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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工作制度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26 09:00:16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报告工作制度

报告工作制度

报告工作制度,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支委会接受支部党员大会检查和监督的重要形式。

(1)开展时机: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一次或者按工作阶段报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次。 报告般在重大任务完成后、工作阶段结束后、半年和年终总结时。正副书记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

(2)主要内容:报告工作,通常由书记或者副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履行职责、自身建设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主要包括:①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指示,加强党支部政治思想领导的情况;②支委会、党小组和党员执行、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③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④基层主要任务完成、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⑤领导共青团等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⑥今后工作打算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措施建议等。

(3)程序方法:一是准备工作报告。①报告工作前,正副书记要交心通气,商定有关事宜,并事先通知各委员,提前做好思想准备;②召开支委会,分析工作形势,研究工作报告的起草意见,各支委按分工梳理回顾前阶段工作,提出今后工作建议;③会后由支部书记或指定其他支委,负责起草工作报告;④报告初稿写好后,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修改,进行充实完善,形成工作报告;⑤支委会结束后,向全体党员发出“安民告示”, 为下步组织党员审议好报告作准备。二是作工作报告。在进行充分准备后,即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①由组织委员清点统计人数;②支部书记主持宣布开会;③支部书记宣布支部党员大会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④由书记或副书记代表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⑤全体党员讨论、审议工作报告,就支委会的工作和自身建设情况,广泛发扬民主,作出评价,提出批评和建议;⑥支部书记将每个党员意见的精华进行归纳总结;⑦大会举手表决,形成决议;⑧宣布闭会。三是做好会后工作。①支部书记及时将报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并将报告工作情况及党员大会审议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②党支部按照决议要求抓好相关事项分工落实,并进行检查监督。

(4)落实要求:①落实报告工作制度,要防止只讲评不报告的倾向,防止只讲工作任务不谈自身建设的倾向,防止有报告无审议的倾向,防止用行政工作报告代替党的工作报告的倾向;②团政治处或机务大队党委要视情审阅工作报告提纲,凡提纲过于简略或问题找得不准,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要令其返工:③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要做好会议记录,相关登统计上要有所体现。

推荐第2篇:报告工作制度

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定期向县级纪委

报告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程序,密切县纪委监察局与乡镇级纪检监察组织的联系,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中的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是指各乡镇、开发区、银三角管委会纪(工)委。

2、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向县纪委监察局定期报告工作,要客观、准确、全面、详实。

3、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每半年向县纪委监察局书面报告一次工作,上半年工作情况在7月15日前报告,全年工作情况在12月15日前报告。对县纪委监察局安排的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和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认为需要报告的内容,可随时报告。

4、报告工作的内容:

(1)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完成全县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

(2)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责的情况;

(3)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加强监督制约、纠风专项治理、查办案件、工作创新等方面工作情况;

(4)县纪委监察局明确要求一个时期内完成的工作情况;

(5)自身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6)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存在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意见建议;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5、报告工作的方式:

(1)书面报告;

(2)专题汇报;

(3)县纪委监察局派员实地督促检查并听取汇报;

(4)其他适当的形式。

6、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向县纪委监察局定期报告工作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纪(工)委负责人考核定等的一项重要依据。

7、本制度由南昌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推荐第3篇:报告工作制度

会议名称: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 时间:2011年6月30日 主持人:张雷

参加人员:中队全体党员

记录人:郑定江 内容:

由张雷副指导员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汇报

(一)依托政治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政治工作

(二)完善加强了“三大组织”建设

(三)加强政治教育,官兵思想觉悟明显提升,为民服务观念显著加强。

(四)严格管理,科学练兵,加强业务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实际灭火作战能力。

1、做好执勤备战工作,保证随时出动。截至6月30日,我辖区共发生火灾16,抢险救援118起,社会救助69起,处警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

2、强化军事业务训练,增强官兵素质,提高部队战斗力。

3、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实战性训练。

4、严格部队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严格规章制度,作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我队始终将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贯穿与中队的执勤、训练等各项工作之中:

1、严防车辆事故。

2、防止训练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后勤建设,确保后勤保障有力。

(七)存在的不足:

1、部队管理时紧时松。

2、政治教育效果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二、段正波中队长部署下半年工作:

(一)继续发挥“三大组织”的建设性作用

(二)继续深化政治教育效果,提升为民服务意识

(三)强化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官兵处置急难险重任务的能力

(四)积极推进和谐警营建设

(五) 积极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确保零事故发生

三、与会党员对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发表意见(主要从肯定上半年工作和对下半年工作谈几点建议) 段正波:

雷:

郑定江: 周洪波: 李晓明: 孙俊华: 彭奎铭:

