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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布时间:2020-03-02 05:37:3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6年度工作总结和2007年度工作要点

第一部分 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以来中央、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市注协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根本宗旨,全面加强行业建设,提升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发挥服务、监督、管理、协调、促进的功能,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加强行业自律建设

注册会计师行业备受社会关注,只有加强诚信建设,不断提高行业自律程度,才能赢得社会公众的信赖。

(一) 发布行业建设公约。为规范本市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行业执业质量和水平,经多次征求意见,四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市注协于4月3日正式发布。主要内容包括:三大守则和六项不准。三大守则是:遵守职业道德,坚持诚信为本;提高执业水平,维护行业信誉;增强凝聚力量,保护行业利益。六项不准是:不准恶意竞争;不准商业贿赂;不准兼职挂靠;不准诋毁同行;不准夸张宣传;不准通同作弊。制定了《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公约

1 实施办法》,组织事务所签订公约,分4批举行了行业签约仪式。

(二) 积极响应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上海诚信建设活动周活动的号召。组织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参加了由上海市社会工作党委、市社会服务局9月24日在人民广场举办的“上海市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诚信宣誓暨咨询服务活动”。协会副会长、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同志领头宣誓并代表全市中介行业作了发言。

(三) 提出行业“十一五”期间的发展设想。市注协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在5月12日上海市财政局组织召开的“推进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座谈会上,汇报了行业“十一五”期间的发展设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根据会议精神及市领导的指示,组织召开行业例会,讨论如何做精做优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研究治理商业贿赂;讨论事务所分类管理;执行行业建设公约情况交流和讨论事务所章程的规范等。

(四) 组织召开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根据市注协常务理事会工作规则第三条的规定,采用通讯形式,召开了四届三次、四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组织召开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和四届二次、三次理事会会议。会议审议了市注协2005年工作总结和2006年工作要点、诚信公约(后改为建设公约)条款、理事会工作规则和有关理事辞职的申请;听取了及2005年市注协会费收支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增补任方方为理事、常务理事;推选任方方为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市注协副秘书长。审议通过增补张晓钧为理事。会议原则通过了各项议程。

2 (五) 组织专业规范性文件研讨。新《公司法》颁布后,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验资专业小组对验资业务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讨;邀请市工商局有关处室领导、业内部分专业人士和事务所负责人,召开工商年检及验资工作沟通交流会,就新《公司法》颁发后如何实施今年工商年检审计工作,以及有关验资方面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根据中注协的要求,多次组织召开由业内资深人士参加的研讨会,就新《公司法》实施后验资和工商年检审计业务中的有关问题、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等进行调研和讨论,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中注协。

二、巡回指导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切实加强行业监管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6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06‟27号)的要求,采用巡回式指导检查和针对性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实施2006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检查了44家会计师事务所,检查面达34%,检查业务报告780份。

(一)开展2006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从2006年5月至7月,对14家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出具的63份各类业务报告进行了巡回式指导检查。从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中抽调检查人员30名,组建10个检查小组,共对30家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出具的159份年报审计报告(其中2份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和558份验资报告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工作于2006年8月下旬结束。经惩戒委员会决定,对3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书

3 面检讨、行业内通报批评等处理;1家会计师事务所移交财政部门处理;对3家事务所全体注册会计师强制培训,对14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谈话提醒。当1名注册会计师对行业惩戒提出申诉时,申诉维权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有关材料、听取检查组的说明及当事人的申诉,经充分讨论后,作出维持惩戒委员会处罚的决定。检查工作结束后,召开了总结会,各检查小组交流检查情况,就有关目前行业执业质量的倾向性问题进行探讨及案例分析;研究明年深化自律检查的办法及措施;表彰优秀检查人员。同时还召开检查工作通报会,通报此次检查工作情况,并请部分检查组长发言,交流业务操作及质量控制方面的经验,对检查中重大问题进行案例分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事务所的监管、协调工作

