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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14:10: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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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大控制 ...............................................1 2质量管理规定 ...........................................4 2.1测量部分 ..........................................4 2.2土方部分 ..........................................4 2.3主体部分 ..........................................5 2.4防水部分 ..........................................6 2.5装饰工程 ..........................................7 2.6屋面工程 .........................................10 2.7外墙贴文化石工程 ..................................10 2.8线路敷设 .........................................11 2.9给排水消防系统 ....................................13 2.10管道安装存在的共性问题 ...........................13 2.11原材控制 ........................................14 2.12冬雨季施工、成品保护 .............................14 3进度控制管理办法 ......................................15 4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16 4.1签证单办理管理 ....................................16 4.2节点付款管理办法 ..................................16 4.3其它 .............................................17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17 5.1安全管理 .........................................17 5.2文明管理 .........................................18 5.3其它 .............................................19 6建设单位分包队伍管理...................................19 7罚款管理使用 ..........................................19 *************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本工程的现场管理,有效地进行“三控、三管、一协调”,实现预定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目标,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依据GB50319-2000《工程建设监理规范》的有关程序、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相关合同文件,参照以往工程管理经验,结合本工程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为了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工期、投资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标准、规范、政策法规的规定,特订立以下管理办法,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落实。

1三大控制

施工单位进驻工地要及时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质保体系与规章制度,并报业主和监理部审批。

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要基本稳定,更换主要施工人员或持证上岗人员要征得业主、监理部同意。

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要报请业主、监理部审批,施工过程中变更现场布置或更改施工方案,需事先报请业主、监理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进场材料要证件齐全。重要材料(钢材、水泥等),批号明确并与证件吻合,否则令其退场,不按业主、监理部指令退场者,罚款1000-2000元。如甲方供应材料,因材料合格证、材质证书、检验报告不到位,承包方应以文字形式说明情况。

材料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抽样复验即用于工程,每次罚款1000元,并承担相关责任。

材料未经监理部见证取样,试验结果无效;在材料复试工作中偷梁换柱、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一经查处罚款1000元,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材料代换必须经业主、监理部、设计同意方可使用。

隐蔽工程必须自查自检后方能报予监理进行复检,如未自检就上报要求验收,监理方和业主要求必须自检合格后再检查,再次发现不自检或自检不合格报验者罚款500-1000元。在施工过程中私自修改配合比、以次代好等偷工减料行为一经发现给予1000-2000元处罚。

1 特殊工种(焊工、电工、各种机械操作工等)要持证上岗,原件必须投监理部审核,证件复印并报监理部备案。一经发现无证上岗者按每人每次500元进行罚款并清退。

工程分包经业主、监理部确认,否则,责令无条件撤离。

检测仪器、仪表、计量器具须有合格证,满足质检工作要求,并定期检验。 特殊工序、重点部位、冬雨季施工要拟订施工方案,报业主和监理部审核,审核后方可执行。

施工机械定人、定机、定岗操作。大型、重要设备要经安全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强行使用者罚款1000-2000元并停工整改。

质量控制点(轴线、坐标、标高、沉降观测、材料复试、隐蔽验收、工序验收等)实行报验制度,必须经业主和监理验收,凡未经监理签认进行下道工序并形成隐蔽时,必须剥离检查,并罚款 2000元。

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旁站、平行检验及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问题,由监理人员现场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措施限期予以整改,整改完成并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对整改完成未报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将拒绝签认,罚款1000元,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限期整改,检查整改结果,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质量缺陷或监理人员已现场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的项目,施工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合格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表B1),要求承包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并检查整改结果。如果承包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监理通知要求全部整改合格,罚款1000-2000元,并在向建设单位报告后签发工程暂停令,整改结果符合要求后再复工。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部、分项工程,因改变外形尺寸已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必须返工重做,如重做成本太高,报业主要领导层确定。

材料“三证、一复试(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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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记录、混凝土、砂浆强度实验报告,要及时报监理备案,经催促仍不能如期报送的,每次每件罚款500-1000元。

未经业主、监理许可,变更设计施工,除(其)相关工程量不予计量,并要求返工改正。乙方应照图施工,需变更时由甲方提前下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承担变更引起的经济损失。