会议决议:经党员大会讨论,充分肯定中队上半年工作,并对下半年工作计划提出意见、建议,会议决定结合中队自身实际,制订中队下半年工作计划,形成正式材料后报支队、大队。

推荐第4篇:安全事故报告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制定本制度

一、

实行网络式上报制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组员的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一旦出现问题,层层上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二、

设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校门必须按时开关,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上报德育处或总务处。各班成立治安小组,按照轮流表协助门卫做好放学时段的管理工作;

三、

每班级每天早晨要上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

四、

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教导处批准,方可出入。

五、

学校每天安排值日检查人员,处理并记录值日期内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校长或公安机关报告;

六、

双休日、节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学校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有情况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

七、夜班值勤人员每晚要认真进行检查,对办公室、教室厨房、食堂及其它重要场所,应按统一规定落锁,以防坏人入内,本校学生亦应按规定出入;

八、

上课时间不会客。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发现形迹可疑的及时向值日老师报告;

九、

各班级要经常利用晨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如:饮食卫生和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丰富学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十、

班级内、校内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分别由班主任、值周老师负责及时向校长报告;出现一般安全问题由班主任、值日老师负责登记并处理。

公主屯学校

推荐第5篇: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接受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第三条 党支部在每年末,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年初,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新一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第四条 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 支部工作计划要根据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和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发挥支部自身优势,体现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创新。 第六条 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七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的制度。

第八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

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和党支部目标管理,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同时,应当报告本届支部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

第九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支部委员会在起草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拟出工作报告的提纲,由支部书记或另指定支部委员执笔。工作报告在正式提请支部大会讨论前,支部委员会要讨论通过。

第十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经党员讨论、党员大会通过后,应一式两份打印,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留存。

推荐第6篇: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接受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第三条 党支部在每学期结束时或开学初,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学期来的主要工作;开学初,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新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第四条 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 支部新学期工作计划要根据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和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发挥支部自身优势,体现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创新。

第六条 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七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的制度。

第八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

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和党支部目标管理,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同时,应当报告本届支部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

第九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支部委员会在起草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拟出工作报告的提纲,由支部书记或另指定支部委员执笔。工作报告在正式提请支部大会讨论前,支部委员会要讨论通过。

第十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经党员讨论、党员大会通过后,应一式两份打印,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留存。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为切实加强党在农村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村党支部在村级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充分行使好职权。促进渔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情况;

2、村委会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3、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4、本村的水、电、路、广播、电视、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计划及进展情况;

5、村重大投资项目和大数额资金使用方案;

6、村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以及村务公开的内容;

7、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案和结果;

8、需要由上级党委政府采取措施或协调解决的提议;

9、需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宜;

10、突发事件或重大情况以及其它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遵循原则

1、党的领导原则。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工作,村党支部支持和保证村委会按照法律法规充分行使职权;村委会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村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应事先向村党支部汇报。

2、村民自治原则。村党支部积极支持村委会依法进行村民自治,对村委会报告的事项,党支部要认真讨论研究,对意见一致和形成决议的事项,村党支部要支持村委会开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按照规定作出正确决定

并支持村委会认真组织实施。

3、依法办理原则。村两委联席会议在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特别是需要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守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村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4、双向沟通原则。建立和完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沟通协商机制,强化班子工作的整体性。村党支部书记应及时向村委会主任传递上级的指示精神,工作信息,村委会主任应经常向村党支部书记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设想。

5、群众路线原则。村两委联席会议在讨论研究工作时要经常深入群众,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

三、报告程序

1、村委会向支委会提出报告的一般事项,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后形成决议实施,重大事项先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后形成初步意见,再向支部大会报告。

2、支委会召开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村委会主任或其他村委委员报告工作,全体党员进行充分讨论。

3、根据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村两委联席会议形成一致意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村两委联席会议未形成一致意见的,一般暂时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待进一步酝酿,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四、报告时间

报告时间分为定期报告和即时报告。定期报告原则上一季 度一次,一般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前进行。碰到紧急事项和突发事件应即时报告。

推荐第7篇: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塔什店镇党支部报告

工作制度

中共塔什店镇委员会2011年3月1日

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接受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现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第三条 党支部在每年结束时或开始时,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本年度的主要工作;年末时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来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第四条 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

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 支部年初工作计划要根据镇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发挥支部自身优势,体现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创新。

第六条 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七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的制度。

第八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和党支部目标管理,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同时,应当报告本届支部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

第九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支部委员会在起草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拟出工作报告的提纲,由支部书记或另指定支部委员执笔。工作报告在正式提请支部大会讨论前,支部委员会要讨论通过。