1.对2006 年上半年有3家事务所因执业质量问题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媒体曝光的事务所,走访市工商局、上海证监办、上海财政专员办等部门,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分别将调查情况做出书面报告报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对2005年受到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的事务所全体注册会计师和部分助审人员进行训诫。

2.根据市府精神,对原上海市工商局等三部门联合发文的《关于规范本市公司制企业货币验资工作的意见》(沪工商企﹝2001﹞317号)进行了修改,并组织部分事务所及技术委员会验资组进行多次讨论,将修改意见反馈市工商局。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在此基础上,联合下发的《关

4 于规范本市公司货币验资工作的意见》(沪工商企﹝2006﹞251号)。与外汇管理局商讨2005年度外汇年检审计工作要求,落实培训师资。将2005年度外汇年检审计工作底稿及时在市注协网站发布,便于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操作。

3.针对近期部分事务所在验资审验过程中,对货币验资取证所要获得的“银行三证”未实施规定的操作程序,造成虚假“银行三证”出现,从而导致事务所出具了虚假验资报告的情况,发出《关于严格规范和执行验资审验程序的紧急通知》,告知各事务所立即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并多次向市工商局通报和沟通情况。

4.根据惩戒委员会作出的惩戒决定,对2005年度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中存在较大问题的6家事务所和17名执业会员给予行业惩戒处理,并对需要整改的事务所进行了跟踪复查;同时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另外2家事务所、5名执业会员移交市财政局处理。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对2005年受到上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的两家事务所全体执业会员和部分助审人员进行训诫。

(三)认真处理质量投诉,落实核查答复工作

信访工作处理,专业技术要求高,政策性强。本着对双方负责的宗旨,在处理时力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理服人。如:今年2月下旬,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诉事务所对徐汇区某公寓维修基金的审计,存在恶意压价竞争及审计结论问题。为此,分管秘书长带队调查,核实结果与投诉情况不符。为慎重起见,再次请教业内资深人士,得到的结结论与前相同。市注协将调查情况及意见书面答复

5 了该公司,该公司不满意,先后向市财政局、市监察委和市注协再次投诉。对此,市注协邀请专家对有关法规规定和专业技术问题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又走访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有关处室,并进一步与该公司沟通,虽然在有些问题上尚未达成共识,但该公司董事长对我们严谨的工作作风给予了肯定。又如,对举报反映一些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未遵守《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公约》,进行低价竞争招揽业务的行为,市注协及时与有关事务所联系,情况属实给予口头告诫,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06年,接受来函来电投诉32起,年内已处理结案的31起。其中对署名的信访单位和个人给予答复的7起,协调处理的2起,有1起尚在处理中。配合会计处对投诉举报信的调查及部分来信的答复工作2起。接待公检法部门、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及个人上门咨询了解有关审计执业等问题12次。

(四)做好监管基础工作。完成200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工作。本市具有7家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完成200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A股)共计205家,比2004年228家减少23家。出具标准审计报告192家,非标准审计报告13家(其中:无保留加说明段5家、保留意见5家、保留意见加说明段2家、无法表示意见1家)。2005年本市事务所对49家上市公司变更委托审计进行报备,其中:接受审计19家、变更审计30家。

初拟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办法(试行)和上海市行业惩戒办法(初稿),并召开部分主任会计师会议,听取修改意见。

6 根据行业自律管理的要求,在财政部门对本市事务所备案事项的报备进行调整的同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实行信息报备制度的通知》,在财政报备的基础上,对事务所涉及诉讼及行政立案事项、重大审计事项报备、上市公司变更委托审计等报备作了进一步强调。

三、为会员服务方面

市注协的宗旨之一是为会员服务,2006年在为会员服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如为执业会员免费开放专业法律法规数据库;网站第4次改版;开设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服务部等一系列服务的工作。

(一) 免费开放专业法律法规数据库。为帮助执业会员了解和掌握国内最新的各类法律法规信息及其变化,提高执业会员的办公效率,减少事务所的重复开发成本,市注协于2006年5月份对执业会员免费开放专业法律法规数据库。该数据库至今共收集了13000多条国内各类法律法规信息,并对所有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链接,以便执业会员系统掌握全部相关法规。

