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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2 22:14: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0年金湖县实施基本药物和综合改革制度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2011年2月22日)

我县于2009年被省政府列入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县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紧密结合本县实际,精心组织,各部门全力协作,积极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项重点工作,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现将我县医改工作报告如下。

一、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共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104家,其中11家乡镇卫生院(含中心乡镇卫生院2家),93家村卫生室。从2010年1月1日开始,我县正式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全部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县基层医疗机构运转基本正常,各级财政预算资金能够及时到位,职工工作积极,大部分职工支持配合医药卫生改革,广大患者医疗费用较以往明显减少。

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县医改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医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针对医改工作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成立了相应的医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医改工作,为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各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医改相关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实施意见,解决存在问题,组织开展医改工作调研,组织制定我县相关医改工作政策,落实上级医改要求,解决相关医改工作经费,确保我县各项医改政策顺利推进。通过近两年努力使我县群众反映较多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切实减轻群众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负担。突出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扭转公立医疗机构趋利行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就医,降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落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使全体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正在努力解决群众“看好病”的问题。通过医改工作的有效推进,初步解决了当前医药卫生领域的突出问题,为全面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落实医改相关政策 按照改革不走样的要求对照省、市要求研究制定了我县医改相关政策和落实措施,出台规范性的文件,严肃医改工作纪律,保证医改政策有效实施。针对各项改革要求,各相关部门进行多方面认真细致的调研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关配套文件,如《金湖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金湖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金湖县实施的意见》、《金湖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金湖县深化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等,并对照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组织落实,加快推进各项重点改革的实施。

(三)建立健全医改财政补偿机制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机制,改革补偿办法,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的卫生投入政策要求,为实现我县的改革的目标,今年以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等重点改革资金1亿多元,我县卫生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四)加强医改宣传动员引导工作

在推动我县医改工作的过程中,特别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坚持以舆论为导向,制定分步骤、分阶段的宣传方案,把医改政策内容、目的、要求和主要措施通过多种形式,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广泛宣传,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总结、宣传改革经验,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积极动员全系统医务人员主动投入医改工作的实践中,努力成为医改工作的宣传者、鼓动者、践行者、推动者、开拓者。通过宣传引导广大居民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理解从而达到他们支持、配合医改工作;引导广大居民理智择医,不迷信贵药、新药,首选基本药物,让广大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得实惠,促进医改工作取得应有的成果。

三、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

(一)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

1.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城镇职工医保共参保59138人,其中在职46102人,退休13036人,全县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3873人,农民工参保9000人,参保覆盖率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参保35337人,参保率96%;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8%,各项参保率均超过目标要求。解决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问题,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政府对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费用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2010年,我县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缴费标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提高了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补偿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12万元,全县新农合参合率达98%。

3.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全县各类医保基金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通过提高保障水平等办法,把结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了10%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0%。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并将基金收支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根据分级医疗确立报销比例政策,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改进医疗保障服务,实现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从今年9月份起,新农村合作医疗也按照省卫生厅要求建立了统一的结报系统,实现了住院病人出院即时结报。积极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4.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通过有效使用救助资金,简化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今年共资助参加2011年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6871人,共资助金额49.46万元;住院救助1070人,发放救助金309.58万元。

(二)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让广大患者得实惠

1.认真做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工作。今年1月起,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3月15日前完成所有目录外药品的清理。根据省卫生厅确定的基本药物使用范围,明确了各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共1019个品种,后根据市基本药物目录及时调整药品目录,所有药品由局基本药品采购中心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有效地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地加强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保证药品价格严格按照省招标的价格执行;群众就医的药品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有效地预防了药品采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良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过度使用药品和抗生素滥用现象。在省确定的中标企业中明确我县基本药物配送单位,明确其职责和义务,与采购单位签订履约供应合同,保障了基本药物的及时供应。通过加强对药品抽检工作的开展,有效地保证了基本药物的质量,通过近一年来的运作供销双方基本上能够密切合作,保证临床上对基本药物使用需求。至11月底全县采购基本药物金额合计达1300万多元。

2.建立基本药物财政补偿机制。县财政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的补偿政策,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对镇卫生院因药品零差率销售而减少的收入,由县财政采取按季预拨、年底结算的办法,及时预拨到位,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今年县财政累计安排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经费2077万元。

3.落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配套措施。一是对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予以补助,每个行政村3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万元,县级财政补助2万元);二是组织在岗村医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按我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28%缴纳,县级承担20%,个人缴纳8%;三是将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总额的30%用于村卫生室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四是落实离岗村医的养老补助金,由县级财政按月予以发放。目前,离岗乡村医生的审核公示工作已结束,目前正在兑现过程中。

