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管理规定
第一条 凡在公司上班员工必须佩带工作牌;
第二条 工作时间内无工作需要不准串岗;
第三条 上班时间内不准玩电脑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四条 保持办公桌面清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桌面除电话、资料、文具、工具书外,不允许摆放其他物品;
第五条 桌椅、沙发、电脑、饮水机、文件柜等办公物品摆放在指定位置,不能随意移动;
第六条 保持办公室区域安静,严禁大声喧哗;
第七条 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团结协作;
第八条 保持办公场所环境的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纸屑、烟头;
第九条 上班后,各部门人员必须对所管辖的办公室环境卫生进行清理,保持干净整洁;
第十条 下班后,各办公室必须关闭办公室门锁、电脑、空调、热水器、照明电源以及水龙头等;
第十一条 节约用水,上完厕所和洗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
第十二条 不准在公司电脑上发送私人邮件和上网聊天,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上网;
第十三条 未经允许,不准使用其他部门的电脑;发送电子邮件,必须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十四条 未经总经理批准或部门负责人授意,不要索取、打印、复印其他部门资料;
第十五条 无工作需要,不准进入领导办公室、计算机房、档案室、打字室、财务室以及会议室、接待室; 第十六条 坚守值班岗位,接听电话时要先自报部门并使用礼貌用语,如迟接电话应表示谦意;
第十七条 仔细、耐心倾听对方讲话,并作好电话记录,代接电话应及时转告并提醒其回电;
第十八条 不准因私事长期占用办公电话或因私事拨打长途电话;
第十九条 参加各种会议应提前五分钟到场,认真聆听和记录会议内容,不得交头接耳或无故打断会议进程。
第二十条 会议期间,手机应调到震动或关闭,接听电话应离开会场;中途有事应向主持人请假,不得擅自离开;
第二十一条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公司名誉招摇撞骗,损坏公司形象,败坏公司名誉;
第二十二条 接待来访客人和业务洽谈在接待室进行,要做到不卑不亢,以公司形象和利益为重;
第二十三条 在业务接洽中,勿饮酒过量,影响工作; 第二十四条 积极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不拖沓、不扯皮,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