(二) 为事务所提供技术援助。组织完成编制《小型企业审计工作底稿指导意见(试行)》,并提供给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参考使用,这一技术援助,及时解决了注册会计师在实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顺应了行业的呼声和愿望。开设《非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审计工作底稿》(讨论稿)的专题讲座,由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陈德荣主讲,邀请由本市专业技术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和申诉维权委员会部分委员及部分注册会计师参加。

7 (三) 加强行业宣传工作。在2005年度特约撰稿人会议上,对2005年度《上海注册会计师》刊物编辑发行工作进行总结。会议充分肯定特约撰稿人对《上海注册会计师》的关心和支持,阐述了2006年刊物宣传报道的要点,对特约撰稿人提出了新的要求。分别授予李德渊等3人和乔元芳等10人2005年度“金笔奖”和“银笔奖”。同时,对2006年度的21名特约撰稿人颁发了聘书。1月18日,市注协网站第四次改版,在20天的试运行期间,网站各个板块进行了局部调整,使网站的管理、查询更便捷。网站改版后新增了非执业会员应聘板块,为会员服务创建交流平台,使得非执业会员应聘时更有针对性,应聘效率大大提高。网站改版还增加了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及课时统计功能,实现了继续教育网上报名和课时核对,为事务所了解所内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情况提供了渠道,事务所可以通过查阅汇总表或明细表掌握第一手课时资料。

(四) 开设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服务部。市注协在定西路1118号开设了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服务部,主要功能包括:非执业会员注册、年检和培训,考试报名和考前培训,远程教育等。为配合中注协远程教育工作,上半年在服务部专门建立远程教室,同时完成了设备调试和线路迁移工作,方便了后续教育的开展。

四、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

2006年本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平均合格率19.22%,比全国平均合格率14.95%高4.27个百分点,名列全国前茅。市注协举办的考前培训班平均合格率26.43%,比本市平均合格率高7个百分点。

8 (一)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从4月6日起,经过20个工作日,2006年度CPA全国统一考试上海地区共有38672人考试报名,报考总门数87953门。比去年增加4.9%。受理了329名境外考生的报名,报名人数比去年304人增加8%,平均报考科目2.88门,比去年2.98门略有下降。在上海参加考试的境外考生有422人。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主要采取三项措施:

1、利用市注协网站的优势及时发布考试信息,并按全国考办提出的要求,将考试办法、报名简单和考务规则上网告知考生在报名前阅读,并在报名点设立二门电话进行咨询。

2、汇编报名须知手册,报名考生每人一册,公开办事程序,方便考生。

3、为考生提供服务,对每天教材销售数量进行统计,并及时补订。2006年订购发放教材52300本,占报名科目数的60%。

(二) 考前培训和考务工作。组织召开了考前培训班师资动员大会,市注协对考前培训班提出5点要求:一抓教研活动不放松, 二抓督导工作不放松, 三抓习题编写不放松,四抓多形式办班不放松,五抓师资考核不放松,做到考试合格率继续保持领先水平。经统计,由市注协举办的考前培训班2006年有5000多名考生报名。召开了四个区财政分管领导及会计科长会议,落实了境内、外和行业领军人才后备队伍选拔测试及英语考场的租借工作。

经全国考办对本市考生2005年度成绩的重新核查,本市考生有55人次的科目合格,核查结果于考试报名结束前通知了考生。

(三) CPA英语测试工作和行业领军人才后备队伍选拔测试工作。CPA英语测试本市考生共有495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295人,