不同的施工单位之间要健全交接制度。工区与分包商之间的工序交接由建设单位代表、监理部代表、总包单位质检员、工区质检员、分包商质检员参加,无书面交接记录,对责任方罚款500-1000元。无书面交接记录质量判定原则,下道工序主要责任,视为下道工序施工者认同上道工序施工质量。

施工中要有处理应急事件的相关设备与措施,出现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监理部,要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严禁承包方私自与设计单位联系变更等相关事宜。所有业主变更属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否则处罚1000-2000元。若仍不执行,则双倍扣除变更工程量造价。

无故不参加监理例会按相关例会制度处理。

不贯彻落实业主及监理签发的通知、指令、联络单、会议纪要等罚款1000-2000元。拒接通知、指令、备忘录、会议纪要一次罚款500元,并视为已接受。

成品(半成品)保护原则,按国家相关规定,施工方施工的产品(工程),在未经验收合格、移交前的所有保管责任和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若能认定相关施工方损坏的,则由相关方来承担责任。只有经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的损失和保管责任由业主方负责。根据上述原则,施工方必须对成品或半成品保护引起重视。在产品未移交前,所造成损坏或污染,监理不予验收,对警告不予理会者,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罚款500-1000元。

签证单上报时,必须有总包、监理、甲方签字认可的原始资料(必要时附设计变更单),原始资料数据由监理、总包、建设方(工程部、预算部)在现场收方签认,否则签证单不予认可。签证手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签证单有弄虚作假者签证作废,并给予1000—3000元罚款。签证减量隐瞒不报 3 者,由监理单位直接上报并以监理上报为准。

每月22日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逾期不报,并经多次催促仍不能报送的,罚款1000元。

每周一上报周进度计划,逾期不报,并经多次催促不报送的给予罚款1000元。

2质量管理规定

2.1测量部分

2.1.1测量仪器、器具必须有检测合格证,如缺少,所有测量数据均按无效处理;如不重新测量复核,不得进行下步施工。

2.1.2一切测量数据必须有原始记录,并有监理签认;否则,按无效处理,如不重新测量复核,不得进行下步施工。

2.1.3原始标高点、定位轴线点的复核,应有2个以上经复核后能够形成闭合的点引出,并有引出复核记录。否则,不得进行下步施工。

2.1.4所有原始点、引出点,必须合理并有牢固、可靠的围护措施;否则,按无效处理。如不重新复核、引设、围护,不得进行下步施工。

2.1.5每次进行测量放线前,必须进行原始点复核,并有监理签认原始记录;否则,数据按无效处理。如不重新测量复核,不得进行下步施工。

2.1.6所有测量、复核记录必须有计算底单,测量工序说明的原始签认记录由监理负责人确认;否则,数据按无效处理。 2.1.7所有测量、复核工序进行前,必须报验。

2.1.8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500~1000元。

2.2土方部分

2.2.1土方开挖

(1)定位桩

①无控制桩或控制桩不符合要求,不得进行土方施工。

②每次放线用桩时,引出桩必须复核后才能使用,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基底超挖不得私自处理,上报监理、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4 (3)土方开挖后,对桩头处理不合格,基土扰动未处理,开挖尺寸不符合要求不得进行下步施工。

(4)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500~1000元。 2.2.2基础土回填

(1)回填土土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虚铺过厚,夯实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返工处理。 (3)边缘、转角漏夯,夯实不合格。

(4)以上如有违犯,又不整改者罚款500~1000元,并要求整改到位。

2.3主体部分

2.3.1钢筋绑扎

(1)下料规格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仍继续用于施工的,必须返工处理。 (2)钢筋锈蚀严重,不除锈;表面污染,不处理的;绑扎不按要求,缺扣、松扣。如不处理,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

(3)无垫块,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方可施工。 (4)成品分类不明,运输后造成绑扎规格错误的,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 (5)成品保护不利,不经修整进行隐蔽的,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 以上如有违犯,必须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或整改不及时者罚款500~1000元。

2.3.2钢筋接头

(1)电弧焊

①操作人无上岗证,操作不规范,无试件的,不得上岗施工操作。 ②焊条不符合设计要求,随意使用,焊接长度不够的,必须返工。 ③焊缝观感不合格的,必须返工。 (2)闪光焊

