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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规厂纪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16:38:3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AAAAAA有限责任公司

厂规厂纪奖惩办法 (2017年9月版)

厂规厂纪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是维护生产经营秩序的基本保障。严格执行厂规厂纪管理制度是每位员工应尽职责。为强化管理,严明厂规厂纪,维护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条例:

1、安全生产处罚细则

1.1单位行政会议每月至少两次研究布置安全工作,并有文字记录。缺一项处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1.2各岗位有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悬挂在墙上。缺1项处罚责任单位50元,连带单位负责人30元。

1.3单位负责人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次处罚责任人500元。

1.4未参加公司安全例会或未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缺席1次处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1.5新入厂员工、保运人员、外来人员未接受厂级安全教育或未接受HSE告知教育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主管人员50元。HSE办公室未按规定程序对上述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出具虚假教育证明处罚办公室责任人200元。

1.6生产单位及其它部门未对新入厂员工进行

二、三级安全教育,扣罚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HSE办公室专职安全员50元。

1.7生产车间或其它部门未定期(每季度1次)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

育、培训,处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1.8本单位发生事故,未按规定对职工和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的,处罚单位负责人200元。未按公司通知进行事故通报学习教育的,扣罚单位负责人100元,HSE办公室专职安全员50元。

1.9本单位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入使用前未对职工进行专门安全教育的,处罚单位负责人100元,HSE办公室专职安全员50元。

1.10已取得特种作业安全资格证书人员未持证上岗,发现1人次,处罚当事人20元。

1.11组织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未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的,扣罚单位负责人100元,HSE办公室专职安全员50元。

1.12组织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未制定安全防护预案或未经HSE办公室批准而实施的,处罚车间负责人500元,HSE办公室专职安全员100元。

1.13未按公司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的,处罚单位主要领导100元。

1.14员工无故不参加单位安全技术考核或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处罚当事人50元。

1.15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时间整改完成,处罚责任人200元。再次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整改完成的,处罚责任人400元。

1.16未整改的安全隐患未制定临时有效防范措施(应向HSE办公室递交书面说明材料),处罚责任单位200元,连带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

1.17严禁带入火种、香烟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装置区,公司中层领导第一次违例降职查看三个月,并处罚1000元;其它人员第一次违例处

罚1000元,第二次违例处罚3000元,第三次违例解除劳动合同。保运人员违例处罚1000元并责令其离厂,连带其单位负责人500元。外来人员违例处罚1000元。

1.18如在生产装置区内的工房、办公室、会议室、更衣室、操作室发现有烟头、烟灰、烟盒、火种、烟灰缸等物体,在不能确认责任人的情况下,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1.19禁止在生产工作岗位饮酒,公司中层领导第一次违例降职查看三个月,并处罚1000元;其它人员第一次违例处罚1000元,第二次违例处罚3000元,第三次违例解除劳动合同。保运人员违例处罚1000元并责令其离厂,连带其单位负责人500元。

1.20上班前饮酒并出现意识模糊、肢体动作不协调,禁止上岗。违例上岗者处罚500元。直接管理者未阻止其上岗处罚500元。不听劝阻时应立即向上一级管理者报告。

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饮酒的,酒后不得进入生产装置区。

1.21未穿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装置区的,发现一次处罚50元。

1.22安全帽、防护眼镜、防酸碱眼镜佩戴不规范的,发现一次处罚30元。

1.23戴手套操作转动设备的,发现一次处罚30元。

1.24从事酸碱作业未按规定佩戴防酸碱眼镜、橡胶手套的,发现一次处罚30元。处理浓硫酸、浓硝酸系统故障时未佩戴面具或面罩的处罚100元。

1.25未按规定办理作业安全许可证或许可证未得到批准,擅自开工作业的,处罚责任人1000元。

1.26许可作业过程未设专职监护人员的,处罚责任人500元。 1.27许可作业过程专职监护人擅自离开岗位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1.28许可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未经落实或确认防护有效,擅自开始作业的,处罚责任人500元。

1.29事故柜内应急防护器材丢失或无故损坏的,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1.30事故柜内应急防护器材未按规定定期检查维护或没有检查维护记录,处罚HSE办公室专职安全员50元。

1.31安全设施损坏隐瞒不报或因故拆除未及时恢复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1.32故意停止使用安全设施,处罚责任人500元。