9 占全国确认数1293人的22.8%,列全国第一位。7月初又及时将CPA英语测试纲要上网供考生参考。英语测试出考人数243人,出考率83%。行业领军人才后备队伍选拔测试是中注协为贯彻《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所组织的第二次选拔性考试。本市有37家事务所的101名执业会员报名确认,占全国报名确认人数的25%。8月20日选拔测试在北京、上海、成都、厦门四个考区进行。在上海考区报名的考生共有171名,143名考生出考,出考率为83.6%。经中注协教育培训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确定本次测试笔试总分在90分以上的人员参加面试,全国有49人入选,其中本市有10人,市注协对这些考生予以大力支持。经面试,全国确定25人入选行业领军人才后备队伍,其中本市有9人,中注协将实施进一步的培训与培养。

五、后续教育工作

(一) 认真贯彻落实中注协2006年全国培训工作会议精神。针对2006年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颁布,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深化对执业会员的常规培训工作。要求每个执业会员学习新准则不少于3天,参加职业道德培训不少于4学时。2006年本市采取“全方位、多渠道” 的培训方式,全年共举办执业会员各类培训班14期,参加培训5600人次,完成培训204500课时,按照现有执业会员3400人计算,年人均参加培训课时达到60课时。执业准则培训3270人次,参加考试人数3260人,合格人数3240人,合格率达99.4%。基本完成对全部执业会员新审计准则培训一遍的任务。对主任会计师层面的

10 培训,除参加正常培训外,还采取“学习、交流、考察”的形式,先后组织2批共80名主任会计师赴新疆、四川等地方协会和事务所进行考察调研,使参加人员受益非浅。组织参加中注协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360人次。 审核批准了立信长江等10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培训计划。举办职业道德培训班4期,共有3260名执业CPA参加了培训。另外还组织非执业会员5100人参加培训班35 期。举办小型企业审计工作底稿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137人次。

(二) 认真统计核对培训课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补课。认真做好2005年执业会员培训课时的统计核对,对130个事务所316人次进行了课时核定,并将培训情况及时反馈给事务所及本人(这项工作目前仍在进行)。对于不满培训学时的执业会员名单及时在市注协网上公布,同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补课:一是要求未完成规定课时人员参加非执业会员后续教育补课,二是由市注协组织补课。共补课5期,参加人数335人次。

六、执业会员管理方面

(一) 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工作。2005年度年检与往年相比,有较大的变化。凡未通过年检、暂缓通过年检及未按规定参加2005年年检的注册会计师,自第一批通过年检名单公告发布后,不能继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暂缓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须待通过年检的公告发布后才能继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这条规定克服了往年无论第几批通过年检,反正一样不影响执业的弊端。年检结果分别于5月10日、5月25日在《文汇报》和市注协网站上同时刊登公告,同时

11 还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事务所。对15家事务所违反了24号部长令的有关规定(在2005年3月1日后将注册后未满5年的注册会计师吸收成为了股东和部分事务所股东不满法定人数5人),专门发文向市财政局反映,要求研究处理。

(二) 严肃注册纪律,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在审核申报注册材料时,发现某事务所及二名注册会计师为申请人作虚假证明,市注协对当事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为了严肃注册纪律,拟发了《关于申报注册会计师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会协[2006]17号),要求申请人在《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上填写的审计经历,必须要由相应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该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同时注册申请人必须找与自己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一起工作过的注册会计师,为自己作从事审计业务二年以上的证明。1-11月共批准了381人的注册申请。为529人次办理了转所转会手续。为107名注册会计师办理了转非执业会员手续。完成了对2005年末3174 名注册会计师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情况等数据的统计分析。

(三) 非执业会员管理工作。办理非执业会员入会手续,全年办理四次,共批准614名全科合格人员成为非执业会员。办理非执业会员转会手续,每月办理一次, 1-10月共办理非执业会员转会手续79人次。完成了对2005年末9866名非执业会员的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工作单位性质、职务等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

七、事务所管理方面

(一) 9月份根据中注协要求,协助搞好事务所综合评价的有关

12 工作,上报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11月初接到中注协关于开展200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后,即向各事务所转发了文件。经整理汇总后,共向中注协报出了116家事务所(98家事务所和18家分所)的综合评价基本情况表,占本市2005年末事务所161家的72%。另有5家事务所因不符合参加综合评价条件,未予上报中注协。

