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分析题(专项)
德得相通
一家军工企业生产民用家具,在一批货发出后,发现有一张桌子少漆了一遍。经查找,这张桌子已经被顾客买走了。于是厂方便通过电台连续广播了半个月,寻找那位买主。没想到,这一举措虽然没找到买主,结果却引来了12家商场愿意包销该厂产品。
(根据王大庆:《35岁以前成功的12条黄金法则》,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改写。)
阅读上文,请分析:
如果这家军工企业对客户负责是“德”,最终引来12家商场愿意包销该厂产品是“得”,那么“德”与“得”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建立起来并发挥作用? 答题要点:要有“得”,必先立“德”,“德”是“得”的基础和保证。
“父子协议”了断了什么?
6年前,天津市社科院59岁的副研究员郝麦收与他的独生儿子签订了一纸“父子协议”。协议条款简单明了,说到底就是两句话:儿子要全部自立承担自己的高等教育经费、谋业、创业、结婚成亲、培育子女等一系列人生大事;父母要全部自立承担自己的养老费、日常生活料理等各种事宜。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给郝麦收去信去电,咨询、提问、探讨、责难的,不计其数。对此,郝麦收这样解释,他看到,身为独生子女,对于父母、家庭无限期的依赖,是阻碍儿子自立成长的最大陷阱。同时,作为老年问题研究者,他还看到,身为独生子女的父母们,正在面临着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四二一”式的父辈与子辈倒三角的家庭结构,已经挖掉了“养儿防老”的人口基础。他说:“那份协议是亲子关系革命的一次实验,我们要与子女共同成长。”
郝丁坦言,最初,他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他恨他的父亲,他以沉默来表达他的怨恨,然而,当他不止一次在深夜回家,看到一直坐在沙发上等候他的父亲不知不觉中睡着的样子;当他经常在自己的床头上,看到父亲悄悄地从报纸上为他剪下的各种招聘广告资料;
当他在人生的道路上终于步入良性发展之后,他开始体味到在看似冰冷的那纸协议的字里行间深藏其中的父爱。
终于,协议签订6年之后的一天,郝丁生平第一次流着泪拥抱了父亲。
郝家的“父子协议”引起最大异议的是它似乎有违儿女赡养老人的中国传统的孝道。有人给郝麦收写信说:“你们和儿子订一份这么‘硬’的协议,等你们老了之后,儿子真不管你们了,你们的晚年该多么凄凉!”更有人直白地问郝麦收:“以后的孩子还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呢?”郝麦收肯定地回答:“有义务,但主要是对社会养老的义务。”
郝丁说:“因为这份协议,我更敬重、更敬爱我的父亲,因为他给了我一种现代社会为人父、为人子、为一个人的重要理念,那就是‘责任’。”
你对这纸“父子协议”有什么看法?你觉得它了断了什么?如果你的父母也与你签订诸如此类的协议,你能接受吗?
答案要点:从家庭美德和家庭法律规范展开分析。
他为何求职无门
我国的一个留学生在德国留学时,每天都要乘地铁,慢慢地他发现德国的地铁没有检票口,他在一次乘车时没有买票,结果没有任何人找他麻烦,他暗自庆幸。于是在后来的日子里,又有几次没有买票,毕业后他以各科全A的成绩去德国各大公司求职均被拒绝,他只好降低自己的求职条件,可是仍不被聘用。在一次求职失败后,他愤怒地质问拒聘自己的人事主管自己成绩优异而不被录用的原因,在他一再的质问下,对方只好说出:非常遗憾,由于您的社会信用上记录着您曾乘地铁没有买票,因此我们不能聘用您。
请用所学理论谈谈对此的看法。 答案要点:从诚信的含义及作用展开回答。
信誉的价值
北京大学的来自美国的外教帕垂特教授编写的研究生英语教材的最后一课是《关于诚实》。文中写道:为什么要考试?
1、测试你对某门课的掌握程度;
2、测试你的学习技巧和
记忆力;
3、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了解哪些教得不错,哪些需要加强;
4、最重要的是,测试你是否诚实?
假说你作弊了:
1、你伤害了老师,给师生关系蒙上了阴影;
2、你的良心就有罪了;
3、你改变了你在人们心中的形象。
孩子,你的信誉价值连城,你怎么舍得用用一点点考分就把它出卖了?作弊的代价太高了,实在划不来!
请发表你对此文的感想。
答案要点:从诚信的含义及作用展开回答。
烦恼
小张和小刘是某高校一年级的两位同学,小张来自偏僻的农村,考入大学是他第一次走进大城市。面对其他同学,小张总有一种自卑感,因为他说一口方言味极浓的“普通话”,因为他的衣着太俭朴,因为他没有见识的事情太多,为了不被他人瞧不起,小张就尽量避免同其他人交往,结果,同学们都觉得他很“怪”,慢慢地也同他疏远了,小张为此也很痛苦,不知如何是好。而小刘则出身于高干家庭,优越的环境,使得她从小就“个性”十足,进入大学以后,她仍然“保持本色”,从不顾忌别人的情感,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为此也得罪了一些同学,有同学觉得小刘太以自我为中心,“太狂”,不愿同她交往。小刘觉得很委屈,因为她觉得自己从来没有恶意。
问:(1)如果你处在小刘、小张的位置,你会怎么办?
(2)假如小张、小刘是你的好朋友,他(她)向你倾诉了他(她)的烦恼,作为好朋友,你会怎样帮助他(她)摆脱目前的困境? 答案要点:从如何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展开分析。
刘甲与刘乙系同村邻居。2008年4月20日,两人为了宅基地的问题发生争执,刘甲首先出手打了刘乙胸部一拳,刘乙随之还击,猛击刘甲的脸部,致刘甲鼻梁骨折、右眼部红肿并伴有少量出血,经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刘甲要求刘乙赔偿医疗费及误工损失共计人民币4000元,刘乙以刘甲首先出手打他为由拒绝赔偿。2008年8月20日,经乡司法助理员调解,刘甲与刘乙达成赔偿协议,由刘乙赔偿医疗费及误工损失共计人民币3500元,于同年8月底一次性付清。事后,刘乙未按照协议支付赔偿款,刘甲多次催讨未果,于2009年6月15日再次找乡司法助理员要求解决。在乡司法助理员表示无能为力后,刘甲就决定向法院起诉。可是乡司法助理员说:“你现在才想到去法院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请你根据法律规定分析乡司法助理员的话是否正确。
答案要点:不对。《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诉讼时效分两种: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其诉讼时效适用短期诉讼时效。据此,该案似应过了诉讼时效。但是,该案已不属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案,而是属于债权案。因为调解,刘乙已经答应赔款。因此,该案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