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1 21:50:2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石家庄新华中等专业学校

临床实习(见习)学生暂行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一、临床教学是我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合 格中医药师的重要步骤。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各专业层次 学生实习(见习)质量要求,使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和科 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二、对学生临床实习(见习)的管理工作采取学校与医院 (包括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双方同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形式进行。

三、学校与医院在管理学生实习(见习)工作中,双方均 应赋与相应的管理权力与义务。

第二章 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一、学校管理学生(实习生)的机构在教务处,中医药专 业的具体办事机构在教学教养研办公室。其职责主要有: ⑴根据教学计划,制定有关专业的实习(见习)计划。 ⑵了解学生实习(见习)情况,解决实习中发生的问题。 ⑶负责教学医院的建设。提高教学医院的带教水平。

二、医院管理学生实习(见习)的机构在医务科(科教科、医教科)。该科应有专人主管学生的实习(见习)工作。其职责主 要有:

⑴、根据学校计划,安排好学生实习(见习)工作,在不影响 整个计划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实习(见习)计划。 ⑵、管理学生考勤、纪律、卫生。

⑶、处理实习(见习)学生中的突发事件。

⑷、建议学校对有关学生作出奖惩。

⑸、配合实施学生考勤:审核学生《实习手册》。

三、为便于学校与医院双主在管理学生实习(见习)工作 中协调,学校对学生人数多的医院要派出专门人员前往有关医院, 协助医院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其职责主要有:

⑴、沟通学校与医院之间的联系。

⑵、负责学生行政管理工作;管理学生考勤。

⑶、处理实习(见习)学生中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 实习(见习)守则

一、加强政治学习和思想修养,培养自己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尊重医护人员,虚心学习,听从指导,对技术精益求精。

三、尊重、同情、爱护患者,对病人极端地热情。

四、严格遵守医院的一切规章制度。

五、服从实习(见习)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变更。

六、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有病需履行 请假手续。

七、实习(见习)时必须穿白大衣、戴白帽、必要时戴口罩并 做到穿戴整齐清洁。

八、在带教教师指导下学习和工作,处方、检查化验单、诊断 证明书等需经带教教师签字后,方可生效。

九、遵循学习的一般规律,不仅要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而且要 特别注重加强实践操作动手能力。

十、协助做好实习(见习)场所的清洁卫生。

第四章 实习(见习)学生宿舍守则

一、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就寝,未经医务科允许, 不得擅自调换。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有事请假外出,应在 晚10点前返回,未经允许,不得在外住宿。

三、宿舍内不许喝酒、打麻将,非假日时间不得在宿舍进行娱 乐活动,严禁休息时间在宿舍周围大声喧哗。

四、室内及楼道要保持清洁卫生,轮流值日,做到每天一小扫, 每周一大扫。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不准在墙壁上乱帖、乱画、乱 挂、乱钉钉子。

五、不准在室内、楼道、水房、厕所内乱堆、乱倒杂物,更不

六、准从窗口向外泼水、乱扔物品。

七、不准将病区、诊室物品挪到宿舍。

八、节约水电,不准使用电炉,不准私拉电线,违者予以没收 并按医院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九、爱护室内设备,不准随意调换或挪动。无故丢失或损坏要 照价赔偿。

十、宿舍内不准私留他人住宿,不准私配钥匙。离开宿舍要关 好门窗,严防损坏,丢失或补盗。

十一、为便于管理,每人交室内公物保管押金50元,交医 务科。实习结束时室内物品完好无损,宿舍打干净,由医务科验收 合格,方可离院并退回押金。

第五章 教师带教守则

一、加强对学生的医德医风教育,培养学生全心全意为患者服 务和救死扶伤革命人道主认精神。

二、尽量围绕带教,从事各种临床工作,做到多讲解,多示范, 指导学生熟悉掌握临床工作的一般常规。

三、要将自己带教和学生独立操作练习相结合,尤其是毕业实 习学生,重要医疗文件,如病历、处方、化验检查单、诊断证明需 带教教师签字后方能生效。

四、应特别注意加强对学生进行实践操作动手能力的培养。

五、带教教师要相对稳定,不频繁变更,以使学生的学习系统 化。带教毕业实习生以1~3名为宜;带教脱产见习生以1~5名为宜;带教课见习生以1~10名为宜。

六、学生结束该科实习时,认真负责地填写其《实习手册》。

第六章 考勤管理

一、学生在医院实习(见习)期间的一切活动。如实习(见习), 学术活动,政治活动,党团活动,公益劳动,专业劳动,以及医院 安排进行的其它工作或活动等均在考勤范围之内。

二、学生考勤由学校管理人员或医院负责实施。

三、学生考勤按日进行学生结束该医院实习(见习)时,由学 校管理人员或医院医教科签字后盖章送交学校备案。

四、学生考勤表格见附表

五、请假。学生实习(见习)期间因故不能正常实习(见习) 须办理请销假手续。

(一) 本人填请假条并附有关证明。

(二) 审批请假三日内,由学校管理人员、医院医教科批准; 三~七日报学校院部审批;超过七日者,由学校领导审批。珍论那一级审批,均需在假条上签署意见。

(三) 请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证明须经所在医院医务科签 署意见。

(四) 按时销假。

六、旷课

(一) 学生实习(见习)期间,有下列情况者按旷课对待: 1、学生请假,如不能按时销假,应在请假期满后续假,否 则超假时间将按旷课论处。

2、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缺勤者,一律按 旷课处理,请假弄虚作假者,一经查明,按旷课处理外,还要给以 纪律处分。

(二) 旷课学时计算:

1、实习期间旷课按每在6学时计算。

2、政治学习缺席一次按2学时计算。

3、实习(见习)迟到累计三次或一次迟到超过十分钟,按 旷课1学时计算。

4、无故不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要求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 按活动时间计算旷课时间。

(三) 旷课处理:

按《新华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处分条例》第十三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奖惩管理

一、奖励

(一) 学生在实习(见习)期间表现优异,作出突出成绩者, 应给予适当奖励。

(二) 实习(见习)学生有下列优异表现者,医院医务科有权 要求学校给予该生适当表彰或奖励。

1、学生干部在协助管理中表现估出。

2、爱护公物,维护医院正常秩序,舍己救人方面表现突出。 3、实习(见习)中,医德医风高尚,得到医护人员和患者 好评的。

4、团结互助,整洁文明,按时作息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宿舍。

(三) 对应得到表彰的学生,应由医务科开具证明。转交学校 作为学校表彰奖励该生时的主要依据。

二、惩处

(一) 学生在实习(见习)期间违犯学校和医院有关规章制度

和纪律规定,应给予适当处分。

(二) 实习(见习)学生有下列违纪情况时,医院医务科有权 将该生情况反映学校甚至中止该生实习(见习)遣返学校。

1、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经教育无悔改之意者。

2、有偷盗,诈骗行为者。

3、参与策划打架,造成他人轻伤以上者。

4、赌博或提供赌具场所者。

5、道德败坏,生活作风越轨,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 6、半年内请假7天以上者或旷课3天以上者。

7、损坏公物或医疗设备仪器影响医院正常工作者。

8、实习(见习)期间从事其它活动影响正常实习(见习)进 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9、不遵守宿舍规定,情节较甚,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10、不遵守实习(见习)守则,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 被医院退回学校的学生,应由医院医务科开具证明,说 明情节等交由学校处理。

三、医院医务科在管理学生实习(见习)工作中,除应对受到 奖惩的学生开具证明交由学校外,还应认真负责地审核《学生实习(见习)手册》。

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实习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