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03:35:5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09年度乡镇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更好地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使党委、办事处各部门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决定召开。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会议内容:传达学习党和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指示精神,讨论贯彻执行的意见;听取综治委委员有关部门和综治办的工作汇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部署工作。

(二)专门工作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提出召开的专门问题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有关委员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三)办公会议。根据指导和协调工作需要,讨论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体问题,听取有关委员、有关单位综合治理工作具体情况的汇报。会议由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主持。

(四)为了保证各位委员充分行使和履行职责、权利和义务,各委员必须按照会议的要求,按时出席会议,因事因病不能到会,须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派他人代为参加会议。

二、综治委委员述职制度

(一)综治委委员每年应在综治委全体会议上述职一次。

(二)述职采取书面与口头相结合的方式。

(三)述职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综治委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2、发挥本部门在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完成年度综合治理责任目标情况;

3、机关、社区落实综合治理措施的情况;

4、综治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5、本人抓综合治理的工作实绩。

三、工作联系制度

(一)综治委各成员凡涉及本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履行部门职责的情况简报及信息、总结等文件、资料要及时报送上级综治委及办公室。

(二)综治办应加强与各委员及所在单位的联系,原则上综治办每季度应有一次到各综治委成员单位了解情况、研究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综治委、要与辖区综治责任大口、派出所要加强联系,定期通报、研究办事处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情况和问题,提出相关的对策和意见;定期对辖区综治责任单位和社区综治责任人抓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及实绩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年终评先、创优和个人工作业绩的依据;讨论、研究综合治理工作的表彰奖励和实施一票否决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意见。

四、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办事处各综治责任单位发生可防性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应及时向综治委报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责任追究;

(1)因领导工作不力,渎职、失职,导致单位内部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2)因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管理混乱,导致发生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的;

(三)凡是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在公安机关侦察破案的同时,由办事处综治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生案件、事故的原因及责任进行查究,除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外,对综合治理责任人要视其情况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况特别严重的要由政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综治委发现并认为应该查究而下级综治办未进行查究的,可由综治委下发查究通知书,通知发生案件、事故的出地,由综治办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查究,下级综治单位要将查究的情况在一个月内书面报告综治委,也可由综治办直接组织下级综治办对其进行查究。

五、检查考核制度

(一)对辖区各单位、各社区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情况,由综治委牵头组织半年检查和年终检查。综治委委员和综治办应经常不定期地进行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导。

(二)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考核档案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每年底,由综合治理责任人如实填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实绩考评表》,交综治委办公室,然后由综治委、纪检共同审签意见后,由办公室存档,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综治委、纪检应按照《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第十条之规定,对严重失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治安秩序长期混乱或发生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的单位、社区的领导干部,根据其应承担的责任,建议上级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综治委应按照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和“限期整改制”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向党委、办事处汇报责任人抓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对成绩显著的,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严重失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治安秩序长期混乱或发生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的部门领导干部,提出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

(五)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的考核,原则上结合年终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评进行,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进行重点抽查和考核。

(六)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的考核,由综治委和综治办牵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责任书的规定进行。

江南中街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被浏览次数:842 次日期:2008-12-15 9:11:00

为切实担负起本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本辖区的稳定与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信息报告制度

社区要及时向综治联络员、信息员收集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要充分发挥其在群众中优势,多方收集情况,对本社区发生的重要情况,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街道综治办及相关部门。

二、学习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一是总结前期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矛盾纠纷化解制度

社区调解委员会要认真落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明确上交街道有关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报告;

2、有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

3、有确实解决不了的理由。

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制度 摸清本地区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因人而异,组织帮教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并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争使每位帮教对象弃恶从善,走上正路。

五、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

六、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本辖区出租屋的分布情况,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登记注册。

七、安全防范制度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发挥好治安巡逻队的作用,根据每阶段治安形势状况,开展治安防范活动,作好执勤记录。

八、突发性事件处置制度

发生突发性事件,综治干部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同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

九、台帐、档案制度

建立台帐制度,对本社区的信息传递,矛盾纠纷化解、帮教工作、流动人口、出租屋等情况要手续完备,及时登记,及时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及时上报各类月表,真正做到台帐与报表相符,报表与实际相符。

一、综治工作职责

(一)综治委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研究部署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组织实施;

3、指导、督促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4、对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地检查、考察、评比,决

定或者建议实施奖励与处罚;

