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司法局2012年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区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为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我局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学习的目的
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理念,学习工作化和工作学习化的理念,持续学习和终身学习的理念。我局党员干部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无心学习为有心学习,切实提高学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促进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司法局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的党组织。
二、学习的内容
1.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重点围绕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党的组织原则、党的作风、党的优良传统、党员先进性标准和具体要求以及党执政的基本经验等内容,学习党的知识和重要文件。
3.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科学内涵。
4.学习当代经济、文化、科技和管理等知识,拓宽学习领域。
5.结合岗位特点,学习掌握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不断提高履行岗位责任的能力。努力提升工作能力、执行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
三、学习的形式
1.组织好党支部成员学习。每3个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为2天。结合工作实际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2.组织好党支部学习日学习。每2个月举办一次党支部学习日活动,按照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党工委的学习提示学习,并举办中层干部专题学法讲法活动。
3.组织好党员学习。每月定期召开支部学习会,根据“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要求,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指定的内容,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集中学习研讨次数不少于6次,每位党员要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在集中学习研讨中至少要作1次重点发言。
4.组织好“一部三中心”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以中心为单位,结合今年重点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每周确定半天时间,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5.组织好集中调查学习。围绕形势任务及业务工作的重
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适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每年至少组织外出考察学习一次。促进全体党员陶冶情操,提高审美能力,振奋精神。
6.开展好经常性的思想情感交流,落实学习制度和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关心党员干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推动学习的深入,促进干部的成长。
四、学习的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习是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广大党员的主体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把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统一起来,使广大党员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转化为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转化为推动思茅区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一项基础的、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地加以推进。局党支部成立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小组,定期指导和检查学习。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保证必要的学习时间和学习精力,把学习融入日常的工作当中,坚持学用结合,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确保学习与工作两不误、
两促进,逐步实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
3.完善制度,明确重点。党支部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加强对支部学习档案的管理,加强对党员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支部、党员的实际情况,建立规范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真正取得实效。
思茅区司法局
二0一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