第十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经党员讨论、党员大会通过后,应一式两份打印,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留存。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为切实加强党领导,更好地发挥各党支部在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各支部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充分行使好职权。促进各支部委员会改革、发展、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情况;

2、支部委会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3、各支部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4、各支部重大投资项目和大数额资金使用方案;

5、各支部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以及村务公开的内容;

6、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案和结果;

7、需要由上级党委政府采取措施或协调解决的提议;

8、需要提交局民会议或局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宜;

9、突发事件或重大情况以及其它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遵循原则

1、党的领导原则。各支部委员会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工作,支部委会按照法律法规充分行使职权;委员会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领导。

2、对各支部委会报告的事项,镇党委要认真讨论研究,对意见一致和形成决议的事项,镇党委要支持各支部委会开好居民党员代表会议,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按照规定作出正确决定并支持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实施。

3、依法办理原则。镇两委联席会议在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特别是需要提交党员大会和居民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镇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4、双向沟通原则。建立和完善镇两委主要负责人沟通协商机制,强化班子工作的整体性。各支部书记应及时向镇党委

会书记传递上级的指示精神,工作信息,支部书记应经常向镇党委书记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设想。

5、群众路线原则。镇两委联席会议在讨论研究工作时要经常深入群众,听取局民的意见、建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

三、报告程序

1、镇党委会向支委会提出报告的一般事项,经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后形成决议实施,重大事项先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后形成初步意见,再向镇党委大会报告。

2、支委会召开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全体党员进行充分讨论。

3、根据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支部联席会议形成一致意见,提交镇党委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组织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支部两委联席会议未形成一致意见的,一般暂时不提交,需待进一步酝酿,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镇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四、报告时间

报告时间分为定期报告和即时报告。定期报告原则上一季 度一次。碰到紧急事项和突发事件应即时报告。

中共塔什店镇委员会2011年3月1日

推荐第8篇:传染病报告工作制度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确保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网络直报的优势,规范本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的效率与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1、我院为法定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首诊医生负责制。

3、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后,根据诊断结果,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发现漏报的应及时补报。

4、疫情管理人员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如发现上述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将审核后的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5、网络直报人员收集到传染病报告卡片后,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实时报告,以便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

6、已报告病例如果诊断发生变更、死亡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月对上月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分析,并上报预防保健科和主管院长。

8、责任报告人和疫情管理人员应严格保护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9、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10、传染病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员、网络直报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行政处分,并给予相当经济处罚。

11、网络直报人员应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8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

传染病报告管理培训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临床医生和有关院(科)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全面了解传染病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

2、医院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传染病报告管理培训。

3、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工作指南》、各种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5、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培训做到有课件、签到册、考试成绩、照片、总结等内容。

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与奖惩制度 (一)传染病报告质量自查由医院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科)负责组织实施,院长或主管院长参加,协同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及奖惩。

(二)传染病报告质量纳入各医务人员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及院内业务工作质控范畴,对医院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传染病报告质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结果评价和改进意见通过院报通报全院。

(三)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将日常传染病报告质量自查贯穿于每日两次的深入相关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的工作中,查阅门(急)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发现漏报传染病病例,即时督促首诊医生填卡补报;如收取的卡片存在信息缺漏、逻辑错误,责成填卡医生核实病例信息后,予以补填或订正。

(四)医院自查每月开展一次,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法定传染病漏报、迟报情况及传染病报告卡、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簿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纸质报告卡与信息系统的一致性等。同时,将漏、迟报病例及时反馈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并呈报主管院长。

(五)对传染病报告质量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的科室和个人,除加强定期检查外,适时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追踪检查,强化对责任人的监督。

(六)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科)发现科室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和传染病报告卡登记和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不准确以及发现传染病病例漏报、迟报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按照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七)病例报告及因诊断类型变更、患者因病死亡报告和信息失实而订正报告卡信息后,需在传染病报告登记本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报告人、报告时间以及订正内容和时间。

(八)报告卡录入人员,在上机录入报告卡前,应再次审核报告卡填报质量,对存在信息缺漏、逻辑错误的卡片,通知报卡人补填、订正,核对无误后的个案信息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确认上报。

(九)奖惩:在传染病报告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医务人员,由本单位或向上级推荐给予表彰奖励。对报告卡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整改不力等原因,造成传染病漏、迟报的,应视情节予以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接受传染病报告相关法规教育。对因传染病漏报、谎报、缓报和瞒报,造成疫情扩散的科室和当事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门诊接诊医生要做好登记,门诊日志登记数与该医生门诊挂号数符合率应达100%,不能有缺项、漏项,项目要准确。抽检中如发现项目登记不完整者处罚20元/每项,项目登记不准确者处罚20元/每项,如门诊日志登记数未达100%,检查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并通报批评。