1.33生产装置区内阴井、地沟盖板及各类水池安全防护栏损坏没有及时修复的,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1.34氧气瓶、乙炔气瓶使用时,安全距离不够、未使用减压表、阻火器等安全附件或安全附件损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1.35无阻火器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的,处罚司机100元、门卫100元。机动车辆擅自进入黄线区域内的,处罚司机500元。

1.36机动车辆占用安全通道停放,影响人员或其它车辆安全通行的,处罚司机100元。

1.37因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发生轻伤事故,处罚事故责任人2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

1.38发生1人重伤事故或1次两人以上轻伤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事故责任人500元,单位负责人500元,HSE办公室专职安全员300元。

1.39发生重大以上爆炸、火灾或死亡事故,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1.40事故发生后,针对事故重复发生制订的防范措施未能得到及时落实或落实没有记载的,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HSE办公室专职安全员50元。

2、劳动纪律处罚细则

2.1全体职工及其他临时进入生产装置区人员,必须佩戴胸卡,一次不戴者,处罚个人5元。

2.2严禁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元。迟到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未换工作服,不能准时参加班前会。早退是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未参加班后会者。凡迟到者5分钟以内处罚违纪者5元,30分钟以内处罚违纪者20元,早退人员按脱岗处理。机关(处室)管理人员外出办事需登记时间、去向,否则按迟到、早退或脱岗处理。

2.3 必须按时、按要求召开班前班后会,不按时召开班前、班后会处罚组织者50元。

2.4脱岗是指未请假,在上班时间内擅自离开原岗位15分钟以上的违纪行为。轻微脱岗给予批评教育,半小时以内脱岗责任人处罚50元,半小时以上处罚100元。

2.5上班时间严禁睡岗。睡岗是指在上岗期间因睡觉而不能参与正常工作(夜间工作时间插门或关灯视为睡岗)。凡睡岗者一次给予200元处罚,

并连带处罚直接管理者20%。(直接管理者:操作工的直接管理者是运行主任、运行副主任。)

2.6严禁打架斗殴,若有发生处罚违纪者500元,造成后果的依法处理。 2.7凡在上岗期间打盹人员(坐姿、半躺、趴着等且能马上醒来),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第二次给予处罚50元。

2.8工作时间内严禁打扑克、下棋、打游戏机(包括手机游戏)、玩电脑游戏、打麻将、织毛衣等,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者500元。

2.9上班时间禁止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禁止洗衣服(粘有物料的工作服除外,但只能晾在更衣室内),每发现一次扣责任者50元。

2.10门卫严格执行出入生产区管理制度,进出生产装置区未打卡或翻越栏杆的,一次处罚责任人20元。对未打卡或翻越栏杆者不加制止,一次处罚门卫5元。

2.11严格遵守生产区职工洗澡时间。澡堂管理人员不得提前、推后开关门时间,否则,处罚管理人员50元,职工不得提前下班洗澡,违者处罚责任人50元。

2.12严禁在公寓,生产装置区使用电炉,电磁炉等用具做饭、炒菜,违纪者处罚1000元。

2.13接送职工的班车,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延误时间超过5分钟以上的,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2.14员工下班乘车应在发车前15分钟内到达乘车点候车,发现提前候车者一次处罚10元。

2.15接送职工的班车内禁止吸烟、饮酒、吃带皮(核)的食物,违纪

者一次处罚50元。

3其它处罚细则

3.1责任区内发现长明灯、长流水的,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3.2责任区内卫生差的,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3.3生产、操作现场禁止吃饭或其它零食,违反规定一次处罚20元。 3.4办公区域、生产装置区禁止饲养宠物,违反规定者一次处罚500元。

3.5垃圾未倒入垃圾箱内的,违反规定者一次处罚20元。

3.6上下班人员未按规定整队行进,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300元。 3.7责任区内消防器材摆放不整齐或有灰尘、污渍的,发现一处处罚责任单位50元。

3.8翻越生产装置区围墙和护栏者处罚100元。 4厂规厂纪奖励细则

4.1厂规厂纪奖惩条例目的是激励员工自觉遵章守纪,弘扬管理正气,调动职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鼓励员工检举违反厂规厂纪的行为,经查证核实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检举违反厂规厂纪的人员可直接告知HSE办公室,HSE办公室保证检举人员个人信息安全,不受打击报复 。