5、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

(二)综治办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本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督促和协调本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对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提出实

施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5、定期开展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适时组织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

6、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后进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

7、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三)专抓综治工作副书记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解决本地社会治安

突出的问题;

2、协助第一治安责任人具体负责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社会治安的指示,决定的贯彻执行;

3、总结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建立严格的检查,评经和奖

惩制度;

4、坚持齐抓共管,妥善处理本辖区内发生的影响较大案件;

5、定期分析治安形势,提高预防、发现、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

定的重大问题;

6、负责组织、实施大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落实上级综合治理重大部署;

7、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8、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的执行情况,认真查究发生的重大案件事件。

(四)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责

1、公安派出所:预防、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保障法人和公民合法权益。及时掌握、报告社会治安动态,配合做好各类大型活动安全防范工作。依法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监督管理。落实人口户籍管理、枪支弹药和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租赁房屋以及公共场所的管理措施,做到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积极创建安全小区(村、镇),维护好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及时赶赴发案现场,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积极提供线索协助侦察破案;及时发现和抓捕藏匿在辖区内的在逃犯。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开展治安整治,查处“黄赌毒”,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查处治安案件。指导治保会工作,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群众性自防自治;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帮教工作,开展“四防”检查,落实“四防”措施。热情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坚持24小时值班接待制度,及时为群众办理证照;普遍发放《警民联系卡》,建立多种形式的警民联系制度。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队伍的教育管理,科学划分和管理责任区,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及时报送综治信息。

2、司法所:协助镇政府开展依法管理、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组织开展普法、法制宣传教育以及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报送综治信息。

3、水田中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防火、防盗、防毒、防抢劫、防爆炸、防破坏和反诈骗等治安防范保卫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校园治安秩序意识;排查、报告本校的重大不安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校稳定;开展校园群防群治,严禁校处人员在校住宿。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学校内部及周边治安安全、交通安全、卫生安全、文化安全和设施安全,及时报送综治信息。

4、水田中心小学:认真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全学校安全制度、值班制度等校纪、校规,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学校一切不安全因素。开展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和对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和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及时报送综治信息。

5、卫生院:健全内部综治机构,落实综治副院长,成立治保小组,定期召开综治工作座谈会,及时上报综治信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的综治工作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完善安全责任制,加强医院内部制度建设和政策法规学习,着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务人员的安全医疗意识,密切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

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院。

6、财政所:依法征税,文明执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及时调处涉财、涉税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积极搞好平安创建活动,健全综治制度,及时上报综治信息,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7、国土资源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土地和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土地和矿产资源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信访工作,及时调处各种土地和矿产资源使用权纠纷,依法查处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及时上报综治信息。

8、计划生育服务所: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础知识教育;依法开展查环查孕等计划生育服务,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抓好村(居)计生专干培训,组织广大育龄妇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上报综治信息。

(五)群防群治组织职责

1、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开展治安巡逻和卡口堵截、检查、守

候工作,防范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2、治安信息员:负责收集、报送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情报信息。

3、综治特派员:负责督促所驻地区、单位和社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

各项措施。

4、治安志愿者:参与维护治安秩序,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和有劣迹的青少年,义务开展

法制宣传和基层创安等工作。

5、帮教小组:对“刑释解教人员”和列管的重点人员实行“一帮一”,并进行热心帮助教育,采取走访、慰问、恳谈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掌握他(她)们的思想动态和存在的困难,

切实帮助解决。

二、综治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1、综治委(办)全体人员每月一次业务集中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保质保量完成上

级综治委和镇党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2、治保会(调委会)主任每季度一次集中学习,了解中央、省、市、县有关综治工作精神,掌握当前社会动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本辖区工作。

3、由综治办牵头,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为主,每季度一次,对治保会(调委会)主任、社区综治联系户和辖区各企事业单位治安小组工作人员进行综治职责任务、法律法规