2、门诊各诊疗室对确诊的传染病要及时规范上报指定疫情科室或人员,疫情报告率应达100%。如发现漏报传染病者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每例,迟报者处罚30元/每例,项目登记不完整者处罚20元/每项,项目登记不准确者处罚20元/每项,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及传染病登记簿三者不相符的处罚直接责任人20元/每例。

4、住院部确诊的传染病或门诊漏报的传染病,住院医生必须100%报告,漏报传染病者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每例,迟报传染病者处罚30元/每例,项目登记不完整者处罚20元/每项,项目登记不准确者处罚20元/每项,纸质卡片与网络录入不一致者处罚20元/每例。

5、疫情责任报告人按规范要求报告传染病,无漏报、迟报、瞒报、谎报的年终评为系统内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单位内部要对疫情报告实行激励机制,每及时准确规范报告一例传染病奖给医务人员报告费50元。

网络直报信息系统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一)网络直报计算机为秘密级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和利用该计算机从事与网络直报无关的操作,并避免使用公用的计算机登录网络直报系统。

(二)网络直报计算机设臵系统登录密码和用户帐号的使用密码。计算机管理人员定期(至少每月一次)更换用户帐号的使用密码,密码设臵为不少于8 位的大、小写字母、数字和符号组合而成的较强密码。密码由疫情信息报告管理人员自行保存,严禁转告无关人员。

(三)网络直报计算机安装杀毒软件、防火墙,并及时升级软件,更新病毒库,定期杀毒。禁止在运行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计算机上安装、运行含有病毒、恶意代码、木马的程序,不得运行黑客程序及进行黑客操作。

(四)严禁安装一机两用操作系统和将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以及将机内文件设为网络共享文件。

(五)严禁外来光盘、U 盘、移动硬盘和软件接入网络直报计算机或运行。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须先行杀毒处理,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六)不得在无关人员在场情况下操作疫情专报系统,因事离开,必须退出系统,关闭计算机。

(七)疫情信息网络直报的正式报告数据只能在正式版的网络直报信息系统中报告,测试版仅供学习和测试使用,具备正式版使用权限的用户方可使用测试版。

(八)发现帐户信息泄露,须在最短时间内(最长不超过24小时)通知本级系统管理员。本级系统管理员在查明情况前,应暂停该用户的使用权限,并同时对该帐户所报数据进行核查,待确认没有造成对报告数据的破坏后,通过修改密码,恢复该帐户的报告权限,同时保留书面情况记录。

(九)如掌握用户账号使用密码的直报用户调离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管理岗位时,应及时向本级系统管理员报告,请其修改原帐户信息后,方可继续使用。

(十)建立网络直报专用计算机使用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使用时间和使用人操作记录。

(十一)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电脑故障,贻误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或疫情信息外泄,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追究责任。

推荐第9篇: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工作制度

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工作制度

一、乡镇(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分为例行报告、随时报告和重点约谈。例行报告分为半年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随时报告分为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重点约谈为专题报告;

二、半年工作报告一般在每年7月前完成,年度报告一般在每年年底完成。对县纪委监察局安排的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和乡镇(管委会)纪委监察组织认为需要报告的内容,可随时报告;

三、报告的内容:

例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安排部署及完成情况、工作进展情况、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情况和乡镇(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等;

随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直接收到和反映所在乡镇(管委会)领导班子及成员违纪违法问题信访举报、查办所在乡镇(管委会)副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其他应当其实报告的重要事项等。

重点约谈主要包括乡镇(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织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监督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工作部署情况等。

四、报告工作的方式

报告工作方式主要采取书面报告、专题报告、县纪委监察局

派员实地检查并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

五、乡镇(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工作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乡镇(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考核的重要依据。

推荐第10篇:纪委书记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纪委书记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交流和信息沟通,进一步促进各级纪委书记履职尽责,增强协同监督效能,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XXXX系统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定期报告工作制度》、《XXXX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职务说明(试行)》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纪委书记、未配备纪委书记单位的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干部。

第三条 纪委书记定期报告工作应在同级党组(党委、党总支)和上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及时有效的原则,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监督工作情况。

第二章 报告内容

第四条 纪委书记定期报告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情况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有无不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党委)决定或执行不力等问题。

2.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有无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成员违反集体决策程序、擅自决策等问题。

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有无不重视或不支持反腐倡廉工作或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等问题

4.领导班子成员和本级党委、党总支管理的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作风建设情况,有无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问题。

5.领导班子运行机制和协同监督机制运行情况,有无监督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以及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

6.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问题、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中维护稳定工作情况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其他重要情况,有无知情不报、隐瞒事实等问题。

