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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02:22:3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以下简称充装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条例》、《液化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管理规范适用于本公司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经营条件

2.1.本公司的充装站,必须依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并取得《城市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2.2.充装站建设项目,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验收。充装站的避雷装置应每年检测一次。

2.3.充装站必须与外界有明显的隔离设施和明确的出口、入口,站区内不得设立与充装站业务无关的其它单位。

2.4.充装站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并认真落实。

2.5.充装站应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3.1.充装站的主要负责人对本站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落实本站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充装站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站所从事的充气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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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充装站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督促本站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3.4.充装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的有关专业技能培训考核及企业内部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四章 站内建筑物的管理

4.1.充装站内宿舍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宿舍的门窗不得朝向站内储储罐和充装台; 4.1.2.严禁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留宿;

4.1.3.宿舍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电炉;

4.1.4.站内宿舍应指定一名负责人按照本站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查、管理。 4.2.充装站的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用明火取暖和生活使用。

第五章 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5.1.充装站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m非燃烧实体围墙。充装站应分区布置,应分为生产区(包括罐区、充装生产区、汽车及铁路罐车装卸区)和辅助区,在生产区和辅助区之间应设高度不低于2m的非燃体实体围墙。生产区应布置在充装站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上侧风侧。

5.2.生产区应设有宽度不小于3.5m的环形消防车道。在贮罐总容积小于5003时,可设尽头式消防车道和面积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5m×15m。

5.3.充装站的380/220V供配电系统宜采用TN-S系统,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供配电系统的电源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流)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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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架空通信线和电力线不得跨越充装站。

5.5.设置在生产区内的照明灯应选用防爆型灯具。

5.6.空调主机和室外机应安装在非爆炸危险区域内。

5.7.充装站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第六章 消防设施的管理

6.1.充装站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每月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学习,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演练,要做到“四知,四会”, 知所管辖建筑房屋的火灾危险性程度;知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内容、范围、标准、要求和职责;知消防安全措施;知应急预案和本岗位消防任务;会消防安全检查;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和相关消防设施进行扑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6.2.充装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规定,消防器材应设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定点摆放,定期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第七章 现场安全管理

7.1.充装站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警示牌。

警示语内容包括:

7.1.1.站内严禁烟火;

7.1.2站内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7.1.3.机动车辆进站时必须配置防火罩,装卸时必须熄火; 7.1.4.不准在生产区使用手机。

7.2.充装站每班应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站区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气瓶充装规程落实情况。

7.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报告站长,充装站能解决的,应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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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充装站暂时无法解决的,要书面向主管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7.4.充装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

7.5.遇到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以及充装站内、站外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停止充气作业;

7.6.非充装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充气工作。

7.7.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安全部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动火。动火过程中,应停止充气作业,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7.8.应在储气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禁止标志,非充装站的人员严禁进入单独设置的储气区域。

第八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1.充装站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编制符合本站实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机构,涉及的应急救援人员分工和职责划分,应急设备设施,紧急处置、人员疏散、抢险、医疗等急救措施方案,社会支持救助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等。

8.2.充装站的应急预案要每季度演练一次,并有演练记录和演练现场照片。

8.3.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LPG充装站的安全教育、培训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的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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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站教育

对新入站人员应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公司级:由人事教育部门组织,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标准等;本企业安全工作特点;重大事故案例;站规站纪;安全防护知识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充装站。

2、站点级:由站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站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液化气基础知识;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要求熟练掌握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学习。

二、日常教育

各充装站的领导及安全员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解决员工安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每周一充装站安全活动日,保证每周不少于一个小时的安全活动,充装站的全体员工必须参加,活动方式以班组为单位,根据上级安全部门下发的学习计划,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学习有关安全文件、违章通报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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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案例,及时了解当前安全形势、吸取教训,提高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和安全防护意识。公司安全技术部门要不定期的组织抽查学习情况。

在设备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时,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检修或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或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教育

充装站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国家认可的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取证,培训的时间和内容,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依据国家认可的安全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安排。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四、安全培训教育的考核