(二) 为进一步做好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开具从事审计业务及转所情况证明的工作,拟发了《关于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开具从事审计业务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会协[2006]30号),规定今后申请新设会计师事务所需市注协开具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业务经历证明的,市注协将对该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实地核实。今年1-11月共为75人开出了具有5年以上从事审计业务经历及已转出原所的证明(市财政局在2006年至目前止批出的事务所是20家,分所4家)。

(三)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基础信息采集和2006年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合市财政局对事务所上报的注册会计师信息采集表进行了审核。根据市财政局的意见,还协助对事务所进行培训及咨询工作,并对事务所上报的内容进行了逻辑审查,发现165家事务所中,有93户存在差错情况。通过与市财政局会计处合作和审查,于国庆前将正确数据上报财政部。

八、国际交往

(一) 2006年2月23日,会长周有道会见日本公认会计士协会

13 中国会会长笠原寿太郎先生一行3人代表团。双方分别就两会的概况、注册工作、考试培训等情况进行了介绍交流。为了进一步加强地方协会之间的相互了解,借鉴彼此之间行业自律组织管理经验,增进民间组织之间的友谊长存,建立方便的交流渠道,双方签订了友好交流备忘录。

(二) 2006年1月11日,会长周有道、秘书长吴恩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一行7人对地处日本大阪的日本公认会计士协会近畿会极其所属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七天的访问。此次访问是对日本公认会计士协会近畿会2005年11月访问市注协的回访。 (三) 2006年10月21日,任方方副秘书长和注册部杜静华同志赴澳门参加由澳门会计专业联会主办的“2006年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会计师行业交流研讨会”,研讨会主题为:“经济全球化与会计师业务市场的拓展”。会后拜访了澳门会计专业联会。

(四) 2006年11月13日,陈明旺和事务所等4位主任会计师参加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在土耳其举办的第17届世界会计师大会,大会主题为:“会计师:促进全球经济增长与稳定”。

第二部分 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市注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市注协工作全局,认真贯彻《上海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继续按照“以行业诚信建设为主线”的工作思路,进

14 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建设;以会员为中心,逐步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不断提高会员素质和行业执业质量;加强协会服务、监督、管理、协调、促进职能的发挥,努力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和氛围,全面推进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快速、协调、均衡发展,为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

继续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全面提升行业公信力 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行业诚信建设的新思路,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强化诚信建设,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提升社会公信力。

(一) 继续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执业理念,全面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众利益,努力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信任度。

(二) 认真贯彻落实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对事务所诚信公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此项工作的奖惩力度,表彰优秀,鞭策落后,营造行业诚信氛围。

(三) 密切联系与配合财政等政府部门,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行业自律和舆论监督等手段,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自觉规范其执业行为。注重行业道德教育,建立完善各项约束机制,把行业诚信建设融于服务与管理之中。

二、

进一步建立本市行业监管制度,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按照“法律统一规范、政府监督指导、协会自我管理、公众加强监督”的思路,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切实加强行业自我监管,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共同防范风险。加强同政府部门的协调,积极探索提高行业自律管理的新办法、新思路。

(一) 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使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本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办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按照新会计准则和新执业准则的要求及验资251号文的规定,修改和完善检查工作底稿。

(二)根据2007年新审计准则的执行情况,对在执业中存在的行业倾向性问题开展巡回指导检查。对业务报备资料进行抽查,特别是涉及诉讼、行政处罚及重大事项的要走访调查,以保证监管资料的真实性。

2007年可以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实施情况,结合行业建设公约实施、事务所内部管理机制的贯彻落实情况,以事务所报备为基础展开有针对性的行业自律检查,通过检查,加大对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惩戒力度,确保行业自律管理的有关措施落实到位。

(三) 加强对检查工作人才库人才的使用和培养,以适应行业自律检查的需要,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针对审计中的疑难问题通过专题研讨、现场办公、注册会计师通讯答疑等形式予以帮助;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委员会及各专业小组的作用,对于在新准则实施和检查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共同防范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

