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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江府办函〔〕48号

发布时间:2020-03-03 06:31: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泸江府办函„2008‟48号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泸州人寿保险分公司关于开展创建 “国寿保险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景区)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泸州人寿保险分公司关于开展创建“国寿保险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案》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支持泸州人寿保险公司各地支公司开展好“国寿保险村”创建活动,以进一步推动“三农”保险工作的开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开展创建“国寿保险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的方案

人寿保险泸州市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国发„2006‟23号)、《贯彻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2006‟2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发展“三农”保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川办发„2006‟20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发展三农保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泸市府办发„2007‟5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中国人寿帮助农民增强应对意外伤害能力和推动农村健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经研究,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寿保险村”创建活动,现就创建活动提出以下方案。

一、开展创建“国寿保险村”活动的重要性

我市近80%的人口在农村,绝大多数村民没有参加保险,在遭受意外事故、因病致伤残时得不到保险保障,已成为农民致富的主要障碍或致富后返贫返困的重要原因,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几年,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广大农民群众的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已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广大农村的保险消费者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必然会伴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因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寿保险村”活动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已经具备。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寿保险村”活动,是泸州人寿保险分公司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险业的指示精神以及市政府最近召开的全市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村“百县”业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泸州人寿保险分公司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贯彻其总公司“拓展两乡”发展战略,自觉服务“三农”,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行动;是公司为实现市政府提出的到“十一五”末全市保费收入超过15亿元,每年递增15%,力争突破16亿元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也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迫切需要,是为农民解难,为政府分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泸州的实际行动。

通过开展创建“国寿保险村”活动,向广大村民宣传普及保险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为农民群众提供各种人身保险保障,不断增强村民的保险意识和参保积极性,解除他们老无所养、病无所医、残无所助、因病因残返贫致贫的后顾之忧,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居民抵御各种人身风险的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而为构建和谐泸州做出新的贡献。

二、“国寿保险村”的运作和管理方式

“国寿保险村”实行县级支公司与乡镇营销服务部两级管理,以乡镇营销服务部管理为主。其运作和管理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一)村委会选定业务员。每个“国寿保险村”一般聘用2-3

- 34 (三)正确认识拓展农村市场的困难和优势。农村业务员一般都在熟人间展业,如果有不诚信或对保户不负责的行为,会直接影响自己在村民中的信誉。因此农村业务员诚信度一般较高,脱落率一般较低。泸州人寿保险分公司要在实践中不断挖掘和发现农村市场的优点和长处,不断增强发展业务、扩大农村市场的信心和勇气。

(四)设计适合农村的险种。自从我国商业保险体系开始发挥作用以来,不少人从中获得保障。然而在农村,病无所医、老无所养的问题依然存在。泸州人寿保险公司要按照川办发„2006‟20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围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补充商业保险,以扩大农民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开展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健康保险;大力开展低费率、高保障的农村人口和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积极发展农村中小学生平安保险,提高参保率,为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服务。如泸州人寿保险分公司最近开发推出一款专门针对农村的“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该险种是根据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低、保障需求高、保障程度低的特点量身定做的,最大的特点是交费低、保障高,到期超额返本,是一款农民朋友看得懂、买得起、信得过的产品。

四、“国寿保险村”创建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创建活动本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泸州人寿保险分公司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中国人寿保险县级支公司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本区县创建活动规划,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二)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各区县选择一定数量经济状况较好、交通相对便利的村进行“国寿试点村”创建活动试点,在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三)市、区县政府授牌。区县两级政府每年举行市级、区县级“国寿保险村”授牌仪式,被授牌的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村民的保险认知度较高,保险意识普遍较强,村委会与保险公司联手合作程度较高,在保险宣传、理赔服务以及日常管理上,形成一套较为规范的运作模式,村民参保率达到一定比例,人均保费达到一定金额。

主题词:金融

保险

国寿保险村△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7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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