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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00:23:4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鱼化乡中心校 岗位晋级方案(草案)

根据《古蔺县学校及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古教发2009(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使用范围及对象

我校公办教师(含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均属于岗位晋级对象。

二、岗位类别设置

学校单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管理岗位包括具有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即正高级一至四级,副高级(中学高级、高级讲师,下同)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1 小学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XX学校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XX学校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XX学校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于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XX学校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XX学校小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于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XX学校小学二级教师、XX学校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于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

高级教师岗位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五级、六级比例计算时采取去尾法),中级岗位八到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八级、九级比例计算时采取去尾法),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一级比例计算时采取去尾法)。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都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基本任职时间条件

五级岗位要在七级岗位任职四年以上,六级岗位要在七级岗位任职二年以上,八级岗位要在十级岗位任职四年以上,九级岗位要在十级岗位任职二年以上。

2、其他条件

2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未受过纪律处分,原则上以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先后晋升岗位等级。任现职以来,有一年年度考核结论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只能确定现在享受的岗位等级工资;任现职以来,受过纪律处分的,只能确定现在享受的岗位等级工资。

(2)如果同一职务任职时间相同者,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荣誉称号的优先。

荣誉称号指:劳动模范、特级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知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本次岗位设置管理中,其它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不作为优先条件。

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称号限于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或授予的;县级荣誉称号限于县委、县政府表彰或授予的。

(3)如果同一职务任职时间相同者,2006年7月1日以来的工作绩效(含2006年春季学期成绩)、轮岗支教、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超基本工作量的任课教师应作为考核量化时,适当加分的依据。

“基本工作量”指:小学教师每周任课16节(正课,不含早晚辅导,以下同)、初中教师每周任课14节、高中教师每周任课12节。

(4)获得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中小学特级教师,在首次聘用时,达到基本任职时间的,可以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对应的最高等级岗位。

六、其他问题

(一)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确定岗位等级工资时,如果达到规定的岗位基本任职时间,可以依据退休前所聘任的职务和任职时间,确定相应岗位等级,与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同等条

3 件对待,按确定的岗位等级重新计发退休费。重新计发的退休费,与本单位在职人员执行岗位等级工资的时间一致。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确定岗位等级工资,不占本单位岗位职数。

(二)任现职以来,请假时间累计达到六个月及以上者,不能参与岗位竞聘,原则上可以保留现任职务最低岗位等级工资。

七、岗位设置程序及核准权限

(一)学校应当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一般由7至9人组成,规模较小的学校5至7人,校长任组长。

(二)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每个学校单位今后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八、组织实施

1、学校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事关教育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校岗位设置的具体实施意见,对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标准、职责任务等做出具体规定。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制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和均衡发展。

2、岗位设置工作是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学校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要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3、各校在学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相关规定和本实施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学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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