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村法律援助联络点
工作制度
一、来访接待制度。
填写接待登记表,作谈话记录。《法律援助须知》,并解答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发现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报告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规范服务。不得收费。
二、援助初审制度。
认真审查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指导帮助当事人填写相关申请材料。
三、预警预报制度。
日常工作中如发现重大、紧急事项,应第一时间向镇工作站或县法律援助中心报告,并积极参与援助工作。
四、业务学习制度。
工作人员应加强自身业务学习,认真参加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 工作水平。
马鞍村法律援助联络点
工作内容
一、初审经济状况。
根据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申报表说明的要求,实事求是审查其经济经济状况,签署意见并加盖申请人住所地村委员会印章。
二、初审申请事项。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对当事人的申请事项是否符合条例规定的要求进行初审。
三、接待群众来访。
认真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重要情况及时向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报告。
1、法律援助联络员职责,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领导、指导工作和培训。
2、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3、协助村、社区内的群众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4、协助中心、工作站调查受援人经济状况,配合开展调研 工作。
5、承办中心、工作站交办的其他事宜。
《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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