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龙府办〔〕26号

发布时间:2020-03-01 21:33: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龙府办〔2011〕26号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都市龙泉驿区“两基”工作迎接

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市龙泉驿区“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 1 — 成都市龙泉驿区“两基”工作迎接国家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省级实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意见》(教督〔2007〕4号)精神,2011年国家将对我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以下简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为切实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按照省、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切实推动全区“两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全区学校管理水平、普及程度、师资水平、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扫盲工作等七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现阶段规定的“两基”标准,档案资料规范、齐全,“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区长廖仁松任组长,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长任闻宇,区政府副区长赵艳艳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迎检办)设在教育局,具体负责“两基”迎国检日常工作。

四、主要内容

全面总结全区“两基”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提高“两基”水平和质量。根据国检要求,重点抓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管理和— 2 — 扫盲等7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普及程度。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和市规定标准。重点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数民族和女童等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

(二)加强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按照省定编制及结构要求足额配备教师,坚决纠正有编不补、占用挪用编制等问题,妥善解决非教学单位长期借用教师、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区域内教职工编制和教师均衡配置。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教师学历合格率、职称结构、校长岗位培训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三)改善办学条件。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努力解决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有效降低大班额比例,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统筹“中小学灾后恢复重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各项教育专项建设工程,消除现有D级危房,解决学校教学、生活用房、功能用房不足不配套等问题,使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国家标准。加大教学设备设施投入,切实解决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不足、陈旧等问题,使仪器设备设施和图书配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现行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四)保障教育经费。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用于教育;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比例高于45%。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把义

— 3 — 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有效化解“普九”债务;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严禁侵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严禁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五)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重点校和非重点校、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市、区制订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六)强化学校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校园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文化建设,树立良好“校风、教风、学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加强和完善学校警务室建设和管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配备、完善各类消防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七)巩固扫盲成果。摸清青壮年文盲基数、落实扫盲工作经费和农民培训基地,扎实开展扫盲和脱盲后巩固提高工作,确保扫盲指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按照“两基”国检的要求,将检查近三年(2008-2010)的普及程度,教育经费将查看近四年(2007--2010)的数据。同时,普及程度不达标、拖欠教师工资、有D级危房、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弄虚作假的将被一票否决。

五、工作步骤及时限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7月)

1、建立“两基”迎检领导机构,制发“两基”迎检工作文件,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分解落实“两基”迎检工作责任,召开— 4 — “两基”迎检工作会,开展业务培训,明确“两基”迎检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全面启动“两基”迎国检工作,同时做好“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

2、区迎检办检查各街镇(乡)、部门、学校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工作动员情况,了解掌握各单位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出台相关措施办法等情况。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2010 年7—12月)

1、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要以国检七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和五个“一票否决”为主要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尤其是对普及程度、教育经费、教师编制、中小学危房、校园安全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予以解决。自查工作应在2010年9月底前完成。区政府填报 “两基”自查报告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情况登记表》(教督办〔2004〕10号)于2010年9月底前向市迎检办报送,经市迎检办审核后,于2010年10月底报送省迎检办。

2、全面开展督查。

(1)区级督查。区迎检办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两基”工作进行督查,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市级督查。

(2)专项抽查。由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办、区审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各学校教育经费落实情况、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各项工程建设情况、危房改造特别是D级危房消除情况、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配备情况、教师编制使用、占用、挪用情况和非教学单位长期借用教师、教职工在编不在岗情况以及代课教师情况等进行专项抽查,并在2010年11月30日

— 5 — 前向区迎检办上报专项抽查报告,确保顺利通过市级专项抽查。

3、区迎检办汇总自查和督查情况,认真梳理“两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及时向区政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措施办法。

4、2010年12月底,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形成区政府“两基”自查报告及有关报表、材料,并报送市迎检办。

第三阶段:重点督查和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1—6月)

1、2011年1—3月,区政府将对“两基”工作中问题较多、整改不力,影响“两基”国检的单位发出《问责通知书》。区“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对被问责单位的专项检查。

2、2011年3月前,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国检要求,完成“两基”档案资料建设工作。