4.2车间领导厂规厂纪管理严格,本单位本月无违纪现象,一次奖励车间500元。连续3个月本单位无违纪现象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4.3车间运行班组能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运行主任尽职尽责,管理严格,所管辖职工遵章守纪,本月无违纪现象的,一次性奖励集体200元。奖励运行主任、副主任各100元。连续3个月无违纪现象的,

一次性奖励集体600元,奖励运行主任、副主任各300元。

4.4检举违反厂规厂纪行为,经查证属实后,对违纪者的处罚全部用于奖励检举人员。

4.5认真现场巡回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立即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隐患严重程度给予奖励,最少一次不低于50元。

4.6坚决抵制违章指挥的,一次奖励100元。 4.7杜绝未遂事故发生的,一次奖励500元。

4.8事故抢险过程中舍己救人的(应保证个人安全),一次奖励1000-10000元。

4.9厂规厂纪监查人员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管理,视监查结果给予适当奖励。

5.0 严禁在自动控制系统电脑上使用各种移动设备(如光盘,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严禁安装或运行任何与控制系统无关的文件。违反者解除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5.1 系统使用的UPS电源为系统专用电源,严禁挪作它用或者在回路中接入其它用电设备。违反规定者一次处罚500元。

5.2 严禁在自动控制操作台上放置茶杯、安全帽等与操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将任何食品带入DCS及PLC操作室,严禁在操作间就餐。违反规定一次处罚20元。

5.3 严禁利用对讲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通话,违反者一次处罚50元。 5.4 严禁随意倾倒垃圾,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5.5 安全帽未系帽带、穿工作服敞怀、穿工作鞋踩倒后跟、穿高跟鞋、穿凉鞋的均为违纪行为,发现一次处罚30元。

5.6 倒班运行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到食堂就餐,违反者按脱岗处理,发

现一次处罚20元。

5.7 交接班人员未按规定在《岗位交接班确认表》签字确认的,发现一次处罚当班每人50元,运行主任(副主任)100元。

5.8 上班时间严禁回公寓睡觉,发现一次处罚300元。

5.9 非货物运输车辆未经许可进入生产装置区域,违反一次处罚500元。连带车辆管理单位或业务主管单位领导100元。

5.10 进入生产装置区域车辆行驶速度超过20公里/小时,一次处罚500元。连带车辆管理单位或业务主管单位领导100元。

5.11 机动车辆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挡车器限制区域或擅自进入黄线区域,一次处罚1000元。连带车辆管理单位或业务主管单位领导200元。

5.12 拉运货物或其他物品车辆抛洒物品,影响安全通行或污染路面,责任单位负责清扫干净,一次处罚200元。

5.13 任何人严禁将香烟、打火机、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生产装置区内,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处罚500元。进入生产装置区的人员应主动配合、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

5.14 严禁打架斗殴,若有发生处罚违纪者500元。有证人或监控影像证明,首先动手打人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5.15 严禁辱骂、殴打各级管理人员,发现辱骂者一次处罚500元,殴打管理人员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5.16 职工遇到问题应通过本单位领导或书面材料逐级反映,不得越级反映,影响他人工作。

5.17 考勤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代打、代用。发现由他人代打,冒充出勤的处罚双方当事人每人500元。在打卡机处发现一卡供多人通行使用的处罚持卡人50元。

5.18 任何出入物流门、正门的机动车辆必须主动接收门卫管理人员检查,发现拒绝的处罚驾驶人员200元,殴打、辱骂门卫管理人员的解除劳动合同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19 摩托车、电动车禁止进入生产装置区,发现违反者处罚500元。 5.20现场操作工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巡检的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5.21厂规厂纪奖惩办法试行逐级连带责任,运行班组、职工个人发生违反厂规厂纪规定的连带运行主任,根据违反规定的严重程度连带主任工程师、车间主任(副主任)。

5.22车间运行主任、主任工程师违反厂规厂纪规定的连带车间主任(副主任)。

5.23车间主任、职能管理部门领导违反厂规厂纪规定的连带公司主管领导。

5.24保运单位、承包商进入生产装置区作业,必须遵守《山纳公司厂规厂纪奖惩办法》,其下属职工违反厂规厂纪规定的同样执行连带处罚。

AAAAAAAAA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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