充装站站长及安全员安全技术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液化气基础知识;本企业所接触的液化气事故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充装站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员工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液化气事故的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本站(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本站(岗位)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章

安全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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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奖励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改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以及防止交通、机械、火灾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6、实现全年无死亡事故的充装站。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二、事故处罚

发生事故,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以下惩处:

1、对轻伤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对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一般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应给予开处处分。

3、对违反公司制度,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4、对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的处分,负次要责任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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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也可以两者并处。

公司应该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象,一经查证落实,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以及隐瞒事故单位相关领导给予严肃处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第十一章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使用、维修保养、修理、检验等管理工作,使设备一起保持完好状态,特制定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1、设备实行站级管理和岗位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全站设备的更新、修理、检验和资料档案的管理,操作人员负责所使用操作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2、站内压缩机、烃泵、电子充装秤、压力管道、储罐及其他压力容器等设备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压力容器和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向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其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等)应按规定要求及时校验。计量具器(衡器等)应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检定。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和防雷、防静电装置等安全设施应实行定期检测的制度。

3、操作人员对操作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使用和停车,并按规定做好设备润滑加油、防锈工作,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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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查制度,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4、操作人员对本岗位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装置实行责任制,要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并做好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工作。维护人员要对设备的修理质量负责,保证检修后设备的完好与使用正常。技术负责人会同安全员每周对设备按“完好、不完好、修理、停用”四种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定,每月将检查结果作为对设备的评定依据挂牌公示。

5、对生产相关设备每年根据需要应进行一次大修,每月进行一次小修。技术负责人要预先提出和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内容和安全附件校验计划。

6、技术负责人要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每年度应制定相关设备、安全附件、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校)验计划,并督促相关人员实施。

7、设备应建立技术档案,其档案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A、设备的出厂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以及相关设计图纸;

B、安装质量证明书,施工技术资料和安装检测验收资料文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C、修理、改造记录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D、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有关校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E、压力表、安全阀、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按地电阻等安全附件和安全设施的检测校验报告、证书以及休息、更换零部件等情况的记录。

F、有关事故的记录和处理报告的资料。

8、对安装的特种设备、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等不得随意改装或装卸而改变工艺、设备配套应有的功能和用途。

液化气灌装站进出管理制度

1、本站或外来人员及顾客进入站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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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本站工作人员禁止 进入生产区内。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作业区时,须经经理(站长)批准,并在本站管理人员的陪同下经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进入。

3、进入生产区的工作人员。外来人员不得携带火种(火柴、打火机、烟头等),不得穿化纤衣物和带钉鞋,操作人员上岗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4、饮酒后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严禁孩童或带小孩进入生产区。经批准进入生产区内的非工作人员,要服从站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动用任何设备设施。

5、液化气罐车和货运汽车进入生产区,必须配装可靠的防火帽和灭火器等有关的消防器材,并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准进入。

6、送气、拉气人员或来站充装钢瓶的顾客和车辆确需进入站内,应经经理、站长或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否则一律不得如站,入站后装卸钢瓶时严禁摔、砸、滚、撞。

7、开票人员值班和钢瓶收发、检查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对进出站人员和载物车辆及钢瓶的检查登记工作,如实记录钢瓶充装站进出检查登记表中的内容、项目,不得撤离职守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为加强灌装站充装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巡回检查由站长组织班长进行每日安全巡查,应负责做好每日的安全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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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站长、班长和安全员、消防员、设备管理和维修人员对生产设备、工艺管道的运行状况、作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特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的完好等情况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填好安全巡回检查记录表。

3、压缩机、烃泵操作人员每小时对运转设备的电机温度、电流、声音和机械设备相关系统设备的温度、声音、压力、液位、油位、油压与设备和管道的振动情况,以及与机器相关的系统设备和附件的运行等情况进行巡查,巡查情况如实填入机、泵操作等相关记录表中。

4、储罐操作人员每小时对罐区内的储罐内介质的压力、液位、温度和安全装置,及其主要操作控制阀门进行安全巡查。夏季要根据储罐温度变化,及时进开启喷淋冷却装置实施降温,冬季要注意排水防冻,并按时填写储罐运行记录表。

