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营门店电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管理制度是为了直营门店电脑网络系统使用、管理、信息安全、资源共享有制度遵循、规范门店上网操作流程,提高网络系统安全,提高办公效率而制定。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一条 电脑设备开机顺序:先开外设备(显示器、打印机、传真机),再开主机;关机顺序相反,除非不得已不得强行开/关机。
第二条 除USB设备外其他非带电拔插设备不允许带电拔插。锁定所有电脑USB接口,禁止拆除维涛系统加密狗。
第三条 电脑外部设备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人员需要长时间离开电脑时应关掉外部设备和主机,下班时关机。
第四条 电脑及外部设备使用者需进行日常清洁工作。
第五条 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拆卸机箱、增加、减少或试用新配件,也不允许修改管理员已经配置好的电脑软硬件参数(BIOS信息、电脑名称、电脑时间、IP地址信息、办公软件、安全防护软件、ERP维涛系统)。附CBA门店电脑软件使用清单。
第五条 门店电脑设备不得用于私人用途,电脑不允许安装游戏软件,上班时间不允许使用电脑做以销售无关的事情。(如看网页、QQ闲聊、网上购物、炒股、看电影等)。
第六条 当电脑及其他IT设备出故障时,应及时向公司行政部报告并提报故障信息及原因,个人损坏设备照价赔偿。
第七条 系统管理员有权限监控上班期间的网络运行情况,为了安全和特别原因,系统管理员有权限关闭网络,或者直接关闭员工上网权限。
第三章 电脑耗材、设备请购
第一条 电脑耗材的请购由行政部统一由月底或月初统一处理,针对于需求比较紧张的情况可以提出紧急订购,不一定按照月度采购。
第四章 相关处罚规定
第一条 自行安装CBA电脑软件清单外的软件或卸载电脑软件,罚款50元/次。
第二条 离职不办理电脑使用交接工作表,罚款50元。
第三条 私自删除电脑内工作文件,造成他人数据丢失或者修改、泄露公司数据根据情节严重罚款20元至200元。
第四条 上班时间玩游戏、看电影、购物、聊私人QQ、看新闻网页干工作无关事情,罚款50元/次。
第五条 未经许可私自使用移动硬盘、优盘等照成电脑中毒、或者私自上网造成中毒情况,罚款30元/次。
第六条 将维涛ERP系统账号密码借或给他人使用,照成公司数据丢失、泄露等情况,罚款50元/次。
第七条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网络病毒等破坏程序、危害公司网络安全行为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