7.发生和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含本单位自立案、被地方执纪执法部门查处案件,有无报告不及时或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

8.影响公司形象的越级上访或行风事件、干部作风方面的倾向性问题,有无网络、报纸等媒体刊发的负面新闻报道或社会舆论不过问、不处置等问题。

9.人、财、物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情况,有无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或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10.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廉政风险、行风风险的苗头性问题。

11.纪委书记本人履职尽责、开展工作情况。

12.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对公司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建议等。

第三章 报告方式

第五条 纪委书记每季度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一次工作,于每年3月25日前、6月25日前、9月25日前、12月25日前完成报告工作。

第六条 纪委书记定期报告可以采取书面报告或口头报告两种方式,并填写《纪委书记每季报告工作重要(具体)事项表》(见附表

一、二)。

第七条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开展定期报告工作:

1.上级纪检监察组织集中安排一段时间,分别听取下级各单位纪委书记工作报告。

2.公司系统反腐倡廉会议期间专项安排听取下级纪委书记工作报告。

3.上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到下级单位专门听取纪委书记报告并检查工作。

4.下级纪委书记到上一级纪检监察组织汇报。

第八条 对突发性事件和问题仍须按公司重大事项报告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

第九条 公司直属单位纪委书记定期向公司纪检组报告工作。

第四章 监督考核

第十条 公司纪检组和直属单位纪委要及时研究分析下级纪委书记报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同级党组(党委、党总支)。

第十一条 对因报告不及时、本人失职、问题失察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应进行问责,酌情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降岗、降职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积极支持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职责并自觉接受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XXXX公司纪检组、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

纪委书记每季报告工作重要事项表

单位:报告人签字:

报告时间:

附表二:

纪委书记每季报告工作具体事项表

单位:报告人签字:

注:1.每季度报告工作分别于3月25日前、6月25日前、9月25日

前、12月25日之前完成。

2.公司直属单位纪委向公司纪检组报告。

第11篇:煤矿事故报告工作制度

星光一号井事故报告工作制度

一、事故汇报总体要求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重大事故隐患或突发事件,矿调度室应立即弄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性质、影响范围和人员情况,在组织抢救处理的同时,由当日矿值班领导按照事故回报的规定和程序,如实向矿领导汇报。事故一时难以弄清准确情况的,也必须先汇报事故概况,然后再做多次补充汇报,不得迟报、瞒报事故。人身事故、冒顶事故或其它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要传报事故现场示意图。

事故汇报规定

1、发生整个矿井停工超过30分钟或整个采区停工超过2小时的事故,5分钟内如实上报。

2、发生下列重大非伤亡事故或事故隐患,立即上报,超过30分钟视为迟报。

A全矿井停电; B主扇出现故障;

C地面火灾、井下火灾或井下出现高温点火; D瓦斯、煤尘燃烧,爆炸; E煤与瓦斯突出或动力现象; F井筒或地面灌水、井下突水; G排水房泵发现有隐患或进水、掩泵‘ H主提升设备断绳、坠罐、卡罐、过卷、大型物件坠入并筒;

I运输机车碰头、追尾、车辆颠覆造成翻车和斜井跑车; J主运输皮带、采区运输皮带拉断;

K采面冒顶堵塞风流、掘进工作面冒顶堵人; L瓦斯超限;

M瓦斯抽放设备应出现故障停运; N发电设备出现故障或停电; O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 P输电主干线路停电; Q自营铁路运输中断; R压力容器爆炸; S矿井出现单回路供电; T其他认为严重的事故。

其中:一级重大事故,如透水、火灾、瓦斯煤尘爆炸、大面积冒顶,全矿井停风、停电等严重危害生产安全的事故,棋煤炭局要立即报棋局调度室。

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30分钟内如实上报棋煤炭局;重、特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上报。

4、应工农关系纠纷、劳资纠纷或其他原因发生的影响矿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突发事件,30分钟如实上报棋煤炭局。

5、各种事故汇报记录必须书写清楚,装订清楚,不得涂改,并妥善保管。

6、对因迟报、瞒报事故的单位除罚款和责成补补报外,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员相应的行政处分。

7、对因迟报、瞒报事故而延误抢救时机,造成事故扩大,给予责任人撤职处分,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注:这里所提到的“迟报”为超过规定的汇报时间,超过35分钟,视为“瞒报”

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

2017年3月1日

第12篇: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推荐)

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保证村民自治沿着健康轨道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和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支部要敢于和善于对村民委员会进行领导,村民委员会应自觉接受和服从支部的领导。

