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一、员工每天必须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如有违反规定
的按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二、员工在上班过程中不得离岗,离岗半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计,
离岗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计,如特殊情况须向上级领导请示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
三、生产人员在上班过程中,不能玩手机,不能聊QQ、玩游戏等,
如有发现按20元/次进行处罚。
三、生产人员在上班过程中不得随意进出车间,如有违反按50元/次
进行处罚。
四、生产人员在上班过程中不能随便聊天、不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
题,如有被发现按10元/次进行处罚。
五、在生产过程中不按公司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按50元/
次或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全月无处罚的员工奖励50元,全年无处罚的员工奖励200元。 该规定从下达之日起执行
《劳动纪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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