3、2011年6月前,全面完成“两基”迎国检材料准备。汇总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各项迎国检档案资料、报表,完成相关文件资料编辑工作。

4、查漏补缺,重点督查。

5、安排落实各项迎检工作,接受国家督导团抽查。

6、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督导检查后对我区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进行整改。向市政府提交整改报告。同时,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六、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两基”迎国检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动我区“两基”巩固成果、提高水平的重要机遇。各街镇(乡)、区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迎国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履职到位。区“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区“两基”迎国检工作。各街镇(乡)、区政府各部门要尽快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两基”迎国检组织领导机构,搭建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按期推进自查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要建— 6 — 立“两基”迎国检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供条件保障。继续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我区“两基”水平,确保“两基”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省定或国家标准。

(三)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各街镇(乡)、区政府各部门在迎接“两基”国检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两基”的各项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得以迎检名义向学生、教师、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四)强化督查整改,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对“两基”迎国检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及时研究解决 “两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总结经验,做好汇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 “两基”工作的主要职责任务,于2011年5月底将“两基”工作汇报材料交区迎检办。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宣传“两基”迎国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我区“两基”取得的巨大成效和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坚持正面的舆论导向,对不良现象也要大胆曝光,使国家关于“两基”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社会氛围。

附件:

1、成都市龙泉驿区“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名单

2、成都市龙泉驿区“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工作职责

— 7 — 附件1

成都市龙泉驿区“两基”迎国检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廖仁松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任闻宇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长

赵艳艳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办、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城乡建设局、区房管局、区卫生局、区审计局、区地税局、区文体旅游局、区统计局、区工商分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和团区委的负责人以及各街镇(乡)分管教育工作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迎检办)设在区教育局,宁旺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英武同志、周文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 8 — 附件2

成都市龙泉驿区“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迎检办)

协调全区“两基”迎国检各项准备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材料;组织对各街镇(乡)、区政府各部门“两基”迎检工作的督查;制定下发开展“两基”迎国检工作的具体意见等。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一)牵头做好区政府“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起草区政府关于“两基”工作汇报材料,抓好“两基”工作的宣传报道;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汇总“两基”迎国检的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做好区级档案资料建设。

(二)督促各街镇(乡)和学校依法采取措施“控辍保学”,确保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等各项普及指标达到国家和市规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和市有关政策措施,抓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数民族和女童等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三)协调财政和税务部门掌握2007—2010年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及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工作,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掌握了解“普九”化债情况;配合做好教师工资及绩效工资的发放。

(四)优化学校布局调整,努力解决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有

— 9 — 效降低大班额比例,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统筹“中小学灾后恢复重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各项教育专项建设工程,消除现有D级危房,解决学校教学、生活用房不足不配套等问题,使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国家标准。了解掌握全区学校设备、设施及图书配备情况,在争取市级财政支持的同时,加大投入,努力解决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配备不足、陈旧问题,使仪器设备设施和图书配备等达到国家和省定现行标准的基本要求。加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五)配合机构编制等部门做好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及落实工作,按照省定编制及结构要求足额配备教师,坚决纠正有编不补、占用挪用编制、非教学单位长期借用教师、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研究提出妥善解决代课人员的措施办法;会同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制办等部门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牵头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和培养培训等相关工作,按照公开招聘政策,做好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区域内教师均衡配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思想道德素质。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编制、学历、教师资格、职称结构和校长岗位培训等各项指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六)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 10 — 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毕业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七)督促指导各学校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加强校园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文化建设,树立良好“校风、教风、学风”,提高管理水平。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工商局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确保中小学校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会同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区监察局等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八)配合统计部门摸清全区青壮年文盲基数。督促各街镇乡落实农民培训基地(可挂靠在乡村中小学校)和扫盲经费,组织开展扫盲和脱盲人员巩固提高学习,确保扫盲指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九)做好“两基”档案资料建设。

三、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一)按照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把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

(二)指导区教育局部门编制和完善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区财政局、区教育局等部门督导检查二期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情况,促进农村中小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四)检查并纠正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行为。

四、区财政局

(一)牵头对2007—2010年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检查,纠正侵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情况,对存在短缺或欠拨的