①无上岗证,无试件的,不得上岗施工操作。

②操作不按规范要求,使接头偏心、夹渣,且使用于工程的,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③焊接后,弯板、烧伤,不得用于工程。 (3)以上如有违犯,罚款200~500元/处。

5 2.3.3模板

(1)柱模板施工,无引出控制线,梁柱模板截面尺寸不准、变形,轴线位置不符合要求,梁底起拱不符合规范要求,不得进行下步施工。

(2)模板强度、刚度、稳定性必须符合要求。

(3)模板接缝过宽,表面无隔离剂或使用废机油的,未经处理,不得进行下步施工。

(4)混凝土浇筑前模板内杂物未清理干净 。

(5)模板工程在隐蔽前必须对轴线、高程自检合格后报工程部、监理部验收检查,经工程部、监理部抽检不合格者全数返工。

以上如有违反,罚款200~300元。

(6)模板支撑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经整改进行施工的,必须停工整改;否则,罚款2000~3000元。

(7)模板私自拆除,野蛮施工的,每次罚款1000~2000元。 2.3.4混凝土

(1)混凝土振捣不实,漏振,振时过长,造成混凝土缺陷的,必须进行处理,在处理前报处理方案,经工程部、监理部同意后方能处理。

(2)随意留置施工缝,施工缝接头处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必须返工处理。 (3)要求混凝土成品保护,养护及时。 (4)按规范要求留置混凝土试件。

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500~1000元。 2.3.5砌体施工

(1)墙体砌体砌块未浇水湿润出现干砖上墙现象。 (2)墙体拉结筋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缺少或未植筋。

(3)墙体砌筑水平灰缝不直,平整度、垂直度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 (4)梁板底下未留斜砌空隙的,必须返工处理。 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300~600元。

2.4防水部分

(1)材质不合格或掺假者,对已施工处必须返工。

(2)附加层宽度不够,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的,应返工;或在甲方、监理

6 允许后进行修补。

(3)细部节点处理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

(4)防水层外部保护盒回填土必须按图纸和规范要求实施。 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500~1000元。

2.5装饰工程

2.5.1抹灰工程

(1)基层清理干净,提前一天湿水,墙面冲筋,数量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墙面(包括外墙)冲筋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大面积抹灰。

(2)混凝土面必须甩浆或凿毛,阳角做护角。 (3)房间开间尺寸应方正,层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塞密实,表面平整;外窗台向窗洞两边延伸长度应一致,宜等于窗台厚度;窗台厚度均匀一致,上下边线平直。

(5)混合砂浆中,石灰熟化不充分,爆灰的过多的,应返工。 (6)滴水线、截水槽漏做,必须整改。

(7)混凝土与砖墙交接部位按设计要求挂钢丝网。

(8)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

(9)所有抹灰线条,阴阳角必须平直,垂直、平整度、净空尺寸按相关规范执行。

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300~500元/处。 2.5.2外保温

(1)材质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得用于工程,并限时运出工地。

(2)每次抹灰厚度过大,不按规范要求施工的,保温层厚度出现负偏差的应返工。

(3)找平层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表面平整度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警告不整改者,罚款300~500元。

(4)不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网格布、钢丝网者,锚栓数量达不到要求,警告不整改者,罚款300~500元。罚款后必须整改或返工。 2.5.3水泥砂浆地面

7 (1)基层必须处理干净,应做水泥浆结合层。

(2)收面要控制,成品要保护及时,养护要及时、到位。 (3)厨卫泛水坡度错误,形成倒泛,如不处理,必须返工。 (4)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100~300元。 2.5.4涂料

(1)材质不合格或掺假者,对已施工处必须返工。

(2)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基层腻子应平整、结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3)涂饰工程的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4)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5)涂料表面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颜色要求均匀一致;不允许泛碱、咬色;喷点疏密程度要求均匀,不允许连片。

(6)若因施工原因必须留施工缝时,必须报方案经工程部和监理部批准,否则作为不合格者返工处理。

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500~1000元。 2.5.5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

(1)铝合金门窗及其附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安装的位置、开启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铝合金门窗扇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平开门窗扇:关闭严密,间隙均匀,开关灵活;

