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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25 12:04:21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的运营管理,本着“方便治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保证安全”的原则,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车辆更好地为工作服务,根据公司现有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相关司乘人员。

三、权责单位:公司所有办公用车统一由总务部管理。总务部为车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使用以及保养修护等管理工作。车辆总体由总公司总务部统一管理,派驻到分公司的车辆,日常管理权属归分公司管理。

四、公司用车划分:

1、公司经营正常用车,已派驻到分公司的公务用车。

2、公司配给干部的自用车辆。

3、职工个人自带车辆。

五、车辆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1、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司机对所驾驶车辆负责,不得随意交换驾驶,因特殊情况须交换车辆,要经过总务部分管负责人批准,并随时做好交接记录。

2、除总公司领导正常用车外,司机和机关其他人员个人用车,须事先向分管负责人申请。未经批准擅自用车者,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适合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事故或车辆损坏的,由私自用车者和司机负全部责任。

3、所有车辆晚上必须停放在公司车库及器械公司停车场,不得将车辆随意在外停放。有特殊情况时应征得使用领导或分管负责人同意。私自在外停放,造成车辆丢失、损坏者,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4、公司车辆统一由总务部调度和指派管理。

5、公司用车遵循以下原则:优先保证外贸部门关于公司客户来厂参观、考察、验货及洽谈事宜的接送;采购部门涉及供应商处联系及研发部取样等车辆之使用;同时间同方向不同派车单尽量兼并出车。

6、车辆审批权限:一般用车由总务部主管经理审批,公务用车需要出市区或者远程出差须经总经理批准。

7、总务部依“轻重缓急”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审批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由总务部进行其它车辆调剂;公司内无车辆可用时,经申请批准后可联系外部租车,并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8、司机换驾公务用车交接车辆时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

(二)、车辆治理

1、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加油等统一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和总务部进行管理。

2、车辆有关证照和相关手续,由司机妥善保管。涉及车辆的养路费、年审、保险等事务由司机把握办理时间,报总务部或分管车辆调度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司机负责具体办理,总务部协助办理。

3、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所有车辆停放在固定停车位置,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合适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做好安全防范。

4、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总务部并征得同意。

5、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如有事请假或者休班需提前提出,由分管领导批准,将车辆安排妥当后方可休假。

六、车辆使用制度

1、全公司用车打乱对口用车,各种车辆均由总务部统一管理,总务部分管负责人负责协调。优先保障总公司领导工作用车,统一安排各分支机构工作用车。

2、各分公司及总公司各部门用车应提前通知总务部,以便统一安排。主管经理领导不在时由上级领导或者总务部主管经理经理指定专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

3、遇有特殊情况急需用车的,应及时通知总务部,可以视情况临时调派待命车辆。

4、总公司领导外出可以带车,其他人员一般不派车辆。如因特殊情况需派车的,须经总经理审批,由分管负责人协调安排车辆和司机。

5、需要派车情形主要有:•  市区十公里外有急事需办理的;‚  财务部提取大额现金的(万元以上);ƒ  外出携带物品较多,自行车或公交车不便携带的;  其他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领导同意的。

6、分公司已派驻的车辆若因公需其他部门及单位需用,需征得分公司主管经理领导和总务部经理同意,方可出车。

7、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办公正常用车,用车人在到达办事地点30分钟可以返回的,可等候接回;超过30分钟的,车辆需要返回。

8、各分支机构及个人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时,应事先向总务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派车。

9、节假日和下班后,除领导正常工作用车外,其他人员用车,要提前告知总务部主管经理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各分支机构及个人不按照规定用车,总务部有权拒绝派车。

10、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需要后个人用车的原则。

11、办公外出需用车时,用车人须向负责车辆调度的总务部提出申请,由总务部主管经理统一进行安排、调度。总务部主管经理外出时,由其指定专人安排调度。

12、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13、司机必须经分管领导或总务部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七、车辆安全制度

1、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2、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八、油料管理制度

1、汽车用油,由总务部统一购买、供应和管理。总务部建立用油登记簿,根据车型核定百公里用油量,专人负责,单车核算。

2、驾驶人员因出车途中确需购买油料,回单位后要有随车领导或用车人员签字,并凭相关证明或派车单到总务部登记,由总务部审核,纳入该车本月用油记录。

3、严禁司机倒卖、外借油料,如发现处于油料原价5倍罚款。

4、对所有车辆分别进行加油统计,由总务部负责登记,每月将各台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进行审核公布,监督各车辆耗油在核定合理范围内。

5、总务部对公司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进行监控管理。

6、公司车辆实行一车一卡,统一油卡加油。尚未领取油卡的车辆经总务部主管经理同意暂时使用现金加油,公司车辆禁止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报总务部同意,方可执行。

7、司机应及时了解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100元时,及时上报总务部申请油卡充值或及时换卡。

8、油料补贴仅限于公司配给个人的车辆及职工自带车辆。每月油料补贴具体金额参照公司总务部油料补贴规定。

九、车辆维修及保养

1、车辆维修应先进行技术鉴定估测,列出费用预算。

2、修理费用在500元以内的,经总务部主管经理审批后,到定点修理厂修理。超过500元或需大修的,需经总经理审批。

3、车辆如需购置零件、配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4、建立车辆档案制度。内容包括行车里程、维修部件及金额、耗油量、事故简述及处理决定等,由总务部指定专人逐项逐次登记,按月统计。

5、每周由司机自行对车辆进行保养一次,保养期间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车辆整洁和车况良好。

6、车辆保养要做好保养记录,问题当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总务部。

7、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统一结算的办法。维修费用由总务部按照维修预算、维修通知单和结算单与定点维修站每月结算一次。

8、具体维修程序:需要维修的车辆由使用单位提前申请,由总务部鉴定,编制维修预算并填写维修通知单,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开具维修通知单,司机凭维修通知单到定点维修站修理。维修后司机在维修站开具的结算单上签字验收(结算单必须注明所更换配件的型号、产地、品牌等),并编制维修决算,一并交总务部核对验收,由总务部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和结算。

9、凡因车辆在外地机器发生故障无法到指定地点修理,司机必须及时报告总务部主管经理,如有随车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可予以证明,经同意后方可在外维修,但修理费将纳入该车当月的修理费用。

10、公司车辆应在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务部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11、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务部主管经理批准。

12、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灵敏,处理及时。

13、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14、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定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总务部报告,报批同意后,方可修车。

15、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16、修车时间由总务部视具体情况妥善安排。

17、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应当进行例行保养,包括以下项目:

① 打扫、清洗汽车内外卫生。

② 检查安全隐患处,各部机件紧固和轮胎气压。 ③ 检查添加燃料、润滑油。 ④ 其他一般检查项目。

18、车辆的年检、保险由司机及时上报,由总务部予以督办。

19、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总务部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20、车辆在正常运行中出现故障,司机个人能维修的,由司机自己动手修理(除突发性故障)。

21、凡属司机驾驶不当和对车辆保养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故障及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修理费用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2、每次出车前,司机应察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坚决杜绝开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23、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司机负责,除雨天外,每天必须洗车一次,保持车辆外观整洁。

十、违规及事故处理

1、公司统管的公务用车,非公事务出车或者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责任事故及意外事故由本人负责,公司概不承担。

2、公司所属车辆(私人自带车辆如纳入公司统一管理也属于该类情形)不能开出XX市,因公出去必须经由领导同意。

3、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视具体情况追究责任。属于司机全部责任的,司机要做出书面检查和按交通法规接受处罚,并承担所付修理

费用的

%。属于对方责任的,按交警裁决执行。

4、如果发生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公司及保险公司或交警。必要的情况下,总务部主管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

5、司机行车不得违反任何交通制度或法规,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6、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并予以罚款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或证件不全。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酒驾。

④、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形。

7、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和其他经济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用车人、公司共同负担。

8、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交管部门报案,并立即与主管经理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理赔后,还需分担的,由相关责任人按比例进行赔偿。

10、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使用者负责。

十一、发生费用处理

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系安全带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己承担。

2、车辆的维修费用,由总务部统计后交由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负责支付。

3、经总务部核准同意的油料补贴、停车费、过桥费、维修保养费、车辆清洗费等凭票据实报实销,统一核算。

4、非公时间及非工作状态发生的事故所产生费用均由驾车者(责任人)自理。

十二、司机一般规范

1、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上下车时,主动招呼;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2、离车注意事项: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妥善保存好。

3、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等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4、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5、司机必须穿着整洁,工作态度好。应无条件服从上级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6、司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值班司机须待命,通勤车司机要求夜间在配送中心住宿。

7、司机须保持车内整洁, 司机及公司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

8、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9、驾驶员平时要认真保养好车辆,及时擦洗车辆,保证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准时出车,安全行车。

10、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单位不予报销,严禁酒后开车、开英雄车和带故障车。

1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严禁随便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凡违规驾驶和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12、出车要做到证件齐全,安全第一,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违章行车,严禁私自在外停放,严禁私自将车辆交换驾驶或交由其他人员使用。

13、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和领导,增强服务意识,凡出现不服从调度、私自出车等问题,司机要写出检查,屡次不改的,调换其工作岗位。

14、严格执行内部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使用办法,认真学习公司的有关文件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交通安全学习。

15、要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以维护公司的形象为荣,发扬奉献精神。

16、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3)未经总务部负责人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 (4)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

(5)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用来办私事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6)严禁酒后开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驾驶者负责,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7)司机对总务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8)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总务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9)出车前,司机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0)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总务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1)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有关单据。

(12)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

(13)司机在上班期间发现问题即予以解决或上报,在车辆的清洗、维修、加油等问题上司机之间不得相互推卸责任。

(14)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15)车辆属公司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十三、罚则

