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润工机加工部员工劳动纪律
⑴员工必须遵守厂规厂纪,违反者按《违反厂规厂纪处罚条例》处理。
(2)按厂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早上7:45准时参加早会,否则视为迟到,每次
罚款十元。
⑶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不允许大声唱歌喧哗,打闹嬉笑。
⑷上班时不准在工作区内看报纸、杂志,用手机打游戏,吃零食,抽烟(抽烟可
以到吸烟室),如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⑸有事须写请假条,经组长签字后交主管批准,原则上每天请假不得多于2人,
每人每月请假不得多于两天,无紧急情况禁止电话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无假
条不来者按旷工处理。
⑹下班或吃饭时,须将自已机床上的日光灯与电风扇关闭,不执行者一次罚款
10.00元。
⑺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对车间、班组的安排如
认为不合理,可以逐级反映,但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不得赌博或打架斗殴,
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建议厂部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2、现场管理制度
⑴保持现场良好的工作秩序,创造亮丽、舒适的工作环境。
⑵积极参与“7S”管理活动,保持车间内的整齐、整洁。
(3)下班时每位员工必须按照“数控机床保养内容”进行清扫与保养机床。
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在机床设备上人为刻划,留下痕迹,一经查实将给予50.00
元的处罚。
(4)下班打扫卫生后,铜屑、铁屑应放在指定区域,并保持现场的整齐整洁,如
发现违规放置者,将处以20.00元的罚款。
(5)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不开无人
机、不点无人灯、气瓶及时关闭,如有违反,一次性罚款10元。
3、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⑴生产工艺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所有员工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⑵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经常进行自检。
(3)员工在未经组长或主管的允许下,不得擅自更改机床内的任何程序,一经发
现,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
4、奖惩制度
⑴奖励制度
下列情况下奖励直接相关人员(奖金额报厂部批准50-500元)。
a、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扩大化。
b、超额完成生产任务者。
c、在技术、质量、工艺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确有成效者。
e、对违反厂规厂纪,车间管理规定积极举报经查属实者。
d、有其他突出表现者。
⑵惩罚制度
a、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罚10.00元。
b、不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者,将扣除未完成数的双倍定额工资。
c、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罚100元。
d、违反机加工车间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