的挑战。中国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曾主持过一项调查,1965 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 *”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了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而且犯罪类型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同社会犯罪比,其涉罪范围、性质及危害没有质的区别。数据显示:身处“象牙塔”的学生们的生活并不像想象中那样平静和安宁,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包括法律意识状况令人忧虑。从北京某大学学生的伤熊案到云南某大学学生的宿舍杀人案再到湖南某大学学生奸杀老师案等等,这一切都说明,目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仍然是一个亟待关注和加强的社会问题。

下面请看这个真实的案例。2006年12月22日,张先生查询自己的银行账户时,突然发现两张银行卡内的48万余元已被划走,仅剩下3元。张先生立即到公安机关报警。民警接到报案后,根据银行查询到的账户POS消费地点记录,立即前往广州、上海等地调查取证。经过各地警方缜密侦查,利用先进网络技术手段,于2007年将犯罪嫌疑人孙木云、郭浩抓获归案。

郭浩,1986年出生,是黑龙江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孙木云,1989年出生,当时在上海某个网吧做网管。2006年8月,郭浩通过“灰鸽子”病毒远程监控程序,监控到时任上海某网吧网管的孙木云的电脑,两人由此相识。在孙木云生活拮据时,郭浩还通过网络窃取他人账户内的1000元汇给他,解燃眉之急。2006年12月,郭浩在大学生宿舍内,通过“灰鸽子”病毒软件发现了身在北京的张先生的电脑中了“灰鸽子”病毒。郭浩便通过“灰鸽子”病毒远程监控系统,监控该电脑。在张先生上网进行网络银行卡操作时,郭浩获知了张先生的银行卡账号、密码,而后通过远程监控下载了受害人银行卡的电子证书。2006年12月17日,郭浩联络在山东的孙木云,要求其帮助将钱转出。随后,两人连夜将张先生两张银行卡内的48万余元分40余笔转出,打入位于广州、上海和北京的出售游戏点卡的公司,并将点卡存入虚拟的网络账户。张先生的48万余元就这样一夜之间蒸发了。随后,郭浩堂而皇之地在淘宝网上,将这些游戏点卡低价出售,将赃款“合法”化,并支付给孙木云1.9万元好处费,另将21.5万元交给其父亲,并告知父亲这是他在网上卖手机、衣服所得的钱。

这就是法律意识缺失造成的后果,那么什么是法律意识呢?法律意识是指大学生这一群体对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个多层面多要素的“网络系统”,其结构可分为俩个层次: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法律心理是指大学生对法律现象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是法律意识的初级形式和阶段。而法律思想体系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它以理性化,理论化和体系化为特征,是大学生对法律现象进行理性认识的产物,是大学生在对法的认知,评价和理解的基础上,对法律所产生的信任和尊崇,并以之作为其行为准则。

英格尔斯说: “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组织原则如果没有其得以运营的社会根基和缺少赋予这些制度与组织原则以真实生命的现在心理基础,也会变成一堆废纸或导致畸形发展”。随着中国社会民主、法治步伐的加快,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应当是社会对每一个中国公民的要求也是中国社会加速法治进程的重要根基,大学生作为整体文明程度较高的群体,理应是法治和民主实践的先锋也是法治实践的倡导者,但是,纵观当代大学生的整体法律意识,并不容乐观。1.法律知识水平整体不高,法律意识淡漠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董舆教授通过他的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显示出: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虽然我国高校的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法律知