二、村委会在履行村委工作职责中,为求得村党支部的支持和帮助,要积极主动地向村党支部请示汇报工作,每季书面向党支部报告工作一次。

三、工作报告要本着具体、务实的精神,要按村委当年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安排,全面报告本季度工作,管理制度《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报告该段该完成哪些任务;完成情况如何;还有哪些没有完成,为什么。对村委委员分管工作,要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该表扬的要表扬,该批评指正的要批评指正。对每个村委干部的工作要有个确切的评价,及以推进今后工作的不断进步。

四、党支部听取村委会工作报告后,要及时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明确的批评指导意见,并要帮助村委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五、对党支部提出的正确意见,村委会要虚心接受,不断改进,使村委工作更加规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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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老年人体检报告工作制度

老年人体检报告工作制度

为规范体检报告,加快出报告进度,避免报告出错带来的投诉,现制定出报告制度:

1.每人每天报告不少于20份,每半天不少于10份,未能完成任务的自行加班完成。每天登记完成数量。

2.完成体检表书写、电子档案录入、地址电话号码等的更新、中医体质辩证、慢病患者的随访记录以及打印体检报告才算完成1份。

3.报告质量责任到人,谁出报告谁负责。报告发出后如有收到团队长或居民因为报告出差错导致的投诉,每份报告扣出报告人人员100元。

4.其他要求。如有其他新的要求再另行通知。

第14篇:死亡报告培训工作制度

死亡报告培训工作制度

院感科制定死亡报告培训计划。

每年进行死亡报告相关知识培训不少于一次。 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各科室临床医师。

对于新进院医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内容要有死因报告相关内容。

各科室要针对专科特点开展死因讨论,提高科室医师的死因报告水平。

第15篇:医德考评工作制度自查自纠报告

医德考评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实行医德考评制度是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有效措施,是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医院医德建设,提高全院职工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而更有力地促进医院的行风建设。我院收到海陵区卫生局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医德考评自查自纠工作,医院领导非常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医德考评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工作小组,对医院落实医德考评工作制度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医德考评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建全组织是先导。我院在狠抓业务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医德医风建设,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德考评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抓医德医风建设,形成从上到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的医德医风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制,做到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同时为规范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水平,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我院制定下发了《医院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医院医德考评细则》,明确医德考评工作由院医德医风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在医院工作人员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进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由科室负责人组织实施 1

科室考评工作,院医德医风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个人自我评价、科室科室考评情况最终确定考评等级,并将考评结果记入个人医德档案,进一步完善了医德考评制度工作运行机制。同时将医德医风建设责任目标制度化,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最终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为全面落实医德考评工作制度,我院成立了督查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督查工作制度,每季度进行督查一次,并根据督查情况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促进医德医风工作更持久地深入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完善制度是基础。用制度管理医院,用制度规范行为,是强化医德医风建设的根本保证。为此,我院成立了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制定了医德考评制度、医德考评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完善医德考评工作程序,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定期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行业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制定了考勤、考德制度,实行奖罚制度,根据检查情况每季度兑现奖罚一次,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考核工作,增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落实医德考评工作制度,我院建立了监督制度,设立院内、外行风监督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听取意见;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根据群众举报的情况进行核实,对违纪的人和事,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严肃处理,以一儆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科室给予经济上的处罚,年度考评不得评为优先先进;开展了满意度调查和出院病人回访工作,及时掌握病人对医院服务态度、服务质

量以及医德医风开展情况的综合评价,对有价值的建议及时采纳,进一步促进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全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三、医德考评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情况

我院为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管理,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了医院管理范畴,贯穿于医院整体建设之中,将医德考评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提高医院整体素质,促进医院健康和谐发展。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实行医德考评工作,我院按照医德考评工作制度、实施方案以及实施细则的要求,定期检查,对工作人员退红包、礼品次数及金额、患者赠送锦旗、感谢信的数目、患者投诉等情况以及参加医院医德医风教育情况、执纪执法情况包括违规违纪情况和处理情况的记录、服务对象的评价包括服务对象投诉和处理情况的记录,及时、准确、如实记入医德考评档案,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在考核中占重要比重。

四、医德考评实施情况

为落实医德考评工作制度,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德考评领导小组。考核工作实行院科考核责任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对照标准,分步评价考核,对在考评工作过程中不能进行公正考评的负责人由医院考评领导小组取消其资格。考评具体程序是首先由工作人员个人填写学习教育情况和自我评价,再由科室负责人组织进行科室考评,最后由医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给予最

