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制度。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
4.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三)学生干部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2、热心同学工作,认真实干,勇于开拓创新。
3、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争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4、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能力。
5、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学生干部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会。
(二)参加任何学生会会议需要请假的必须会议开始前(至少提前2个小时)向相会议相关负责人告假,并获得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的频率不得低于每月1次,并且在一个学期内,至少有一次部门例会是邀请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参加。
(六)各学生会干部参加任何学生会会议需要做好相应的会议纪要,在学期结束前,各主席团成员、各部长需要整理会议纪要,作为学生会和部门资料存入相应档案柜保存。
(七)部长在学期结束前需要整理整个学期的部门例会纪要,包括部分干事的会议纪要,一并存入相应部门档案。
(八) 出席会议成员必须衣着得体,不穿背心、拖鞋,不带帽子(有特殊情况除外。
相应惩罚机制:
1、凡是开会迟到者,第一次的手写400字书面检讨,每增加一次迟到次数,检讨书字数相应增加400字,并在3天内交到相应部门处存档,逾期不候,当无故缺席会议一次。
2、开会无故缺席或开会前未经相关负责人批假而缺席者,向全体准时出席会议者提供一定的物质或精神上的补偿。
3、期末未能及时上交会议纪要者,以及每学期部门例会次数不足或一学期部门例会均没有邀请主席团成员出席的部门,将影响其五四评优以及学生会内部评优的分数。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本部门的总体工作计划并存入相应档案。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在部长例会时提交活动策划,并把工作分配落实到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负责人处,活动结束后一周之内交工作总结于学生办公室存档。
(四) 每次活动结束后,负责部门需进行民意调查(如调查问卷形式),收集反馈信息,并做书面总结。在部长例会上做简短的活动总结报告。
(五)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提前做好各项活动的相应准备。
(六) 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或各部长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并及时与活动负责人交流活动进展。
(七)办公室负责人应对各部门上交的办公室存档的各项资料,编制好电子档案,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登记,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八)各学生会成员在日常学生工作中必须团结一致,遇到问题共同探讨,以学生会共同的利益为前提,在工作中不得含有私人感情而违反相关的规定。
(九)学生办公室的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处理日常事物,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如有通知任务,须及时完成。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相应部门负责人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活动经费清单交由学生会办公室存档。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浙江省专属报销发票,一切商店开具的收据是不具备报销功能的,并且各部门或个人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详细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 外联部在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并编制电子档案,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在期末向全体学生会干部公布收支情况。
五、学生会办公室及财物的使用制度
(一)学生会办公室的使用权属学生会所有,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使用。
(二)学生会办公室内一切财物的使用权属学生会所有,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相关负责人申请批准,擅自使用。
(三)学生会一切财物由秘书处保管,由主管主席统一安排各部使用。
(四)举办活动需使用学生会相关器材时,需先到到秘书处登记记录,提交相关租借凭证,事后经相关部门检查后归还原处。
(五)若在租借期间,租借人因财物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的,由直接负责人照价赔偿。
(六)每周值班人员要求保持办公室清洁,看管办公室财务。在值班期间办公室发生一切财务损失由相关值班负责人负责。
六、学生干部周誌记录制度
(一)学生干部周誌是分有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参与的主席团周誌本,以及由各部门成员参与的部门周誌本,分别由主席和各部长负责保管。
(二)周誌形式可以是手写周誌本,也可以是网上周誌本(需在期末打印,以便存档)。
(三)周誌主要是记录在学生会工作是记录一周以来在学生会工作的心情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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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生会成员自身修养要求
(一)所有学生会成员必须有深刻的为学院出力,为同学服务的自我认识,肯吃苦耐劳。
(二)所有学生会成员必须注意言行举止,懂礼貌,着装得体。遇到上级或者前辈必须注意礼貌用语,努力营造一个和谐、文明的学生会氛围。
(三)学生干部也是学生,是学生中的一员。作为学生中的一员要努力加入同学中去,定位自身的价值和层面。干部这个名词是同学们赋予的,因此学生干部和同学之间不是上下级的关系,这个名词并非代表一种地位,而是一种责任,意味着我们将有不同于其他学生的使命。要努力和同学打成一片,努力增强“入群意识”,成为其中的一员,才能够更加了解同学们的思想动向,使学生会活动有更好的群众基础。
(四)学生会成员必须认识到学生会各个部门是一个整体,一个部门的事就是整个学生会的事就是所有学生会成员的事,绝对不能事不关已高高挂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