1、车辆洗车原则上由司机清洗,车辆过脏,可酌情处理。

2、驾驶员违规出车,视具体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3、凡发现维修中弄虚作假的,给予责任司机作假部分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转岗、待岗。

4、凡私自出车、违章驾驶等造成的事故由司机本人负责,费用由本人承担,一年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或一次重大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一律转岗。

5、如出现本制度规定的违规行为将酌情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纪律处分或直至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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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切实服务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必须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各部门用车应提前登记。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安排用车,司机必须服 从调动。

二、建立车辆档案,由班长负责记录车辆保养、维修及行车里程情况。司机配

合班长对专司车辆负责日常安全保养,检查和简单的维修,保证车辆性能 合格、使用安全,同时努力降低油耗、节省费用。

三、司机对专司车辆负责擦洗、清扫(含定时清洗座套),保证车辆的清洁卫

生,并保管好车内的设备装置,如有丢失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要追究专 司司机的责任。

四、司机完成运输任务返回单位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及班长报告行车路线、里

程,经主管核实后由班长在车档中予以登记。

五、班车司机应加强所司车辆保养、检修,保证班车上路无故障,安全准时地

按规定站点停车,顺序接送员工上下班。

六、司机必须保管好各种交通票据,并及时报销,丢失个人负责。

七、主管负责人应加强对司机的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教育。对于违章行车被掉

扣行车执照或造成事故损失的,后果由违章肇事司机自负。司机应该利用 业余时间加强技术学习,提高驾驶技术和维修技术。

八、年交通恶性事故指标为零。

九、未经主管负责人批准私用公车要给予处罚。

十、遇有工伤或员工突发疾病,需外出就医抢救的,司机应主动配合主管负责

人迅速妥当安排好病员上车,安全及时送至医院。

十一、司机负责所司车辆的年检和大修,主管负责人监督检查,必要时报总

经理审批。

十二、每扣1分公司罚款50元,累计达到11分,调离司机岗位,工资按新

位执行。

十三、以上各项执行情况将列为责任司机考核内容。

200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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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并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接待及正常用车,合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自购用车。

3 术语和定义

商 务 车:用于公司接待及正常公务的车辆; 货 车:用于公司货物运输的车辆;

4 职责与权限

4.1 行政部负责集团行政车辆的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4.1.1 行政车辆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推行实施;

4.1.2 行政车辆的调度、派遣,培训、指导、监督行政车辆的安全管理; 4.1.3 制定行政车辆各项费用的预算,合理控制费用的支出; 4.1.4 行政车辆的申购、调拨、报废的申报审批;

4.1.5 行政车辆年审、养路费、保险、车船税及相关证照办理; 4.1.6 行政车辆的维修、保养、事故处理及理赔工作; 4.1.7 维修厂、保险公司、加油站的选定; 4.1.8 行政司机的管理; 4.1.9 行政车辆档案的管理。

4.2 物流部负责公司物流配送车辆的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5 内容及流程

5.1 公司提倡绿色出行:以下情况建议乘坐公共交通 5.1.1 目的地离地铁站步行10分钟内的; 5.1.2 乘坐直达公交车1小时可到的; 5.2 公务用车申请流程

5.2.1 用车人须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行政主管审批,行政主管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安排是否出车。如因特殊情况急需用车,用车人可采用电话方式向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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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提出申请,事后按程序补交《用车申请单》;

5.2.2 《用车申请单》必须清晰填写各项内容(含用车人数、出车原因、返回时间等),经行政主管审批后交给前台,由前台通知司机发车时间及发车线路;

5.2.3 部门计划用车时间为一天内或深圳市内的,须提前一天申请;用车时间超过一天以上或深圳市外(含外省市和深圳关外)的,须提前两天申请;

5.2.4 用车优先权限原则为优先保证客户接待及公司领导用车。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部可以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以无公司派车为由而延误工作;

5.2.5 为充分利用公司资源,节约成本,降低消耗,行政主管可根据各部门的申请,将时间相隔较近、路线基本一致的用车人员统一安排共同使用一辆车,无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得拒绝;

5.2.6 在出现车辆保障困难或调配紧张的情况下,行政主管应主动与申请部门做好解释,各申请部门应予以配合及理解,并根据实际工作计划选择乘坐地铁、公交等交通方式处理相关事宜;

5.2.7 符合派车条件但因车辆调度困难时,只有乘坐出租车前往才可不影响正常工作业务的,员工公出可以选择乘坐出租车,但需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予以报销。员工凭审批通过后的《外出申请单》、费用报销单和出租车车票(背面注明起止地点和外出原因)到财务报销,无票据或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予报销:

5.2.8 部门活动用车:部门员工聚会或外出旅游申请用车的(仅限深圳市内),行政部可根据车辆安排情况准予派车,用车期间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等其他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5.3 车辆费用管理

5.3.1 行政部需每月收集、记录公司所有车辆的费用开支,且尽可能做到各部门分摊; 5.3.2 行政主管需依照《行车记录表》对车辆所产生费用进行认真审核,凡发现有虚报费用的,将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做辞退处理。

5.3.3 车辆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行政主管需按时在每月30日前申请油卡费用;司机需随时掌握油卡的使用情况,若当月不够使用需提前三天告知行政主管申请费用;

5.3.4 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需在公司指定维修点进行,若因行车过程中的紧急故障,必须在就近维修的,需向行政主管请示,经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

5.3.4.1 公司车辆满足一下条件方可进行例行更换机油保养:

a、商务车辆需满8000公里; b、送货车辆需满60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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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车辆证照管理

5.4.1 除行驶证和保险卡由司机携带外,公司车辆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统一由行政部管理,司机岗位发生变化时需上交车辆相关证件,由车辆使用部门安排移交工作;

5.4.2 司机或指定人员负责车辆的每年年检、绿标等证照办理; 5.5 车辆报废(转卖)管理

5.5.1 车辆经长期使用,车型老旧、性能低劣,物料消耗严重,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不经济、不安全的应予以报废(转卖);

5.5.2 符合下列情况之任何一项可申请报废(转卖):

5.5.2.1 已超过国家规定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技术性能达不到要求、危及安全的; 5.5.2.2 使用八年以上或30万公里以上;

5.5.2.3 因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的; 5.5.2.4 修理费用过高,经济上不合算的; 5.5.2.5 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 5.5.2.6 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报废的。

5.5.3 报废程序: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按报废流程申请逐级呈报。

6 行政司机管理章程

6.1 日常行为管理

6.1.1 行政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6.1.2 行政司机根据前台的《派车单》出车,严禁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私自接送客人或将公司车辆租、借给他人;

6.1.3 公司允许非专职司机驾驶本公司车辆外出,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6.1.3.1 持有正规驾驶证;

6.1.3.2 驾龄三年以上,且近半年内有三次以上驾车记录; 6.1.3.3 对当地城市路况熟悉。

6.1.4 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视天气及车辆整洁情况,及时安排车辆清洗; 6.1.5 每日出车完成后,司机需将车辆停放在公司地下停车场,钥匙交于指定人员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住所,特殊情况(如加班到21:00以后或第二天用车时间在7:30之前),需经行政主管同意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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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开车司机承担维修费用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相应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6.1.7 司机需服从工作安排,公事外出应随叫随到,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确保手机保持二十四小时开机并能正常使用;

6.1.8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主管说明原因,并于次日填写《外出派工单》审批;

6.1.9 司机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临时加油;

6.1.10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需立即检修,个人无法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主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费用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可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1.11 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6.1.11.1 公司车辆均备有《车辆行驶记录表》,司机应在每次出车前,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车辆行驶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单次用车结束后,必须登记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车事由等,并由用车申请人签字确认。

6.1.11.2 各司机应于每月2日前把上月《车辆行驶记录表》装订成册后交给行政主管,行政主管应在每月5日提交车辆管理数据明细;

6.2 凡满一个自然年度未发生过交通违章或事故的,且未违反6.1所述内容的,公司可给予500元奖励。 6.3 违章与事故处理

6.3.1 司机开车外出时,若发生交通违章,司机需承担全部违章费用。

6.3.2 司机开车外出时,若发生交通事故,需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若事故判定我方责任的,司机需承担200元的事故责任赔偿;若事故判定我方部分责任的,司机需承担100元的事故责任赔偿;若事故判定我方无责的,司机无需承担任何赔偿。

6.4 费用报销

6.4.1 公司车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每张票据必须有用车人的签字确认。

7 附件

深圳市东启商贸有限公司

7.1 《用车申请单》

7.2 《车辆行驶记录表》

7.3 《车辆数据登记表》

8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运行三个月,试运行期间可进行修改补充,若无异议,三个月后自动生效。

深圳市东启商贸有限公司

2013年1月4日

推荐第4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车辆登记、使用、维护、审验及违章处理等方面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的所有公务车辆和专用车辆。

二、车辆证照档案管理

1.行政部是公司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档案的建立、资料归档和管理。

2.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卡随车存放,由驾驶人员负责管理。

三、车辆保险购置、规费缴纳及年审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要求,购买相应的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如: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盗抢保险等)。

2.车辆的保险由行政部负责,购买保险时应到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

3.车辆的应缴税款和规费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缴纳。规定由税务部门代扣代缴的,由财务部负责办理;需要到车辆管理部门缴纳费用的由行政部安排人员办理。上述费用如果在优惠期内缴纳可以享受优惠的,应在优惠期内办理。

4.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依时办理车辆的年审工作。在车辆年审前一个月内,安排人员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并按车辆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检测工作,保证车辆状况良好,符合年审要求。

四、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行政部对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车辆的有效使用。

2.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须填写《部门用车申请表》,必须由部门领导批准,经行政部审批并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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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用车申请审批通过的,请到行政部填制《车辆外出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公里数等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2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3 各部门使用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更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果在外借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公司给予辞退。