知识和综治业务技能等教育培训。

4、综治委成员学习由综治委主任召集,治保会(调委会)主任学习、培训由综治办主任

召集。

5、集中学习和培训由综治办负责通知,每次时间不得少于3个小时。

6、学习要作好记录,由综治办秘书负责。

(二)接待制度

1、文明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听取来访者陈述,做好登记。

2、根据来访者提出的问题,依照党的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认

真解答。

3、若来访人提出的问题属于案件、事件,工作人员根据案件性质及政法职能部门管理权

限,协调有关部门接纳解决。

4、若来人提出的问题事关重大,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并填写好《民情恳谈受理

登记表》,给来访者满意答复。

5、接待工作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结案有回音。

6、综治信访接待工作由综治办安排人员轮流负责,每月1-10日为童庆华,11-20日为冯

正飞,21-31日为王俊。

7、接待人员要同时做好值班工作,做好《电话、值班记录》和《来信来访记录》。

8、未尽事项,按《民情恳谈制度》的接待接访规定办理。

(三)例会制度

1、综治委全体会议

每季度召开一次综治委全体会议,传达上级批示精神,研究贯彻意见,部署工作。会议由综治委主任召集,地点在镇党委会议室,主持人为综治委主任(或副主任),记录人为童庆华。

2、综治办工作会议

每月召开一次综治办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交流信息,查找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会议由综治办主任召集,地点在镇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人为综治办主任(或

副主任),记录人为王俊。

3、治安形势分析评估会议

每半月一次,由综治办牵头、召集,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单位负责人参加,分析评估治安形势,排查治安难点和突出的治安问题,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会议地点在镇综治办,记录人为冯正飞。

每季度上报一次《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报告》,由综治办秘书拟稿,综治办主任审核,综治

委主任签发后报送县综治委(政法委)。

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

每周一次信息反馈,由综治办挂点领导及时反馈联系村(单位)综治信息,排查矛盾纠纷,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会议由综治办主任召集、主持,时间为每周五下午,地点在镇党委会议室,记录人为童庆华。

每月一次(月底)全面排查,由综治委主任召集、主持,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综治办人员参加,结合民情恳谈定期评事会议,认真疏理本月综治信息,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研究制定相关解决措施,落实承办单位和具体责任人,限期整改,化解矛盾。

每季度一次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分析报告》,由综治办秘书拟稿,综治办主任审核,综治委主任签发后报送县综治委(政法委)。

5、“六长”联席办公会议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国土资源所、民政所和计划生育服务所等“六长”每月一次轮流到片级民情恳谈点(八都、官溪两个集市)现场办公,听取老干部民情恳谈工作情况,协

同处理相关纠纷。

“六长”联席办公会议由综治办主任牵头,副主任轮流带班负责,综治办秘书作好记录。

6、综治责任人述职会议

每年一次,由综治委成员单位、各村委会(社区)综治责任人在大会上进行书面工作述职,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纠正改进。

述职大会由综治委主任召集、主持,参加人员为镇全体党政领导班子、综治委成员单位责任人、各村委会(社区)支书主任和综治责任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镇人大代表,时间为每年12月15日至25日,地点在司法所三楼会议室。述职报告交镇党政办、综治办

各保存一份。

(四)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1、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综治办落实专人(维稳信息员)负责,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本辖区的治安稳定情况,对发生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或群体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县综治办(同时报县“两办”)。对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者,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党委、政府作出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工作、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问题及处理情况;对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地方,部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的情况以及上级要求报告的情况。

2、挂点联系制度

综治委成员单位与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挂点联系,负责对联系点的综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综治委主要领导包片,成员单位包村,实行目标管理。综治委领导、成员单位坚持每月一次到包干责任区调研。具体挂点联系名单另行下文。

3、履职报告制度

每半年一次,由综治委成员单位报告一次履行综治职责的情况。综治工作准则: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严守党和国家机密,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勤恳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所有综治责任人的《履行综治职责报告》经综治办主任审核后,印发至镇全体党政班子成

员、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4、督办考评制度

经常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或领导批示事项进行跟踪督办,推动

工作落实。

加强对村(社区)治保会、调委会的工作指导,督促其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定期对村组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研究解决突出治安问题。

与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村(居)民委员会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年终组织考核评比,并兑现奖惩。

5、责任追究制度

对综治组织建设薄弱、工作不力的村组、社区和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促进落实措施。对因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治安问题的单位或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6、档案管理制度

及时收集案卷和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建立综治工作档案,实行分类建卡、登记编码,集中保管存效,严禁丢失、被盗损坏。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个人保存、借让、销毁综治案卷及重要工作材料。严格档案查阅手续,因公借阅材料、案卷,应经过主管领导同意,办理有

关手续,方可查阅或借阅。

、贯彻执行上级综治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各项措施,指导各村、社区落实综治工作。

2、指导各村、社区、辖区公共单位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经常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对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净化社会环境。

3、组织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加强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力度,扫除社会丑恶现象。

