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团议事规则
1、主席团会议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2、主席团会议由乡人大主席团全体成员组成,由乡人大主席主持。
3、主席团会议必须有全体成员的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
4、主席团会议议题应经过调查研究、多方协商,听取意见,由主席团会议集体决定。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年终全面总结,并向下年度人代会报告工作。
5、主席团举行会议时,乡人民政府领导人应列席会议。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它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主席团议事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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