2.2.4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批准。

2.3安排公务车必须符合下列情况:

2.3.1公司领导安排的重要工作和紧急事务需要用车的;

2.3.2参加重要会议和商务活动需要用车的;

2.3.3财务部办理大额现金业务;

2.3.4路程较远,乘坐公共汽车不方便,影响办事效率的;

2.3.5购买贵重物品或分量较重的物品,不便于携带的;

2.3.6其他特殊情况。

五、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行政部主管、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

2.3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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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1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行政部。

六、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2 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车辆有问题时到行政部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保养维修合格;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的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2.1.2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店进行,并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1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报行政主管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

2.3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

3 / 6

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车辆保养、维修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3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七、行车安全措施

1.严禁未取得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以及驾驶车辆与证件标明车型不符等无证驾驶车辆行为。

2.严禁超过道路限制车速以及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企业内部明令规定车速的超速驾车行为。严禁行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指挥驾驶操作的违反交通信号行为。

3.严禁驾乘人员行车中不系安全带以及安全带佩戴不规范或安全带失效的不安全行为。

4.严禁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电子控制等系统以及轮胎、喇叭等关键部件存在不安全隐患运行的带病驾车行为。

5.严禁行车中强行超车、违规超车变道、强行会车、争抢车道、占道行驶、弯道超车、坡路超车等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争道抢行行为。

6.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超过核定载货质量以及超宽超高的超员超载驾车行为。

7.严禁车辆运行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8.严禁饮酒后驾车,禁止疲劳驾驶。

八、车辆违章管理

1.公司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是预防和处理车辆违章的责任人。

4 / 6

1.1车辆违章管理责任人要每月及时了解公司车俩违章情况,保证及时办理违章处理手续(包括违章罚款缴纳等)。

2.车辆违章管理责任人、驾驶员要适时了解新的交通管理法规,防止出现违章现象。

3.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驶。超速、超载、任意停放及违反交通规则之一切罚款由驾驶人自行负责。指定驾驶人如把车随便交由其他人驾驶而发生违规,车损等之罚款或损修全部由驾驶人负责赔偿。

九、车辆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管理

1.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首先要积极抢救伤员,报告交管部门和本单位领导,保护好现场,待有关人员到达现场根据交通法规进行处理。不得擅自逃离现场,更不得在出事故后采取私了的办法。交通事故的处理应主动与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本单位领导联系,积极做好善后的处理工作。事后要如实写出事故经过和检讨,交办公室和有关领导,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2.驾驶员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承担交管部门裁定的责任,其经济上赔偿办法如下:

2.1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按事故全部费用(保险公司赔付后之余额)的40%至50%处罚。

2.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按事故全部费用(保险公司赔付后之余额)的30%至40%处罚。

2.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按事故全部费用(保险公司赔付后之余额)的20%至30%处罚。

2.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负次要责任的,按事故全部费用(保险公司赔付后之余额)的10%至20%处罚。

2.5事故无责任的,当事人应积极主动做好有关协调工作。3.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3.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5 / 6

3.2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3.3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与驾驶员,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3.4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账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账号。

3.5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3.6对因私用车产生的违章、事故和车辆损失等由用车人承担全部损失。

十、车辆防盗与丢失处理

1.车辆必须按时购买车辆综合保险,车辆综合保险统一到政府规定单位购买。

2.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停车库或安全可靠的专用停车场。违者丢失,责任自负。

3.车辆一经发现丢失,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公安局、保险公司等有关单位报案,如实将情况书面报公司,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找车辆,挽救损失。

4.车辆因保管不善及其他原因被盗的,属于新车的(2年内),当事人按该车车价损失(保险公司赔付差额)的30%至50%予以赔偿;属于旧车的(2年以上),当事人按该车车价损失(保险公司赔付差额)的10%至30%予以赔偿。

十一、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十二、本管理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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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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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只适用于青岛豪润商业运营管理公司各部门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

职责

行政总监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

车辆使用管理

2.1 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使用,因公使用车辆的部门须填写《车辆派遣申请表》,必须由申请用车部门经理签字,报行政部审批,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

2.2 车辆使用安排

2.2.2 行政部根据审批通过的派遣表,合理安排驾驶员的行程,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 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 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 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 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车辆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行政部总监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 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

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总监、总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6 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

e.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f.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h.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7 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行政总监审核。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3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其他方式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 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正规发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现金后尽快将充值发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维修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行政总监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行政总监检查---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财务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行政总监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财务部门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总监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行政总监签字----走财务部门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出行。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2 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

六、其他事项

1.1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1.2本制度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运用,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单项制度规定。

1.3本制度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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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车 辆 管 理 制 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集团及各分子公司所有车辆管理。

第二章

驾驶员日常管理规范

一、日常行为管理

1、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各相关条例及有关规定,必须参加公司的各种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保障安全行车,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2、驾驶员要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工作积极主动,热情服务,服从调配。

3、车辆要保养好,车身要保持干净,爱惜、保护车内的一切设施;做好车内(包括空调)的清洁工作,车内不能有杂物、异味。

4、严格执行安全行车操作规程,文明驾驶、礼貌行车,服从交通民警指挥,确保人员、车辆安全到达目的地。禁止酒后、疲劳驾驶。

二、礼仪规范

1、形象得体,服饰要规范、整洁。如有重大接待任务时必须着职业装(衬衣、领带、西服)。

2、头发以美观、大方为原则,长度保持前不遮眉、侧不掩耳、后不及领;严禁1 染怪异色彩。

3、双手要保持清洁,避免留长指甲。

4、不可蓄须,每日修面上岗,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5、不喷洒气味过于浓烈的香水。

6、不得在车厢内等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不向窗外随地乱扔垃圾或吐痰,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7、注意电话礼貌, 拨打、接听电话要及时,说话语气要和蔼,声音自然、清晰,音量、语速适中,不能随意挂断电话。

8、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三、客户接待工作标准

1、做好发车前的例行检查,保持良好的车辆状况;检查所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2、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位置,根据气候合理的开启空调,使车内保持适宜的温度,并要注意保持车容车貌整洁、车内空气清新。

3、接待要热情、礼貌,多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4、初次见面要主动向客户打招呼并作自我介绍,然后打开车门让其进入车内,关车门时要注意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上车后提醒客人系好安全带,就行程安排要与客人事先做好沟通,取得客人同意后方可出发。

5、根据客户的要求开启收音机或CD机,但音量不要太大。客户谈话时或打电话时应及时将音量调小或关闭。

6、客户上车后在车内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客户在车内的谈话内容,要保守秘密,不谈不传相关事宜。

7、客户所提的合理要求,要尽量满足;客户提出的问题,要细心的倾听,耐心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无法解答时,不得擅自回复。

第三章

车辆使用管理

一、职责

行政人事经理/行政人事主管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保证公务车辆最有效的使用。

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

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1.1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附件一),必须由行政人事经理/主管审核、人事副总/项目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由行政人事部备案。

1.2行政人事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单》(附件二),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1.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1.4遇特殊情况或紧急任务出车,返回后应及时补办车辆派遣手续。

1.5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人事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1.6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不得因私使用公务车辆。

1.7出车完毕,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严禁异地停放。驾驶员出车回来应立即在办公室待命,严禁串岗、脱岗,请假必须向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人员请示。

1.8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建立《车辆派遣登记表》(附件三)的台账。

2、公务车辆的借用管理

2.1车辆借用人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驾驶。

2.2非工作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要借用公务车辆,必须填写《车辆借用申请表》(附件四),经公司人事副总或项目总经理签字同意,并按公司《车辆借用单》(附件五)规定填写用车人、提车时间、用途、所用时间、使用公里数和使用前里程数等信息。

2.3因私借用的车辆,其使用期间的油费、路桥通行费用、停车费等一切费用由借用者本人承担。

2.4车辆借用人使用期间,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爱惜和妥善保管好借用公司的车辆,因为个人的行为造成公司车辆(财产)损失的,必须由车辆借用人自行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 2.5借用人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行政、刑事和经济后果均由借用者本人承担。

2.6车辆借用人应按事先约定及时归还车辆,未做任何说明不及时归还者,借用人应承担给公司因耽误车辆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归还,需经公司人事副总/项目总经理同意,确认延迟交还的时间,再行到期交付。

2.7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建立《车辆借用登记表》(附件六)的台账。

第四章

车辆用油、ETC卡以及GPS的管理

一、职责

1、行政人事经理/行政人事主管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ETC卡及GPS进行监督、抽查,行政采购主管负责油卡及ETC卡的充值。

二、车辆油卡管理

1、公司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一车一表制度,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按月做好报表。

2、公司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人事经理/行政人事主管批准,并报行政采购主管备案。

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4、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5、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6、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附件七)上。

7、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7.1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4 金额。

7.2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8、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附件八)。

9、《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三、油卡充值申请流程

1、车辆管理人员应指导行政采购主管根据公司各车辆使用频率,每周/半月合理分油,避免公司资金占用。

2、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余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行政采购主管在每月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上交至行政人事车辆管理人员,对油卡充值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与反馈。

4、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发票,行政采购主管应在油卡充值收到发票后一周内将发票送至公司财务部报销。

三、车辆ETC卡管理

1、ETC卡实行一车一卡,登记发放,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人员或车辆发生变动时,应填写ETC卡交接单,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驾驶员在贵州省内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可以使用ETC卡的收费站使用现金缴费, ETC系统发生故障除外,但必须索取并保存好收费单据,届时注明情况后进行报销。

3、ETC出现故障或遗失,应向行政人事部报告,并及时维修和挂失补办。

四、车辆GPS管理

1、车辆驾驶人员应确保GPS车载终端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严禁在GPS天线上面和周围放置任何其他物品,导致信号传输受阻使GPS设备不能正常工作。