②推拉门窗扇:关闭严密,间隙均匀,扇与框搭接量符合设计要求;有防脱落措施。

(3)铝合金门窗扇附件齐全,安装位置正确、牢固,灵活适用,无倒翘。 (4)门窗表面平整、光滑、洁净、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积无划痕、碰伤,保护层连续,填塞材料、方法符合设计要求;

(5)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嵌饱满密实,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6)门窗扇的的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7)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8 (8)铝合金门窗安装允许偏差符合应验收规范的规定。

(9)铝合金门窗在验收移交前的成品,保护由铝合金门窗施工方负责。 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300~500元。 2.5.6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1)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大于1.5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2)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

(3)玻璃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应保证玻璃安装牢固。

(4)镶钉木压条接触玻璃处,应与裁口边缘平齐。木压条应互相紧密连接,并与裁口边缘紧贴,割角应整齐。

(5)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

(6)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压条接缝应不大于0.5mm。

(7)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8)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300~500元。 2.5.7装饰线条安装工程

(1)所用材料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3)表面应洁净,接缝应严密吻合,不得有歪斜、裂缝、翘曲及损坏。 (4)安装位置与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靠;拼缝处按要求贴无纺布,刷专用胶防开裂。

(5)安装的水平度或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MM/米,全长不超过6MM。

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300~500元。 2.5.8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

9 (1)护栏与扶手制作与安装所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护栏与扶手造型、尺寸、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护栏与扶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4)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5)护栏与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6)护栏与扶手安装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验收规范规定。

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300~500元。

2.6屋面工程

(1)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材料经施工方自检合格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当中。对于原材料未经监理验收便擅自使用于工程当中的,必须进行返工。

(2)屋面工程施工时,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每道工序完成,应报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屋面工程的防水层应由经资质审查合格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为确保屋面工程的施工质量,屋面的保温层和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

(5)屋面工程中的各分项工程施工工艺都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及设计要求。

(6)屋面工程中,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再报予监理验收。对于未经自检便报予监理验收的,监理概不验收。对于未经监理验收便已隐蔽的,必须进行返工。

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500~1000元。

2.7外墙贴文化石工程

(1)文化石:品种规格、尺寸、色泽、图案及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设

10 计要求,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近期质量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完整。

(2)已放大样并做出粘贴文化石样板墙,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施工工艺及操作要点已向操作者交底,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3)基层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

(4)文化石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5)文化石粘贴必须牢固,文化石原则上不得折断粘贴。 (6)文化石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7)文化石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8)阴阳角处搭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9)文化石接缝填嵌应连续、密实;采用专用填缝剂,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定要求。

(10)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1)文化石应按要求喷厂家专用防护剂。 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200~500元。

2.8线路敷设

2.8.1管暗敷设

(1)硬质塑料管连接时,如连接处不严密牢固,应及时重新连接。 (2)管子弯曲处出现弯曲半径不够、弯扁、裂缝,应更换。

(3)管口在盒内长短不一,管口不平齐,有的出现负值,断在盒外,应及时整改。

(4)板缝配管应将管子垫起不小于15mm,楼板下板缝内管子不得外露。 (5)现浇在混凝土中的管(盒)混凝土应注意加强保护,防止振捣时位移或损坏。位移后应及时返工。

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100~200元。 2.8.2管内穿线和导线连接

(1)穿线前必须先戴好护口,发现露带的应补齐全。否则,不允许进行穿线。

11 (2)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 ①PE线—黄绿色,零线—淡蓝色

②相线:A相—黄色, B相—绿色, C相—红色 (3)管内导线出现接头,应及时换线。

(4)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三日内不整改者,罚款300~500元。 2.8.3电缆线路安装

绝缘管端部加热收缩时,出现开裂,应及时更换;否则,每处罚款200-300元。

2.8.4电缆桥架安装

电缆弯曲半径不符合要求,应及时整改;否则,给予200-300元罚款。 2.8.5硬母线安装

母线搭接处间隙过大,不涂电力复合脂,不能满足规定,应及时整改。否则,每处处以300-500元罚款。

2.8.6成套配电柜(盘)及电力开关柜安装

基础型钢焊接处焊渣清理不净、除锈不净、油漆不均匀,有漏刷现象,应及时补刷。否则,每处罚款200-300元。 2.8.7配电箱安装

(1)同一工程中箱高度不一致,垂直度超差,应及时整改。 (2)保护接零(接地)线在配电箱(盘)内位置不当,应及时整改。 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200~300元。 2.8.8电气照明器具安装