5、装卸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装卸操作规程的规定,做好对装卸罐车的安全巡查,并加强与压缩机、与烃泵与储罐操作人员的联系配合,严防储罐过量卸液。

6、钢瓶充装作业线,操作人员要及时或不定期对充装瓶、充装枪、计量秤和系统压力进行检查核验,并对操作岗位的消防器材和已充装,待充装钢瓶的检查和清点。

7、安全巡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和问题,有关人员对其要及时查明原因,并作出相关处理措施。对需要检验或修理等情况,必须按相关关规定处理,严禁设备和工艺管道系统等装置带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违规使用与运行。

8、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共检查和记录内容应包括一下方面:

A、压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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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压、温度、油面、油压、阀门、仪表、电机等运转和润滑情况。

B、烃泵:进出口压力、温度、声音、阀门、仪表、过滤器等。

C、进出口管道、阀门是否畅通、液位计是够清晰、储存量是否准确。

D、管道阀门有无渗漏、开闭是否正确,罐车装卸时管路的连接,静电接地和运行情况。 E、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修,并认真做好记录。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充装站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安全隐患:

1、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确定的安全隐患,站内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安全隐患整改复函》,申请相关部门复查。

2、对《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定的安全隐患,站长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报上级主管领导批示后,督促落实,整改期间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安全隐患整改复函》,申请相关部门复查。

二、对本站安全巡查或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1、对于运转设备、电气设备、消防设施以及现场操作中发现安全隐患或“三违”应立即整改。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站长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完毕后记录存档;逾期未整改完毕的应给予处罚;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一切安全。对不能确保安全,随时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3、对一时确有困难(含时间、技术、资金)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应书面上报安全技术部或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分段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障充装站不因隐患而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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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安全隐患

1、对单位存在的重安全灾隐患,充装站应当积极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在隐患未消除之前,安全责任人应当采取防范措施;不能确保安全的,应当(或报上级负责人审批后)停产停业改正,实行严格管理,保证不发生问题。

四、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上报并请相关部门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送相关主管部门签字后存档备查。

事故上报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3号 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49号令制定事故上报管理制度。

一、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下属各充装站发生Ⅰ级、Ⅱ级事件,迅速按照《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应急预案》规定,站长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应急安全技术部,请求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相关职能部室进行汇报。

发生较大事故,安全技术部应负责在事故发生一个小时内将事故报告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涉及周边群众生命安全的,应及时请求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疏散。

二、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下属各充装30站发生I、II级火灾爆炸事件时应立即报告,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所属单位的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和部位、装置名称或介质名称、容器容积;

b)泄漏、火灾或爆炸波及范围;

c)人员伤亡情况;

d)事件简要情况;

d)已采取的措施。

三、I、II级火灾爆炸事件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事件:a) 一次造成3-9人死亡,或50人以下受伤,或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b) 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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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需紧急转移疏散5000人的;

c) 火势长时间(≤24小时)未能有效控制,并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可能引发重大次生灾害事件;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a) 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受伤的,或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b) 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紧急转移疏散500人的;c) 火势长时间(≤12小时)未能有效控制,并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可能引发重大次生灾害事件; d) 经危害分析、风险评估确认的Ⅱ级事件。

事故应急演练制度

为了确保LPG充装站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围绕“以人为本、生命第

一、安全第一”的方针,按照“先救人、后救事,先排查、后抢修”的原则,制订国祯LPG充装站应急演练制度。

企业开展应急演练过程可划分为演练准备、演练实施和演练总结三个阶段。按照应急演练的三个阶段,可将演练前后应予完成的内容和活动分解。应急演练从宣布初始事件起到演练结束的整个过程。虽然应急演练的类型、规模、持续时间、演练情景、演练目标等有所不同,但演练过程中的基本内容大致相同。演练过程中参演应急组织和人员应尽可能按实际紧急事件发生时的响应要求进行演示,由参演应急组织和人员根据自己关于最佳解决办法的理解,对情景事件作出响应行动。