2、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

3、GPS车载终端出现故障车辆负责人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4、车辆驾驶人员应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5 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第五章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一、职责

1、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若发现故障需维修服务公司,则需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九);由行政采购主管、人事行政经理/主管签字审核,交由人事行政部存档。

2、对于车龄在3年内的车辆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服务。公司应另外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具体修车地点由行政采购主管提报行政人事经理/主管备案。

3、驾驶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确认保养维修合格;并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以及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4、车辆管理人员负责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二、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驾驶员行驶中应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3、驾驶员应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驾驶员每月底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保养。

三、定期保养

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车辆保养标准表》(附件十)。

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到车辆保养时间临近时,及时将保养车辆告知车辆管理人员,上报行政人事经理/主管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行政人事经理/主管检查审批----人事副总/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凭审批后的《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财务部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行政人事经理/主管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6 维修清单----财务部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财务部冲销借款。

6、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7、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无法排除故障,须对故障严重程度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人事经理/主管同意后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

返回公司后应补填《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并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由车辆管理人员审核、行政人事经理/主管签字后到财务中心进行报销。

8、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9、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第六章

违章及事故处理

一、违章处理

1、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

2、因公开四停四的违章,须向行政人事经理/主管及人事副总/项目总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作特殊报销处理。

3、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二、事故处理

1、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行政人事部报告。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行政人事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3、因公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造成公司第二年保费上浮及因车辆维修导致公司不能正常使用所造成的损失,对驾驶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比例如下:

3.1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20%的费用;3.2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5%的费用; 3.3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3.4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5%的费用; 3.5我方车辆无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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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超出保险公司理赔范围的,驾驶员和公司各承担50%。

5、凡发生意外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以公司的净损失(扣除保险理赔外)金额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5.1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驾驶人员 停职停薪或调离岗位;

5.2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0元时,视为大事故,对驾驶人 员罚款100元并在公司大会上作出检讨;

5.3一次事故净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为小事故,驾驶人员在 公司大会上检讨。

5.4发生连续两次及以上大事故,或连续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将 视为重大事故作出处理。

第七章 驾驶员补贴及奖励

一、全年内无任何责任事故及违章,公司一次性奖励安全奖600元。

半年内无任何责任事故及违章,公司一次性奖励安全奖300元。

二、驾驶员非工作时间出车补贴标准:

1、周末、法定节假日加班、接待,20元/次。

2、周一至周五非工作时间出车:

22:00前出车,10元/次;

22:00~24:00之间出车,20元/次; 00:00后,30元/次。

3、除特殊情况外,驾驶员出车餐费不另行补贴,以上补贴标准不叠加,若有重叠,以高项标准计发补贴。

第八章 附则

一、本制度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集团企业发展中心行政人事部所有。

二、各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须将此管理制度告知所有用车人。

三、本制度自 2014 年 08 月 0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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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公司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公务车员工。 第三条

车辆管理

(1)公司公用车辆的管理、调度、保养、维护、费用核算,以及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及保险办理等均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所有公用车辆的钥匙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保管或由办公室指定的车辆管理负责人保管。

(2)车辆调度实行急事、特事优先使用、先申请先用、外出同路并用的原则。尽力保证各部门工作需要及急事急办者的必要用车。 目前公司有三辆公务车,公务车的各类证照由车队的直属上级统一保管,各种稽核事务由车队上报直属上级后派人员办理,车队队长负责监管维修、检验、清洁等。

(3)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派车。如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禁止派车。

(3)使用公务车须填写《用车通知单》,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和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加邮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办公室每

1 月统计整理并不定时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并给予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次犯错者应给予处罚,并停止其使用权利。 第四条

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严禁私自租借给非本公司人员。公司以外单位或客户个人借调公司车辆,须由行政办公室调度,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用。 (2)公务车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如司机不在,驾车员必须持有合法驾照。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4)驾驶员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5)驾驶员禁止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经公司特许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7)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 (8)驾驶员应文明驾车,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驾车。 (9)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维护车辆的清洁干净。恶意破坏车辆机件、外观者,给予重罚。

(10)为私人目的借用公务车也须填写《用车通知单》,注明“私用”,并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才可使用。

(11)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全部由使用

2 人负担。

(12)公司车辆修理,须经办公室核准,并开具《车辆维修单》,明确维修项目,驾驶员凭《车辆维修单》,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理(除特约维修外)。因故未在指定点修理的,应说明正当理由(报销前应经办公室核准),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

(13)车辆修理后,驾驶员应对修理项目作详细核对,确保无误后签证。修理费用由办公室负责,经总经理和专管员审核后,并报财务室结算。车辆维修谨防小故障大修,无故障送修,以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14)驾驶员对车辆修理应作合理安排,尽量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修车,以确保平时工作用车需要。

第五条

车辆保养事宜

(1)每辆车行驶满5000公里须做一次保养,车队负责对每辆车做详细记录,车辆需要保养时车队队长须向直属上级领导申请,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

(2)车辆的油费报销和维修费、保养费及清洗费报销须有相关凭证,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耗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 元时,应与总经办联系请示。

(4)如由于驾驶员于行驶途中使用不当或者车队疏于保养,而导

3 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维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员或车队负责人负担。 第六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无照驾驶引发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并给予罚款和免职处分。

(2)私自将车辆租借给他人使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如交通事故),经查明后,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并给予罚款和免职处分。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公司领导联络协商处理。 (5)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员于公司共同负担。

(6)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员与公司协商后共同负担。

第七条

如有员工违反以上禁止事件,参照《黔西南州嘉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九条 附配车人员配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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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车人员配车规定

为规范配车使用人正确使用其享有的配车权益,明确配车使用人配车使用过程与公司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所有权归公司,配车使用人是属于享有配置个人用车的公司管理层人员,配车使用人只享有车辆的使用权,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和车辆的调配。

配车使用人所配车辆车牌型号为: 配车使用人所配车辆车牌号码为:

二、配车使用人用车年限按其在公司任命的管理岗位确定,离职或者不再担任管理职务,所配用车归还公司。公司领导特别授意收回或者调配车辆,配车使用人必须服从。

三、配车使用人应严格按照下列使用规则享用配置车辆:

1、配车使用人车辆使用过程中,车辆费用划分:

1.1属于没有业务提成(包括生产部后勤保障车辆)配车使用人配车费用划分:公司承担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车船使用税,公路交通规费,保险费,油料费,过路费,车辆正常磨损、维修、保养费;配车使用人承担其它用车产生的费用。

1.2属于有业务提成配车使用人配车费用划分:公司承担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车船使用税,公路交通规费,保险费,油料费,过路费;配车使用人承担车辆维修、保养等其它用车产生的费用。

1.3配车使用人必须如实报销过路费和油料费,不得虚报。

2、每月的最后五日内,必须把车辆开回公司由办公室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里程数和车况登记备案,根据里程数审计油料费和过路费报销情况,如出现明显超支或虚报现象,公司有权处罚配车使用人。

3、配车使用人必须爱护所配车辆,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

5 及维修。如公司检查出车况不佳等情况,配车使用人需将配车按流程送至维修厂进行维修,一切费用由配车使用人承担。如有两次检查不合格,公司有权强制将车辆送修理厂进行维修,一切费用由配车使用人承担。

4、配车使用人车辆离开公司所在地区范围之外必须通知公司办公室,并在出发前检查车况后方可出行,车辆外出期间如发生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通知保险公司和公司办公室,以便于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凡在第一时间未通知保险公司而出现后果,所产生的费用一切由配车使用人自负。

5、配车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损坏车辆GPS功能内外设施,如有发生,公司有权处罚配车使用人。

6、配车使用人所使用车辆原则上是个人及所属部门使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配车使用人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车辆管理规定及要求。

7、配车使用人在接车前须认真检查车况,并与公司相关人员共同填写《车况交接表》。

四、违规与事故处理

1、配车使用人在使用公司配置的车辆时必须遵纪守法,严禁做损害公司形象或违法的行为,否则由配车使用人全权承担责任及损失,并交相关部门处理。

2、配车使用人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有违法行为由配车使用人自负,罚款金额公司一律不报销。

3、配车使用人要严守交通法规,不开英雄车,严禁酒后驾车,如有违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配车使用人自行承担。

4、配车使用人不得将车辆借给与公司无任何业务关系、无隶属关系的其他人员或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如有违反除收回车辆外,若发

6 生事故、违规、损毁、失窃等一切责任由配车使用人承担。

5、配车使用人执行公司任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决,公司根据裁定书鉴定事故责任轻重、主次与配车使用人划分损失。

6、配车使用人本身操作失误而负主要事故责任的,经保险公司所赔付的以外部份,其差额由驾驶人员与公司协商后共同负担。

7、配车使用人本身只负次要责任或连带责任的,除保险公司所赔付以外部份,其差额由驾驶人员与公司协商后共同负担。

8、事故赔偿资金可以先由公司全部支付,配车使用人承担部份在工资中扣除。配车使用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违章罚款,罚款费自理。

9、未经批准,私自驾车外出,若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10、配车使用人发生交通事故潜逃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报公安机关辑办。

11、由于驾驶不慎造成的交通责任事故,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根据交警裁决的我方损失承担情况,由当事人全额支付修理费。

五、本规定在配车使用人签字后,统一由公司办公室存档保管。车辆调配发生改变后本规定自行失效。以上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配车使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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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使公司对公务车辆的管理更加有序、科学、合理,保证公司正常的公务用车需求,方便各部门的业务用车。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本制度中所称公务车辆为公司所有公务用车。