4、负责反邪教宣传和“法轮功”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做好重点人员防控和思想转化工作;开展“禁毒”的宣传、帮教和检查工作。

5、负责巡逻队伍的管理工作,协调矛盾纠纷排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两劳”帮教安置和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

6、做好重点行业的治安管理和检查,掌握“重头”人员情况;协助消防工作和消防宣传。

7、做好综治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8、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71-68100089

综治服务中心工作任务

社区居民委员会综治服务中心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构建地区警务、治安联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

禁毒、情报信息工作平台。其工作职责:

1、积极协助上级综治维稳部门,大力开展本地区的平安创建、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2、加强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治安巡逻和治安管理等专门工作。

3、组织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

4、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的登记、服务、管理工作。

5、加强对各类社情、民情的信息收集和上报下传工作。

6、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工作。

7、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平安社区居委会”、“无毒社区居委会”、“无邪教社区居委会”、“民主法治社区居委会”创建活动。

8、协助处理火灾、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

9、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运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网络,及时掌握有关动向和情报信息。

综治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要充分发挥治安信息员、治安联防队员收集信息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情况收集处理工作,对本辖区发生的重要情况,社区居委会综治服务中心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相关部

门。

综治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排查工作,落实排查调处责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居委会,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明确上交综治服务中心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报告:二是社区居委会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三是有明确解决

不了的事实和理由。 综治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处置制度

发生突发事件,社区居委会综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安全、集体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好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

关尽快侦破案件。 综治服务中心学习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例会,一是总结前阶段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二是分析治安形势、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综治服务中心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建立法制宣传栏,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

强群众法制意识。

综治服务中心安全防范、安全生产制度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发挥好社区警务力量和企业保安等专业队伍作用,根据每阶段治安形势状况,积极开展巡逻值勤活动:落实治安防范管理措施。维护本辖区的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各类案件: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消防、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的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范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辖区社区居委会的安全生产和生产秩序。

综治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制度

全面掌握本辖区流动人员的分布情况,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的管理服务,教育用工单位负责人和屋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登记造册和建档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综治服务中心台账档案制度 对本辖区社区居委会的信息传递、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流动人员安全生产检查、平安建设等情况要及时登记,按照规范台账及时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各类报表,做到台账与报表相符,报表与实际相符。

镇政府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不详 点击数:

3449 更新时间:2010-7-1 23:36:35 文 章

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w.5 Y k J.cOM

按照2010年县综治委的统一布置,结合我镇实际,为维护八里河镇的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镇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为了确保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的稳步提高,充分发挥全镇治安防范多层网络作用,提高全镇科技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平安互助网和视屏监控系统,对全镇的社会治安形势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强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各项设施建设,规范中心的软件资料,认真搞好中心接防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巩固平安村(社区)创建成果,开展好平安单位,平安景区的创建活动,打造良好的平安创建宣传氛围。

四、加强综治督查力度。促进群防群治工作和三级治安联防的有效开展,促进全镇社会秩序的稳定。

五、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布置,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好各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活动组织建设,写好活动记录和总结。

六、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定期摸排信*、信邪教人员,调解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

七、完善各村综治维稳工作站的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治安哨卡的设施建设。

八、加强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全镇综治人员的业务水平。

九、规范综治软件资料,量化软件各项指标,提高全镇综治工作的整体水平。公平、公正的考核各村(社区)各单位综治工作水平,全年实行百分制考核,平时检查督查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

1、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长听取安排综治工作会议记录不得少于6次(村支两委记录)。

2、矛盾纠纷排查,各村(社区)1年摸排矛盾纠纷不得少于6起;建立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卷不得少于3卷。

3、8本帐薄记录内容要规范真实,哨卡值班记录不得脱漏,综治各项工作计划、方案、小结、总结要可行、具体、充实。

4、加强综治督查力度,促进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分管综治的负责人和综治办的全体同志对辖区内的各村(社区)、各单位每月督查一次。季度总评打分,列入年终考评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并把季度、半年、年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5、奖励分:信息和典型材料报送后,已被采用按级别加分,镇采用加0.5分,县采用加1分,省市采用加2分,中央采用加3分,受省市表彰的先进单位奖励2分,县表彰的奖励1分,奖励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