终年度考评。为达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医德考评工作,我院对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建立了医德医风档案,实行动态、量化管理。档案内容包括问卷调查中患者反映情况、严重违纪违规记录、拒收和上缴红包回扣情况、奖惩记录、考评记录等。医德医风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作为医院奖优罚劣、评先评优、晋升职称和聘任时的重要依据。在建立档案的过程中,始终把握住两个原则:即全面及时原则,医院所有工作人员一个不漏,凡能够反映本人医德状况的材料均及时存入档案;真实谨慎原则,在问卷调查、电话回访、查阅病人意见本、接受信访投诉过程中对有投诉有举报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以免发生错误。医德医风档案的建立,为管理层评价每一位工作人员提供了客观、详细、可靠的信息,同时对工作人员起到了警示、激励和约束的作用。

五、医德考评结果运用情况

为建立对工作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我院建立了医德考评制度、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加强医德考评工作制度的落实,把医德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不超过考评总人数的15%,同严把等次界限认定,凡有不遵守纪律、违反规章制度、不认真履行职责、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医疗服务态度恶劣、发生医疗事故、严重医疗差错及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等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被认定为较差。年终考评被认定为较差的,不计算考核年限,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延迟两年。对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的人员,按规定采取缓聘、降聘或解聘的处理。对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科室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在年终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六、结合医德考评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医德医风建设是医院文化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行业新形象,能够更好地促进医院健康和谐发展。为此,我院建立健全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领导组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作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实行医德考评工作,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医德医风挡案,不断加强了医德医风建设工作,使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质量第

一、服务第一”为目标,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通过加强医患沟通、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减轻群众负担,狠刹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做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了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并重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加强了行业作风建设,树立了行业新形象。

第16篇:学校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坡里小学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范性文件。保障全体师生身心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校制定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

一、建立健全防治管理组织

长:单圣伟 副组长:彭继阵 组

员:

李妮妮

吴南南 林运春

王传臣 邵欣恕

疫情信息员:王三逢

二、教职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进行晨检、午检。班任每天早晨对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情况,对因病缺勤学生进行追问了解并进行登记。学校发生群体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1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信息。

为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学校发现疫情要在24小时内上报。

1、法定传染病

(1)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建立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为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学校发现疫情要在24小时内上报。

1、法定传染病

(1)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建立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2、工作任务

(1) 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 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向主管领导报告,主管领导同时向市教育局和疾控中心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两小时内上报防疫站、教育局。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为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学校发现疫情要在24小时内上报。

1、法定传染病

(1)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建立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2、工作任务

(1) 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 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向主管领导报告,主管领导同时向市教育局和疾控中心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两小时内上报防疫站、教育局。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2、工作任务

(1) 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 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向主管领导报告,主管领导同时向市教育局和疾控中心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两小时内上报防疫站、教育局。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第17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

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

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接受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现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第三条 党支部在每年结束时或开始时,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本年度的主要工作;年末时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来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第四条 党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细则和党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党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党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 党支部年初工作计划要根据旗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党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党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发挥党支部自身优势,体现党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创新。

第六条 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七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的制度。

第八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和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细则,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同时,应当报告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

第九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党支部委员会在起草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党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拟出工作报告的提纲,由党支部书记或另指定党支部委员执笔。工作报告在正式提请党支部大会讨论前,党支部委员会要讨论通过。 第十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提请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经党员讨论、党员大会通过后,应一式两份打印,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留存。

第18篇: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报告工作制度.0002

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一、报告的主要内容

1、学校民主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包括: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计划落实情况等)。

2、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包括学校发展情况、党组织发展情况、以及其他由教育局统一部署的中心工作完成情况等)。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职责的情况;在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等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组织实施责任制考核、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状况以及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情况)。

二、报告的形式

1、党员大会报告:学校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党员大会,学校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支部工作情况;校长报告学校工作情况。

2、教师代表大会报告:学校支部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教师代表大会,校长向教师代表报告学校工作情况。

3、述职述廉大会报告:学校支部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述职述廉大会,按述职述廉大会的要求向参会人员报告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本人抓党风廉政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遵守廉洁自律情况等。

三、报告会的具体要求

1、学校党支部在报告前,必须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然后发出会议通知书,按照报告会议的议程和内容进行报告。

2、报告会的会场布置要严肃,报告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态度要诚恳,不得以走过场形式或弄虚作假进行报告。

3、召开会议前,学校支部委员会要邀请教育局挂点领导参加,会议后要将会议情况报告给教育局纪检组及县委组织部。

第19篇: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为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及时、准确和全面地掌握疫情动态,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医疗卫生保健单位门诊、科室(包括急诊科)必须建立门诊日志。

二、每天当班的接诊医生必须按接诊顺序在门诊日志上认真填写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诊断与处理情况,不得漏项,并应妥为保存备查。

三、门诊的接诊医生和住院医生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必须逐项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报送医院预防保健科。