一、成立演练策划小组

成立一个演练策划小组是企业应急演练的有效方法。演练策划小组是演练的领导机构,是演练准备与实施的指挥部门,对演练实施全面控制,其主要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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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部门;确定演练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

2、确定演练日期

应急演练策划小组应与企业有关部门、应急组织和关键人员提前协商,并确定应急演练日期。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充装站要每季度演练一次,并有演练记录和演练现场照片。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须制作周密计划,报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3、进行灭火和疏散演练时,应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的人员;

4、对演练所使用的器材和物品进行检查、使各类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讲评,提高预案演练的水平。

三、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降低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具体措施主要有:

1、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指挥部成员和救援人员应近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落实人员,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2、按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抢修装备及有关工器具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以提高应急救援的指挥水平和公司的抢险增援能力。

4、建立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安全值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总结 :应急演练的目的是评估应急预案的各部分或整体是否能有效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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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实施,验证应急预案应急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的适应性,找出应急准备工作中可能需要改善的地方,确保建立和保持可靠的通信渠道及应急人员的协同性,确保所有应急组织都熟悉并能够履行他们的职责,找出需要改善的潜在问题。

充装站用火、电管理制度

一、凡在站内直接或间接使用明火施工作业,均应到经本单位安全部门(或上一级负责人)审批,不审批而擅自动火的,有关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应人员实施处罚。

二、动火作业时,现场应有人监护,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三、充装站电气及线路的选型、安装,必须符合充装站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四、执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五、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配电室的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七、电气设备接地保持完好,做好接地线的检查和测试。

八、发现电气设备老化和线路供电不畅等故障,由充装站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报废。

九、做好电气运行的检查测试,并作记录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

十、对充气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每月检察一次,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十一、站内的安全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防爆区域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

十二、站内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电暖器等易引起火灾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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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

充装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

一、严禁在站内吸烟

二、严禁在站内进行车辆检修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三、严禁机动车辆在站内不熄火充气

四、严禁在站内穿脱、拍打能产生静电的服装

五、严禁在站内使用手机及非防爆电器

六、严禁在站内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七、严禁在站内使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八、严禁行人、自行车在站内穿行

九、严禁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操作充气作业

十、严禁驾驶员远离充气车辆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检验管理制度

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均应向市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并办理使用证。

2.明确专人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和保养,在充装、设备、储气井区操作时每班不得少于2人,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操作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核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资格证和压力管道操作证方可上岗。

4.压力管道每隔2~3年刷漆防腐一次,每年春季要检查一次管架情况,应保持稳定不下沉。

5.经常检查阀门运行情况,如果发现泄漏,应立即修理,无法修理时应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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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格按规定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做好准备工作,配合检验机构完成检验。对定期检验报告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进行整改,未经过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不得继续使用。

7.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上的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

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管理制度

1. 站长负责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管理制度。

2. 充气机充装应为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批准的合格产品并应在检定期限之内,按期提前申报检验。

3. 压力表每半年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校验一次,并加铅封。 4. 温度计应有隔离套管,失灵或损坏应立即更换。

5. 液位计要保持进出口管道、阀门畅通,玻璃板液面计应透明, 刻度板应清晰无损。

6. 各普通直观仪表、自控仪表和组合仪表应每半年送有资质的单

位进行校验一次,发现失灵应及时更换。

7. 各种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报告均应存档。

消防器材、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检 查测试及维修保养制度

1、充装站应根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设备、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实行统一负责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

2、对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应每12个月由专业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维修,对报警探头清洗一次,系统值班人员对系统功能至少每班进行2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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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所有灭火器材应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掌握各类灭火器的有效使用年限,到期强制报废。

4、灭火器材不应被挪作它用,应摆放稳固,没有埋压。应取用方便,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锁闭。

5、应保持灭火器表面清洁、干燥,没有锈蚀现象,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喷嘴或喷射软管畅通,没有堵塞、变形和损伤缺陷。

6、灭火器、防毒面具、灭火毯等器材应当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钢瓶充装管理制度

为加强钢瓶充装的管理,严格执行钢瓶充装规定,对钢瓶充装前后严格检查,杜绝不合格钢瓶充装和钢瓶超量充装等,各相关责任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特制定钢瓶充装管理制度。