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群众得实惠。自今年元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各相关单位门急诊总量较往年同期相比上升10.8%,人均每门急诊人次费用下降25.11%,人均每门急诊人次药品费用下降27.20%,住院费用每人次费用下降27.34%;同比药品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600多万元,门诊人均药品费用下降20多元。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门诊医疗费用按照25%报销,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的“看病贵”问题。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分级医疗制度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形成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镇卫生院及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组成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利用三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建设的大好时机,对县人民医院进行了重新规划建设,投资2亿元,总面积达6万多平方米,在达到标准化水平的基础上努力向现代医院迈进,目前门急诊、病房大楼正在建设当中。开工建设总投资0.8亿元,2.4万平方米的县中医院综合楼。县妇幼保健所异地新建工程6000平方米主体工程基本完成。10所镇卫生院市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的要求,戴楼镇卫生院通过了省示范化镇卫生院的验收;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在积极的筹建中,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省厅组织的建设标准验收。70个村卫生室通过了省级标准化卫生室的验收,另外23所村卫生室也达到了村卫生室基本建设要求。投入600万元对塔集、吕良两个中心卫生院和金北、陈桥卫生院进行改造和扩建。投入165万元对金南镇卫生院防保所和病房楼进行改、扩建,面积1100平方米。12月份,金南和塔集两所医院接受了市政府对“惠民医院”的检查验收。新建的黎城镇大兴村、工农村,戴楼镇红岭村,金南镇南宫村和银集镇淮建集镇5个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于10月份通过了省卫生厅验收,超额完成了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

2.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素质有所提高。制定并实施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执业医师计划,从本县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选录了20名委培生,分别送到各有关医学院校进行为期三年的学习,并签订了委培协议。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共500多人次。有196名乡村医生参加中专学历补偿教育,34名已经参加中医中专学历教育,并获得毕业证书。落实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县两所二级医院分别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今年共有17名专科人员到省人民医院、中大医院、鼓楼医院进修培训。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定期聘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提高规范化培训质量,提高县级医院医务人员水平。两所县级医院与所有乡镇卫生院分别建立帮扶关系,为基层提供免费进修和培训,努力提高基层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得以顺利运行。按要求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臵、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所需经费。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基本上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目前正积极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方式。

4.建立有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中医药服务为主,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乡镇卫生院积极改转变服务方式,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为主,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辅的医疗卫生服务,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疾病普查,居民健康体检等;对行动不便的患者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积极探索在农村和社区逐步推行首诊制,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在各基层单位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了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建立全县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城镇居民建档率达到60%,农村居民建档率达到85%以上,12月份,全县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正式运行。为31384名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体检率95.8%,检出患病老年人6231人,其中高血压4522人,高血糖854人,肿瘤287人,免除体检费用300多万元。接种麻疹疫苗9428人剂次,实际接种率达96.78%;开展了食管癌早诊早治工作,已为第一批2003名无症状农民进行胃镜检查,发现食管癌和胃癌早期患者23例,均及时进行了治疗。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开展农民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健康知识。

2.积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面实施9大类2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先后实施了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农村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止11月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完成任务数的90 %,叶酸补服率达到100%;农村改厕16015座,提前3个月完成了全年的改厕任务,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生活卫生条件。

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改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通过了省卫生厅对我县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验收和职业卫生健康体检机构资质验收,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臵能力,认真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责任,提高工作待遇,保证工作效率。

4.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实现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项目为全县广大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人均为15元足额到位,并按序时进度拨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五)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两所县级医院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明确各种岗位规范和任用条件,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在县人民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使用规范电子病历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效果良好;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制度,避免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加强了医院成本核算和收支管理,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控制浪费行为,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努力减少患者的医疗卫生费用,节约不必要的支出;规范院务管理,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思路

(一)建立完善的政府补偿制度。将医改所需各方面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医改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补偿,奖罚分明,保证医改政策实施到位。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切实可行的人才流动制度,畅通用人、选人渠道,注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落实同工同酬的分配机制,保证合理的岗位薪酬。建立起公正、公平、公开的岗位职绩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程序和内容,保证考核结果真实有效,执行有力,促进岗位职责的履行,更好向广大群众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制定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促进良好的学风的形成,主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保证医疗卫生质量和安全;保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

(三)加强医改宣传,拓宽知晓面。进一步开展医改培训和宣传,扩大知晓面,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和社会各阶层积极关注医改,参与医改,为改革出谋划策,积聚各方智慧确保医改方向正确,医改进程快速有序,医改工作取得成效显著。

(四)加强医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对医改工作的监督,建立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改革措施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工作实效的重要依据;建立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与产出的绩效评价机制,确保政府投入发挥最大效益;制定监督考核方案,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对改革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改革绩效进行考核评价,保证医改工作沿着国家医改设计的道路向着既定目标前进;对违背医改工作要求,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要求不执行,丧失改革机遇,妨碍医改工作的人和事坚决予以查处,通过建立严格的医改工作纪律制度,保证医改工作的深入开展和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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