安装灯具插座前应先放线定位,应使其安装后偏差不大于验收规范允许值。 成排器具安装时偏差过大,应及时整改。否则,处以300-500元罚款。 2.8.9防雷及接地装置施工

(1)避雷带在屋面敷设时,避雷带在转角部位应弯成弧形,弯曲半径不小于圆钢直径10倍,支持卡子距避雷带转弯中点0.5m。错误时应及时整改。

(2)避雷带支持卡子固定不牢,应立即整改。

(3)支撑卡子距离不均匀。距离超出规范要求的,应及时增加。 (4)接地极间距小,应立即整改。

12 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100~200元。

2.9给排水消防系统

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在进场时应做申请报验,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严禁使用未经监理验收或监理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否则,除要求返工外,将给予1000~2000元罚款。累犯者将加倍从重处罚。

阀门安装前,应按规范要求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严禁使用未经试验的阀门。否则,给予罚款100元/个。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否则,除返工外,将视情况给予200~500元罚款。

螺纹连接管道安装后的管螺纹根部应有2-3扣的外露螺纹,多余的麻丝应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否则,除要求返工外,将给予每处100元的罚款。 2.9.1室内给水管道

(1)原材进场时,发现管材有杂质,强度支撑度不够,标识不清,管壁薄厚不均匀,未经报验使用,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500~2000元。

(2)管子安装时,热熔连接,熔接圈若出现熔瘤或凹凸不均,每处罚款100~200元。

2.9.2室内排水管道

(1)原材进场时,发现管材含杂质较多,材质发脆、易裂。必须经报验使用。

(2)管子安装时,管子、管件连接的,管头应清洗,粘接应均匀。 (3)排水横管坡度应符合要求。

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200~500元。

2.10管道安装存在的共性问题

(1)管道安装前,内有污物、毛刺不清除而堵塞管道,必须整改。 (2)立管穿楼板处,堵孔用细石混凝土捣不密实,出现渗漏水,必须整改。 (3)管道穿墙,板处不能有管接口,必须整改。 (4)热力管 PP-R管穿墙,板处套管漏做,必须整改。 (5)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100~300元。

13 (6)压力管施工完毕后,做打压试验,排水管道做闭水、灌水试验,不做的,罚款500~1000元。 2.11原材控制

(1)主材(如:水泥、钢材等)非甲方指定厂家,不准进场。否则,除限期退场外,视情节轻重,给予3000~5000元处罚。经甲方、监理多次通知拒不退场的,给予5000~8000元处罚。用于工程的要求全部返工,并给予5000~10000元处罚。拒不返工的,甲方、监理勒令停工,直至返工完成,并给予5000~20000元处罚。

(2)用次材代替正规产品(如:钢筋简尺材、电线再生材等),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3000~5000元处罚,并勒令返工,将次品材全部退场。拒不执行的,将勒令停工,直至返工和退场完成,并给予5000~20000元处罚。

(3)部分分项施工单位外分包工程(如:屋面防水、厨卫间防水、地下室防水等),在施工中一经发现有偷工减料,以次代好的,将要求主体施工单位将其分包单位更换,并给予3000~5000元处罚。拒不执行的该分项工程,监理不会在分项报验单等资料上签字,并给予主体施工单位5000~20000元处罚。

(4)进场材料必须在监理见证的情况下,取样试验;否则,试验结论不予认可,材料重新取样,拒不执行的,不得用于工程,并勒令全部返工,给予1000~3000元处罚。

(5)合同约定的其他甲控材料:进场材料不属于甲方指定厂家或品牌的,不准进场。否则,除限期退场外,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2000元处罚。经甲方、监理多次通知拒不退场的,给予2000~3000元处罚。用于工程的要求全部返工,并给予3000~5000元处罚。拒不返工的,甲方、监理勒令停工,直至返工完成,并给予5000~10000元处罚。 2.12冬雨季施工、成品保护