1、凡需充装液化石油气的钢瓶,实行充装前后的检查和重装过程中的检查及充装后复检(秤)制度,检查员与充装员对检查的情况相互沟通,应按规定要求严格把关,各自并分别做好检查记录和充装记录的工作见证,记录的内容、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相关签字职责。

2、钢瓶充装前由质量(钢瓶)检查员逐只进行检查登记和瓶体上标识,充装前检查的内容与项目如下,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进行充装:

A、无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钢瓶和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进口钢瓶,以及经检验单位判定报废的钢瓶;

B、钢瓶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相应充装介质钢瓶规定及无法判定瓶内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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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C、螺丝带钉钢瓶;

D、用户自行改装或涂敷漆色的钢瓶; E、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F、钢瓶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G、超过检验周期的钢瓶;

H、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查的钢瓶;

I、首次充装的钢瓶,事先未经置换和抽真空的。

3、对经检验不予充装的钢瓶,检查员要及时通知用户,说明其应作相关处理的情况。需抽真空或抽残液的钢瓶,先进行抽残、抽空处理。符合充装介质要求的钢瓶,相关作业人员对空瓶进行称重和核定重装两,在填好检查登记表的检查情况后,将钢瓶流转至待充装区。

4、待装瓶应按不同重量,型号分类存放,并与已充装实瓶区用明显标志隔离放置。充装员要按钢瓶核定的充装量和充装操作规程,认真精心充装操作,如实填写充装记录,严禁过量充装,严格执行钢瓶充装的相关规定。

5、充装计量衡器要设有超装报警或自动断气源装置。称重衡器的的最大称量值应为常用称量的1.5-3.0倍。并实行定期校验的规定,确保称重衡器的准确可靠,检验证书要记录存档。

6、充装过程中,充装员应随时注意对充装钢瓶的角阀,平地或焊缝等部位的检查,并做好称重衡器的调整检查。若发现泄露,瓶体变形、鼓包,阀门、阀座密封处漏气或充装衡器发生故障、失灵不准确,瓶阀和充装压力影响进气的、压力突变、阀门、导管、卡具漏气、其他部位跑、冒、滴、瓶内有异常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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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立即停止充装,并将瓶内气体回收。并超出允许充装量,要即时将超出量回收。

7、充装后的钢瓶,由检查员逐只进行重量复秤、检漏、变形等情况的检查,复检结果和检查员姓名等内容要如实记录在记录表中。复检合格的充装钢瓶,要及时发放给用户或送瓶库暂存。

8、检查、充装等作业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外来人员动用充装设备和工具。非持证作业人员要杜绝钢瓶的充装、检查工作。

9、钢瓶检查记录表和钢瓶充装操作记录表,每天由指定人员负责收集并存档备查。

用户信息反馈制度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用户用气安全,保持用户信息的沟通联系,实现钢瓶充装、使用、服务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1、认真实施钢瓶充装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信息反馈的登记、处理等工作,保证信息畅通,提高充装质量和服务质量。

2、站内设立信息反馈接待人,专门负责内、外部的信息沟通和日常工作的反馈意见的接待、登记、处理和上报工作。

3、认真履行职责、虚心听取用户意见,并做好信息反馈的处理工作,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事业部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加强内、外部沟通联络。

4、建立用户反馈意见登记表,及时记录和登记汇总。并妥善保管。

5、加强信息反馈、处理、联络和总结,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充装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使用户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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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槽车)、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 使用管理及定期检验制度 压力容器(槽车)、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均属特种涉笔,具有潜在危险,其盛装介质具有易燃易爆特性,并承受着一定得压力,使用管理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和 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的要求,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校验和年度检查及维护保养、隐患整改等工作要求的规定,并按要求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有效期满前应申请定期检验、经定期检验后且应办理使用登记证。安全附件校验期前应送校,严禁超期使用,确保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检(校)验工作的按时实施和安全使用。

3、定期、按时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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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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