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细则
第一条
每周周日21点之前完成管理学院一站式学生事务与发展中
心工作汇报(注:完成是指写完、修改完、打印完、盖完
章、装订好),并于周一九点之前张贴在13栋楼下一站式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宣传栏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每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记录的书写(注:会议包括中心内部 会议及我院学生干部大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工作台账的书写(注:认真落实每次会议的工作台账,内容 完整,笔记清晰,签字盖章齐全;凡事在中心办公室召开 的会议 都要记载在册;中心内部会议及我院学生干部大会 台账由办公室内部成员书写,其他组织或部门召开的会 议,则由他们自己书写台账,办公室负责提醒与监督) 中心宣传栏内不得张贴未经中心审核并同意的海报或文 书,一经发现,立即撕毁(宣传栏由办公室管理) 投影仪借出严格按照《投影仪管理条例》上规定的步骤 来,必须先填申请表,经多方审核并同意后,才能将投影 仪借出
整个中心的账目由办公室记录,账目必须详实,有发票可 依,发票要保存完好,并在适当时期,将账目报往学工办 报销
中心办公室内部财物(如桌椅、旌旗、图书角书籍等放置 在办公室里的物品)由办公室保管,并要将借进借出情况
作详细记载
第八条
办公室成员要在自己严格按照值班条例值班的基础上,监
督中心成员值班情况,并做详细记载 第九条
完成好领导交办其他任务
第十条
每周日工作例会上检查以上工作完成情况,并对个人工作
进行量化考核
管理学院一站式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办公室
2015年4月6日
《办公室工作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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