识水平却较低。2.法律认知水平存在缺欠,主动法律意识缺乏法律认知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尽管经过数十年的普法教育,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从总体上看,也仅处于一定的感性认识阶段。加之由于受个体生理、心理差异及其家庭、教育环境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对法的理解往往有很大差异,对法律知识运用的程度和水平也有高低之别,使得脆弱的法律意识更加弱化。同时,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也由于教育和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认为守法就是遵守刑法。我们经常看到法制宣传栏中的内容大多数是因违法犯罪所受到的惩罚,使大学生的内心深处认为只要我不违法就不需学法。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采用过激得手段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增强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3.维权、守法意识不强。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不关心国家政治和社会的正义、公平价值信念,只是想着怎样考出好的成绩。法治社会的实现离不开每个人的努力和践行,尤其高校大学生这个特殊的群体。很多学生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或者去找关系,或者放弃法律武器,或者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缺乏像“秋菊打官司”那样的“法治”精神。当今社会大学生犯罪问题呈现上升趋势。1965 年,大学生犯罪占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1%,“*”期间占整个刑事犯罪的2.5%,近几年占整个社会的17%。广东省49 所普通高校在1981 —1998 年曾有违法和犯罪的学生626 人,约占同期在校生总数的千分之二。4.学校、教师在处理学生纠纷时缺乏法治精神向导。对于学生发生的纠纷,运用道德和思想教育的方法来处理也是一种好的方法,但是,随着社会民主和法治的不断深化,学校作为文明和文化传播的主要场所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做学生的工作要做到与时俱进,只有学校和老师在学伐,做学生的工作要做到与时俱进,只有学校和老师在学校里处理问题能够尽可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思考问题,这样学生才能潜移默化地强化对法律和法治的信仰。道德和法律具有不同的价值追求和信仰标准,道德不能完全代替法律,法律也绝非道德。在高等院校要大力倡导法治精神,这是未来社会的要求。大学生理应在高校学好这一课。因此,加强运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师生以及学生和学校的矛盾、纠纷是刻不容缓的时代要求。5.法律信仰仍需强化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动的最高准则,是法律意识的最高表现形式。只有具备良好的法律信仰,才能有牢固的法律意识,才能使社会成员的守法行为由他律变为自律,由外力强制守法,内化为一种自觉自愿的守法行为。目前,虽然大学生已经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是运用现有的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还比较欠缺,还没有形成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现实生活中频频发生的大学生犯罪案件已经深刻地昭示了这一问题,2003 年4 月发生在浙江嘉兴市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周一超杀人案就是很好的佐证。

要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的提高需要结合学生社会实践,对其进行有意识的培养,唤起他们对自由、权利、秩序以及法律的憧憬和期待,进而增强其法律意识。在我看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无非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1.营造法律意识教育的良好环境高等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需要制定长远的规划。因此,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只有三方同心协力,构筑起一个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体系,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学校树立“依法治校”、“以德育人”的观念。首先,学校所有规章制度应该切实保障学生的权利,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一致,不能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在日常管理中,特别是对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要依法照章处理,决不能因人而异、因人而改,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给学生树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榜样。建立法制化的校园环境应着重防止高校管理中的权力“越位”现象的出现,其核心内容是防止高校行政权力的泛化,应强化高校管理制度的法制化,实现权利义务的平衡。其次,要建立健全申诉机制,鼓励、允许和支持学生进行咨询和申诉, 使学生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的保障。社会更应加强法制建设、法制教育的宣传。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供良好的社会外部环境。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一个国家国民法律素质水平的高低,反映了国家法制化、民主化的程度。因此,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进行现代法律意识培养,不仅对中国的法治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2.设立大学生法律咨询机构,完善法律服务。目前,很多的高校都设立了大学生法律咨询点,由大学中法律系的专业老师和事务所的律师担任咨询专家,专门为在校的大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此外,考虑到很多大学生遇到问题时,尤其是自己触犯了法律时,不敢亲自去大学生法律咨询中心,很多大学开通了法律咨询热线电话,二十四小时为大家提供咨询服务,学生可以随时通过电话进行咨询。这些咨询专家从法律的角度为大家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阻止了学生采取过激行为处理问题,减少了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同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大学生的许多违法事件源自于学生的心理问题。比如,来自学习、生活、就业等诸多方面的压力,不良情绪无处发泄等。现实生活中的违法案件,如恋爱受挫后的激情违法犯罪,心理问题诱发的严重暴力犯罪,特困生不堪经济上的压力,导致心理失衡,进而实施盗窃犯罪等。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是自身心理的一种平衡的心理状态。人的心理是在时间上的展开的过程,它只占有时间,不占有空间,在某一时间显现的心理活动(认识,情感,意志) 的完整结构,即是心理状态。这种状态即人对内部环境具有安全感和自信心,对外部环境能以社会公认的形式进行反应,对不正确的事情能进行积极的反抗。也就是说,遇到任何困难和障碍,心理上都不会失调,都能以社会允许的正确行为去克服。通过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调节自身情绪的技能技巧,具有较强的意志力、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因此,可以说,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的过程,也是提高大学生主动法律意识的过程。

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提高其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人才培养的需要。开展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必须紧密结合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实际,转变观念,改革教育模式与方法,以切实强化法律素质教育效果,为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1.大学生法律意识研究及其提高的途径 谢尚果 2.当代大学生法律教育素质探讨 杜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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