三、 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中注协关于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的重要举措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行业执业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保持和提升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道德。

(一)以新准则培训为主导。坚持把握整体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展培训工作,贴近审计实务,提高培训效果。

(二)加强培训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培训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加强对事务所内部培训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事务所培训工作专职人员负责制,组织对事务所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与工作交流,充分发挥事务所做好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做到互通有无,协调管理。

(三)加大考核力度。深化对执业会员的常规培训工作。继续做好远程教育,加强管理,坚持考核制度。严禁替学代考现象,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通过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变“要我学”为“我要学”通过培训增强自身素质,全面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业质量。

(四)建立非执业会员培训机制。根据中注协对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办法制定本市非执业会员的培训机制。丰富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内容,做好对非执业会员的信息管理、培训管理和年检工作。

(五)按照“精心组织、万无一失”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和完成2007年的CPA考试、境外考试、英语测试、领军人才选拔测试的考试任务和考前培训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管理工作建设,制定和完善考试工作规则、程序,制定考试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使考试工作制度化、操作程序规范化,保持上海平均合格率领先的地位,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四、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履行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职责 市注协要不断强化自律管理与监督工作,逐步建立符合行业规律和特点的自律管理体制,提高办事效率,使各项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一) 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各项制度和决策机制,按照制度管理行业协会,促进行业协会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运作,切实提高市注协秘书处的工作水平、服务水平和执行效率;通过各种途径,提 17 高市注协工作人员的知识化、专业化程度;加强市注协工作作风建设,制定岗位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

(二) 做好行业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注协年报会议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2006年度行业年报工作;根据《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评比暂行办法》的要求,继续开展本市事务所会计报表的评比工作,并将针对评选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对策;继续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做好会计基础达标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 提升市注协对外宣传力度,扩大行业影响力。一是加强行业正面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将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取得的成绩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二是做好网站的建设与维护,进一步丰富网站功能,增加服务项目和版面内容,为会员提供更快捷的服务,扩大行业影响力;三是以“服务、宣传、探讨、交流”为办刊方针,提高编辑水平。瞄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化发展趋势和新动向,配合新的执业准则学习,进一步扩大稿源、丰富栏目内容,提高会刊的可读性。

(四) 积极改善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环境。进一步拓宽行业市注协的工作领域,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和媒体的沟通;为事务所提供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提供及时的专业技术指引,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智力优势;整合软件资源,针对行业市注协目前在注册、培训、监管、财务、考试等环节上的数据库管理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总结,努力整合软件资源,建立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使得市注协的信息工作更加高效、便捷。

(五) 继续督促事务所加强章程、协议的修改和完善。采取更贴近行业实际的形式了解事务所在修改、完善、落实内部章程、协议中的情况。以分类管理的实施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事务所内部机制,狠抓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力。

(六) 开展对外交流,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强与境外组织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事务所做大做强。组织行业优秀人才到境内外考察交流、加强与境外会计师职业组织、国际公司和培训机构的合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邀请国外专家、国际事务所资深人士来沪讲学。组织选拔优秀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到境外考察、培训。提升专业能力、管理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开拓眼界,积极鼓励和支持中青年注册会计师报考国外资质,以及行业MPACC和EMBA学位,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五、 开展调查研究、促进行业发展

对行业发展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寻找解决问题的良策,推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 开展对新准则实施后的疑难点的研究,建立准则体系实施的应急和指导机制,深入研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保证新旧准则实施的平稳过渡。

(二) 开展对分类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探索运用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规范事务所内部管理机制、提高事务所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 开展对会计师事务所新业务、新领域执业情况的调研与研究,进一步扩大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同时帮助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防范执业风险。

(四) 开展对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提高行业竞争力的研究。对国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在做大做强方面的方式方法以及经验教训进行研究分析,积极探索一条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行业发展道路。

(五) 开展对非执业会员管理机制的研究,规范本市非执业会员的信息采集、培训考核、年检等工作。

西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注册会计师协会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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