1、发现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接诊医生或实验人员应立即报告医院预防保健科和医院总值班,以便尽早采取疫点处理措施,及时做好抢救病人的工作。医院预防保健科接到鼠疫、霍乱病人,疑似鼠疫、霍乱病人或相应的阳性或疑似阳性样品,应立即电话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将传染病报告卡于6小时(农村于12小时)内报到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发现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病人和疑似病人,应于1小时内报告医院预防保健科。

3、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和丙类传染病人应于12小时内报告医院预防保健科。医院预防保健科应于24小时内上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4、发现急性迟缓性麻痹(AFP)病例,接诊医生应于12小时内报医院预防保健科,医院预防保健科应于24小时内报所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5、接诊医生当发现短时间某局部地区或某单位发生多例传染病的暴发疫情时,必须及时报告医院预防保健科,医院预防保健科必须深入科室了解疫情,并在24小时内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四、接到疫情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五、监督检查

1、各临床科室的主任每月必须组织本科室人员对传染病报告的登记填写、报告质量进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的现象和行为予以纠正。

2、医院预防保健科每月必须对门诊部和住院部各临床科室的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报、漏报和迟报的行为于以纠正,并报请医院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理。

3、门诊部、住院部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病案室、信息科必须接受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管理指导检查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对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无漏报的给予相应奖励。

富盛镇卫生院

2011年1月13日

第20篇:检察院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制度

检察院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准确掌握我院各部门重要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提高行政效率,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就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告内容

(一)重要工作

1.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市政府、上级检察机关重大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的情况。

2.中央、省、市委、市政府、上级检察机关等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3.各单位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要事项决策、重要惠民政策、重大政策调整、重要工作改革、重大项目建设、重要资金安排、重要新闻发布的情况。

4.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阶段性任务的完成情况。

5.各单位承担为民办实事项目、市委政法委三项重点工作等进展情况。

6.人大、政协涉及政法工作的重要建议、重要提案办理情况。

(二)重大事件

7.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重大伤亡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故。

8.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群众集中反映的社会矛盾问题;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游行、非法集会等影响首都和谐稳定的重大事件。

9.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主要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有违法犯罪嫌疑被拘留、逮捕或被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涉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重要信访或领导干部涉嫌违法违纪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在重点项目建设或工作过程中因违规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济事件;财政预算执行中重大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因资产、人事劳动关系等原因发生较大额赔偿责任的事件;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10.重大敏感案件。主要包括本单位 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度情况;单位内部重点人的管理教育和服务情况; 重点督查案件的办理情况。

(三)重要活动

11.县委、政府、政法委等领导考察或调研政法工作。 12.需要县领导 出席的活动。

13.拟县市委、县政府名义举办的重要活动。

14.国内外重要媒体从事的与工作有关的新闻采访活动。15.各单位组织的5人(含)以上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以及单位人员出国、出境学习考察活动。

16.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活动情况。

(四)重要会议

17.年度系统工作会议或其它重要会议。

(五)其他重大事项

18、各单位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19.其他按规定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方式

(一)重大事项报告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能事前报告的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及时补报。

(二)县政法委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政法系统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三)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四)重大事项的报告,要以书面形式报县政法委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有关情况报告后要立即向常委书记汇报,并根据领导批示及时处理。重大紧急事项(如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动态等)应在第一时间向政法委值班室口头报告,并及时续报相关情况(电话: )。

三、报告时限

(一)重要工作的报告,按相关事项规定的时间报告;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事项按程序向书记报告,涉及其他重要工作事项按程序向办公室报告。

(二)重大事件的报告,必须在2小时内向政法委值班室报告。特别重大、紧急事件,用电话迅速直接报告,并要及时续报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及后果。

(三)重要活动的报告,凡需以县名义举办的重大活动,要提前1个月 汇报。重大活动需要县领导 出席的,至少提前10天 提出书面请示。 其他重要活动应及时报告。

(四)重要会议的报告, 要至少提前1个月报 办公室。 各单位组织召开的全局性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要在会前10天向 办公室书面报告。年度部门工作业务会议要在会前7天 报告。

(五)其他重大事项的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失踪、出逃、自杀、非正常死亡 应第一时间向局办公室报告。其他重大事项按有关规定报告。

四、报告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认真执行报告工作规定,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立即落实,不打折扣,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

(二)建立机制。各单位 要建立本单位、本地区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主管领导、主责部门、具体责任人和工作程序,不断完善重大事项报告机制。

(三)严肃纪律。及时如实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重大事项,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有关领导作出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对一些影响发展全局的突发事件,因本部门或当事人原因导致未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五)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由市局办公室负责督办,不定期对报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六)本意见由 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报告工作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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