(1)钢筋成品

①成品堆放必须下部有垫块,有排水措施,以保证成品不锈蚀。

②成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并不得随意放置,以免影响安全文明施工。 ③施工后成品(网片)不得随意行走、放置重物,严禁出现成品变形情况,必须返修至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

14 ④成品不得有老锈、油污、冰雪,如不处理进行隐蔽的,必须返工。 ⑤材料堆场、加工场必须有防雨雪措施,不得露天堆放。 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500~1000元。 (2)模板

①模板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如有用于施工的,必须返工。 ②混凝土施工前,模板上不得有冰雪存在。

③以上如有违犯,警告不整改者,罚款200~500元。 (3)混凝土

①冬季混凝土施工应按施工方案操作,违反的,每项罚100~300元。

②冬季混凝土施工后,应有合理的养护、保护措施,并不得在混凝土终凝前踩踏,如有违反,每处罚款500~1000元。

③混凝土在拆模前,必须报验,如有违反,造成外观破坏的,每处罚500~1000元;如有影响结构的,必须破除,并罚款1000~3000元。

(4)砂浆

①砌筑砂浆必须按冬季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的,每项罚款100~300元。

②抹灰砂浆每层施工前,必须由监理验收认可后,方可进行下层抹灰施工;否则,每处罚款500~1000元。

3进度控制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之前报工程总进度计划。

每月进度计划必须在上月22日上报,每周进度计划必须在每周一上报。 工程工期进度按《施工承包合同》执行不变。

严格按合同工期的约定,施工单位必须必须约定工期内容,完成施工任务,否则按合同约定执行处罚。

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提交进度计划,施工组织措施,否则不得开工,延误的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

每周监理例会上,施工方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提交下周工作计划。 对施工方延误的工期,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有效赶工措施,并实施完成。

15 每月对工期的检查,对施工单位延误的工期,每延误1天罚款1000~5000元/每次。以施工方合同工期依据,如果没有合同工期或合同工期不明确时,以施工单位开工前上报的经监理、建设方审批通过的工期为准,并每月分解,以每月为单位。如果后期通过采取措施赶回工期,则退回罚款,工期提前的奖励以建设监理例会明确工期提前,并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

在施工中,施工单位在保证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进度必须保证《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节点及总工期的要求。提前完成的,依据《合同》给予奖励;滞后的依据《合同》给予处罚。

4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4.1签证单办理管理

签证单必须后附工程变更指令性文件(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建设单位备忘录、工程联系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等);否则,签证单不予认可。

如变更描述不清或无书面变更但实际发生的,在上报签证单时,必须后附三方(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签字认可的书面报告;否则,签证单不予认可。

由于施工单位施工原因造成变更(含返工),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此类签证单不予认可。

要求上报签证单时,必须附计算底单;否则,不予签收。 如有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多报变更增量的签证单不予认可。

在同一变更中同时出现有增量和减量的,要求上报签证单时增减量一起上报;否则,将该签证单退回重新上报。重新上报时再出现只报增量不报减量的签证单,增量不予认可,减量由监理直接上报,不再与施工单位核对。

变更中仅出现减量的,施工单位若隐瞒不报,给予施工单位每项500~1000元处罚。减量由监理直接上报,数量不再与施工单位核对。

签证单的上报,依据甲方要求的时间上报;否则,签证单不予认可。

4.2节点付款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在付款节点完成时,向甲方、监理上报付款申请。在付款申请上报时,必须将全部节点项目完成;否则,付款申请给予退回。

16 施工单位单体楼的质量、现场及楼内安全文明达不到相关规定的付款申请不予受理。

施工单位不能依据《合同》的要求,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文明的付款申请不予受理。

4.3其它

(1)不按本《管理办法》执行的施工单位,所上报的签证、节点付款不予受理。

(2)本《管理办法》未涉及到的投资问题在施工中三方协调解决。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5.1安全管理

现场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建筑施工应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专项治理,主要是“四口、五临边”防护,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高空坠物、施工坍塌、安全用电等。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承包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投入必要的资金保证安全生产,责成专人负责安全文明工作。如项目经理忽视安全文明施工,造成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必须调查事故原因,追查责任,并按有关法规处理。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有安全保护设施;施工用电按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高处作业有安全防护;对安全隐患,要求及时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者每处罚款500元。

