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管理规定
为统一形象,展现员工风貌,同时也为了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求全体员工穿着符合广丰要求的统一工装。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售后部车间员工在未转正前,使用离职员工交回的旧工装,转正后,另发放一套新工装,入职当年领用离职人员交回的冬装;其他员工未转正前,穿着自备职业装,转正之后由公司发放统一制作的工装。
二、工装分为春秋装、夏装、冬装。
三、工装的配备
售后部车间员工:夏装每两年发放两套;
春秋装每两年发放两套; 冬装每两年发放一套。
其
他
人
员:夏装每两年发放两套;
春秋西装每两年发放一套;
销售顾问、SA :冬装每两年使用一套。
四、费用管理:
工装的制作(购买)费用由公司统一全额支付,自发放工装之日起,员工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的,根据时间的长短,从工资中扣除工装款,比例如下:
1、
2、工作不足12个月的,扣除全额工装款;
工作12个月以上,不满18个月的,扣除50%工装款;
3、
4、工作16个月以上,不满24个月的,扣除30%工装款。 领用旧工装的员工,视工装的新旧程度,折价计算。
五、工装保洁以及离职员工的工装回收管理:
1、售后车间员工,自行负责领用工装的保洁,办理离职手续时,必须交回领用的工装;
2、其他人员的工装,自行负责工装的保洁,在离职时按照上述办法扣除工装款后,可自行处理工装。
3、销售顾问、SA所领用的冬装每年使用后应交回公司,由公司统一保洁,但工装出现破损或无法清理的油污,行政部将酌情予以处罚。
六、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工装,并及时清洗,妥善保管,未按规定穿着工装或工装穿着不整、不净者,每次罚款50元。
七、员工工装在未到更换期破损、丢失者,应自行负担重新制作(购买)工装的全部费用。
八、工装的穿着时间(因天气原因,时间可适时调整): 夏
装:5月1日至10月15日
春秋装(冬装):10月16日至次年4月30日
九、本规定经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青岛瑞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