第二章 驾驶人员守则

4、公司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严格遵守本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5、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6、驾驶人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7、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人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8、驾驶人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9、晚间驾驶人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10、驾驶人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11、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三章 车辆的管理

12、公司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管理。

13、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险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14、办公室对公司车辆进行统一调度和安排。

15、公司公务用车未经公司办公室批准,不得出车。

16、公务办理完毕后员工应即刻返回公司,与车辆管理人员做好车辆的交接工作。严禁员工私下转移车辆的使用权,违者造成的后果当事双方自行承担。

17、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准确的登记车辆的使用情况,每次车辆回场时,应对车辆外观、行驶里程、使用时间等情况做及时的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第四章 车辆的派遣

18本公司员工因公务用车须于事前向办公室领导申请调派,不得私自出车。不按规定办理调派申请的,车辆管理人员一律不得派车。

19、车辆使用人员要认真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详细填写用途一栏,填写不详者,办公室不予派车。

20、公司员工不得因私用车或擅自外借给他人使用。

第五章 车辆的维护

21、为充分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各部门驾驶人员应爱护公司车辆,保持车容整洁,对回场车辆要认真进行清洁,发现汽车出现异常应及时告知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

第六章 车辆违章及交通事故的处理

22、驾驶人因公外出行车期间,所驾驶车辆因闯红灯、乱停乱放等,凡造成违章收到交管部门罚款单的,罚款全部由驾驶人自行承担责任,公司不予报销。

23、严禁驾驶员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者驾驶。若驾驶员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者驾驶的,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公司概不负责,若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通过一切合法途径向该驾驶员及相关当事人追索经济赔偿。

24、严禁公司员工无证驾驶机动车。

(1)若公司员工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公司概不负责,若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通过一切合法途径向该非法驾驶机动车的员工追索经济赔偿。

(2)即使未发生任何意外事故,一经发现,办公室将依据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25、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及时向公司车辆管理人员反映,不得私自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26、车辆如果发生意外事故,视情况及时报警、报保险公司勘察现场及定损、理赔。(1)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报警、报保险公司勘察现场,并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人员,车辆不得擅自离开事故现场。

(2)若发生单车事故,当事人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险,待保险公司勘察现场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事故现场。

(3)若发生较大双车事故或对方驾驶人员不愿意私下解决的轻微双车事故,则要及时报警,不能移动事故车辆。待交警作出事故裁定。同时向保险公司报险。待事故责任方的报险公司现场勘察后,在事故现场定损或商定至事故责任方保险公司认可的修理厂定损,车辆定损后方可离开事故现场。

(4)若轻微双车事故,对方驾驶人员愿意私下协商的,则应在事故现场即确定赔偿金额并当场现金支付,自行负责把车修复原状。

(5)事故当事人要及时跟踪保险理赔的进展情况,尽快完成车辆理赔的相关工作。有义务保证公司车辆的正常使用。不得拖延,对于故意拖延者办公室视情况给予行政处罚。

(6)未妥善处理事故损失或未经保险查勘的事故车辆,当事人不得擅自驶回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事故当事人自行负责。

北京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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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三条 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由办公室管理。

第四条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办公室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六条 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第七条 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派车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帮公式负责人审批调派。办公室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第八条 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第九条 公司用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并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第十条 公司用车应设置车辆使用表,由公司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养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办公室审核。

第十一条 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办公室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第十二条 车辆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二、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 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三条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要告知办公室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办公室报到。

第十四条 司机对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第十五条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第十六条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或手机。对公司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的传呼,应尽快复机。

第十七条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八条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十九条 司机应对各级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保密。

第二十条 办公室负责人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表扬、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第二十一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一.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二.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三.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办公室。如属小事故,可进行处理后向办公室报告。

四.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更好的为领导服务,特制定如下制度:

1、必须保证领导用车,出车停车后,司机不准远离停车地点,保证及时行驶,避免耽误时间。

2、领导工作用车不经领导本人同意,不准私自拉人。

3、严格执行派车和行驶考核制度。司机车出要认真进行登记,按照出车登记簿逐项填写,如发现不符之处,不予报销有关费用。领导用车可直接通知司机,但司机要及时告知主管主任。

4、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定向服务。司机要随叫随到,服从调度,及时出车。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出车和向外借车,不准无故停车。

5、要爱护车辆,注意保养。要搞好车辆的日常卫生清洁,做到清洁入库,如回库时间过晚,应在次日提前刷好,不误出车。车内座套要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出车前司机要认真检查车辆,以确保安全行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做到小毛病维修不过夜,需要停车修理的车辆,要及时报修。

6、严格修车制度。车辆故障维修需由主管主任填写车辆修理通知单,报项目领导批准后,送指定修理厂维修。司机不得自行确定加件及修理项目,更不允许个人在外随意买件。

7、加强油料管理,实行一车一本制,加油前由主管主任签字后,到油库或指定加油站加油。每月由主管主任统计出行里程及耗油数量,并张榜上墙。

8、要做到安全行车,司机要保持头脑清醒,精力充沛,不准酒后驾驶,车辆不准带病行驶,确保行驶安全,要做到文明驾驶,安全礼让,不违章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要依据有关规章严厉惩罚。

9、领导干部及非专职司机严禁驾车。

混凝土运输车司机岗位职责

1、熟悉混凝土运输车性能,必须持证上岗,岗前禁止喝酒,酒后禁止上岗,以确保行车安全。

2、每工作班前检查车内仪表、油料是否正常、充足,刹车是否良好,吊罐内是否保持干净等,严禁带病出车。

3、运输前,应检查吊罐的密封性,运输过程中,车辆应匀速行驶,严禁向罐内加水和混凝土的遗洒,从第一盘装料开始至停车开始卸料为止宜控制在一小时内。

4、严格按照行车路线行车,保证行车安全。

5、混凝土运输车出站前车体表面应保持干净,出站时注意左右来车,运送中遵守交通规则,运到浇筑地点应服从指挥,停留位置恰当、稳妥,满足提放吊罐的要求。

6、服从前、后场管理人员的调度。混凝土泵车司机职责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岗前禁止喝酒,酒后禁止上岗。

2、做好出车前的车辆泵送系统状态检查,严禁带病出车。

3、在泵送前检查空荷下泵送系统的运行情况,严禁车辆带病泵送。

4、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泵送,不具备条件的严禁冒险作业。

5、在施工现场服从现场指挥,但有权拒绝不合安全的施工要求。

6、负责每次混凝土泵送完毕后的车辆清洗、维修与保养工作。

7、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和小修,提供中、大修的内容。

8、熟悉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熟练进行设备的操作。

9、严禁私自脱岗,将泵送工作交于其他人员操作。

推荐第10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 司 车 辆 管 理 制 度

一、总则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对公司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协调、安排,保证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备案。

3.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a.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行政人事部的发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通知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制《公司车辆使用登记表》。

b.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申请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申请表规定的时间内,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无法及时返回公司时,应提前向行政人事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c.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登记表及时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d.公司公务车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三、驾驶人员管理

1.各部门车辆出车应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公司驾驶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出车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

3.公司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南京市路况、路名。

4.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5.公司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公司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示

钥匙已收到。

6.公司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7.驾驶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四、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a.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 b.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a.公司车辆统一使用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b.公司车辆禁止现金加油,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并备案。

c.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行政人事部,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3.充值申请流程

a.驾驶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b.驾驶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备案。

c.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驾驶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室。

五、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a.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人事部及驾驶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b.行政人事部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c.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a.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1)驾驶人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驾驶人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

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b.定期保养

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人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3)驾驶人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4)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行政人事部经理检查→总经理审批→凭审批后的申请单(项目、金额)申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行政人事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

c.突发故障

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人事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

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行政人事部经理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报销。

六、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a.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b.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

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a.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

b.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c.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d.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e.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f.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g.财务室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七、附则

1.本制度有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附件:

附表一:《车辆使用申请表》

附表二:《公司车辆使用登记表》 附表三:《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

第11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用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公车管理,切实降低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费用,提高公车使用效率,确保公司公务用车,现就进一步完善公司公车管理使用制度通知如下:

一、公车管理使用制度

(一)完善定人管理制度。公司公务车辆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安排使用。公司公车主要保证公司领导和公司干部公务用车,各用车人应提前向公司办公室提出用车要求,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调配:上班后15分钟内,公司领导需要用车的,首先确保公司领导公务用车;15分钟后,根据工作缓急,再安排业务科室工作用车。驾驶员凭公司办公室出车单出车。

特殊情况非公务用车,须经公司长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安排。

(二)实行用车登记制度。驾驶员根据公司办公室安排的出车任务对出车情况进行登记,并填写《出车登记表》,明确出车事由、地点等事项。《登记表》须经用车人签字。公司办公室按月负责对《登记表》进行审核。

(三)完善定人驾驶制度。公司公务车辆实行定人定车专职负责驾驶,其他人员不得兼任驾驶员,驾驶员不得随意相互更换驾驶车辆。如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确需驾驶公车的,需由分管办公室副总经理审批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四)执行刷卡加油制度。公务车辆用油采取一车一卡加油,管理人员要及时检查车辆油费支出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汇报。加油卡由公司财务科统一办理、充值。

二、进一步明确驾驶员职责

(一)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制度。除出车在外地的车辆外,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后(含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公司车库或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不能入库停放的,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对没有按规定将车辆入库

或停放指定地点的,视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因车辆不入库或不按指定地点停放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二)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制度。车辆维修(保养)要在公司固定的汽车修理厂家或维修点进行。车辆需维修(保养)时,由驾驶员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经公司办公室审核,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到定点厂家维修(保养),否则,公司财务不予报销。维修(保养)费用由公司办公室审核后统一结算。