— 11 — 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办法,确保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比例高于45%,按规定将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全额拨付教育使用。

(二)将教职工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统一直接发放;对2002年1月以来拖欠教职工工资的,督促其在2010年底全部到位。

(三)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核定并执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好“两免一补”资金;配合区监察局、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区教育局等部门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四)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管理,配合发展改革、教育等部门落实并管好用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小学维修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专项资金。

(五)配合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剥离及化解工作。配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等局部门研究解决代课教师措施办法。

五、区编办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编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按市编办要求及时对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动态调整。

(二)检查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落实情况,督促解决有编不补和占用、挪用编制、非教学单位借用教师、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

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根据教师编制数量,及时足额审批中小学补充录用新教师的公开招聘计划。

(二)认真执行国家和市关于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制度和政策,落实教师社会保障性支出。

— 12 —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表彰奖励工作,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四)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岗位管理和职务评聘等相关工作。

(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维护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

(六)依法落实教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待遇。

(七)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劳动保障权益。

七、区国土资源局

(一)优先解决中小学建设用地,并依法及时为中小学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二)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结合本地“普九”需要和教育发展实际,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用地纳入总体规划之中。

八、区城乡建设局

(一)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建设统筹规划;依法落实城镇住房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的有关规定。

(二)对中小学建设项目优先办理报建手续,并实行优惠政策。

(三)加强对中小学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

九、区房管局

配合教育行政等部门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

十、区卫生局

(一)监督、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病工作,加强饮水和饮食卫生监督,定期对中小学炊事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二)配合教育部门建立学校卫生室,配备校医或专(兼)

— 13 — 职保健教师,指导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三)配合、指导学校开展生理卫生教育,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卫生条件,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

十一、区审计局

对教育经费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

二、区公安分局

(一)加强户籍管理,协助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提供各街道、镇乡适龄人口(0-50周岁)基本信息。

(二)牵头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针对学校及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的治安问题,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商业摊点的整治。

(四)会同教育局等部门和学校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禁毒等方面的教育。

(五)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做好校园民警及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选派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巡逻。

(六)监督指导学校认真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落实内部治安和人员管理责任。

十三、区司法局

(一)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普法规划,加强对社会、学生及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就读。

(二)建立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加强学校法制教育,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进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和未成年人保护活动。

— 14 —

(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

十四、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一)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协助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

(二)协助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中小学开展各种体育项目训练和体育竞赛活动。

十五、区地税局

(一)加大征管力度,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及时上缴国库。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有关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十六、区统计局

(一)指导并配合教育、财政等部门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经费投入的年报统计工作。

(二)牵头摸清全区青壮年文盲基数;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街镇乡做好“两基”工作的数据填报工作,为“两基”国检提供经济、社会发展及近期人口普查和近期1%人口抽样调查等方面的统计资料。

十七、区工商局

(一)加强对校园及周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不符合条件食品流入市场。

(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食品药品经营市场及网吧的整顿,取缔各种非法经营。

(三)配合劳动等部门清理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

— 15 — 十

八、区民政局

(一)落实有关扶持贫困家庭适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的扶贫资金。

(二)引进扶贫资金帮扶贫困家庭人口的“两基”工作。

九、团区委

(一)配合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二)配合教育等部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发展学生团员。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学生维权工作。

十、区妇联

(一)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和扫除妇女文盲工作。

(二)加强家庭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生家长及监护人的劝学工作。

(三)牵头做好女生及女教师的维权工作。 二十

一、各街镇(乡)

(一)牵头、协调本街镇(乡)辖区内 “扫盲”和“普及程度”工作;

(二)协调相关部门和学校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主题词:教育

“两基”△

方案

通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经开区管委会办。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3日印

(共印35份)

— 16 —

厦府办

广州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穗府办[2004]26号)

锦府办〔〕41号

古府办1号

云府办82号

汕府办〔〕12号

佛府办〔〕261号

龙府会馆招聘简介

遂府办函〔〕86号

竹府办〔〕92 号

龙府办〔〕26号
《龙府办〔〕26号.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龙府办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