6、惩处分:例会签到,信息报送,各类报表列入惩处分即扣分,例会及开会每缺1人次扣0.5分,每次每缺一类报表扣0.5分,发生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每起扣2分。夜间值班督查情况,全镇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黄牌警告扣2分,积分直接列入年终考评(各村发生可防性案件超过3起扣1分,5起以上扣2分)。

7、综治普法宣传,要有宣传资料、记录、方案、小结、总结。广播宣传要有广播稿,宣传记录和材料要相符。

十、加强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相邻兄弟乡镇村,签定周边协议,共建平安和谐新农村。

十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打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和法制进村、进校园活动。

十二、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留守儿童的管理,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

三、继续开展好村级综治经费一事一议筹集,确保综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十四、加强镇直各单位、中心学校、八里河风景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化解各方面不安定因素,打造平安和谐八里河。

镇政府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不详 点击数:

3449 更新时间:2010-7-1 23:36:35 文 章

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w.5 Y k J.cOM

按照2010年县综治委的统一布置,结合我镇实际,为维护八里河镇的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镇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为了确保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稳步提高,充分发挥

全镇治安防范多层网络作用,提高全镇科技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平安互助网和视屏监控系统,对全镇的社会治安形势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强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各项设施建设,规范中心的软件资料,认真搞好中心接防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巩固平安村(社区)创建成果,开展好平安单位,平安景区的创建活动,打造良好的平安创建宣传氛围。

四、加强综治督查力度。促进群防群治工作和三级治安联防的有效开展,促进全镇社会秩序的稳定。

五、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布置,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好各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活动组织建设,写好活动记录和总结。

六、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定期摸排信*、信邪教人员,调解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

七、完善各村综治维稳工作站的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治安哨卡的设施建设。

八、加强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全镇综治人员的业务水平。

九、规范综治软件资料,量化软件各项指标,提高全镇综治工作的整体水平。公平、公正的考核各村(社区)各单位综治工作水平,全年实行百分制考核,平时检查督查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

1、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长听取安排综治工作会议记录不得少于6次(村支两委记录)。

2、矛盾纠纷排查,各村(社区)1年摸排矛盾纠纷不得少于6起;建立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卷不得少于3卷。

3、8本帐薄记录内容要规范真实,哨卡值班记录不得脱漏,综治各项工作计划、方案、小结、总结要可行、具体、充实。

4、加强综治督查力度,促进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分管综治的负责人和综治办的全体同志对辖区内的各村(社区)、各单位每月督查一次。季度总评打分,列入年终考评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并把季度、半年、年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5、奖励分:信息和典型材料报送后,已被采用按级别加分,镇采用加0.5分,县采用加1分,省市采用加2分,中央采用加3分,受省市表彰的先进单位奖励2分,县表彰的奖励1分,奖励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

6、惩处分:例会签到,信息报送,各类报表列入惩处分即扣分,例会及开会每缺1人次扣0.5分,每次每缺一类报表扣0.5分,发生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每起扣2分。夜间值班督查情况,全镇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黄牌警告扣2分,积分直接列入年终考评(各村发生可防性案件超过3起扣1分,5起以上扣2分)。

7、综治普法宣传,要有宣传资料、记录、方案、小结、总结。广播宣传要有广播稿,宣传记录和材料要相符。

十、加强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相邻兄弟乡镇村,签定周边协议,共建平安和谐新农村。

十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打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和法制进村、进校园活动。

十二、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留守儿童的管理,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

十三、继续开展好村级综治经费一事一议筹集,确保综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十四、加强镇直各单位、中心学校、八里河风景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化解各方面不安定因素,打造平安和谐八里河。

一、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交流工作情况,部署工作任务。

二、情况汇报制度:定期向镇政法委及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汇报主要内容有:

1、辖区内社会治安情况;

2、辖区内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分析及采取对策;

3、基层创安工作情况;

4、矛盾纠纷排查处理调处情况;

5、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人群管理教育情况;

6、综治(创建)工作新经验;

7、上报政法委布置的各类材料报表;

8、其他需要报送的情况。

三、台帐资料制度:

1、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法、综治工作的文件、上级政法委文件和镇政法委文件;

2、签订的政法、综治工作责任书;

3、有关组织机构建设资料;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台帐资料;

5、政法工作检查、考核、奖惩责任查究及建议一票否决的情况;

6、政法、综治工作其他有关资料。

四、督察考核制度:

1、综治办对综治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定期的督察、检查;

2、综治办对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综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综治办对各部门和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及时向镇党委书面提出综治工作一票否决的建议和意见。

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