(三)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公司公车管理使用制度,不得擅自外借或让车辆让他人驾驶,不得自行出车,严禁私驾公车。要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车辆修理、保养、年检需提前报告公司办公室。要做好厉行节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车辆费用。

(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职业道德,做到文明行车,不酒后开车,不带故障出车,确保行车安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因执行操作规范不正确,造成违规受罚,责任自负。

************有限公司

2011-6.1

第12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现有的车牌号为以下的车:

1、粤A70230

2、粤A96G28(广东省医药进出口公司)

3、粤A85097(广东省医药进出口公司)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办公室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经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5条 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由办公室保管,驾驶人员出车前到办公室领用。

第6条 每辆公车配《行车记录本》,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前一次用车数据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第7条 车辆每天使用完毕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和行驶证交回给办公室保管。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8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生产经营业务用车。 第9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车辆使用按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①使用人(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派车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办公室车辆负责人审批调派。办公室车辆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须提前一天申请(特殊情况除外)以便统一合理安排。

②禁止非公务用车,遇突发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批准。

③ 由办公室将《派车单》交给司机,司机根据此单出车并交给门卫;《派车存根》留办公室存档。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行车记录本》;办公室负责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并且司机要签名确认。

第10条 驾驶车辆原则由专职司机,遇专职司机请假等特殊情况,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1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2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将按损害公司财产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3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由驾驶人员赔偿相应损失,并予以纪律处分。

第14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15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向办公室提出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确认,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送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另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4)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电话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事后应上报公司实际情况。

(5)行驶人员发现车存油量较少须及时上报办公室,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后,司机须将加油发票交给车辆管理负责人核对并登记加油相关信息。

(6)车辆管理负责人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16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17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18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19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与涉及驾照扣分的由驾驶人承担。

第20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1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2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23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将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后交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分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司机管理

第24条 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以保证行车安全。

第25条 司机必须服从安排调配;出车途中不得办私事,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26条 司机不得多写或少写行车公里数,如发现误差超过1公里,则每公里罚款20元。 第27条 司机在行车前要检查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是否齐全,以及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轮胎气压等)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避免病车上路。 第28条 司机注意休息,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公司正常业务用车并降低车辆的费用。

第九章 附则

第29条 本制度呈报总经理审批后公布执行。

第13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科学、有效,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公司办公室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公务用车原则上由用车人员须填写《派车单》,必须由用车部门主任批准,办公室审批。

2.2.办公室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办公室负责人签字认可。2.3驾驶员在收到《派车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

2.4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2.5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6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车单及时上交办公室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7 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8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派车单》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派车单》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9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办公室批准。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管理。 1.2 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省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行驶。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实行油卡加油。 2.2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提前向办公室管理人员申请加油,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加油小票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

2.4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对汽车修理厂的选择需由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及车辆驾驶员共同考评和选择,原则上在4S店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出车任务。2.2定期保养

2.2.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办公室主任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

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办公室主任审批---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办公室主任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2.2.6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2.7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办公室主任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办公室主任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办公室主任签字。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行驶。

3、特别事项

3.1车辆保养、修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2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理赔管理

1、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1.1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多,理赔业务多,特制定此办法。

1.2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1.3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1.4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1.5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1.6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第14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拥有所有权的各种车辆。 3 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3.2驾驶员负责按办公室指派的车辆和路线出车以及公司指定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

3.2.1杨守林以商务车驾驶为主,并负责日常维修保养,有需要时听从办公室主任调派驾驶其他车辆;

3.2.2 李飞飞以货车驾驶为主,并负责日常维修保养,有需要时听从办公室主任调派驾驶其他车辆; 4 车辆管理

4.1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提前半个工作日申请,经办公室主任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4.2 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办公室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办公室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4.3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4.4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4.5驾驶员必须凭经审批后《用车申请单》出车,无《用车申请单》出车门卫有权拒绝放行。出车归来和节假日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门卫处保管。 4.6办公室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5日常行为管理

5.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5.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5.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5.4未经办公室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办公室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5任何车辆必须凭《用车申请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用车申请单》,填写完后由本部门主管签字,再由办公室主管签字,确定驾驶员。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5.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5.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5.9司机对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5.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5.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违规与事故处理

6.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6.1.1无照驾驶。

6.1.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6.1.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70%,公司负担30%。

6.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7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7.1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办理。

7.2 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办公室主管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7.3 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办公室主管审查制订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7.4 公司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8 附则

8.1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9相关表单

9.1《用车申请单》 9.2《车辆行驶记录表》 9.3《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第15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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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车辆的使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行政部申请派车并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车队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部分车辆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车队负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第五条

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车队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档。

第六条

车队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

第七条

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八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九条

每辆车须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行政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罚当事驾驶人耗油款。

第十条

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原则上公司车辆是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的,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经董事长特批后方可做为他用。

第十三条

凡公司员工及其直系家属需借用公司车辆私人使用时,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在《派车申请单》上注明“***私用”,车队负责人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车,并在车辆使用完毕后根据实际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费的燃油费用。

第十四条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车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损失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车辆交由无驾照人员驾驶,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经手借出车辆责任人及无证驾驶人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

第三章 车辆的停放

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和行驶证交至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和行驶证。

第十七条

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场内,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十八条

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未经董事长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 费用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批,所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由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额承担,并按相应车辆油耗比例及行驶公里数承担燃油费及车辆磨损费。

第二十条

燃油费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

(二)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行政部登记领取加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长途行车需现金加油的,应上报车队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并开具正规发票回公司报销。

(三)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

第二十一条

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一)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

(二)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情况报车队负责人统筹安排。

(三)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车队负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

(四)车辆须在指定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以保证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如出现增修项目,应及时汇报,维修后按维修申请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价格单上签字确认,若发现弄虚作假,严加处罚。

(五)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车队负责人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

(六)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七)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比例。

第二十二条

其他费用管理:

(一)车辆行驶每年所需缴纳的通行税费、年检费、维修费同车队负责人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

(二)车辆出省外出公干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必须先经车队负责人连同《用车申请单》、《车辆行驶记录表》进行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费用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做出合理有效说明的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三)在出车中由于驾驶人员管理不当所造成停车卡、行驶证丢失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行政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

第二十五条

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行政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二十六条

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一)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60%的费用;

(二)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40%的费用;

(三)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20%的费用;

(四)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五)我方车辆无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

凡发生意外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以公司的净损失(扣除保险理赔外)金额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一)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驾驶人员停职停薪或调离岗位;

(二)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0元时,视为大事故,对驾驶人员罚款100元并在公司大会上作出检讨;

(三)一次事故净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为小事故,驾驶人员在公司大会上检讨。

(四)发生连续两次及以上大事故,或连续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将视为重大事故作出处理。

第六章 驾驶人员守则

第二十八条

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熟悉各项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九条

驾驶人员必须具有驾照并随身携带,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严禁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第三十条

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驾驶人员平日应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第三十一条

驾驶人员必须随时掌握车辆完好状况,对各部件的磨损程度要准确掌握并及时汇报,对油、电路、刹车、转向、传动等关键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换零部件、加注机油等,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二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三十三条 车内严禁吸烟,如有乘客需吸烟的,驾驶员应予以劝阻; 第三十四条

所有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待命出车,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不能出勤时也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按程序办理;若驾驶人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十五条 驾驶人员及副驾驶位置上人员在高速上行车时应系好安全带。

第三十六条

驾驶人员应爱岗敬业、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

(一)做到礼貌用语,不得私自散布谣言、打听消息、攻击他人长短、宣泄私愤。

(二)不得打探领导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车上人员交谈的内容。

(三)对所接待客户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公司业务核心机密或公司领导私人信息的,应予以回避。

第三十七条

未经乘车人员同意,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打开音响和空调系统;空调使用应在当天气温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开启。

第三十八条

夜间、大风、雨雾冰雪天气情况下出车的,驾驶人员应检查好车辆各部分机件和油、水、电路等车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在车况不佳的情况下出车;途中应严格控制车速,密切注意信号变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第三十九条

驾驶人员执行外派任务时临时发生身体不适的,应将车辆平稳停在安全区域内,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续工作后,立即就近诊疗。

第四十条

驾驶员执行出省外派任务时,单程距离超过100公里的,应在途中合理进行短暂休息,并检查车况;单程距离超过200公里的,应每间隔1小时进行合理休息并检查车况,严禁持续疲劳驾车。

第七章 相关奖惩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为所有专职司机设立安全无事故奖:

(一)安全无事故需满足三个条件:没有出现保险理赔;公司没有出资赔付;即便出险,但事故无责任。

(二)安全行车无事故连续累计满一年的,奖励1200元;第二年连续全年无事故的,奖金再加200元;以此类推,连续累计无事故则每年加200元。

(三)期间若专职司机驾车出现意外事故,则累计全部归零,重新开始计算。

第四十二条

公司驾驶人有以下情况者,一经核实,公司将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出车者,处罚100元。

(二)未经批准将车交由他人驾驶者,处罚100元。

(三)酒后驾车但未发生事故者,处罚200元。

(四)未经批准将车停放规定点之外者,处罚50元。

第四十三条

驾驶人出车过程中所造成的违章行为受到交警部门处罚的,公司将按以下比例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一)因公务用车的情况下:

1、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2、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3、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灯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

(二)因私人事务或外单位人员用车的情况下:

1、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2、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3、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为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所有罚款费用由用车人承担。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以外人员用车的,尽可能的将本制度提前告知对方。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深圳市和合珠宝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2日

第16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试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从申请使用到开车前后应办的所有手续,如检查、保养、修理,直至使用中违反交通法规及事故损坏处理等事物。

第二条 申请用车程序及资格

1、外勤出差或其他公务,必须用车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外勤申请到车辆管理部门,由车辆管理部门按其所须注明使用何种车辆及驾驶人等,由该部门负责人签章后,呈副经理以上主管签查核准方可用车。