做好 “四口”、“五临边”防护,防护不到位者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每处罚款200-500元。

现场施工人员习惯性违规,如不戴安全帽、不佩安全带、穿拖鞋等,每人次罚款100元。管理人员给予每人次200元罚款。

提升机等垂直运输机械,必须有专项安拆方案,并经监理批准。否则,不允许安拆,强行安拆的给予施工单位10000~30000元处罚。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负。

17 出现安全事故隐患,又不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者,将应视情况严重程度,局部或全部暂停施工。

各施工单位应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有记录,上报甲方、监理。

对工程上存在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又不积极进行消除的罚款1000-2000元。

每周施工单位组织自查、自纠、自评,以迎接现场联合检查。检查形成书面资料报监理、甲方备案,项目部、甲方及监理部不定期抽查、落实情况,并视检查情况进行处罚。

建立健全门卫制度。对进入工地的车辆、人员统一发证、登记。 安全监理人员在现场巡视检查、每周质量安全大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措施限期予以整改,整改完成报监理复查。对于整改不彻底或根本不整改的,视情况严重程度罚款2000-5000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并上报建设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2文明管理

现场文明施工要依据《长沙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规定,在基础工程完成后十五天内达标。

文明工地是体现施工单位对现场管理的水平,项目经理必须高度重视,按省市文明工地的要求,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认真组织落实。

监理部每周二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监理例会公布检查情况。

对安全文明施工不重视,屡查屡不改者,下达停工整改通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罚款3000-5000元,何时整改达标,方准复工生产。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文明施工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力,屡次提出整改,仍不抓不管者,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调换有关责任人员。

要求各施工单位对施工工人进行教育,不得在楼内、现场大小便,发现一次,给予200元处罚。各施工单位必须建水冲式卫生间。

凡在工地现场打架、斗殴,视情节严重,罚款1000-2000元。

依据长沙市对文明工地的要求,制定文明工地考评内容和标准,以100分制的量化方式,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评,具体按天丰项目部管理办法落实。

18 施工现场必须保证各种车辆的运行畅通,不得使运送材料车辆出现堵塞,否则因哪个承包方引起,追究其责任。

施工现场道路严禁被占用,来堆放材料,各工区范围内道路须及时清扫,保证清洁卫生,否则处以500-1000元罚款。

所有临时设施离开施工现场道路距离不得少于1米,否则必须拆除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

——施工现场材料、垃圾乱堆乱放的每天给予300-500处罚。

——施工现场主干道严禁施工单位车辆滞留,或将施工垃圾堆放在主干道上,一经发现给予300-500元处罚。

5.3其它

(1)不按本《管理办法》执行的施工单位,节点付款不予认可。 (2)本《管理办法》未涉及到的安全文明问题在施工中三方协商解决。

6建设单位分包队伍管理

所有建设单位分包队伍必须服从此工程管理办法,进场后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所有建设单位分包队伍进场后,必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配合协议,明确其职责;

所有建设单位分包队伍的工程进度款和决算必须经总承包单位对其配合、安全、工期、质量的签字认可后,方能予以支付。

所有分包商包括进入施工场地内的建设方直接分包和总承包方各分包商。 总承包方必须为各分包商提供施工用水和用电方便,用水用电费用由总承包方根据实际情况装表或估价,但总承包方对用水用电的收取不得超过分包方施工用水定额费用。

总承包方必须对施工现场各分包商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负责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同时制定各分包商之间作业的成品或半成品保护办法。

如果各分包商对总承包商的管理和协调有争议,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协调和裁定。

7罚款管理使用

19 实施罚款时由监理出“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承包方,一份业主,一份监理存档。

在每周例会前施工方上交罚款,每周清算一次,否则拒付当月工程款,罚金由业主保管。

罚金原则上用于奖励在工程建设中,贡献突出的、工程质量优良和施工进度提前的施工方,并专款专用。

本管理规定自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项目工程部

二○一一年一

施工管理办法

施工管理办法

施工管理办法

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施工班组管理办法

施工监理管理办法

施工接口管理办法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劳务施工管理办法

施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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