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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庆城县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2 23:28:4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共庆城县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为进一步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着力构建民主、开放、规范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治理和预防腐败的现实需要。2006年,县委制定印发了《庆城县党务公开实施意见》,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推行党务公开。通过五年来的探索实践,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较规范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但与省市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望相比,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不突出。一些乡镇和单位还未建立完善的公开目录,在公开的内容中,重点不突出,实质性内容少,针对性不强,与自身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静态内容多,动态内容少,党务工作还存在着形式主义和“两张皮”现象。二是公开程序不规范。部分乡镇和单位在确定公开内容时,征询党员、群众代表意见不充分;公开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预公开后正式公开的程序进行,对什么内容应在哪个层次和哪个范围公开把握不准。三是载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各类载体在党务公开方面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不同程度地存在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完善,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四是制度落实不力。个别乡镇和单位党务公开制度不健全,已建立的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没有落实相关责任,长效运行的保障机制不健全。解决这些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提高工作的自觉性,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进一步推进党务工作,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全县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促进和谐庆城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一是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严格按照法律和党内法规规范运作,正确处理好公开党内事务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不断深化。二是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规范操作、注重实效。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防止形式主义。注重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办理,形成良性互动、平等交流的生动局面。三是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党务公开要与“红色廉政”建设工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和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有机结合,要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窗口行业、服务网点办事公开有机结合。有效整合廉政资源、凝聚反腐力量,提升预防效果,达到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的目的。四是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目标要求。通过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达到“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的基本目标;实现党务公开全覆盖,达到“那里有党组织,那里就有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三、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内容。总的要求是,凡属党内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干部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在实际工作中要重点公开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主要公开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本乡镇、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的重大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及落实等情况。二是党组织的思想建设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政治理论学习的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重要典型的宣传报道以及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三是党组织管理情况。主要公开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党代表推选及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党员权利等情况。四是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主要公开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五是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主要公开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后备干部考察推荐,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和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情况。六是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主要公开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七是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公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八是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对于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分层分类提出党务公开目录指导意见。各乡镇、各单位也要立足实际,科学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努力做到“群众关注什么,我们就公开什么”,最大程度地接受党内外各方面的监督。

(二)公开形式。采取因事而宜、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及时、利于监督的方式,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发布会、简报、有线电视、广播、网站和公开电话等形式公开。县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信息,以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党内决策与社会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各乡镇、各单位以及企业、行政村、社区、学校、基层站所、社会组织都要设置党务公开栏、意见箱,有条件的要建电子显示屏、党务公开网站。鼓励各单位创新公开形式,注重工作实效,便于党员群众监督。

(三)公开程序。党务公开要遵循“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公开的项目、内容、范围、形式按照有关法规和制度要求,由乡镇和单位相应科(股)室例行公开或申请公开;公开要经乡镇和单位党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对于党内重要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

(四)公开时限。公开时限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时限性较强的工作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开。

1、长期公开。主要指政策措施、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指党组织的经常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3、阶段性公开。主要指党组织工作目标进展情况以及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4、即时公开。主要指党组织临时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如重大事件的处理情况,以及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四、保障措施

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新的实践和探索,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要切实抓好辖区内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各主管部门对所属行业及二级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精心制定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做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8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宣传报道。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信息简报、党务公开栏等途径大力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及时报道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党务公开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积极营造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氛围,推动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培育典型引路。坚持抓点带面,树立典型,通过典型带动,促进整体工作深入开展。各乡镇和县直重点部门在抓好本级公开工作的同时,都要选择一些工作基础比较好的村(社区)、企业及下属单位作为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树立各个层面的工作典型,为面上工作趟路子、树样板。并及时总结推广在党务公开工作中的新经验、新做法,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达到“点上开花,面上结果”的效果。

(四)健全监督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群众团体、离退休老干部中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组成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派专人搜集整理,认真抓好落实,并以适当方式搞好情况反馈。对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者,要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本人。

(五)严格督查考核。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经常性检查,解决一些基层组织对应公开的事项不愿或不主动公开的问题。对不按规定公开和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县委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各乡镇、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目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考核之中,并将考核结果与各级领导干部的评先、创优、奖惩挂钩。各乡镇、各单位要在每年的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分两次向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党务公开工作总结。

中共庆城县委

2011年8月21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市委老干部局推进党务公开实施意见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党务公开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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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庆城县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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