2、使用前检查:驾驶人出发前,先检查车况,如车证、水箱、刹车系统、轮胎、油等,核对登记簿记载的公里数,如发现有不符及损坏等情形,要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并在登记上注明,否则驾驶人负全责。使用后回公司时,必须把登记簿交回车辆管理部门保管人员,以便检查车况,如发现登记不符及损坏等情形,应向副经理以上主管报告。

第三条 车辆保养与检查

1、每行驶5000——7000km由车辆管理部门送公司指定保养厂定期保养一次;

2、每星期由车辆保管人员负责清洗一次、车辆内饰每半年清洗保养一次;

3、车辆长期闲置时,每周由车辆保管人发动一次、温车5分钟。

第四条 保持车内卫生

1、物料应放于行李箱,不得放在椅座上。

2、运送精密仪器设备必须放在椅座上时,应事先垫好衬物。

第五条 违规处理

因超速、超车、任意停车等各种违反交通规则而受处罚,罚款由驾驶人负责。如果指定驾驶人把车交给他人驾驶,发生违规、车损等而致使罚款或损坏的,则由驾驶人负责全部赔偿。

第六条 驾驶人注意事项

1、凡无驾照者,一经查明属实,立即开除。

2、凡无驾照发生事故车祸全部赔偿由驾驶人负责。

3、有驾照如操作不当发生车祸,由驾驶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使用后交车应办手续

1、填写行车登记簿、填写里程表,然后交车。

2、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请车辆管理部门检查,如有损坏应记在登记簿上注明,由副经理以上主管核查。

3、车辆管理部门检查完毕后,在登记簿及派车单子单子上签字,驾驶人将开车回车库,会计凭车辆管理部门检查后就、签字的派车单核发有关费用。

第八条 公务车辆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调度和保养维护。

第九条 各部门使用公务车,须提前填写派车单以便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临时紧急任务

可以除外。

第十条 公务车不得擅自用于私事

第十一条 节假日及下班时间公务车一律停在公司指定车位,原则上不得讲车辆开回家中。

第17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提高用车效率,降低用车成本,减少管理脱节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务用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三条公司公务车辆的管理、调度、养护、年检等事务由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中心的行政事务专员担任车辆管理员。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辆由专职司机定期对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车辆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六条公司公务车辆的所有权证书、年检、保险等有关资料由管理中心保管。

第三章车辆调度

第七条公司对外接待活动、各部门天津市区的公务活动、天津市区以外的长途公务出行及紧急处理突发事件,由管理中心调派公务车。

第八条部门有紧要公务申请使用公务车时,需由各中心负责人提前填妥《用车申请单》,标明用车事由、时间、目的地、乘坐人员等,报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总监审核确属派车范围的,给以合理调度,保障用车。各中心负责人外的员工无权申请用车。非紧要公务不能申请用车。

第九条超过第七条范围的用车申请,须经总经理批准后,管理中心方可派车。

第十条各部门派车洽谈业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车辆仅供执行公务,不得搭载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或物品;

(二)车辆应严格按预批路线行驶,不得绕行办理其他事务;

(三)为确保行车安全,严禁无证驾驶。驾驶员亦不得违章驾驶车辆。如出现无证

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违法停车等一切违章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均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交通事故除保险理赔外的一切费用均由驾驶员承担,公司不予负责。

(四)驾驶员用车结束后,应马上将公车钥匙交至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处,并认真填写完《用车申请表》,将用车时间和行车里数填写清楚。

第四章油料管理

第十一条 为加强油料控制,公司的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制度,由专职司机在定点加油站以加油卡加油。。

第十二条 驾驶员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里程或绕道时,要及时报告管理中心,有同乘人时需经同乘人签字证明,否则,油料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第十三条 长途出差需在定点加油站以外站点加油的,需由同乘人签字证明。

第五章维修管理

第十四条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自行检修。故障情况应立即报告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如管理中心不能鉴定的,需要到有关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核实。

第十五条 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下的,须报管理中心总监批准后再安排专职司机进行修理。维修费用超过500元的,管理中心总监核准后,须再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安排专职司机进行维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外维修,否则费用自付。

第十六条 车辆维修要本着注重质量、价格适中、选择修理单位的原则进行。维修方必须对经修理的车辆必须保证质量。

第十七条 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中心,维修费超过500元的,再由管理中心及时报总经理审批。报销时须有同乘人签字证明。

第十八条 车辆修理期间,专职司机应随车进行监督修理,严格把好质量关、时间关,凡涉及需要更换材料的,大件、废旧材料必须全部回收。

第六章驾驶员管理

第十九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警惕和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车。

第二十条 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以及自身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驾驶员负责,并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 专职司机负责适时清洗公司公务用车,保持车辆的整洁(包括车内、车外、底盘、引擎、玻璃的清洁)。

第二十二条 出车前,驾驶员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申请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及时报告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进行加油。

第二十三条 车辆管理员负责每次将《用车申请表》进行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 《用车申请表》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实际行驶里程表相符,不符数额应由驾驶员自行负担差数里程的油料费。

第二十四条 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出车执行公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辆管理员并说明原因。如不及时通知,出现任何后果自负。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手机必须保持开通。

第二十七条 驾驶员不得将自己驾驶的公车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如有违反,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驾驶员承担。

第七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八条 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或同乘人须迅速通知车辆管理员或管理中心总监,并在回到公司时立刻填写车辆交通事故报告呈报管理中心总监。

第二十九条 管理中心总监接获通知后,必要时应立即派专职司机赶往事故地点勘查

处理。

第三十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驾驶员有肇事责任,由管理中心报请总经理审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对应负主要责任的肇事驾驶员的处分:

(一) 如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出部分由当事驾驶员负担;并按其肇事性质与理赔金额予以经济处罚。

(二) 肇事后经法院判决缓刑者,公司予以辞退;经判决服刑者,自判决之日起予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三) 肇事后畏罪逃逸者,即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请司法机关缉办。

第18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管理

1.单位公车的证照及保险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由办公室负责车辆调派。(单位公车闽C-5D311由苏清友负责、闽C-53997由苏天明负责、闽C-68638由苏锡灿负责)。

2.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3.本单位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调派,填写《派车单》,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4.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5.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办公室统一印制《车辆出车登记表》,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6.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经办公室经办人、办公室负责人同时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进行;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定期结算,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将加油卡交与他人或其他车辆使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7.严禁公车私用私驾,周一至周五的中午(12:00)、下午(18:00)下班后,车辆需停放在管理处除外派等特殊情况外;周六日值班车辆需停放在工地办公楼下,不得擅自驾驶公车。

8.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二、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严禁带故障出车,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5.驾驶员须严守交通规则,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三、驾驶员管理

1.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2.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3.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

4.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5.厉行节约,车辆清洗用实行包干管理办法,严禁将加油卡交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纪律处理和经济处罚,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7.车辆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8.驾驶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半天以上需将车钥匙交办公室人员保管。

9.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多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临时聘用人员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给予诫勉谈话直至辞退处理。

第19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制度表格: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二、车辆管理细则:

1、公司车辆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财务部主管指派人员进行车辆的 保养、保险、维修、年检等事宜。

2、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财务部车辆专管人员申请调派,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用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机动车辆驾驶执照。

4、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公司车辆油料消费由财务部一车一卡统一办理,特殊情况下的现金购油,须经财务部和总经理核实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财务部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附加服务事先应及时报告。

7、公司车辆应按照指定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应事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并告知财务部,可据实报销。

8、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辆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

1 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9、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10、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见义勇为情况除外。如果属于酒后驾车,受到国家法律处理而影响到公司工作,则将予以工资、奖金扣发直至开除的处理。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11、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公司主管人员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2、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5%处罚。

13、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12条执行。

2

14、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5、公司员工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6、离车注意:

a.车辆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并逐次检查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车辆驾驶员又必须离开时,车辆尽可能进停车场并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17、在进行公司接待工作时, 应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车辆驾驶应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并注意个人言行,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同公司相关的信息及内容。;

18、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可根据情况将车辆开回居住地,但必须保证车辆的安全,否则责任自付。

19、车辆驾驶员每次出车前应在车辆管理本上进行里程数登记,每月底最后一天对里程数统计,并报财务部签字总核。

三、使用部门:

1、仓储部保证一辆专车。

2、其它车辆由财务部门主管协调使用。

3、使用原则:公司经营优先

3

第20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篇1: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新)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 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 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 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11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2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 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行政部调派;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 ,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调派。

② 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③ 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 ④ 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⑤ 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3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4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5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6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18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9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 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 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20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21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2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3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4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5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6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7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8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29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30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1:《车辆使用申请单》 附件2:《车辆调派单》 附件3:《车辆行驶记录表》 附件4:《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5:《车辆加油记录表》 附件6:《车辆情况一览表》

附件1 车辆使用申请单

月 日

附件2:

车辆调派单

年 月 日

篇2: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一.车辆管理 1.1 基本原则 1.1.1 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1.1.2 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租赁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办理。

1.1.3 公司的车辆由公司的专职司机驾驶,其他有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同意,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4 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1.1.5 总经理出国期间或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

1.2 用车原则 1.2.1 公司车辆用于保障总经理日常接送,业务活动中接着公司领导、政府部门领导、重要客户和重要合作伙伴。

1.2.2 本公司人员在业务中下列情况可以申请用车:陪同重经领导或贵宾、携带大件贵重物品、提取大额现金、公共交通无法到达、气候条件很差、事情紧急。

1.2.3 员工和家庭成员出现生病或紧急情况可以向公司申请用车。

1.2.4 员工非紧急事项的私事用车请勿申请公司车辆。 二.车辆调度流程 2.1 申请和调度 2.1.1 公司员工使用车辆请提前向行政部申请,填写《派车单》,明确用车事由、用车人、出车时间、返回时间、到达地点、行驶路线、过桥过路费数额;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办理车辆调度。

2.1.2 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公司填写《派车单》的,可以通过电话向行政部申请,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出车(回公司当天即补办手续)。

2.1.3 行政部接到派车申请后,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合理调度。

2.1.4 行政部做出调度后,确认《派车单》中所填信息,并通知司机。

2.1.4 司机出车前在《派车单》上填写车辆初始公里数,用车结束后填写截止公里数,并交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2.2 车辆使用 2.2.1 用车人凭经确认的《派车单》使用车辆。无《派车单》或行政部(或总经理)的口头通知,司机不能出车。 2.2.2 司机须提前作好出车准备工作,保证能够按时出车;用车人上车后,司机问清到达地点及行车路线。 2.2.3 司机在行车过程中要谨慎驾驶,避免违章或发生事故。对于用车人应热情服务,尽最大可能满足用车人的工作需要。

2.2.4l 如果用车人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使用时间、行车路线时,请提前通知行政部,便于行政部合理安排后续用车。用车人请勿利用工作用车的机会,在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用于非工作需要。 2.2.5 用车人应遵循交通规则合理用车,请勿要求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否则一切责任由用车人承担。

2.2.6 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违章或事故等意外事件,司机或用车人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2.2.7 车辆使用结束后,司机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到,并报告车辆截止公里数,便于行政部掌握车辆状况或作进一步安排。

三.车辆维护 3.1车辆维护工作 3.1.1 公司的车辆应落实司机负责维护。车辆维护的优劣作为司机绩效考核的一个项目。

3.1.2 司机应负责公司车辆的车况车貌,保证随到随用。车辆内使用的装饰用品、清洁工具和简单维修工具由司机向行政部申请,并报总经理批准。

3.1.3司机应充分了解车辆使用的状况,及时对车辆作保养和维修处理。

3.1.4 司机负责完善车辆年检资料、维修资料、配件更换资料、保险资料等,并交由行政部统一归档。

3.2车辆维护费用

3.2.1 车辆需要装饰、保养、维修时,司机应提出申请,由行政部选择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修理厂家,询价后报总经理办公室核批,获准后及时执行。

3.2.2 司机应视天气状况定时为车辆做清洁工作,保证车辆内、外的清洁卫生。

3.2.3 如因特殊天气或异地出差,需清洁车辆时,应留存收据或发票,回公司后及时报销。

3.2.4 车辆的汽油费报销和维修费、清洁费报销时,应先经行政部审核后交总经理办公室审批。

四.司机管理 4.1合理安排 4.1.1 无出车任务时,司机应在行政部待命,同时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完成行政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协助行政助理处理相关行政事务。

4.1.2 行政部或用车人要合理安排司机的工作和休息,避免疲劳开车和带病开车。

4.1.3行政部或用车人要合理安排好用车路程和时间,防止超速行车或违章行车。

4.2考核与奖惩 4.2.1关于绩效奖励

4.2.1.1 司机的绩效奖金按全月绩效考核分数确定。

4.2.1.2 由行政部根据每月底的统计结果,作为司机绩效奖金发放的依据。

4.2.2关于奖励 4.2.2.1司机有符合公司规章制度范围内的优秀表现或突出贡献,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奖励。

4.2.2.2 每月车辆保养佳、无投诉、无违章、无事故者可予以一定数额的奖励。

4.2.2.3 年度无违章、无事故、无投诉可奖励于年终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4.2.3关于惩罚

4.2.3.1 在公司规章制度范围内的违规行为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罚。

4.2.3.2 每月30日以前,司机应查询自己负责的车辆有无违章并及时处理,行政部第一负责人对此负监督责任。

4.2.3.3 如司机提出维修申请后,因相关负责人未认真对待而造成损失或违章事故的,对该相关负责人处以每次100元的罚款。

4.2.3.4 车容不整洁、没有对车辆及时清理,对司机处以每次10元的罚款。 4.2.3.5 司机因没有履行应尽的职责而造成用车人投诉的,每次罚款20元。

4.2.3.6 司机未做好出车前检查(如:缺水、油,电路故障等)的,每次罚款50元。

4.2.3.7 对不执行行政部工作安排而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每次处以50元罚款。

4.3加班与调休 4.3.1 凡公司确定的公休日,司机出车时按加班计,公司给予相应的调休。工作日或非工作日晚上加班,1小时以上开始统计(按4小时/半天,8小时/天计算);并依此类推。

4.3.2 如陪同总经理出差,无单独用餐、住宿等,原则上不再享受出差补贴,只计算调休时间。

4.3.3 出差期间已经享受出差补贴的不再计算加班调休。

4.3.5 加班司机于当日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进行复核,经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作为调休的依据;如当天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调休,应在回公司后及时申请。

4.4司机守则 4.4.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交通法规,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4.4.2 司机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注意个人的言行,有礼有节,绝不允许在客户面前影响公司形象。

4.4.3 安全第一,服务周到,保障公司业务用车。

4.4.4 爱护车辆及设施,做好车辆维护工作,保证车辆卫生和车况正常。

4.4.5 严格按照公司调度出车,未经许可,请勿让非公司人员驾车或公司非专业司机驾车。 4.4.6 厉行节约,尽可能为公司节约汽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维修费等。

4.5肇事管理 4.5.1肇事处理 4.5.1.1 肇事发生后,司机及用车人应迅速电话通知行政部并妥善处理好现场。

4.5.1.2 行政部接通知后,应及时了解事态发展,并酌情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一般情况下应报警,并按正常程序处理。

4.5.1.3 尽量寻找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5.1.4 在一天内以书面形式请求理赔,并填写汽车肇事报告呈报行政部。

4.5.1.5 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同时即予解雇。 4.5.2肇事赔偿:

行车肇事责任判明后,如当事双方愿达成和解,其损害赔偿依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4.5.2.1 肇事责任属于公司司机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若肇事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出金额由肇事司机承担。

4.5.2.2 肇事责任属于公司司机与对方司机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负责任之比率分担,其损害赔偿按照第一条办理。

4.5.2.3 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公司司机能制止而未制止,对方车号能记录而未记录,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按照第一条办理。

四、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车辆管理中相关事务处理。

五、执行者

公司所有员工。 篇3:最新最全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行政部副总监及车辆管理员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须填写《部门用车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1 用车申请审批通过的,请到行政部填制《车辆外出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公里数等记入并有申请外

出人签字认可。 2.2.2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3 各部门使用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更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果在外借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公司给予辞退。

2.2.4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批准。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行政部副总监、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

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现金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2 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车辆有问题时到行政部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保养维修合格;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 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 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车、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 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 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 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 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 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 定期保养 2.2.1 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2.2.2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行政部,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 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辆管理员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 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 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篇4: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深圳市和合珠宝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车辆的使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行政部申请派车并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车队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部分车辆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车队负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第五条 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车队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档。

第六条 车队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

第七条 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八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九条 每辆车须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行政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罚当事驾驶人耗油款。

第十条 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原则上公司车辆是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的,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经董事长特批后方可做为他用。

第十三条 凡公司员工及其直系家属需借用公司车辆私人使用时,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在《派车申请单》上注明“***私用”,车队负责人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车,并在车辆使用完毕后根据实际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费的燃油费用。

第十四条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车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损失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车辆交由无驾照人员驾驶,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经手借出车辆责任人及无证驾驶人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

第三章 车辆的停放

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和行驶证交至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和行驶证。

第十七条 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场内,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十八条 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未经董事长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 费用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批,所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由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额承担,并按相应车辆油耗比例及行驶公里数承担燃油费及车辆磨损费。

第二十条 燃油费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

(二)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行政部登记领取加

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长途行车需现金加油的,应上报车队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并开具正规发票回公司报销。

(三)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 第二十一条 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一)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

(二)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情况报车队负责人统筹安排。

(三)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车队负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

(四)车辆须在指定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以保证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如出现增修项目,应及时汇报,维修后按维修申请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价格单上签字确认,若发现弄虚作假,严加处罚。

(五)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车队负责人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

(六)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七)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比例。

第二十二条 其他费用管理:

(一)车辆行驶每年所需缴纳的通行税费、年检费、维修费同车队负责人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

(二)车辆出省外出公干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必须先经车队负责人连同《用车申请单》、《车辆行驶记录表》进行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费用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做出合理有效说明的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三)在出车中由于驾驶人员管理不当所造成停车卡、行驶证丢失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行政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

第二十五条 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行政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二十六条 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一)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60%的费用;

(二)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40%的费用;

(三)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20%的费用;

(四)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篇5:小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使用车辆,节约公司费用开支,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登记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公司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

对无法安排的用车,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三、车辆管理

四、用车纪律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

(4)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部门主管签字,

总经理签字再由车队主管签字,确定驾驶员。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回库停放整齐。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罚。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得借故拖延还车或拒不出车。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2)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营运。

(4)擅离工作岗位。

(5)弄虚作假,虚假报销油费,过路费,维修费;

(6)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7)私自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对客户态度恶劣,影响企业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

第11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根据用车登记表确定相关责任人)。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企业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人员办理。

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公司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车辆需要维修时,司机应向公司报告后,方可进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维修费结算时维修责任人必须逐一核实所结算的项目是否真实,维修费用是否合理。费用报销

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必须根据真实凭证实报实销;

不得虚开发票报销,虚假报销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笔报销并处以同等金额三倍以上的罚款;

不得有公车私用的凭证报销;

凭证遗失自行负责,无发票费用不予报销;

还车时即时报销本次用车的费用,过期不予报销。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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